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合同法》谈人事管理
劳动合同法在事业单位的适用及相关问题探讨
、
我 国事业 单位用 人制度 主要是 指 : 为社会 公益 目的 , 由国家 机 关 举 办或 者其 他 组织利 用 国有资 产举 办 的 , 事 教 从 育 、 技 、 化 、 生 等活 动 的社 会 服务 性 组织 。为 科 文 卫 了便 于管 理 , 我们 主要 以三种 分 类方 法 来 划分 事业 单 位 的类 别 。一 是按行 业 分类 , 即根 据 事 业单 位 的 基 本属 性分 为教育 、 科研 、 生 、 卫 农业 等 ; 是按事 业 二 单 位 的经 费来 源形 式分 为 财政 全 额拨 款 、 财政 差 额 拨 款 和 自收 自支 三大类 ; 是按 事业 单 位 的职 责 及 三 事 业单 位 的社 会 功能 , 将现 有 事 业单 位 划 分 为行 政 监 督管 理类 、 共服 务类 、 公 经营服 务类 。 改 革 开放 以来 , 划 经 济模 式 下 的用 人制 度 已 计 无 法适 应发展 的需要 , 为此 , 国率先 施行 了 国营企 我
不 受 1 月 限 制 ; 四是 明 确规 定在 某 些 特定 情 形 2个 下 ,用人 单位 应 当与劳 动者订立 无 固定 期 限劳 动合 同 。为 了避 免使 用 编外人 员 带来 风 险 , 业单 位 应 事 该 采取 以下措 施 。
直接关系员工重大利益的规章制度作为合 同的附 件 。这 些方式 , 员工 切实 了解单 位规章 制度 的同 让 时 , 可 以作 为单位 依法 办事 的依据 。 也 四是尝 试灵 活运用 劳务 派遣 或非全 E制用 工 。 t 前 面 已述 , 于劳 务派遣 人员 , 对 用人 单位无 需与其 签
一
不 需要支 付经 济补偿 。这 两种 用工灵 活 、 成本 较低 ,
浅谈企业人事劳动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浅谈企业人事劳动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詹少将律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企业人事劳动管理体系的建设尚未完善,劳动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劳资纠纷事件频繁发生,既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已相当完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方面,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一系列相关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的实施,我们的企业人事劳动管理制度的订立和完善是有法可依的。
然而在最近参与企业法务工作和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的时候,我发现许多矛盾复杂的劳资纠纷其实在最初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阶段就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根本不需要行政部门和司法体系的介入。
虽然劳动者在与企业的博弈中天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需要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但是企业却并一定必然担任“血汗工厂”的角色,为了维持自身的正常经营秩序,并非没有妥协的空间。
我们律师应当在企业人事劳动管理方面发挥自身的作用,现就相关法律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
一、企业人事劳动管理的基础便是劳动合同的制订问题。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相对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极少会发生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争议,但是企业却常常会犯“灯下黑”的错误,照搬照抄网络上或社保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主动地放弃制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社保部门制订的劳动合同一般相对平衡,也比较专注于劳动法律条文的规定,但在涉及企业具体法律实务工作方面的条款却不够清楚详细。
事实上,我国大部分地区,包括浙江省均未硬性规定使用社保部门制订的劳动合同范本,仅将其作为企业制订劳动合同的参考,而网络上获取的劳动合同范本更是存在诸多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不符的缺陷。
劳动合同法解读——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再审视
2007-9-12
三洋光部品(惠州)有限公司 总务人事课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要点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也应提前通知、劳动合同 的解除条件和经济补偿金 解读 劳动者解除变得容易;企业解除更加困难 影响 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须更加规范化 对策 修改劳动合同及就业规则、离职手续迅速化、 完善文书管理
2007-9-12
三洋光部品(惠州)有限公司 总务人事课
1.适用人员
