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样本

合集下载

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

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

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在室内装修、建筑施工等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被称为建渣。

建渣的处理管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建渣的清运行为,促进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制定以下相关管理规定:一、建筑物装修期间建渣的分类与存放1.建渣分类:建渣应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性质进行分类,在产生建渣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合理划分和分拣建渣。

2.建渣存放:建渣暂时堆放在工地内指定的建渣暂存点,不得存放在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二、建渣的清运与处置1.建渣清运:建渣清运应当有序、及时,由施工单位与环卫部门协调,确保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安全。

2.建渣处置:清运后的建渣应送往指定的建渣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乱堆放。

三、建渣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监督:建设行政部门及环保部门对建筑工地建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2.检查:建渣管理中的各环节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建渣管理的奖惩制度1.奖励:对建渣管理得当、无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建渣管理工作。

2.处罚:对于违反建渣管理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暂停施工资质。

五、建渣管理的责任分工1.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建渣分类、存放、清运和处置等管理工作,确保建渣管理符合规定。

2.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建渣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指导。

以上是关于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装修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装修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装修垃圾处置应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开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优先采用装修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四条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装修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装修垃圾的处置责任。

2. 居民家庭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业主负责处置。

第五条装修垃圾处置要求1. 单位在进行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措施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并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

2. 装修垃圾应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方式进行投放和运输。

3. 装修垃圾处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理,确保装修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4. 鼓励单位、个人利用装修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装修垃圾运输管理1. 从事装修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2. 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装修垃圾泄露、遗撒,并保持车辆整洁。

3. 运输单位应将装修垃圾运送到规定的处理场所,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第七条装修垃圾处理场所管理1. 装修垃圾处理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2. 处理场所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装修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3. 处理场所应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监管与执法1.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修垃圾的管理工作。

2.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装修垃圾产生、运输、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3. 鼓励居民、单位举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处理举报事项。

第九条宣传和教育1.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应积极参与装修垃圾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我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开展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

二、管理职责1.公司环卫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环卫部门应制定建筑垃圾清运计划,合理安排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性和及时性。

3.环卫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清运质量监督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服务标准1.建筑垃圾清运应遵循安全、高效、及时、环保的原则。

2.环卫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及时得到处理。

3.垃圾清运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垃圾袋封口严密,不得沿途抛洒垃圾。

4.垃圾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四、安全规定1.环卫部门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

2.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避免与员工或路人发生意外事故。

4.在处理危险废弃物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考核。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重新考核,直至达到标准。

3.对于考核优秀的服务供应商,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环卫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环卫部门所有。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本管理制度为全体物业公司员工和装修工人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及安全操作的指导,有效地促进了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管理目标:1.提高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遵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法规,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的所有装修项目中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装修工地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并确保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进行。

2.专人负责:每个装修项目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并与其他相关人员密切配合。

3.环保合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法。

4.效率优先:确保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合理安排清运车辆和工人的数量和时间。

四、工作流程:1.装修前期准备阶段:a.制定装修清运计划,包括垃圾清运时间、地点、方式等。

b.负责人与装修公司沟通,明确建筑垃圾清运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c.确保装修工地的垃圾堆放区域与清运车辆的通道畅通无阻。

2.施工阶段:a.装修工人应及时清理和整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

b.装修工人应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存放在指定的垃圾堆放区域。

c.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时从工地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或垃圾站。

3.完工后的清理工作:a.确保装修工地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进行清场工作。

b.对清理后的工地进行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垃圾或存在安全隐患。

五、安全操作指南:1.所有装修工人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意外伤害。

2.装修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并确保垃圾不会洒落在运输过程中。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停工等,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评估:1.负责人应定期对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4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4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是指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1. 分类准则:按照垃圾的性质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分类指导:提供分类指导和标识,确保施工人员清楚了解每种垃圾应属于哪个分类。

3. 垃圾收集容器:准备垃圾收集容器,并根据不同垃圾的产生量确定容器的数量和大小。

4. 收集频率: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和垃圾产生量,制定合理的垃圾收集频率,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5. 清运车辆:选择合适的清运车辆,保证装修垃圾可以有效地运输和处理。

