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系统规章制度56449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我们成立了农民工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如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切实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凡在原供销社用房建筑外立面及违建拆除工程工程内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务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农民工管理制度一、管理机制:劳务公司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指派专人协助、监督作业队进行农民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
劳务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属农民工包括劳务合同、身份信息、工种、薪资标准、特种作业证件等所有项目部要求上报资料。
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要求施工队清退该工人。
二、管理办法:1、工作内容、时间:农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业队与农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
2、劳动报酬:作业队与所属农民工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作业队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农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及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队提供必要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作业队应加强安全预防意识,民工发生工伤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使伤者及时治疗。
4、管理办法不符合要求时,项目部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坚决不整改的项目部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5、劳动纪律:农民工应自觉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操作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队监督所属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作业队监管不利,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民工对作业队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为了规范工资管理,公司要求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项目部代为统一发放。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是依据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为了确保民工工资的合理计算及时发放和公正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内部的工资管理行为。
全部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确保工资管理工作的公正、透亮和高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民工工资管理。
3. 工资核算3.1. 工资结构工资结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并由企业与民工工资协商确定。
3.2. 工时记录每名民工必需在上班前打卡签到,并在下班时打卡签退。
企业应与工会共同监督打卡记录的准确性,防止工时记录造假。
3.3. 工资核算过程依据工时记录和工资结构,企业财务部门在每月末进行工资核算。
核算过程中要确保数据准确性,包含工时记录、社保、公积金等各项数据。
3.4. 工资发放工资于每月最终一个工作日发放。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工资发放时间将提前并提前通知全部员工。
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确保工资发放的安全和便利。
3.5. 加班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加班工资,依照肯定比例进行计算和发放。
加班工资明细应当与工资条一同发放,并在工资条上进行明确标注。
4. 工资管理4.1. 工资保密工资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询、泄漏他人的工资信息。
工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敬重员工隐私权。
4.2. 工资异议处理假如民工对于工资核算结果有异议,应在发放工资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会及时与民工进行沟通,核实情况,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
4.3. 评优嘉奖为激励员工的乐观性,企业将设立评优嘉奖制度。
评优嘉奖标准由企业与民工共同订立,并依照商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发放。
5. 监督和考核5.1. 内部监督企业内部设立相应的监察机构,对工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察机构将定期对各部门的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5.2. 外部监督企业将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会的监督,及时供应工资核算数据和相关信息。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一、工资支付原则1. 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足额的原则。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二、工资支付标准1.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民工的工资标准。
2. 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经济效益适时调整。
3.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等级和工资结构。
三、工资支付方式1. 用人单位应当采用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替代。
2. 工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包括工资条、工资单等,以便农民工查询和核对。
四、工资支付时间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延。
2. 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即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3. 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提前支付工资,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取。
五、工资支付保障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工资支付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工资支付资金。
3.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支付制度的执行。
六、工资支付纠纷处理1.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支付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调解。
3. 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民工工资规章制度
农民工工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护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加强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维护劳动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管理工作,适用于各类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是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建立完善的福利待遇制度,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公开农民工的工资情况,接受农民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应当共同遵守本规章,保障劳动和谐,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第二章农民工工资的构成第九条农民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加班工资、疏导费等部分构成。
第十条基本工资是农民工的最低保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农民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确定的,应当合理调整,激励农民工积极工作。
第十二条奖金和津贴是对农民工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奖励,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奖励制度支付。
第十三条加班工资是对农民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一种补偿,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支付。
第十四条疏导费是用工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应当在规定范围内支付。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将农民工的工资足额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第十六条农民工应当在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内领取工资,未领取的工资应当定期结算。
第十七条农民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工资领取凭证签字确认,用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资领取凭证。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记录,明确每位农民工的工资构成,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适用于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支付和管理。
二、工资支付1.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
2.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可以以现金形式支付,也可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支付。
3. 工资结算单: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结算单,清楚列明工资项目和金额,以便农民工核对工资。
三、工资核算1. 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2. 工资项目: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项目,明确合理计算方法和标准。
3. 工资调整: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和提高农民工工资。
四、工资保障1. 工资保证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可靠性。
2. 工资拖欠和违规扣款:用人单位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擅自扣款,如确有合理原因需扣款,要与农民工协商一致。
3. 工资支付证明: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证明,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工资纠纷处理1. 工资纠纷调解: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应先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劳动仲裁和诉讼:如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农民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监督和执法1. 监督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 执法措施: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扣款等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处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七、附件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责任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核算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样本> 注意:本制度所述仅为示范参考,具体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目部经理要牢固树立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思想,要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发放由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公司所拨工程款必须在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统筹计划安排工程款的使用事项。