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适用范围、地域、期限 由双方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草案曾经规定:终止 或解除合同时一次性 3.经济补偿 支付不少于年工资收 A 支付标准:由双方约定(无法定标准) 入的补偿,后改为 B 支付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由双方约定”,有 C 支付方式: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利于用人单位 4.违约责任 A 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种情形致合同无 效的,双方都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2007-9-12
三洋光部品(惠州)有限公司 总务人事课
2007-9-12
三洋光部品(惠州)有限公司 总务人事课
6、竞业限制条款
(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
要点 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缩短为2年、对补偿金和 违约责任做出规定 解读 是对劳动者职业选择自由权的保障 影响 企业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保护变得困难 对策 修改劳动合同及就业规则等,制定保密措施
2007-9-12
三洋光部品(惠州)有限公司 总务人事课
劳动者方面之一:绝对的“无因解约权”
No.3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学分析与企业人性化管理
蓝 海 广西柳 州师范高等 专科 学校
54 5004
劳动者门身l1 』 强 督, J 【 在内外部双 监管之 } 业将 在追 求 利润的同 时 出会承 其1 陔 晗 1 承担 的社 会 责任 。人性 化的管理 是 持续 赢 利和 成 长的重 要保 障, 以 落 实劳 动 合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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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组 织 中 的主 观 能 动性 , 是 企 业人 事 管 理 的重 要 组 成部 分 。 本 文在 我 国新 颁 布 的 劳 动合 同法 的 基础 上 探 讨 在 实 施 中就
如何 发挥 人 的主 观 能办 性的人性 化 管理 ,
并 为 企业 落 实人 性 化 管理提 出建 议 。
劳动合 同法中人性 化管理的理论 根 源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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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人性化导向与人性化管理 劳动合同泫对我同现实劳动天系 具有 很 强的 针对 , 针对 劳动 者相 对丁 介 业的 弱 势地 位提 f r更 多的保 护劳 动者 的 规定 , f } 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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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 延 长使 期 币试用 期的 I I J : 显偏 低的 问 资明 都 在劳动 俞 同法 中 得到 了完善 的解 决 方式 , 体现 了围裳 规范劳 动 力市 场时 强调 人 化 管理 的思路 。 人性 化 管理 不仅 是 √ 觇范 千 卜 Ⅱ 实现人的价值刨造最大化。昕以在管 要求 , 也必须 要 有 方向性 和 践 中的可 操 中不仅仅足管 人,而是帮助人 自我 , 性 , 样在 实施 才能真 正的 发挥 作 f , 这 } ] { 】 这样 可 以达 到企 、 和劳动 的双 赢。 然在 虽 劳动 合 同法 中没 仃明 确的 提 “ 人性 化管埋 , { 然将 会流 丁形式 。 f人性 化的 管删 没有 明 计 强 阔人 的 i 观能动 性 , 是它 的 一 系列泫 姚 确 的定 义, 足它 的建 必 须要 暴 丁人性 规 律 的基础 之上 。 以人性 化管 可以看作 是 所 L都 体现 r以人 为 本 的管 理 念 。 { J 3 管理人性化的价值选择需要制度保障 种价 值取 向 、 管理 哲 和 管理 思思 , 样 这 人性 化 管 往 往没 有 叫确 的 文字 描述 , 才 能 发挥 员¨ 的积 设 性和 主观 能动性 , 现 L 实 只 能 在规 章 制度 币吱 施 过 中加 以体 , u 但 劳动 自身 业 的双 赢 。 2 劳动合同法着眼于人的主体性 是 『 为 人 h化管 是 一 种人 文 价值 选择 , 天 I 尘 昕 住 新 劳动 合 同法 多j 1 “ 人单 位 欠“现 用 以在管 理 中没有 很好 的 方式 加 以规 池 , 以 昕 与 动者 协商 一致 ”的规 定 ,井且 就用 人单 劳 往 往 流十 形式 , 因此 必 项要 籽 人性 化 管理迎 行 制度 化的 规范 和 明确 。 这样 能 确保 人 n 生 位与 劳动 者 出现晕大 事件 时需 要听取工 会的 意见, 取消了在签汀无固定期限合同时需要 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或逃避应该承担的 化管理价值甍素的落实。制度的生成过程最 血 l 所 双方 同意 的条 什 , 要满 足条 什 以及 J 只 j _动 = : 社 会责 任 。 这种 情 况下 仅 需要 国 家颁 布 卞 的 ‘ 就 是要 认 识 列制 度 的本 质 , 在 单 方提 出要 求 , 人 位就 必须 得 上劳 动者 相 的法 律 加 以规 范 , 用 j 还需 要计 会 舆 沦 以及
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一、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公司《劳动合同法》培训及员工关系管理
——讲师:
热身题
1、《劳动合同法》于......正式实施, 2、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 日),试用期最长为多久? 3、有员工入职我司车间员工一职,该员工是以 前在我司做过两年的老员工,和他签订两年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多久?
