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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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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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产假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详细内容请看小编整理。

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1、国家对女性产假的规定: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有15天。

2、如果女职工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就可以增加15天。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如何就产假进行维权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任何单位,不管规模大小,都须给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安排产检,在较新的产假国家规定中,女职工可以享受较长98天的带薪休假,这段期限拿到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包括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等。

二、较新劳动法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020广东陪产假的最新规定

2020广东陪产假的最新规定

2020 广东陪产假的最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广东产假怎么计算的

广东产假怎么计算的

广东产假怎么计算的一、产假的计算标准广东省的产假标准为女职工分娩产假180天。

其中,前98天是法定产假,后82天是延长产假。

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女职工可以享受延长产假。

二、法定产假的计算方法1.务必在宝宝出生前30天内提前办理产假手续女职工需要在宝宝出生之前,提前30天内告知用人单位并办理产假手续。

如未按时办理,用人单位有权不认定产假。

2.产假计算包括假期和休息日产假期间包括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

如遇同事调休,调休将不会影响女职工的产假计算。

3.同时享受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自身身体状况,在产前提前摆脱工作压力并享受带薪病假。

产前休假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待遇。

4.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为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所在单位同类别岗位的职工的工资待遇标准支付。

三、延长产假的计算方法在完成法定产假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女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延长产假。

延长产假的计算方法如下:1.延长产假的条件女职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延长产假:(1)产假期满,即正式产假结束后,如产妇还无法正常上班工作,需要延长产假;(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户籍在朝阳、利川、罗定、英德、四会、蕉岭、丰顺、南溪、阳春、信宜、化州、高要等地;年满35周岁;本人中小学本科和中小学以下学历。

2.延长产假的时长和工资待遇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延长产假82天,期间工资待遇为上述第二点提到的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延长产假的条件,女职工也需要提前30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产假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四、特殊情况下的产假计算广东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提供了一些特殊产假政策:1.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假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延长产假。

每多胞胎一个,延长产假增加15天。

即生育双胞胎享受195天的产假,生育三胞胎享受210天的产假,依此类推。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产假规定20XX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XX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产假规定20XX年中国将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020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

2020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

2020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广东产假的新规定: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根据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微调,明确七种情形可再生。

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下面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根据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微调,明确七种情形可再生。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在广东省应休产假的相关依据

在广东省应休产假的相关依据

在广东省内应休产假的相关依据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七条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七条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晚育的,增加30天;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三十五条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广东省产假规定

广东省产假规定

广东省产假规定
广东省产假规定是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女职工在分娩前享受产假,具体相关规定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广东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1. 产假期限:女职工在合法结婚或者非婚生育期间,享受128天的产假。

其中,分娩前的产假为15天,分娩后的产假为113天。

2. 延长产假: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女职工,广东省实行了延长产假制度。

具体情况包括:胎儿出生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每次按照七天延长产假;在第一胎分娩后,双胞胎在每增加一个,按照双胞胎延长15天计算;因身体状况需要延长产假的,按照不超过一个月计算。

3. 职工权益: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与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雇主也不得随意解雇和辞退女职工,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停薪留职:女职工享有停薪留职权。

指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可以向单位提出停薪留职要求,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准予女职工停薪留职,继续享受职工福利待遇。

5. 男职工陪产假:广东省还规定了男职工的陪产假。

男职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以请假陪护。

具体假期为15天,但是有特殊
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按照法定假期进行延长。

总结起来,广东省的产假规定相对较为完善,能够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定产假假期和权益保护,有助于缓解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也提高了女职工享受生育权益的意识。

同时,男职工的陪产假也有助于加强家庭的亲子关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2024佛山最新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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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最新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产假: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男职工产假:陪产假15天。

2024佛山产假规定(一)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_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注: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奖励假:80天;男方陪产假:15天。

劳动法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的劳动法产假期间工资如下发放: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休产假职工,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该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产假工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员工休产假期间,由保险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单位未支付其工资性收入。

单位在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中,休产假员工个人的应发工资数填写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024广东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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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产假最新规定178天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剖腹产产假是不是可以增加15天剖腹产产假是可以增加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正常产假2、独生子女增加35天;3、晚育增加15天。