6. 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转运到指定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理,确保规范的垃圾处理过程。

7. 环保处理: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选择合规的垃圾处理方式,如回收、焚烧或堆肥。

8.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垃圾清运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垃圾的合规处理。

9. 宣传教育: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和业主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通过合理的分类、收集和清运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装修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提升装修工程的环保水平。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维护城市环境的美观和市政设施的完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类建筑装修工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

第三条在本市开展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装修垃圾”是指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

第二章装修垃圾清运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装修工程的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第七条承包方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清运人员和清运设备,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建筑垃圾的高效清运和合理处理,维护企业形象和环境卫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理。

三、管理标准3.1 垃圾分类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和运输处理。

2.分类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依照不同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运输。

3.2 垃圾收集1.建立合理的垃圾收集点,确保员工便利地投放垃圾,避开垃圾乱丢乱放。

2.在垃圾收集点设置明确的分类指示牌和容器,以便员工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3.定期检查和清理垃圾收集点,保证收集点环境乾净、无异味。

3.3 垃圾运输1.建立垃圾运输台账,记录每次垃圾运输的日期、量、来源和去向等相关信息。

2.负责垃圾运输的员工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垃圾运输操作证,并且要求谙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需采纳封闭式车辆进行运输,避开垃圾泄露和二次污染。

3.4 垃圾处理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2.建立垃圾处理台账,记录每次垃圾处理的日期、数量和处理方式等紧要信息。

3.定期检查垃圾处理场所,确保场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开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四、考核标准4.1 垃圾分类考核1.依照垃圾分类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5%。

2.检查的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的精准性、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情形和设施完好情况等。

3.考核结果依据优良、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进行评定,评级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4.2 垃圾运输考核1.检查垃圾运输的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记录不精准或遗漏的情况。

2.检查垃圾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泄露或二次污染的情况。

3.考核结果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交叉核对等方式进行评定,评级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装修垃圾的收运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建筑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的收运管理,包括建筑装修废弃物、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废料等。

三、垃圾分类1. 所有建筑装修垃圾都应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弃的瓷砖、废旧的水泥、石头、旧的玻璃等。

3. 有害垃圾包括一切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的废物,如废电池、废漆、废油漆桶等。

4. 其他垃圾包括其余未被分类的垃圾。

四、收运流程1. 收运方需与建筑装修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 收运方需在垃圾产生点设立垃圾收运标识,指示员工如何正确投放垃圾。

3. 收运方需定期到建筑装修现场收运垃圾,确保垃圾不积存过久。

4. 收运方对垃圾进行分类、包装,确保安全运输。

五、处理方式1. 可回收垃圾将进行再次分类,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回收利用。

2. 有害垃圾将交由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其他垃圾将送往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六、处罚1.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建筑装修单位,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处罚。

2. 对恶意倾倒垃圾的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对垃圾进行清理处理。

3. 对不按照垃圾处理协议收运垃圾的收运方,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七、监督管理1. 禁止建筑装修单位私自倾倒垃圾,监督部门需加大对建筑装修现场的巡查力度。

2. 垃圾收运方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垃圾处理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3. 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运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八、奖励1. 对垃圾分类规范,配合垃圾收运方工作的建筑装修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垃圾再次利用率高,符合相关标准的收运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对在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5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5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为保障园区及楼宇内的公共卫生、维护正常的装修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z家园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二条z家园装修垃圾清运费的缴纳遵循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平方米以内按____元/户收取;____平方米按____元/户收取;____平方米以上按____元/户收取。

第四条安管部为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全面工作;客户中心负责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缴,协助安管部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由安管部全面负责,客户中心负责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缴工作。

第六条安管部巡逻队及相关岗位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具体管理,巡逻队每日不定时对一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巡检。

第七条客户中心楼管员与安管部巡逻班长共同负责核对每天园区装修淤泥具体的清运数量(单位:车/次),客户中心主管与安管部主管共同核对每天具体的清运数量并签字确认,以便核算。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时,凡自愿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需在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同时,向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垃圾清运委托书》;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需向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承诺书》。

