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集体剂量分布比、个人剂量人员分布比汇总表
首届卫生监督比武题库
726. 答案
热释光剂量计不能测量中子剂量、B剂量。 错误
735. 答案:错误
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应当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8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
答案:正确
78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对预评价的审核。
答案:错误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9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一周, 也可视情况缩短或 延长,但最长 不得 超过30天。
答案:错误
193.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三类管理。 答案:错误
257.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答案:正确
306.职业健康检查只有岗前、岗中、离岗检查三种类型。 答案:错误
635.职业性照射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时间内所受的内、 和天然辐射)。
答案:错误
外照射(包括医疗照射
640.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需肺部照射剂量为
答案:错误
5Cy。
721.放射答案:正确
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要求规范
前言本标准第4.1条、第4.2条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5294-2001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起草时主要依据卫生部令第52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并参考ICRP第60号出版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1990年建议书》、ICRP第75号出版物《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的一般原则》和IAEA安全丛书115号《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等资料约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荣林、王建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pecifications of individual monitoring for occupational external exposureGBZ1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照射中外照射(以下简称"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的原则、方法、剂量评价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T151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照射 occupational exposure除了国家法规、标准所排除的照射和已规定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3.2 个人监测 individual monitoring利用工作人员佩带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确保其安全健康,制定本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以便有系统地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情况。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包括放射科医生、技师、辐射防护员等。
三、个人剂量监测1. 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应每年进行一次。
2. 监测方法包括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等。
3. 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及时汇总,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剂量限值1.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定不同岗位的个人剂量限值。
2. 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工作人员应停止从事放射工作,并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
五、剂量控制措施1. 在放射工作现场,应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如戴上防护用具,保持距离等。
2. 在低剂量辐射区域,应提供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蔽和防护墙等。
3. 遵守放射工作程序和规范操作,减少辐射暴露。
六、培训教育1. 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辐射安全培训教育。
2. 培训内容包括辐射知识、辐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
3.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七、个人剂量档案管理1. 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2. 个人剂量档案中包括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培训记录等。
3. 个人剂量档案应妥善保管,密切关注个人剂量情况。
八、剂量超限处置1. 当个人剂量超过限值时,应立即停止从事放射工作。
2. 相关人员对个人剂量超限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超过限值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违规行为包括不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违反辐射防护规定等。
十、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培训记录、个人剂量档案管理等。
十一、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放射安全管理部门所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
以上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模版,旨在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提高放射工作管理水平。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摘要] 目的了解四川省放射工作人员及各个放射工种2009-2011年外照射个人剂量水平和分布,了解不同放射工种之间所受外照射剂量的差异,为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采用热释光剂量测量方法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结果3年监测人数呈逐年递增,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年均剂量分别为1.15mSv/a,1.11 mSv/a ,1.19 mSv/a ,3年人年均剂量的平均值为1.15mSv/a 。
其中3年人年均剂量最高的放射工种是石油和天然气工业(1.57 mSv/a);3年间,年均剂量小于5 mSv的人数占监测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97.13%,97.15%, 97.05%。
结论2009-2011年,四川省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年均剂量当量维持在一个较低且相对稳定的水平,工业应用的人年均剂量当量大于医学应用的人年均剂量当量。
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放射防护效果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效应的重要指标,在放射防护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现对2009-2011年3年内四川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1.仪器与方法1.1 仪器设备RAD-3B型热释光剂量仪,2000B型热释光退火炉,热释光原件为LiF(Mg,Cu,P)粉末,封装于塑料软管内,每个剂量盒装适量的热释光元件,以便多次测量求出平均值减小误差。
1.2 监测方法由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发放、监督佩戴和回收个人剂量计,依据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放射工作人员将个人剂量计佩戴于左胸前或左领上[1]。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个人剂量计测定,监测周期为3个月,全年分4个周期监测,测定结果扣除跟随本底值。