三、严格农民工出工考勤管理,公平、合理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严禁克刻、扣压或以物顶兑农民工工资。
四、农民工出工考勤和临时性零星用工及计件包干项目由项目部签约协议后,报公司审查备案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资料。
五、农民工领取工资时,必须由本人在签字栏签名,工资发放后,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予以公布。
六、农民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各项目部也可以根据包干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论采用何种计发方式,都必须事先签好约定,防止事后不必要纠纷出现。
七、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权力,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与项目部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工作,按章办事,杜绝因农民工工资出现的纠纷和投诉。
八、凡因农民工问题出现投诉或上访事件的项目部,其项目经理应负全责,应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对项目经理进行严肃处理。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牢固树立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思想,要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发放由各工种作业队具体负责,公司所拨工程款必须在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统筹计划安排工程款的使用事项。
三、严格农民工出工考勤管理,公平、合理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严禁克刻、扣压或以物顶兑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规范农民工的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携带证件进入农村从事农作业、务工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维护国家、用工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本劳动权益,用工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农民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农民工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相关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职业培训等。
第六条农民工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间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农民工有义务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保护用工单位的财产和设施,不得从事破坏行为或盗窃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农民工应当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给第三方。
第十条农民工在用工单位内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及相关福利。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必要保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应有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规定的农民工,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对于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农民工有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用工单位所有。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设领域和施工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行为,预防和解决集团内建筑区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家及高新区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所涉及建筑和施工项目。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集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
(二)夯实责任主体原则。
形成“以项目主责单位为责任主体,领导人一岗双责,各条线统筹协作,分级分层负责”夯实责任主体。
(三)提前预防原则。
提前研判,提前预防,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严控合同付款节点,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 1 -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省市及高新区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集团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成立集团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欠薪工作进行督导和把关。
集团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集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项目部按照责任分工职能履行治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为:1.负责分解落实集团欠薪治理责任目标,拟定欠薪治理工作方案;2.指导并督促集团各单位、各项目部制定欠薪治理工作方案;3.协调集团各公司、部门、项目部保留有关债务人集体清欠,监督检查;4.根据清欠结果,提出考核意见等。
(二)设立办公室集团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主要协调集团各单位涉及农民工欠薪事务治理、农民工欠薪台账动态管理、农民工欠薪治理专题会议等工作。
- 2 -(三)联络员工作组联络员工作组组长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与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对接,及时向集团各单位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欠薪治理工作的精神和指示,第一时间动态了解农民工欠薪治理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办事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管理员为副组长,安全员和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项目经理部管理员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做好对各办事处、项目部日常监管工作,项目部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项目部和办事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管理员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安全科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复核和报批工作;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
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
第九条各项目部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及变动情况。
每月底将民工考勤表上报公司安全科存档。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保证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位民工手中,严禁将工资(民工本人)发放给班组长(包工头),每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对承担工期不足1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完工后,项目部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日常检查,组织办事处、项目部定期对农民工人数、工资标准、工资兑付等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各工程项目农民工数量和工资发放情况。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工资支付2.1 工资核定:根据农民工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工资标准,确保工资支付合理合法。
2.2 工资支付期限:工资支付以月为单位,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支付。
2.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应采用银行转账等安全有效的方式,确保工资及时到位。
2.4 工资结算明细单:每月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结算明细单,明细包括工资项目及金额等详细信息。
第三章工资保障3.1 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应按规定比例缴纳,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调整。
3.2 工资拖欠处理:一旦发生工资拖欠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若情节严重涉及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资福利4.1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对加班工作按加班工资进行计算和支付。
4.2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情况,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福利待遇。
4.3 违章罚款:如因农民工违规操作或不合法行为导致罚款,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保护5.1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护。
5.2 劳动防护用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使用指导和培训。
5.3 作业规范及培训:建立作业规范和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农民工具备相关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章劳动纠纷处理6.1 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对农民工提出的劳动纠纷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6.2 调解和仲裁:对劳动纠纷采取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方式,确保纠纷及时解决、公正公平。
第七章执法监督7.1 监督主体: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应受到劳动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的监督。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二)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____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农民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工资支付原则第四条工资支付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支付: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 按月支付: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3. 公开透明:工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公开透明,农民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
4. 合法合规:工资支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
第三章工资构成及支付方式第五条工资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农民工的工种、技能、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农民工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农民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
4.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加班工资。