6、和谐员工管理三阶段
• 合法:主体/程序/内容 • 平等:没有歧视 • 和谐:满意度高
案例:企口车间A员工与B员工打架,B 员工用木板把A员工的头打破,鲜血直流。 由于处于用工时期,且公司从人性化考 虑,并未按制度给予开除,而是采取双 方从轻处理的办法:给于B员工记大过一 次,A员工不处理。公司在调解及处理的 过程中,A/B员工均在场表示同意。可事 后,A员工表示被打的头破血流,对于B 员工处理太轻。不满到后勤人事部反映, 人事的态度是:当时处理事情的时候, 你们都在场,都同意了,而且有意见当 时为何不提出?说好的事情,怎么能随 便改?A员工不满的走了。讨论后果。
招聘风险分析
• • • • 身份证、学历证虚假 简历虚假 带病入职 形成了非法的双重劳动关系,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应对策略
• 设计好员工履历表,含紧急电话、通信 地址、个人承诺(真实性、背景调查) • 统一体检或健康证 • 学历证、身份证审核 • 背景调查 • 职业信用担保 • 离职证明与入职承诺书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一把双刃剑;
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2.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约定技巧 3.约定条款提示
3、企业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要做到:制度程序合法,内容 合法,向劳动者公示。 • 公示的方式:员工手册发放,会议宣传, 入职培训,内部公告,内部考试等。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影响研究
第 7卷
第 3期
邵 阳 学 院 学 报 ( 会 科 学版 ) 社
V0 . 0 3 I N . 7
20 0 8年 O 6月
J un l f h o a gU i ri (o i ce c d in) o ra o a y n n est S c l in eE i S v y aS t o
J .0 un2 08
■ 教 育 研 究
《 劳动合 同法》 的实施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影响研究
危 兆安
( 阳学 院 , 邵 湖南 , 阳 , 20 0 邵 4 20 )
摘
要 :高 校人 事 制度 的改革 在 高校 管理 体 制 改革 中处 于核 心地 位 , 针对 当前 高校人 事 管 理工 作 中存 在 的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 的不断发展和深化 ,高等 学校办学规模 、办学质量和办 学水 平在应对 培养高
性 ,人事 管理者 只是执 行上 级部 门或本部 门规 定的 有关 制度 ,是 一种被动管理 ,而不是主动 的开 发管
层次 、高水平和高素质 的创新人才方面 因高校人 力 资源匮乏而无法得 以满足 ,究其原 由主要是 我国高
人才方面 , 强调住 房 、 安家费 、 家属安置 等物质待遇 , 只注重人才的一般使用 ,缺乏对他们 的潜 能开发管
理, 缺乏建立适合人才个性发展 、 实现人生价值 的良
好环境 和有效 的激励与竞争机制 。
2人事管理制度缺失 , . 制度创新动力不够 在我 国高校现有 的人事 管理制度体制 下 ,高校
1 事管理 观念相对滞后 , . 人 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亟 待提高 当前高校人事管理仍不 具有现代人力资 源管理 特点 , 只是一种 “ 以事为本” 的人事行政管理 , 人事 从 管理 的行 为过程来看 ,人事管理工作普遍存在 人浮 于事 、 墨守成 规等特点 , 管理过程较偏重于强调事 而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1.引言人力资源是组织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合法、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档将介绍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和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2.劳动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其他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3.人事管理法律法规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劳动关系法律法规4.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关系协调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法》4.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5.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令》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力市场条例》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介绍和职业传达法》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地区地方自治法》6.3.《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附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范本》-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登记证范本》-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单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合同:劳动法律关系的设立和终止、相关权益和义务的约定。
- 劳动报酬: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从雇主处获得的经济回报。
-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休息休假制度。
- 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相关措施。
《劳动合同法》对事业单位用工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20 年 1 ,劳动合同法》 08 月 《 正式实施 , 明确把事 业单 位 纳入劳 动关 系调 整 范 围 , 有 利 于推 进事 这
业单 位用 工 制 度 向规 范化 、 制 化 轨 道 转 变 , 法 有 禾 营造 单 位 自主 录用 、 动 者 自 由择 业 、 部 劳 干 能上 能下 、 职工 能 进 能 出的 用 人 环 境 , 利 于调 有 动员 工工作 积 极 性 、 动 性 和创 造 性 。 《 动 合 主 劳
《 劳动合 同法》 事业 单位 用工 对
制 度 的影 响 及对 策
张君玉 , 正 昌 潘
( 海南 广播 电视 大学 直属 学 院 , 海南 海 口 500 ) 7 15
摘
要 : 劳动合 同法》 《 将事业单 位纳入了劳动合 同管理范 畴 , 这给事 业单 位用工制度转换和人事管 理体
制改革带来重大影响 。面对《 劳动合 同法 》 实施后 的新变 化 , 业单位 应 积极应 对 , 一步加 大 自身改革力 事 进 度 , 面贯彻落实 《 全 劳动合 同法》 。
2 0 第 2期 0 9年 总第 3 5期
海 南 广 播 电视 大 学 学 报
J u nlo ia do& T nv ri o r a fHan n Ra i V U iest y
2O . 09 No 2
G n r lS ra No 3 e e a e l . 5 l
动合 同法》 之所以强调“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
是 因为 劳 动 关 系 表 面 上 的平 等 掩 盖 了 事 实 上 的
秩 序 , 护 劳动者 合 法权 益等 都 具 有极 其 重 要 的 保
收 稿 日期 :09— 3—1 20 0 5 作 者 简 介 : 君 玉 ( 97一) - , 族 , 南 万 宁人 。 海 南 广播 电视 大 学 副 教 授 从 事思想政 治教 育、 张 16 ,- 汉 2 ' 海 社会 学、 法学教 学
人事管理与劳动关系制度
人事管理与劳动关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人事管理与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需遵守并履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人事管理目标是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五条本企业采用招聘、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多种手段进行人事管理。
第六条招聘程序:1.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简历;2.依照招聘岗位的要求,筛选面试人员;3.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4.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培训与发展:1.新员工入职培训:包含企业文化、工作规范、制度要求等方面的培训;2.岗位培训:依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供应相应的培训,帮忙员工提高工作本领;3.晋升培训:对有晋升意愿和本领的员工供应晋升岗位所需的培训。
第八条绩效考核:1.依据员工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订立个人绩效考核标准;2.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3.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嘉奖优秀员工,对绩效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薪酬福利:1.本企业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本领及贡献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2.本企业设立合理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薪酬制度;3.本企业供应合理的福利待遇,包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保险、带薪年假等。