1.3 质量控制检测人员严格按照LiF(Mg,Cu,P)粉末退火、元件制备、筛选和元件测量等作业指导书完成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热释光测量系统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检测结果经过刻度因子修正;超标准剂量检测结果经及时调查,对非职业照射引起的异常结果予以剔除, 并给与名义剂量。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知识解答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问题解答(供放射工作人员参考)一、一般概念1、何谓放射?——放射即辐射(例如:放射防护即辐射防护;放射损伤即辐射损伤;放射事故即辐射事故,等)、即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2、何谓放射工作单位?——卫生部55号令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物处理;(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3、何谓放射工作人员?——卫生部55号令所称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4、何谓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5、何谓实践?——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
6、何谓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活动。
二、个人剂量监测7、何谓个人监测?——利用工作人员个人佩戴的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8、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监测?——首先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最终是为了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个人监测的其他作用诸如:——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的信息和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意的控制;——估计工作人员实际受到的剂量以证明符合监管要求;——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制定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受照情况,并促使他们减少自己受到的照射;——为评价事故受照剂量提供信息;——监测数据还可用于危害利益分析、受监测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法律诉讼以及补充医学记录等。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
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 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 年换发一次。
超过2 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应在调离之日起30 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 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GB16387 -1996 )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第四章健康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
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
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应在调离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GB16387-1996)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
辐射防护练习题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请选出正确答案,并填写在括号内。
1.一个人受到的总的辐照是(C)A:内照射的量减去外照射的量B:外照射的量减去内照射的量C:外照射的量加上内照射的量2.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周期一般为()天,最长不应超过()天。
( A )A:30,90 B:60,90 C:90,90 D:60,1203.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A )年。
A:2 B:3 C:4 D:14.吸收剂量的SI单位是( B )A. 伦琴(R)B. 戈瑞(Gy)C. 拉得(rad)D. 希沃特(Sv)5.在相同吸收剂量的情况下,对人体伤害最大的射线种类是( C )A. X射线B. γ射线C. 中子射线D. β射线6.GB18871-2002标准规定: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年有效剂量不应超过(D )A. 5remB. 15mSvC. 50mSvD. 1mSv7.辐射防护应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是( D )A. 辐射实践的正当化B. 辐射防护的最优化C. 个人剂量限制D. 以上都应予以同时考虑8.Ir192射线通过水泥墙后,照射率衰减到200mR/h,为使照射率衰减到10mR/h以下,至少还应覆盖多厚的铅板?(半价层厚度为0.12cm)( D )A. 10.4mmB. 2.6mmC. 20.8mmD. 6.2mm9.离源200mm处的照射率为100mR/h,照射率为2mR/h辐射区边界标记离源的距离约为()A. 0.7mB. 1.4mC. 2.8mD. 1m10.射线的生物效应,与下列什么因素有关?( D )A. 射线的性质和能量B. 射线的照射量C. 肌体的吸收剂量D. 以上都是11.热释光剂量计用于(B )A. 工作场所辐射监测B. 个人剂量监测C. 内照射监测D. A和B12.下列有关照射量的叙述,正确的是( C )A. 辐射防护常用辐射量的物理量B. 当量计量的剂量单位C. 只适用于X射线和γ射线D. 以上都是13.辐射损伤随机效应的特点是( A )A. 效应的发生率与剂量无关B. 剂量越大效应越严重C. 只要限制剂量便可以限制效应发生D. B和C14.辐射损伤确定性效应的特点是(D )A. 效应的发生率与剂量无关B. 剂量越大效应越严重C. 只要限制剂量便可以限制效应发生D. B和C15.GB18771-2002关于应急照射的叙述,哪一条是错误的( D )A. 应急照射事先必须周密计划;B. 计划执行前必须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C. 应急照射的剂量水平应在标准范围内;D. 经受应急照射后的人员不应再从事放射工作。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正文:----------------------------------------------------------------------------------------------------------------------------------------------------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1985年10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水平,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评价提供剂量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二章监测原则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以下简称个人剂量监测)的基本内容:(1)个人剂量监测:主要指内照射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皮肤和衣服的污染监测;(2)工作场所的监测:主要指工作场所的放射水平,空气污染和表面污染监测;(3)异常照射剂量监测:主要包括事故和一般应急受照的剂量监测。
第四条当放射工作人员一年受照的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5mSv(0.5rem)时,必须接受常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对接受的年剂量当量低于5mSv的放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个人剂量或工作场所的监测。
并作记录。
第五条凡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其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应当根据需要接受常规的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或内照射剂量监测(包括生物样品检测,呼出气测量和用全身计算器进行体外测量等);对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低于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第六条应当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各省(市)、自治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所规定的个人剂量计,或接受内照射剂量监测。