5. 奖金: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农民工贡献等因素,给予一定奖金。
第六条工资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企业应将工资直接转入农民工的银行账户。
2. 现金支付:农民工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工资。
3. 社保卡发放:企业可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的社保卡。
第四章工资支付时间第七条工资支付时间:1. 每月1日至5日,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期。
2. 工资发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发放。
3. 新入职农民工的工资,在入职后的第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八条企业设立工资支付专管员,负责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资支付专管员职责:1. 负责农民工工资核算,确保工资支付准确无误。
2. 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2024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2024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2024一、工资支付方式1.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并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2.同一雇主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严禁以任何形式拖欠、迟发、少发工资。
3.工资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雇主应确保农民工有开户的便利条件。
二、工资核定和计算1.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与市场工资水平挂钩,确保农民工工资与城镇员工工资水平持平或逐步接近。
2.工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农民工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和工作技能等因素,不得歧视待遇。
三、工资清单和票据1.雇主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明细列出工资项目及其金额,确保透明公正。
2.工资支付时,应当向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者收据,确保工资支付情况可查。
四、工资支付记录和信息上报1.雇主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具体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日期、金额等。
2.面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雇主应按时、按要求上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支付信息的公开透明。
五、违规处理1.雇主拖欠、迟发、少发工资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有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应当及时启动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依法解决纠纷。
六、监督和检查1.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雇主的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进行定期抽查。
2.农民工本人、社会组织等有权举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七、奖惩机制1.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雇主,可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对拖欠、迟发、少发工资的雇主,应当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
以上是2024年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随着国家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雇用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支付工资。
第四条工资管理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资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五条我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提高工资管理水平,确保工资支付准确、及时。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遵循公示、公告、公开的原则,确保工资支付信息公开透明。
第二章工资核定与结算第七条农民工工资的核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核定应严格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计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农民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农民工工资核定应及时进行,每月核定并报部门审核。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周期为每月,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结算应当包括工资基本额、加班费、奖金、补贴等项目。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结算应当及时支付,不得拖欠、克扣。
第三章工资支付与发放第十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工资。
第十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采取实名制和身份验证措施,确保工资支付对象的真实身份。
第十五条农民工工资发放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工资发放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过程中应当留有凭证和记录,确保支付过程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第十七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单据应当保存一定时间,便于日后查验和核对。
第四章工资查询与申诉第十八条农民工应当享有查询工资的权利,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查询途径。
第十九条农民工对工资核定和支付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并由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二十条农民工对单位工资管理存在问题的,有权向工资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农民工薪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薪资发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生产企业等。
三、工资核算与发放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核算系统,确保工资核算准确无误。
2. 工资应按月核算,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报表和发放计划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3. 发放计划应明确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等信息。
4. 发放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工资。
5. 农民工工资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确保安全和便捷。
四、薪资保障1.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
2. 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高强度、高危险性的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津贴和加班工资。
4. 企事业单位不得扣留或随意减少农民工的工资。
五、薪资投诉处理1. 农民工对工资发放问题有权进行投诉。
2.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 对工资发放问题存在争议的,应积极协商解决,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违纪处罚1. 对故意拖欠或恶意减少农民工工资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 企事业单位违反农民工薪资发放管理制度的,应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七、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薪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检查结果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农民工代表进行报告,接受监督。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企事业单位全员遵守。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备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等级薪酬体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员工、销售人员、计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等级工资制的薪酬构成为:1、基本工资;2、绩效工资;3、奖励工资;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5、单项奖励计划;6、总经理特别奖7、其他。
第二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等级工资制共分9等37级。
第二条:等级工资共7系列。
第三条:每一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工作评价进行评定。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工作评价工资额根据工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方法为:工作评价工资额=点值x工资调整系数x工资率第五条: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工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工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工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第七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资=工作评价工资额x70%第八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1、调职:根据调整(升/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付职位工资;4、调整工资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调整;第九条:绩效工资:1、绩效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30%,按月支付,即:绩效工资总额=工作评价工资额x30%2、绩效工资的实际支付与前一个季度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工上一个季度的考核成绩挂钩第十条:奖励工资: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生的净利润中提取15%比例(包括年薪制员工的奖励年薪及等级制员工的奖励工资来源),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024年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____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深入贯彻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并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依据上级相关政策与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明确适用于江阴市____年度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中全体参与建设的农民工。
二、职责界定1.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的首要责任人,需确保农民工管理责任得到有效执行,构建并完善农民工管理体系,以保障管理目标的顺利达成。
2. 如因项目部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导致无法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应即时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就工资支付时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
在此期间,项目经理需承担首要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与生产需求,并妥善做好安抚工作,以防发生农民工上访或集体讨薪等群体性事件。
