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国内上市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管理。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兼并、分立、出售或置换等方式,对公司资产进行重大调整或重新配置的行为。
第四条重大资产重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第六条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前,应就重组意向与主要股东及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征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第七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法律意见书等。
第九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应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目标、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等内容。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向证监会递交备案。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措施第十一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核,审查合规性,防范风险。
第十二条证监会可要求上市公司对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证监会可根据需要,要求重组后的公司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业务绩效和公司治理等情况。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样本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样本3.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模板4.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范本5. 法律意见书样本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之一,用于监管证券市场的运作。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产转让行为,加强企业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资产,是指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企业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资产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企业资产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转让的企业资产权属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资产不得转让。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资产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资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第八条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二)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资产转让事项,研究、审议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并报董事会批准;(三)选择确定从事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四)负责企业资产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企业资产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六)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第九条企业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所属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并报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研究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三)研究、审议重要子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决定其他子企业的资产转让事项;(四)向上级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资产转让情况。
第十条企业资产转让可按下列基本条件选择产权交易机构:(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企业资产交易的政策规定;(二)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严格审查企业资产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定期向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资产交易情况;(四)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需要;(五)产权交易操作规范.连续3年没有将企业资产拆细后连续交易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集团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的通知》《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购置及处置行为。
本规定中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是指:对外转让大型机械设备、房产、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矿权等无形资产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三条资产处置原则(一)公开转让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二)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制度,并对二级子公司的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审批管理。
三级及以下子公司由二级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管理。
(三)归口管理原则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资产处置行为和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本部和二级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第五条党委会研究资产处置事项是董事会决策的前置条件,即董事会审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事项,应由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
第六条集团公司业务专题会研究、审核资产处置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权限,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总部和二级子公司资产处置事项。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资产处置的行为进行审核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处置价格的评估核准或备案管理。
第八条资产处置单位是资产处置项目的编制上报和实施主体。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申请;b)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项目的可研报告、提供权属证明等资料;c) 负责提供资产处置的法律意见书;d) 负责资产处置项目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及上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申报主体及申报资料a) 重大资产处置申报单位: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和二级子公司,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申报;b) 资产处置申报资料包括:资产处置请示文件、处置资产的权属证明、可研报告、法律意见书,如为二级子公司申报则附二级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性文件。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的法律规定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的法律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资本运作方面面临着各种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提升竞争力,公司可能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通过合并、分立、收购、出售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和调整,以实现经营战略目标。
在中国,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详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交给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
方案应当包括重组的目的、方式、条件、时间安排、权益分配等内容。
其次,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股东、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重组方案、重组进展、重组后的业务状况等。
另外,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
例如,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需要经过国资委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
对于涉及金融行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需要经过银保监会或者证监会的批准。
二、减持的法律规定减持是指股东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在中国,股东减持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
首先,股东在进行减持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进展、减持后的持股比例等信息。
其次,股东在进行减持时,需要遵守减持的限售期规定。
根据《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12个月内,不得减持所持股份。
超过限售期的股东减持,需要提前向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另外,股东在进行减持时,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国有企业所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不动及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提出处置申请,明确处置目的和方式。
2. 经过资产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
3. 编制处置方案,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
4. 公开挂牌拍卖或协商议价,确定处置对象。
5. 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处置的条件和约定。
6. 处置完成后,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处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处置的资产种类、数量和规模。
2. 处置的目的和理由。
3. 处置的方式和时间。
4. 处置的预期效益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资产评估应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真实、客观并且具备合理性。
第七条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的详细描述和价值评估结果。
2. 处置的方式和程序。
3. 处置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
4. 处置后所能获得的收入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5. 处置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第八条处置对象可以通过公开挂牌拍卖或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需要保证程序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第九条处置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处置的条件、价格、付款方式和约束性条款等,签订前需要经过法律和财务部门的审查。
