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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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二、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①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凭据
三、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①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②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
③民工银行账户信息
四、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①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五、民工实名管理制度
①民工花名册
②民工劳动合同
六、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①民工每月考勤表
②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统计表
七、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①银行代发凭证
八、相关文件
①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承包合同
③温住建发〔2018〕4号文件
一、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为工程施工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有效遏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放事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管理职责
1、项目部设置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部职责:
①建立健全民工实名管理制度。

②全面签订民工劳动合同制度。

③落实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④实行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⑤实行民工工资月结制度。

⑥实行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
⑦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⑧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四、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
一、入职:
对新进场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协同办理银行卡;建立民工花名册,书面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安全培训、银行卡信息等相关内容。

可见样表:《民工花名册》
二、清点
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每月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民工每月考勤表》
三、结算
由劳资管理人员组织各劳务施工班组对其手下工人的工资支付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劳资管理人员统计出每月现场工人出勤率,模拟出月足额的人工工资费用,并上报项目经理。

可见样表:《民工每月考勤表》《民工每月工资发放表》
四、工资发放
对人工工资费用及各施工班组的工程款计量进行核实及比对,如无异常情况,则转交公司财务部,再由公司财务部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民工个人账户。

五、回访
工程工资发放后,劳资管理人员有权利及义务对各班组或各工人所领工程款进行查询和问责,确保所有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上。

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8日
二、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
①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凭证
②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或凭证
三、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①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②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③民工银行账户信息登记表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
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兹有__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__单位于______年
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行开立__________ 项目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企业代码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 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 行
年月日
民工银行账户信息登记表
四、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①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牌
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牌
五、民工实名管理制度
①民工花名册
②建筑工地用工劳动合同
③安全技术交底单
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
⑤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民工花名册
建筑工地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使用部门)名称: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三项为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为__年。

(二)无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程工作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限为 / 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筑施工有关的工作。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变动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特殊保护等规定,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用品。

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四、工作报酬和福利。

因乙方工资计算繁琐,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实行下列工资分配形式:
1、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时核算乙方工资,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2、乙方工资每日为元。

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定时发放。

每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以工资册为准。

3、乙方的工资中包含养老保险及其福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五险一金。

五、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法规、规章处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代班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指挥。

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必须向代班人员请假,如不听从代班人员的合理调动,甲方有权对乙方做适当
的经济处罚或开除处理。

3、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严禁打架、赌博、嫖娼、偷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并罚款,且送交执法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技术交底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班组及工种:
六、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①务工人员考勤表(需监理签证)
②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统计表
************************工程项目部
务工人员考勤表年月份
出勤:√缺勤:×请假:△加班:○
班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日期:现场监理:日期:
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统计表
工程名称:统计期间:年月
制表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
七、银行代发工资凭证
八、相关文件
①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
②温住建发〔2018〕4号文件
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
款分账管理的通知
温住建发〔2018〕4号
发布日期:2018-01-12来源:市住建委字号:[大中小]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规划建设局)、公用建设局(市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号)精神,现就规范建设领域工资款支付行为、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在温州有承揽业务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应在企业注册地以企业为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并在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市在温有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在市区以企业为单位开设专用账
户并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备案,备案信息统一在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网予以公示。

专用账户实行一地备案,全市通用,专项用于工资款支付,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

开展专用账户监管业务的银行,应就专用账户资金往来与我委“智慧建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银行在划拨劳
务费用时应注明该笔劳务费所用项目名称,确保专款专用。

开户银行应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如账户资金有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告。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时,应查验该工程相关建筑业企业专用账户备案情况。

二、实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执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的支
付条款。

合同备案部门应将该条款作为合同备案的前置条件。

在实际运作中,用人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根据当月实际用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根据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对用人企业上报的工资款进行审核。

建设单位应按照当月审核完成的工程量,将应付工程款中的工资款在自施工企业上报之日起20日内单独拨付到施工企业开设的专用账户中,支付的工资款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企业提供的工资款数额计算。

如建设单位支付的工资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实际用工费用的,由施工企业负责补足,确保工人足额拿到工资。

施工企业在收到建设单位当月工资款后,应立即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实行专业或劳务分包的须将工资款汇入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专用账户进行工资发放。

三、实行银行卡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用人企业要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如实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将工资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工资支付表以“智慧建管”平
台导出工资表为统一范本,并与银行支付凭证保存至少二年。

用人企业不得以工程款结算纠纷或其他理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退场离开的,用人企业必须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

作业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短期或者零星用工,应当在作业任务完成后5日内一次性结清或按日支付工资。

四、实行劳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

我委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设置了监管及使用账号。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要以项目为单位,以“智慧建管”平台为载体按月对施工现场的劳务用工实名制登记、考勤、工资款拨付、工资发放等工作进行操作实施管理,各司其职。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运用“智慧建管”对所辖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实、专用账户备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欠薪处置等进行管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自发文之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必须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管理,已开工的工程应及时根据以上要求修订合同,不具备合同修订条件的,应由施工企业将工资款按月足额划拨至专用账户中。

在建工程,因建设单位无能力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款的,或施工总包单位无能力及时补足工资款的,或实际用人单位无能力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以免因欠薪引发影响社会和谐事件发生。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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