第十条员工关系:1.本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员工关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2.本企业提倡员工之间相互敬重、公平竞争、乐观沟通;3.员工有任何问题或纠纷,可通过正常渠道向企业提出,并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三章劳动关系第十一条任职合同:1.本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公布企业规章制度,使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1.本企业遵守国家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保证员工的合理休息和劳动权益;2.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建立做好加班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规范
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特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二、入职管理第三条录用程序一经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面试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监事会主席审核并报董事局主席签署予以录用的员工,为公司正式员工;二录用分部门推荐和部门提出用人要求两种:1、部门推荐:用人部门推荐初审的新员工,将新员工的资料报送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和面谈复核,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向新员工发出试用通知单;对不完全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用人部门补充材料或不予录用;2、部门提出用人要求:由用人部门提出具体用人要求,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安排招聘;对符合录用条件准员工,进行初审并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对准员工进行复核,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向新员工发出试用通知单;对不完全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人力资源部不予录用,并继续招聘;三履行完上述程序的新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第四条新员工报到一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续的职能部门,报到时新员工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证件的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1、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资格证书;4、近期三个月以内体检报告;5、离职证明;6、免冠一寸近照三张;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新员工入职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安排签订劳动合同;三入职日期以正式至人事部报到当日算起;四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更新公司员工通讯录;五人力资源部同部门内勤人员负责带领新员工熟悉新的办公区环境;六劳动合同到期后,需签写合同续签书,劳动合同如有更改,需签写合同更改书;七保密协议,需要员工无论任职期间和离职后都要遵守保密制度;八工资发放日为每月初,发放方式为:下发式,发放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根据员工实际考勤记录发放上月工资;三、试用与转正第五条新员工转正是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评估,是公司优化人员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第六条员工的试用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这个时期是员工和公司互相了解的机会;试用期享受试用工资待遇;试用期内的任何时候,员工与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觉得有任何不适合,都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通知期为三天;这期间员工的工作接受公司的考核;二试用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由分管领导决定,监事会主席审批,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日计算;第七条试用期的考核一新员工按月准时实事求是地作出个人书面小结,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由所在部门分支机构经理对其当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签署鉴定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二考核期满后一周内,新员工所在部门分支机构经理根据其表现,提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分管领导批准;三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经所在部门分支机构考核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四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所在部门分支机构认为有必要提前停止试用时,由部门分支机构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调查核实后,提前结束对该员工的试用,安排在其它岗位重新试用或予以辞退;第八条新员工正式转正手续:一经试用合格批准转正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正式转正;凡正式转正后的员工全部人事资料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高管的全部人事资料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原件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二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及被聘岗位、工作能力来评定正式工资标准,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监事会主席审核;公司高层干部的正式工资标准需报集团领导批准;四、调动与晋升第九条调动一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并经领导批准后在公司内部及集团内单位之间流动;二公司内部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及对员工的考核,具体安排岗位调整及工作移交,并及时将修改后的员工岗位职责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调动;由提出部门填写员工内部流动审批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安排工作移交;第十条晋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工作期间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公司将对员工任职的职位进行提升,提升后岗位薪资按新的岗位薪资架构来确定;五、行为准则第十一条员工行为准则:一自觉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二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有令即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报,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主动请示领导后办理;三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饱满、高效敏捷;不得随意串岗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四员工之间应积极沟通交流,相互尊重,互帮互学,精诚合作,强化团队精神;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优化自身综合素质;六注意仪表风纪,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七对外交往和接待包括接听电话,做到热情大方,有礼有节,举止端庄,谈吐得体,说普通话;八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所有来访的客人必须由邀请人陪同才可进入公司;一般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九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吸烟;十必须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