第十条完成处置后,国有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包括资产注销和产权转移等。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的监督机制,对处置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抽查、督察和评估等方式,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如存在违规行为,监督机构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处置行为,加强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处置活动。
第三条公司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产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交易各方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四)风险可控原则:充分评估资产处置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第二章资产处置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一)资产转让:包括出售、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
(二)资产报废:因技术落后、损坏、过期等原因,导致资产无法继续使用。
(三)资产报废回收:对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理。
(四)资产合并、分立:公司内部资产合并或分立。
(五)资产捐赠:将公司资产无偿捐赠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第五条资产处置程序如下:(一)资产评估: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合理。
(二)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价格、时间等。
(三)审批:将资产处置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告: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按照审批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
(六)备案:将资产处置结果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第六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如下:(一)一般资产处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重大资产处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特别重大资产处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资产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资产处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企业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doc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在公司法75条当中就已经规定,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可以将主要财产转移。
一、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在公司法75条当中就已经规定,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可以将主要财产转移。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的行为,是指公司处分相对于公司资产总额而言占相当比例,且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的资产行为。
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与营业转让联系极为密切,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转让。
《公司法》第75条只是将主要财产转让作为异议股东向公司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场合之一,而此处未解释何为主要财产。
第105条规定,本法和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122条既未从质的方面,也未从量的方面定义重大资产,仅仅是强调上市公司如果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的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时,只有股东大会有权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必须经特别多数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一)购买(收购)、出售资产;(二)置换资产(或股权);(三)租入或租出资产;(四)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五)赠与或受赠资产;(六)债权或债务重组;(七)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处置行为。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仍包含在内。
第二章审批决策权限第三条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批:(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
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上述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述审议程序。
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四条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批:(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公司的重大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加强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是指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价值较大、涉及面较广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 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不含股权);2. 租入或租出资产;3. 赠与或受赠资产;4. 债权或债务重组;5. 其他对公司资产安全、效益有重大影响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重大资产处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1. 组长: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2.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3. 成员: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政策、程序和标准;2. 审议重大资产处置方案;3. 监督重大资产处置执行情况;4. 处理重大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资产处置情况。
第三章重大资产处置程序第七条重大资产处置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领导小组提出重大资产处置申请,并附相关资料;2. 初步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3. 审议决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形成决议;4. 组织实施:按照领导小组决议,组织实施重大资产处置;5. 信息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重大资产处置信息。
第八条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2.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3. 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4.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5. 交易风险及应对措施;6. 交易监管措施。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重大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处置行为的合规性。
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加强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降低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是指对公司资产价值、经营状况、风险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四)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第二章审批决策权限第三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4.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至50%;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至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至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4.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至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4.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章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
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管组成,负责公司内部所有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的监督、审查和决策。
第五条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所有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席由总裁兼任。
第六条公司设立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
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对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和反馈意见。
第七条公司设立资产处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的执行和落实。
第三章重大资产处置程序第八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活动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分为立项、方案制定、审批和实施等阶段。
第九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的立项应当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和职责分工。
第十条项目组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制定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并提交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应当对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反馈给项目组。
项目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审查通过后,项目组向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提出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议,做出决策并批准。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资产处置方案,并向资产处置管理委员会报告实施情况。
第四章重大资产处置的范围和程序第十五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资产转让、资产抵押、资产租赁、资产租用、资产出借、股权转让、股权抵押、股权质押、股权置换等。
第十六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程序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方案制定、审批流程、公告程序、合同签订、公司决策、法律程序、财务手续、变更事项等。
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事关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
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2018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一、重大事项定义根据《办法》,国有资产权益变动额度下限等于行业监管部门规定值的,以及超过行业监管部门规定值的,就都被认定为重大事项。
因此,在国有企业中,重大事项定义的范围非常广泛,如企业并购、重组、吸收合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权益变动事项,股东会决议等投资重大事项,与债券相关的重要事项等。