第八条清运装修垃圾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园区及楼宇内的公共卫生,不损坏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

第九条装修期间,任何装修单位不得将装修垃圾余泥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及园区其他公共区域。

第十条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每日必须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余泥以尼龙或麻包袋包装并搬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堆放点。

业主自行负责清运装修垃圾的,每日必须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余泥以尼龙或麻包袋包装及时清离园区并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第十一条清运装修垃圾余泥时,各装修单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清运时,装修垃圾每次不得超过____包,同时注意保护电梯清洁。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____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____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部、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方案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本项目部从事建筑过程中,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方案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条项目部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方案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应对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第八条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方案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九条任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第十条各班组或个人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细则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装修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住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装修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装修垃圾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鼓励使用环保、节能、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第四条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明确各自在装修垃圾管理中的职责。

2. 居民住宅装修垃圾,由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3. 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装修垃圾,由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装修垃圾产生、运输、处置要求1. 装修垃圾的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收集。

2. 装修垃圾的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道路和影响市容。

3. 装修垃圾的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资质,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标准进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装修垃圾处置场所管理1. 装修垃圾处置场所应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并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要求。

2. 装修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围挡、硬化地面、清洗设施等,防止污染环境和道路。

3. 装修垃圾处置场所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处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装修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第七条监管与执法1. 城市管理、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装修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监管。

2.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八条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市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予以补充。

本细则施行前已有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物业渣土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渣土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渣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渣土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1. 物业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渣土进行管理。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渣土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渣土管理工作的落实。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渣土管理工作。

第三条渣土分类与处置1.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渣土分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建筑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倾倒。

3. 生活垃圾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置。

4. 其他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渣土运输管理1.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符合运输要求,具备有效证件。

2. 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容整洁,防止渣土泄漏、抛洒。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渣土运输时间的管理,确保运输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五条渣土堆放与处置场所管理1. 物业管理单位应选择合适的渣土堆放和处置场所,确保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渣土堆放和处置场所应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渣土堆放和处置场所进行清理、整治,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监管与处罚1.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渣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单位应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渣土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单位所有。

以上就是一篇物业渣土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对您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装修垃圾是指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包括砖瓦陶瓷、木材、沙土、废弃家具等各类建筑垃圾。

为了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清运范围和要求1. 清运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装修项目产生的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居民住宅、商铺、办公楼等各类装修施工工地。

2. 清运要求:(1) 所有装修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清运计划,明确清运时间、方式和目的地。

(2) 清运过程中,必须保证装修垃圾不外溢、不飞散,确保安全和环保。

(3) 清运的装修垃圾必须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垃圾处理。

(4) 清运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卫生。

三、清运计划1. 报备要求:(1) 装修单位在施工前1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清运计划报备申请。

(2) 清运计划报备申请必须包括清运时间、清运数量、清运方式和目的地。

(3) 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装修单位审批结果。

2. 审批结果:(1) 若清运计划未得到批准,装修单位必须重新提交申请,直至获得批准。

(2) 批准的清运计划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延迟。

四、清运方式和工具1. 清运方式:(1) 装修单位可以选择委托清运公司进行清运,也可以自行组织清运。

(2) 委托清运公司进行清运时,必须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正规公司,确保清运过程安全、高效。

(3) 自行组织清运时,必须配备专门的清运人员和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清运。

2. 清运工具:(1) 清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和环保要求,确保装修垃圾的安全运输。

(2) 清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避免因故障造成装修垃圾的外溢。

五、装修垃圾分类和处理1. 分类要求:(1) 装修垃圾必须按照不同的材质进行分类,如砖瓦陶瓷、木材、沙土等。

(2) 装修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方便工人进行分类投放。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模版第一条:为了规范装修垃圾清运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翻修等类型的装修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

第三条:装修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砖瓦、木材、石膏板、玻璃、陶瓷、线管、管件、铁钉、废旧家具等。