第七条当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时,需要采取不同于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特殊监测,应尽快地估算其剂量,以利确定受照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对事故剂量(包括器官剂量当量,待积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等)进行较精确的估算(包括重建辐射场,进行模拟性的测量等)。
医院2023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
医院2023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54分)1. 下列哪类组织或器官不属于辐射高度敏感:()A.胃肠上皮B.淋巴组织C.胸腺D.唾液腺(正确答案)2、下面辐射为电离辐射的是()A:红外线B: 微波C: x射线(正确答案)D:紫外线3、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A.人事档案B.健康档案C.工人档案D.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正确答案)4.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CT)机房面积应不小于()A、36平米B、24平米C、16平米D、30平米(正确答案)5、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有效剂量)()A:1 mSv/a(正确答案)B: 5 mSv/aC:15 mSv/aD:50 mSv/a6、《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下列哪些人群的常规检查项目()A:育龄妇女B:孕妇C:残疾人D:婴幼儿及少年儿童(正确答案)7、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A: 7(正确答案)B: 5C:10D: 98、标称125kV以上的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和其他侧墙壁分别应有()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A.4 2B.2 1C.3 1D.3 2(正确答案)9、依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要求,介入放射学操作,应当为工作人员配备哪些个人防护用品?()A、铅橡胶围裙、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帽子、铅防护衣,选配:铅橡胶眼镜B、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橡胶眼镜,选配:铅橡胶手套(正确答案)C、铅防护衣、铅橡胶眼镜、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帽子,选配:铅橡胶颈套D、铅橡胶帽子、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选配:铅橡胶眼镜10、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为()年。
A.一年B.五年C. 二十年D. 终生保存(正确答案)11、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下列哪项工作必须配备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贵州省职业健康放射培训模拟试题225道全
一、判断题1. X射线管产生的X射线的强度与管电压的平方、管电流、靶的原子序数成正比对。
对错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对。
对错3. 使用移动式X射线设备实施床旁操作时,尽可能采用向上的投照方式。
错对错4. 临床核医学中,日操作最大量放射性核素的权重活度的计算主要处决与操作性质有关的因素,即等于计划的最大日操作活度(Bq)与操作性质修正因子所得的商对对错5. 不同放射性核素的衰变速度是各不相同的,且不受外界因素,如温度、压力、化学变化和电磁场等的影响,这是放射性核素的一种特征。
对错6. 按标准规定不宜将核素显像检查列入对少年儿童的常规检查。
对错7. 放射性活度是指用来度量放射性物质在单位时间内原子核发生核衰变数的物理量,若单位时间内发生核衰变的数目越多,则放射性越强。
对错8.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人承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错对9. 进行Χ射线检查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例如性腺、眼晶体、乳腺和甲状腺等)采取适当的屏蔽保护。
对错10. X射线机的有效工作负荷,即为每周X射线机工作时的管电流(mA)与曝光时间(mim)乘积的累计数,单位是“mA·mim·wk-1”;对错1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机房室内通风换气次数应大于3次每小时。
对错12. 凡I类工作场所和开展放射性治疗的单位应设有放射性污水池,以存放放射性污水直至符合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对错13. 对β射线的防护,通常选用有机玻璃、塑料等低原子序数的物质材料进行屏蔽,以减少韧致辐射的产生,再使用铅等高原子序数的材料屏蔽韧致辐射产生的X射线。
错错14. 放射性核素发生核衰变后,其原子数目因衰变而减少到原来数目的一半所需要时间称为核素的半衰期。
对对错15.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6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知识解答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问题解答(供放射工作人员参考)一、一般概念1、何谓放射?——放射即辐射(例如:放射防护即辐射防护;放射损伤即辐射损伤;放射事故即辐射事故,等)、即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2、何谓放射工作单位?——卫生部55号令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物处理;(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3、何谓放射工作人员?——卫生部55号令所称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4、何谓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5、何谓实践?——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
6、何谓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活动。
二、个人剂量监测7、何谓个人监测?——利用工作人员个人佩戴的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8、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监测?——首先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最终是为了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个人监测的其他作用诸如:——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的信息和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意的控制;——估计工作人员实际受到的剂量以证明符合监管要求;——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制定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受照情况,并促使他们减少自己受到的照射;——为评价事故受照剂量提供信息;——监测数据还可用于危害利益分析、受监测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法律诉讼以及补充医学记录等。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问题解答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问题解答(供放射工作人员参考)一、一般概念1、何谓放射?——放射即辐射(例如:放射防护即辐射防护;放射损伤即辐射损伤;放射事故即辐射事故,等)、即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2、何谓放射工作单位?——卫生部55号令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物处理;(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3、何谓放射工作人员?——卫生部55号令所称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4、何谓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5、何谓实践?——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
6、何谓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活动。