注意节省每一张纸,每一粒粮食,每一度水和电,杜绝大手大脚的浪费现象;六、劳动纪律第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及时修订员工考勤、休假、请假等相关制度;七、薪酬待遇第十四条公司根据不同职位的不同工作职责,希望通过采用具激励性和成本效益的薪酬类别和适当的薪资结构的拟定,使员工不仅能得到一种物质利益的满足,而且体现一种尊严的满足、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进而使公司形成良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从而提高员工和公司的绩效,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第十五条薪酬结构一薪酬结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含全勤工资二薪酬类别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的困难程度、担当责任的大小及后果的影响范围、市场薪酬状况和不同的薪酬类别而支付的一种报酬,是员工每月按时发放的基本生活保障;各员工的基础工资按其核定的等、级标准发放;2、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公司对员工对以月为单位进行工作考核,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实际考核情况比例计算出绩效奖金;第十六条薪酬管理附则一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福利按职务工资薪级表核定的等级标准上缴; 二薪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废除由董事局决定;八、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公司的绩效考核是运用量化的考核指标,规范的考核程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部门的整体工作绩效,进行定期综合考评,按考评结果确定奖金,并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及其边缘的员工进行调整岗位、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第十八条各部门以部门岗位职责为考核基础,将本部门绩效考核基数及标准报人力资源部备份,每月工资结算日将绩效考核明细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核算工资;第十九条公司管理的各员工,以由公司季度对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结合个人工作绩效,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进行奖惩兑现;九、保险福利第二十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保险福利: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为正式聘用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二公司为正式聘用的员工按不同职位标准提供相应补贴;十、离职与解聘第二十一条员工要求离开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领导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以及其它应提前三日提出辞职申请;第二十二条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接到员工辞职申请,应及时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并做好工作;经劝说无效时,应在员工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准备接手工作;第二十三条公司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聘员工,人力资源部应依据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文件决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聘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以及其他应提前三日通知员工;第二十四条员工辞职和解聘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监事会主席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履行离职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表;离职手续包括:一工作移交:由员工上一级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移交内容、移交方式,并监督移交;二物资移交:交还原由个人保管的所有文件、工作资料、书籍、办公设备、非易耗办公用品、工具、人力资源部及办公桌钥匙等其他公物;三帐务清理:到财务部门报销帐目,归还欠款;四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五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表必须有各相关接受部门及人员签字;以上手续全部办理完且各项费用结算完毕后,人力资源部方能向离职员工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书面材料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转移单据;十一、人事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公司内部建立员工个人二级档案,收集员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资质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个人其它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编号统一管理;员工离职,其个人人事资料在公司保留不得少于三年;公司高管人事资料报送集团人事部门存档;第二十六条对因公司岗位编制已满暂不能录用的优秀人才,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人才资料储备库,有需要时应优先通知面试;以上档案资料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存档;员工离职或辞退,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但该员工的资料不予退还;十二、违纪处理第二十七条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如有下列情形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予以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受到警告处分:1、工作时间睡觉、打游戏、聊天的;2、工作时间在禁烟区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的;3、工作时间内饮酒的公务除外;4、不讲究文明礼貌,举止粗鲁,经常讲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形象的;5、由于疏忽大意使公司或其他同事的财产丢失或损坏的;6、搬弄是非,在公司内部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影响同事间团结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1、工作态度不积极,经常迟到、早退的;2、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3、两次以上发生警告处分的;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的;5、蓄意损坏公司财物的;6、无意泄露公司机密,且未引起重大后果;7、同事之间恶性争抢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8、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或损失的;9、涂改、假造各种单据及证明的;重复犯有上类过失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任何刑事犯罪活动;2、出卖公司商业秘密;3、传播或携带禁品;4、工作时聚众闹事,有意伤害、殴打公司任何员工,煽动他人消极怠工,使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受到损害;5、管理人员因失职造成管理混乱,下属员工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行为;6、渎职、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7、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不当行为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行骗者;8、挪用、贪污公司财务或虚支滥报费用;9、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按主动辞职处理;11、多次严重违犯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四违纪处理程序员工发生警告、严重警告行为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请分管领导做出处分决定,张贴在公司公告栏内,必要时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通告;警告处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严重警告处分扣发当月工资并降职一级,取消本年度内员工奖励;十三、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人员需求申请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填表日期:人事上交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三个月以内体检报告;免冠一寸近照三张;员工面试评价表人事部填表员工面试评价表用人部门填表员工试用通知单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人力资源部制表员工公出单表八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表1、本表也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调动时使用;2、本表办理完毕后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档备案;相关流程一、招聘新员工流程:。