若此类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项目经理需立即陪同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3. 若因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农民工前往公司机关、社会场所滋事或向上级部门投诉,且项目部未能及时出面有效解决,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项目部全权承担。
4. 公司应强化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作为农民工的直接管理者,项目管理人员需全力配合施工班组做好用工管理、考勤管理及劳务款项支付情况的全面掌控。
三、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农民工考勤、工资支付等台账制度,定期进行工资计量核算。
2. 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岗位、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双方权利与义务及工资待遇等条款,以规避法律风险,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新入职农民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体系,并建立健全培训记录与安全教育台账,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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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所有农民工参建人员。
二、职责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必须将农民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体系,保障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如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支付期间,且不得超过30天.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单位支付工资,保障民工生产生活,并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等群体事件。
如未能有效劝阻出现群体事件,项目部经理必须陪同第一时间现场处理。
3、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项目部未出面有效解决的,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4、公司应监督项目管理人员作为对农民工的直接管理人员,必须全面配合做好施工班作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考勤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及劳务款项支付情况。
三、管理要求1、建立完善的农民考勤、工资支付等台账,定期计量核算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工资待遇等事项,规避法律风险,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体系,并做好培训记录及建立安全教育台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管理措施1、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2、监理单位、建设管理中心监督用人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保存至项目工程交付。
3、公司应监督项目部应当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
4、公司应监督与配合项目部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在生产中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及意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不安全状态。
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
对违章者应对其组织学习教育,如无视规章制度者进行经济处罚。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监理单位、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工资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工资到农民工卡上。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农民工。
内容每月8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各部于每月初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4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6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8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中。
5、离职农民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1、工资误算、误发时,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本人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由财务部负责查实。
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误发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
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
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本人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项目部的所有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访、集访、上访事件:(一)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二)围堵党政机关或者堵塞交通,妨害正常工作秩序的;(三)造成人员伤亡或威胁生命安全的;(四)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连锁反应趋势的。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体系(一)成立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小组成员负责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指导和协调工作,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处置体系。
(二)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发生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到场,掌握信息,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介入并妥善处置。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一)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
(二)当发生农民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三)当发生农民工到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 领导小组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将上访人员带回妥善处理。
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 领导小组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
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
领导小组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领导小组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欠薪清帐责任制度为保障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的有序实施,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政治稳定,根据项目实际,特提出以下欠薪清帐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所有农民工。
二、制度内容1、全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要求完善公司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2、落实项目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对用工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逃匿的,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3、加强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约束。
建立健全用工企业工资支付预警监控机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从严从重处罚失信用工企业。
4、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要求创建活动要覆盖工程建设全部环节,实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同时,改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形式。
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
5、强调落实工资支付及监管各方责任。
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并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落实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各用人单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定期督查制度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提高办事效率,使项目部的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专人负责督查落实的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具体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决策服务的原则,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公司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督查工作内容(一)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二)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三)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四)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五)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六)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四、督查基本要求(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做到每个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要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清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起维护农民工基本权利的长效机制,充分和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1、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签订劳务合同。
层层落实合同签订制度,与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2、合同中需明确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日工资报酬、支付周期等内容,依照合同,准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二、规范支付工资程序1、农民工工资必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足额发放。
次月1日由项目部统计上月考勤数,加班时间另行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一次性支付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次月8日前发放完毕。
2、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工资发放表详细填写,如实记录出勤天数、日工资、发放时间、发放对象、支付数额、领款人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
3、要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农民工的正常工作。
农民工工资应直接从银行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中,严禁发放给各工种班组长或由别人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