流产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3、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产假75天。

难产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拥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请假流程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不同企业单位有所不同)流程:出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难产的出示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用人单位填写有薪假申请。

上海深圳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广东男方看护假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法定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xx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各省产假规定汇总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 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天津市: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天津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32条)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贵州省:实行晚育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

(详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西藏自治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西藏自治区没有地方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

2020年深圳市产妇休假的最新规定

2020年深圳市产妇休假的最新规定

2020年深圳市产妇休假的最新规定一、女方产假:(一)广东省(含2017年3月21日之后的深圳)1、一般情况: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78天2、特殊情况最长(单胎难产):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30天难产假(规定3)=208天(二)深圳市(仅适用于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休产假的产妇)1、一般情况: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78天2、晚育: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5天深圳晚育假(规定4)=193天3、特殊情况(单胎难产):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5天深圳晚育假(规定4)+30天难产假(规定3及5)=223天二、男方陪产假:十五天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4、《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24日修正,2017年3月21日废止)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资”的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惠州劳动法产假最新规定2020年

惠州劳动法产假最新规定2020年

惠州劳动法产假最新规定2020年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产假政策文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生效时间:2012年4月18日发文字号:惠府〔2010〕21号生效时间:2010年3月1日有效时间:5年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哺乳假: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女职工,每天一小时。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生育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晚婚晚育产假: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注: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请假流程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办理该证可享受上述所增加产假)流程:出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难产的出示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用人单位填写有薪假申请审批单。

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

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

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产假广东2023年新规定

产假广东2023年新规定

产假广东2023年新规定2023年广东新规定产假为17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期间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辞退女职工的,并且还需要正常的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国家规定2023年深圳

产假国家规定2023年深圳

产假国家规定2023深圳陪产假请假事由推举度:陪产假请假推举度:产假申请书推举度: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推举度:产假国家规定2023深圳2023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的打算,自9月29日当天起施行。

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头深圳妈妈们至少能休178天的产假了!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嘉奖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状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打算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嘉奖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打算的通过,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也即顺产:98天+80天嘉奖假=178天剖腹:98天+80天嘉奖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依据新条例的规定,不管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嘉奖假。

在详细实施方面:2023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嘉奖假。

2023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注:2023年2月22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

”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假如遇到剖腹产等难产状况产假可再延长。

另外,符合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规划生育条例》晚育条件生育的,还有15日晚育假。

广东省目前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既然这样,那么2024年惠州产假一

广东省目前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既然这样,那么2024年惠州产假一

2024年惠州产假一共多少天法定的产假有多少天产假国家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_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_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我国拟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_年11月12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是在1988年发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和规定。

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得比较原则,工作中主要执行原劳动部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并根据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息国家规定是提前15天的,不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跟公司进行协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产前检查一切正常,所从事的又不是重体力或环境恶劣或条件差的工作,则可以到预产期前1周左右再停止工作,在家休息待产,甚至也可以照常工作直至预产期。

产假是入职一年才可以享受吗未满一年是可以享有产假。

享受产假相关条例并没有规定要求工作满一年。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休产假的时间条件作出要求,女职工入职不到一年怀孕,是可以正常休产假的,最长可以休128天。

并且在产假期间,享受到基本工资待遇和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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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
2019年广东的产假新规定已经出来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
近日2019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的新闻引发了网友关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做出具体规定。

另外,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 0日。

据悉,该修正案草案将于2 9日表决,若获得表决通过,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至80天此外,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提升新生儿照顾水平,鼓励群众执行基本生育国策,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修正案(草案)》将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托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

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将30天的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放宽再婚再生育政策
《修正案(草案)》将可再婚再生育情况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兜底条款。

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施行。

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取消绝育疏通的行政审批
取消对绝育疏通的行政审批,只要符合再生育条件,此前采取绝育措施的均可自行疏通。

《修正案(草案)》中明确,为进一步方便公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

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同时,还调整了再生育审批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广东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再婚夫妻今年有孕或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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