第四条:装修垃圾的清运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第五条:装修垃圾的清运应由专业的清运公司进行,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技术设备,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清运。

第六条: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责任方承担,如果责任方不明确,则由产生垃圾的业主承担,费用应按照清运公司的价格标准进行计算。

第七条:装修垃圾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分别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容器中,便于清运公司进行分类处理。

第八条:装修垃圾的清运应遵守城市环卫管理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抛撒垃圾,不得占用公共场所、道路或他人私人财产。

第九条:清运公司应对装修垃圾进行合理的处理,包括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切实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第十条: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应注重环保,减少噪音、震动、扬尘等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不符合本规定的行为,则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

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

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是针对物业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管理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保障垃圾的安全清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物业环境质量。

以下是对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的介绍:1.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物业内各种装修施工产生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装修废料、废弃家具等。

2.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物业应建立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系统,对装修垃圾的产生、清运和处理进行记录。

计票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装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对不同类型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统计,记录每种垃圾的产生量。

装修垃圾的清运时间:记录装修垃圾的清运时间,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装修垃圾的处理方式:记录装修垃圾的处理方式,如回收、填埋、焚烧等。

3.装修垃圾清运要求:物业应根据装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选择合适的清运方式和时间。

具体要求如下:清运时间:装修垃圾应日产日清,避免垃圾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清运方式:根据装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选择合适的清运方式,如自行清运或委托专业公司清运。

清运车辆:清运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行驶安全和垃圾密封运输。

清运人员:清运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装修垃圾的种类和处理方法,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4.装修垃圾处理要求:物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装修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具体要求如下:分类处理:对不同类型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如回收利用、填埋或焚烧等。

环保处理:在处理装修垃圾时,应遵循环保原则,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安全处理:在处理装修垃圾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监督与检查:物业应定期对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进行处罚。

总之,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计票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保障垃圾的安全清运,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应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物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

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

0职能职责4。

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

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4.3。

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

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

3。

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

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

1。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

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

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装修排渣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排渣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排渣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修废渣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装修废渣的产生、运输、处理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装修废渣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装修废渣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装修废渣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装修废渣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二章产生、运输与处理第五条装修废渣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装修废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将装修废渣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至指定处理场所。

第六条装修废渣运输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环保、市容环境卫生要求,实行密闭运输。

第七条装修废渣处理单位(以下简称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八条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应当签订装修废渣运输、处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健全装修废渣管理台账,记录装修废渣的产生、运输、处理情况,并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条产生单位在装修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废渣,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装修废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权查阅、复制相关单位的装修废渣管理台账,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装修废渣运输、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装修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指引,及时处理区域内装修垃圾,保证小区的良好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管理内容
1.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一律装袋或捆扎放置户内,严禁放置于公共区域内。

2.业主或装修工人将装修垃圾运送至指定位置,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统一清运。

3.业主或装修工人每次清运装修垃圾时注意对现场公共设施或公共部位进行成品保护,不得破坏或污染园区地面或路面。

4.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更不允许使用生活垃圾桶清运装修垃圾,如有发现,由清运人清理干净,导致垃圾桶损坏的照价赔偿。

5.各项目环境主管定期检查装修垃圾存放处垃圾情况。

6.装修垃圾清运由各物业服务中心现场秩序主管与环境主管共同监督与检查,每次清运建筑垃圾前,由运营管理部环境主管确认商家进行清运,项目环境主管对装修垃圾清运车型、车牌号进行确认后将《装修垃圾清运登记表》(详表见附件一)交给秩序主管,由秩序主管安排当班秩序人员对装修垃圾车辆进入时间、转运次数进行确认签字,每次装载已满车为准,装修垃圾填满车后由转运人签字确认,清运完后由环境主管联系运营管理部环境主管签字确认,装修垃圾清运按清理次数结算,一事一议,运完后7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发票后附装修垃圾转运清单送交财务。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装修垃圾清运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环境主管:运营环境主管:转运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

4.0职能职责
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
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
5.1清运要求
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理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建渣池修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