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令法规,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制度管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能,具体负责人事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直接对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负责,第三条公司下属各部门实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和挑选、储备、考评以及培训等,都须经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
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员工培训等事项,也须报办公室批准,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编制及定员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及车间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而设置岗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薪。
所聘用的员工,由办公室按需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的聘用程序以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或车间正职由总经理提请总公司聘任。
3、部门或车间副职由总经理聘任。
4、班、组长以下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聘用。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与续聘。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车间)确需增加员工时,按如下程序办理:1、先在本部门内部调整;2、本公司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本公司内调配;3、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或职责范围),经办公室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招聘(或通知)1工作。
如涉及到增加编制,还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呈现下列情形时对外招聘:(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缺乏时;(3)需非凡技术或专业常识须对外招聘人才时。
5、提升(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和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位晋升机会。
对于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敬业爱岗、忠于企业且业绩显著的员工,将获得晋升职位的机会。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及思考
段 只部分 适用 于高校 编制 内人 员 。第 二种 观点 则是 基 于《 动合 同法 》 劳 立法初 衷 和高校 人事改 革发 展趋
高 校用工 存在 多层 次要求 , 既需 要高 素质 、 高水 准的教 学科研 人员 , 也需 要专业 化 、 职业 化 的教 学管 理人员 , 还需 要相 当数量 的后 勤服 务人 员 。因此 ,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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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 2年 8月
在 薪酬 管理 上 , 事 管理 人 员 适 用 高校 依 法 制 定 的 人
【 ) 建 章 立 制 来 规 范 用 工 管 理 二 以
工 资制 , 资金来 源于 国家核 定编 制数 的拨款 ; 其 劳动 管 理人 员一 般 执 行 协 议 工 资 , 资金 由 高 校 筹 集 、 支 付 。二 者之 间收 入 的差 异也 导致人 事管 理人 员抵触 向劳动 管理 的并 轨 。人 事管 理制 度与 劳动管 理制度 在实 际运行 中的巨 大差 异 , 要 完 善相 关 的一 系列 需
了 事 业 单 位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 要 内 容 之 一 主
就是 养老 保 险费用 由单 位 和个 人 共 同承 担 , 休待 退 遇与缴 费 相联 系 , 与事业 单 位分类 改革 配套 推进 。 且 在 争 议 解 决途 径 上 , 事管 理 人 员适 用 人 事争 人 议 处理 程 序 , 动管 理人 员适 用劳 动争议 处理 程序 。 劳
对《 劳动合 同法 》 高 校 的适 用 范 围上 尚 有 争 在 议 : 的认 为依 据现行 规定 , 等院校 编制 内职 工不 有 高 完全适 用《 劳动 合 同 法 》 ] 有 的认 为《 动 合 同法 》 ; 劳 颁布 以后 , 非常 重要 的一 点 变 化就 是 劳 动 和人 事 并 轨 , 后 将 全 部 适 用 《 动 合 同法 》 ] 笔 者 认 为 , 今 劳 。 第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冲击与协调
岂J 单 位 订 立 书 面合 同 ,则 视 为 用 人 单 位 与劳 动 者 签 订 了无 固 用人
员 名 单 。 而 《 动 合 同法 》 硬 性 规 定 , 业应 根 据 合 同期 限 、 劳 却 企 工
作 时 间进 行数 字排 序 , 行 “ 来 后 走 ” 实 先 的简 单 原 则 , 求 企 业 先 要 裁减 进入 企 业 时 间 较短 的劳 动 合 同 员工 。如 此一 来 , 企 业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将 受 到 很 大 的 掣 肘 , 绩 效 考 核 也 根 本 无 法 发
同 时 , 了保 护 企业 的商 业 秘 密 , 为 人力 资源 管 理 部 门 不 能再
用违 约金 留住 员 工 , 而是 要 用 内部 的 激 励 机 制 , 同时 还要 积 极 应 对 人 员 流 失 带来 的 问题 。如果 员 工 一走 了之 , 业 很 难花 费大 量 企
的精 力 去 追 讨 违 约 金 。 而企 业 在 向离 职 员 工 支 付竞 业 限制 补 偿 金 的时 候 也 未 必 能保 证 员 工 自觉 遵 守 约定 ,这 无 疑 使 企 业 的维
劳 动 合 同法 对 用 人 单 位 辞 退 劳 动 者 的 条 件 规 定 得 更 加 严 格 。 而从 企 业 管 理 的角 度 来 看 , 业 因 为 生产 经 营 原 因需 要 裁 然 企
减 员工 ,应 该 由人力 资源 管 理 部 门通 过 绩 效 考核 工 作 , 依 据具
暮 使每月支付双薪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而只能等法定解除 体 的工 作 岗位 、员 工 的 工 作 技 能 以及 员 工 的工 作 表 现来 确定 裁
事业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浅析
休息 休 假 、劳动 安 全 卫 生 、保 险 短期劳动合 同来维护 自己的利益 。
福利 、职 工 培训 、劳 动 纪律 以及
由于 现 实 中存 在 上 述 严 重侵 与员 工 签订 书 面 劳动 合 同 时应该
劳动 定额 管 理等 直 接 涉及 劳 动者 害员工利益 的现象 , 劳动合 同法 》 注意如下一些 问题 : 劳动合 同法 》 《 《 切 身利 益 的规 章 制 度或 者 重大 事
2 .劳动合同的订立
从 相 关 规定 中 可 以看 出,该 实 了解 单 位 规 章 制度 的同 时 ,也 立 劳动关 系 ,应 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法 的适用范 围已扩大到事业单位。 规 章 制 度是 用 人 单 位 的 内部
“ 律” 法 ,贯 穿 于用 人单 位 的整 个
同 ;已建 立 劳 动关 系 ,未 同时 订 立 书面 劳 动合 同 的,应 当 自用 工
会 协 商 。除此 之 外 ,人力 资源 部
门应 该 提高 法 律 意识 、证 据 收集 意识 ,注重 掌 握 规章 制 度 的公 示 方 法 ,如可 以通过 单 位 内部 网络
作 为传 播 媒介 让 全体 员 工 知 晓单
事 业 单位 在人 事 管 理制 度 方面 一 在 部分 事 业单 位 中仍然 存 在 合 同 定 : 用 人单 位 自用 工之 日起 满一 “ 直沿袭 传 统 的计 划 经济 体 制下 的 口头 化 现象 , 即便选 择 签 订 劳动 年 不 与 劳动 者 订立 书 面 劳动 合 同 的 ,视 为用 人 单 位 与劳 动 者 已订 立无 固定期 限劳动合 同。第 4 条 、 ” 4 管 理模 式 ,使 得单 位 在 规章 制 度 合 同 的单 位 ,也 常选 择 签 订短 期
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一、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风险管控】《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ppt文档)
专项培训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
