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纳税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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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存根)公司注册资本元,其中外方公司占公司股份%,该公司于年月日开业,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元,已征(免)企业所得税元。

年月日…………………………主管国家税务局盖章(骑缝章)……………………………编号: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售付汇专用)银行(外汇管理局):公司系我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根据企业报送的纳税资料证明,该公司注册资本元,其中外方公司占公司股份%,该公司于年月日开业,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

年度应纳所得税元,已征(免)企业所得税元(税票号:)。

特此证明。

(主管国家税务局盖章)发放日期:年月日注:系统生成。

通过政策法规科涉外税收管理岗【纳税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使用说明一、本证明设立的法律依据:本证明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186号)的规定设置。

二、本证明适用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三、填写证明时注意编号备查;本证明为A4竖式,一式一份,下联(售付汇专用)《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交纳税人,存根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由税务机关存档。

四、填表说明:(一)此表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

(二)纳税人"姓名"与"名称"是外文的,应用外文填写,其它栏目可用中文或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三)获利年度、年度应纳所得税要求填写准确真实。

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规定

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规定

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规定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规定1、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08]1号)……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成文日期:2008-01-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为方便协定的执行,现将《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表中协定税率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税率的,可以按国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执行。

二、纳税人申请执行协定税率时必须提交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表。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批协定待遇申请,防范协定适用不当。

附件: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其中:税率:5%(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与下列国家(地区)协定:卢森堡、韩国、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爱尔兰、摩尔多瓦、古巴、特多、香港、新加坡(与上述国家(地区)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为1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号)成文日期:2006-09-27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

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

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

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参与到中国的经济建设之中。

外国企业在中国取得的收入,从形式上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劳务收入(service income);二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收入(passive income)。

那么,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上述相关的收入时,应如何纳税呢(鉴于文章的篇幅,本文只讨论营业税和所得税问题,其他相关的税种,如印花税、房地产税等等,请参阅相关的税收法规) 一、劳务收入(service income)(一)劳务收入的划分:1、劳务收入是指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监督、施工、运输、装饰、维修、设计、调试、咨询、审计、培训、代理、管理、承包工程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区分境内外劳务收入:外国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如果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部分,根据税收管辖权,这部分劳务对应的收入并不需要在中国纳税,包括所得税和营业税(相关税收协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外国企业提供的劳务若包含有境外部分,应进行合理的划分,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劳务合同和境内外实际的工作量及外国企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是否有派员工入境进行从事咨询、指导、管理等的工作。

如果外国企业未能明确区分境内外的劳务比例,税务机关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确定境内劳务。

但以下三种劳务,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规定:(1)咨询业务(包括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为国内客户提供劳务,若同时涉及境内外劳务的,一般情况下,按不低于60%的收入划分为境内劳务收入;境外咨询企业与其境内关联企业或代表机构共同为国内客户提供咨询业务的,应按不低于60%的比例确认为境内机构的收入,全额纳税,若境外咨询企业也派人来华参与客户的咨询业务,应再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就该项业务中划为该境外企业的收入部分,以不低于50%为标准,再行确定该境外企业的境内业务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超过
职工教育经费支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超过部分,可在 2.5% 出 以后年度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 发生额的60%,但不 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5% 广告和业务宣传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超过部分,可在 费支出 业)收入的15% 以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内
亏损弥补:企业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 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营利。 例: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 =300+3+6+6+100+14-40-20=369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69*25%=92.25万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92.5-75=17.5万元
8.(不定项)某公司2008年1-12月共预缴企业所得税 680万元。根据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有关资料如下:主 营业务收入8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300万元,营业费 用760万元,管理费用64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5万元, 其他业务支出23万元,营业外收入115万元,营业外支出 78万元,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4万元,取得扩大内需财政 拨款56万元,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银行利息支出52万 元。假设各扣除项目的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该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___。 A.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B. 企业所得税也可实行年终一次缴清的办法 C.财政拨款56万元为不征税收入 D.租金收 入20万元不必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AC (2).该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__ __。 (3).该公司应补交企业所得税__ 。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事故纳税人 取得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具体 来说: 1.居民企业:境内和境外的所得(无限的纳税义 务) 2.非居民企业:(有限的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境内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境外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 构、场所但得税的征收管理 1、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境内未设立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虽设立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 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 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
新编税法教程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 所得税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 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编税法教程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简便易行,透明度高,不会 因征税而改变企业间收入分配比例,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现行 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有:
(1)基本税率25%。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 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20%。该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目前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概念
根据企业纳税义务范围的宽窄,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但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 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但有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 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 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非居民企业承担的是有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 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政策解读-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相关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解读-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相关税收政策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承包工程相关合同或协议书;
3、承包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4、需要适用税收协定的,还应当提供由外国承包商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
外国承包商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或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我们要注意的是六个月的计算。第一一般起始时间是从实施合同如在工地建立筹备处等之日算,终止时间按作业(包括试运转作业)全部结束交付使用计算。第二连续6各个月是跨年计算的。第三,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同时承包多项工程时,是时间的计算上一般是在商务和地理上构成同一整体的几个工程要合并计算,不相关联的不同工程可分别计算。第四,如果涉及到承包工程因各种原因发生中途停顿作业时,如果承包工程作业并未终止或结束,人员和设备物资等也未全部撤出的,一般要连续计算。第五,如果外国企业将工程一部分分包给其他企业,如果分包企业实施合同的日期在前,税务机关可能会按分包商开始实施合同之日起计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作业的连续日期。
(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花税
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须签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合同应该要缴纳印花税。对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的总分、包合同都应按工程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价款不确定,企业可先按五元贴花,待合同金额确定后在补足。同时,如何合同是在中国境外签定的,外国企业在带入中国境内后也要按规定贴花。
3、建筑安装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建筑安装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文的第七条执行,即合同实行完工后一次结算的(一般为非跨年工程),以双方结算时间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合同中规定按月、按旬计算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结算结算的,按实际计算工程价款的当天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外国企业预收工程款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第五条的规定执行,即在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在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将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相混淆,造成延期纳税而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最新税务法规解析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税务申报与缴纳义务