二、报告审批程序国有企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必须先向经济运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当经济运行监管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后,国有企业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将重大事项的决策、批准、实施、结果等情况报告国资监管部门和地方国资监管部门。
同时,有关经济运行和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共同开展监管工作,严格把控重大企业事项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
三、明确审慎原则《办法》明确了国有企业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的审慎原则,即合理确定事项的价值、风险与收益,充分评估事项对企业和国家利益的影响,保护国有资产财产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价值的增长。
同时,要强化信息披露和内部管控,严格审查合规性及风险管控等,确保重大事项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强化责任约束《办法》对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约束也进行了规定。
国有企业应明确事项的内部组织、负责人和领导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部人员行为准则,对全体员工进行守法、诚信、勤奋、务实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治理透明度和经营能力。
在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中,国有企业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合理的决策、科学的评估和可靠的实施,以保障国家资产安全与增值。
《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与规范,对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资产的获取、使用、处置、评估、转让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重大资产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重大资产管理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监督;(三)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重大资产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发挥公司资产效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重大资产:(一)价值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二)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三)涉及公司战略调整、业务重组的资产;(四)其他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的资产。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资产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审议重大资产获取、处置、评估、转让等重大事项;(二)监督重大资产管理工作;(三)对重大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重大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编制重大资产管理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重大资产获取、处置、评估、转让等具体工作;(三)对重大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八条重大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如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或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提出重大资产获取、处置、评估、转让等申请。
2. 审查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3. 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将初步意见提交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
4. 决策: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决策。
5. 实施与监督: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决策结果,组织实施重大资产管理工作,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6. 报告与总结:重大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向公司领导和重大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一般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外,如果说公司的对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重大资产进行处置的话,这肯定是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的。
因为处理公司的重大资产,这将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也有规定。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处置重大资产的行为,是指公司处分相对于公司资产总额而言占相当比例,且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的资产行为。
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与营业转让联系极为密切,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转让。
《公司法》第75条只是将主要财产转让作为异议股东向公司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场合之一,而此处未解释何为主要财产。
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122条既未从质的方面,也未从量的方面定义重大资产,仅仅是强调上市公司如果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的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时,只有股东大会有权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必须经特别多数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各全资及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公司【含×××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部托管】资产及各子公司所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停车场、大型设备等资产,不包括正常销售的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和副产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处置包括转让所有权或出租等有偿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
分为重大资产处置和一般资产处置。
第五条重大资产处置要按照应进必进、规范操作的原则,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阳光处置;一般资产处置行为可自行组织公开处置。
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在市国资委选定的交易所范围内交易,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另行研究确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一)国有资产所有权转让行为;(二)单项资产租赁评估价值在××万元及以上的租赁行为;(三)租期××年以上的资产租赁行为;(四)其他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一般资产处置包括:(一)单项资产租赁评估价值在××万元及以下且租期不超过5年的资产租赁行为;(二)其他一般资产处置行为。
第八条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应遵循下述基本程序:(一)国有资产所有权转让做好资产处置的可行性研究,重大资产租赁进行市场调研,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二)根据×××委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评估;(三)按照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制定转让方案;(四)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处置。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集团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的通知》《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购置及处置行为。
本规定中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是指:对外转让大型机械设备、房产、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矿权等无形资产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三条资产处置原则(一)公开转让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二)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制度,并对二级子公司的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审批管理。
三级及以下子公司由二级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管理。
(三)归口管理原则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资产处置行为和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本部和二级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第五条党委会研究资产处置事项是董事会决策的前置条件,即董事会审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事项,应由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
第六条集团公司业务专题会研究、审核资产处置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权限,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总部和二级子公司资产处置事项。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资产处置的行为进行审核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处置价格的评估核准或备案管理。
第八条资产处置单位是资产处置项目的编制上报和实施主体。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申请;b)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项目的可研报告、提供权属证明等资料;c) 负责提供资产处置的法律意见书;d) 负责资产处置项目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及上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申报主体及申报资料a) 重大资产处置申报单位: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和二级子公司,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申报;b) 资产处置申报资料包括:资产处置请示文件、处置资产的权属证明、可研报告、法律意见书,如为二级子公司申报则附二级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性文件。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范文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重大资产处置的管理,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重大资产处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出售、资产租赁等。
三、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重大资产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2. 充分公开原则:重大资产处置活动需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确保相关信息透明、真实、准确。
3. 综合评估原则:重大资产处置需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市场状况、资产估值、风险评估等因素,确保处置结果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4. 决策程序原则:重大资产处置需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程序和责任1. 资产处置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或有投资评估能力的部门发起资产处置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处置目的、方式、范围、时间、经济效益等相关信息。