商业机密知识产权可设保密协议约定 可设二年内的竞业限制期
不允许员工兼职,企业录用在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份 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
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 拖欠工资社保 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扩大
经济裁员
经济裁员条件放宽,应善加利用
适用于清洗用工年限的岗位 适用于企业编制受限、解决工效挂钩减免所得税的内企 适用于借用资质,如缴纳镇保等特定情况
适用于无法确认工作周期的职位 适用于需考核试用的职位 适用于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的岗位
第二节 招聘录用·招聘面试的管理
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的准确描述与信息保存,便于日后试用 期间证明员工适合岗位与否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的通过与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通过时间:2007年6月29日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 内容章节:共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
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第二节、新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 一、降低签订门槛,力推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强调书面合同,严惩 事实劳动关系 三、加强试用管理,员工 只可试用一次 四、界定出资培训,限制违约金适用范围 五、制定规章制度,要求 民主化公示化 六、颠覆传统观念,合同 终止也需补偿 七、增大违法成本,引导 企业管理加强 八、增设随付义务,出证明转档案移保险 九、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单位共担责 十、强化工会功能,推行 集体合同制度
并非防止劳动者“跳槽”的有效手段,仅保证用 人单位不因劳动者自主择业而受损,
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入转调离、劳动合同等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人事管理 (1)第一节人事权限 (1)第二节编制 (2)第三节组织架构 (2)第四节入职 (3)第五节异动 (3)第六节人事档案 (5)第七节劳动合同 (6)第八节沟通渠道 (8)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节人事权限三、层级设置四、层级设定(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
(二)中层管理人员:总监。
(三)基层管理人员:经理/主管/主任/副主任。
五、人事权限管理(一)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异动、任免及薪酬管理由集团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
(二)经理级人员(含主持工作的主管)的招聘、异动、任免及薪酬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或总裁授权人审批。
(三)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的招聘、异动、任免及薪酬管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跨企业之间的人员异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二节编制六、人力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岗位的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共同编制《职位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七、公司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该项工作由人力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讨论并制定组织架构方案、编制及岗位,报公司审核,集团批准后执行。
八、公司严格控制编制,因发展需要增加编制的,由用人部门提出需求,人力行政部审核其增编人员的合理性(包括增编的原因、原岗位人员数量、工作职责等),提出正确的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审批。
九、人力行政部依据编制设定,定期对现有人员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流动率、缺编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分析,作为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资源的依据。
十、人力行政部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员工工作不饱和、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一经查实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三节组织架构十一、公司组织架构统一使用Visio软件编制,图中含岗位名称和员工姓名。
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障人事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加强劳动保障人事管理。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职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外公布招聘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
第五条职工应聘时应当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劳动用工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者随意减发职工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环境,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作息制度,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情况下,经职工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和职业培训制度。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四条职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纪律与处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必要的纪律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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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 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 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 合同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 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 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 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7.培训费及违约金的约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 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 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 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
劳动人事管理体系的责任 :