二、个人剂量监测7、何谓个人监测?——利用工作人员个人佩戴的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8、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监测?——首先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最终是为了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个人监测的其他作用诸如:——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的信息和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意的控制;——估计工作人员实际受到的剂量以证明符合监管要求;——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制定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受照情况,并促使他们减少自己受到的照射;——为评价事故受照剂量提供信息;——监测数据还可用于危害利益分析、受监测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法律诉讼以及补充医学记录等。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方案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pecifications of individual monitoring for occupational external exposureGBZ1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照射中外照射(以下简称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的原则、方法、剂量评价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T151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照射occupational exposure除了国家法规、标准所排除的照射和已规定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3.2 个人监测individual monitoring利用工作人员佩带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3.3 最低探测水平(MDL minimum detectable level)在辐射监测中,用于评价探测能力的一种统计量的值,指在给定的置信度下,一种测量方法能够探测出(检出)的区别于零值的最小样品贡献。
3.4 异常照射abnormal exposure当辐射源失去控制时,工作人员或公众中的成员所接受的可能超过为他们规定的正常情况下的剂量限值的照射。
异常照射可以分为事故照射和应急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状况提供剂量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一切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贵州省放射卫生防护所(以下简称防护所)是我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的监测、监督和管理机构,各放射工作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监测、监督和指导,并积极配合。
各地、州、市防疫站,协助进行个人剂量的监测、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测制度第四条我省规定的个人剂量计为热释光剂量计,凡我省放射工作人员应按下列情况佩带热释光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一)定期监测:凡接受χ、γ射线外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在每三年内佩带一个周期(每周期为三个月,每月更换一次)热释光剂量计,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二)强制监测:经定期监测发现放射工作人员接受的年剂量当量接近或超过5mSv(即0.5rem)时,必须连续佩带热释光剂量计,直到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使所接受的剂量当量值低于5mSv时,才免于强制监测。
(三)预约监测:不属于上列两种监测范围,放射工作单位或个人提出监测要求,可随时向防护所联系办理。
(四)应急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应及时进行模拟测量以尽快计算其所接受剂量。
(五)特殊照射监测:当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有计划的特殊照射(如换装放射源,处理放射事故或其它可能接受较大剂量的工作等),应进行特殊照射个人剂量监测,以确保一次所受照射不超过国家基本标准规定的限值。
上列五种监测,是否需要配合场所剂量监测,由防护所视情况决定。
第五条凡具备个人剂量监测条件的单位,应向省防护所申请办理“自我监测”手续,经审查同意后,可按照上列监测规定开展本单位的人剂量监测工作。
但拟进行“应急监测”和“特殊照射监测”时,应及时告知防护所。
各放射工作单位,每年2月底前应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向省防护所报告上年度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前言本标准第4.1条、第4.2条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5294-2001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起草时主要依据卫生部令第52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并参考ICRP第60号出版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1990年建议书》、ICRP第75号出版物《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的一般原则》和IAEA安全丛书115号《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等资料约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荣林、王建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pecifications of individual monitoring for occupational external exposureGBZ1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照射中外照射(以下简称"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的原则、方法、剂量评价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T151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照射occupational exposure除了国家法规、标准所排除的照射和已规定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3.2 个人监测individual monitoring利用工作人员佩带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知识解答教学提纲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相关问题解答(供放射工作人员参考)一、一般概念1、何谓放射?——放射即辐射(例如:放射防护即辐射防护;放射损伤即辐射损伤;放射事故即辐射事故,等)、即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2、何谓放射工作单位?——卫生部55号令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物处理;(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3、何谓放射工作人员?——卫生部55号令所称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4、何谓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5、何谓实践?——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
6、何谓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活动。
二、个人剂量监测7、何谓个人监测?——利用工作人员个人佩戴的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8、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监测?——首先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最终是为了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个人监测的其他作用诸如:——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的信息和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意的控制;——估计工作人员实际受到的剂量以证明符合监管要求;——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制定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受照情况,并促使他们减少自己受到的照射;——为评价事故受照剂量提供信息;——监测数据还可用于危害利益分析、受监测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法律诉讼以及补充医学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