2. 资产评估与审核: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与审核,包括市场价值评估、法律风险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
3. 决策程序:根据资产处置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决策会议,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和决策。
4. 备案审批:经决策会议审定后,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将决策结果报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备案。
5. 实施与监督:资产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重大资产处置的实施工作,并建立跟踪监督制度,确保处置活动按照决策结果执行。
6. 处置结果报告:完成资产处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撰写处置结果报告,报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五、风险控制1. 资产审查:在资产处置申请阶段,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待处置资产进行审查,包括确认资产所有权、查看资产抵质押情况、了解资产合规性等。
2. 法律风险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应与法律部门合作,对重大资产处置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3. 资金使用限制:进行资产处置活动时,应遵循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1. 引言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资产处置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科学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流程和规范。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业的资产处置行为,确保企业在处置资产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合理、高效地进行资产处置。
2. 资产处置的定义和范围资产处置是指企业为实现合理利用和增值,对其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变卖或报废等行为。
本制度所涵盖的资产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软件等;•股权投资:包括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等。
3. 资产处置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资产处置管理机构,负责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该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与企业的其他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资产处置的顺利推进。
4. 资产处置流程资产处置流程一般分为申报、审批、公告、报批以及合同签订等几个主要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4.1 申报资产处置申报由资产处置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内容应包括被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方案以及补偿、协议等相关事宜。
4.2 审批资产处置申报经过初审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审批主要包括对处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风险评估的审核。
审批通过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4.3 公告公告是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合适的资产买受人的环节。
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评估价值以及招标截止时间和相关要求。
4.4 报批报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核和批准。
一般情况下,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上报、评审和批复等。
4.5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指企业与选定的资产买受人签订正式合同的环节。
合同内容应包括资产交割时间、价款支付方式、买受人的履约保证等相关事宜。
5. 资产处置风险控制为了有效控制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其中,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在资产处置进行前,应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中潜在的法律、经济和操作风险,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产转让行为,加强企业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资产,是指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企业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资产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企业资产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转让的企业资产权属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资产不得转让。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资产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资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第八条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二)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资产转让事项,研究、审议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并报董事会批准;(三)选择确定从事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四)负责企业资产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企业资产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六)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第九条企业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所属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并报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研究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三)研究、审议重要子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决定其他子企业的资产转让事项;(四)向上级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资产转让情况。
第十条企业资产转让可按下列基本条件选择产权交易机构:(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企业资产交易的政策规定;(二)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严格审查企业资产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定期向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资产交易情况;(四)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需要;(五)产权交易操作规范.连续3年没有将企业资产拆细后连续交易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重大资产处置方案概述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产闲置、债务高企或者业务调整等问题,需要对资产进行处置。
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将闲置资产卖出或者转让,以获取资金回流的过程。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套重大资产处置方案,以应对企业可能遇到的资产处置问题。
处置原则在制定资产处置方案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资产处置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企业的内部规定;2.公平公正:资产处置需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交易方的利益得到保障;3.最大化回收价值:资产处置需要最大化回收价值,尽可能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流。
内外部资产处置方案根据资产的性质,资产处置分为内部资产处置和外部资产处置。
内部资产处置内部资产是指企业所有的闲置资产,例如:库存、设备、土地、房产等等。
内部资产处置的方式如下:1.资产核实:首先需要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一个核实和分类,确定哪些是可处置的资产;2.资产估值:对所有可处置的资产进行估值,包括现值和未来价值;3.资产处理方案的制定:根据估值和现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例如通过拍卖、自行处置、租赁等方式出售资产;4.资产处置:执行资产处置方案,并监督整个过程。
外部资产处置外部资产是指企业所有的投资与收购等业务中所持有的股权、债券等资产。
外部资产处置包括:1.回购:企业回购对外发行的股权,以减少企业股权质押风险;2.股权转让:出售企业所持有的一些不必要的股票,以获得现金流;3.债券转让:将企业持有的不需保留的债券出售,回收资金用于企业运作或其他投资。
应急资产处置方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例如:自然灾害、疫情等,需要对资产进行紧急处置。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需要具备应急资产处置方案,应急资产处置方案主要包括:1.具体应急流程: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资产得到有效的处置;2.应急通讯录:制定完整的应急通讯录,确保及时联系与通讯;3.应急资产清单:制定应急资产清单,明确哪些资产需要紧急处置;4.加强应急协作:与相关政府机构和其他企业建立应急联系,加强各方协作,打造高效紧急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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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一般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外,如果说公司的对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重大资产进行处置的话,这肯定是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的。
因为处理公司的重大资产,这将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也有规定。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的行为,是指公司处分相对于公司资产总额而言占相当比例,且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的资产行为。
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与营业转让联系极为密切,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转让。
《公司法》第75条只是将主要财产转让作为异议股东向公司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场合之一,而此处未解释何为
主要财产。
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122条既未从质的方面,也未从量的方面定义重大资产,仅仅是强调上市公司如果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的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时,只
有股东大会有权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必须经特别多数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
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其实就是指公司的资产处置对公司的总资产有着重大的影响。
在公司法第105条当中规定,公司在处理重大资产的时候,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但是说实话,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对于重大资产的相关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严格,还是有待改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