(1)把合适的人配置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 (2)引导新雇员进入组织(熟悉环境); (3)培训新雇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4)提高每位新雇员的工作绩效; (5)争取实现创造性的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6)解释公司政策和工作程序; (7)控制劳动力成本; (8)开发每位雇员的工作技能; (9)创造并维持部门内雇员的士气; (10)保护雇员的健康以及改善工作的物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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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 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 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用人单位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 尽的事宜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双方明确了权利各义务,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 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依法应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常见的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工伤事故引起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岗位调整方面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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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均适用《劳动合同法》。 正确认定《劳动合同法》的适应范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该规定,运 该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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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经过相互选择,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并就劳动合同 的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从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各责任的法律行为。为 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缔结劳动合同时,能够对对方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避免 或减少今后劳动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均应享有知情权,并对对方进行 充分了解。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 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 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 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 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 件。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 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 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 条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 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 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 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 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 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 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 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 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 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 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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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从《劳动合同法》谈人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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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期
2015年1月
序目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应范围 1.劳动人劳动人事管理体系作用 §劳动人事管理体系的责任 2.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 §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 §单位规章制度的作用 §怎样制订规章制度事管理体系的价值 §才是合法有效的 3.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用人单位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人事管理体系的价值
劳动人事管理体系作用 : 对于现代社会的企业来说,如何建立合理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模式已经成为了头等重 问题。企业人事管理模式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人、工作、组织之间相互配合,充分发 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一个企业的繁荣发展与衰败最重 要的就是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水平,因为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劳 动人事管理模式才能够真正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企业员工的工作责任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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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用来约束单位和员工及相关方的内部规则或规范的总 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制定劳动规 章制度. 法律地位: 首先我们要弄清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 有人错误地认为,企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不属于劳动契约,不能约 束职工。但实际上,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在我国来自于法律的授权,根椐《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 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可见,企业规章制度 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是实现劳动过程的自治规范,它对单位的全体成员均具 有约束力。 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 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员工公平 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已的行为和 努 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怎样制订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 制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 具体”,由于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从反面 建议如下: 1.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合法。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 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因此,规 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2.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 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 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未经公示。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 所 遵从,因此法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 力。 4.规章制度未及时修改、补充。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完事大吉,但实际 情况是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因此企 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 补充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