最新税务法规解析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税务申报与缴纳义务

最新税务法规解析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税务申报与缴纳义务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境外企业涌入中国市场,以开展各种商业活动。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确保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务法规,要求境外企业在中国进行税务申报与缴纳义务。

本文将对最新税务法规进行解析,以帮助境外企业了解并遵守相关税务规定。

一、境外企业的税务登记义务根据中国税务局的规定,任何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境外企业都必须履行税务登记义务。

境外企业需在其在中国的实际经营地所属的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例如纳税人身份证明、企业证书、开户银行信息等。

税务登记是境外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也是后续纳税申报的基础。

二、境外企业的税种与税务申报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利润收入进行征税,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

境外企业需严格按照中国税法进行利润计算,并按期进行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企业在中国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境外企业应及时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并按规定的增值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据最新法规,境外企业的增值税申报周期为月度申报,需于每月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三、境外企业的税务缴纳与发票管理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不仅包括按期申报,还要按期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时间按照相关税务规定执行。

境外企业必须准确计算税款金额,并通过指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此外,境外企业在中国的税务管理还需要遵循发票管理规定。

境外企业在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应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将销售发票信息及时上报给税务机关。

同时,境外企业还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开具专用发票,以便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四、境外企业的税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境外企业在中国开展业务需要严格遵守税务法规和相关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同时,境外企业还需关注与税务相关的风险管理问题。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增值税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1、直接收款: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房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从境外取得所得但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在取得时结清税款的,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消费税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赊销和分期付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预收货款: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其他结算方式的: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
(6)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
同增值税三点
营业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用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自建自销(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企业所得税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新加坡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外国公司(如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属地原则有来源于新加坡应税收入的外国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新加坡根据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在新加坡,对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

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的公司。

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无论公司是否按照新加坡的法律在新加坡注册,其即为新加坡居民公司。

反之,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不在新加坡,即使是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在税务上也为非居民公司。

新加坡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贸易国家。

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所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按纯利的百分比来计算的。

纯利在10万新币以下,新成立3年内的公司免税,超过3年的公司,首1万新币交税4.25%。

至30万新币之间的纯利,均按8.5% 交纳;纯利高于30万新币部分,按17%交纳。

二、个人所得税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

居民个人包括:新加坡人、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183天以上(含183天)的外籍个人(公司董事除外);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少于183天的外籍个人。

一般情况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要就其在新加坡取得的所有收入纳税。

自2004年1月1日之后,纳税人在新加坡取得的海外收入不再纳税,但通过合伙企业取得的海外收入除外。

因为合伙企业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合伙企业本身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每个合伙人需要纳税。

如果合伙人是个人,则需按照个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公司,则需按照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企业境内劳务所得纳税义务的判定与分析

境外企业境内劳务所得纳税义务的判定与分析

境外企业境内劳务所得纳税义务的判定与分析2010-5-24 13:57:00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大中小】【打印】--------------------------------------------------------------------------------当前,境内企业经常要求境外企业进行诸如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融资顾问、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劳务合作以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或影响力,这些活动除前期洽谈、信息搜集、成果交付、培训指导阶段偶尔会在境内短暂停留外一般都在境外完成。

这些劳务所得,是否构成了我国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非居民企业劳务所得的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确定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劳务即属于境内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但是如果出现境外方在中国境外提供给境内方劳务是否也要被认定为境内劳务呢?例如,中国公民去美国考察,支付的餐饮住宿费用,显然定性为境内劳务就不现实。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进一步明确: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

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

2022 年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美国的税收政策美国的税收制度美国自独立以来,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税制体系及税务管理体系,对正处于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攻坚时期的我国,有不少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税收制度美国联邦和州共开征 80 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

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 35%,社会保障税约占 30%,公司所得税占 7%摆布,其他税占 7% 摆布,非税收入占 20%摆布。

一、个人所得税。

美国征收联邦个人所得税,除阿拉斯加等 7 州外的各州还征收州个人所得税。

(1)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遵循属人原则,凡美国公民,均就其来自美国国内外的所有收入纳税 ;非美国公民的外国人,只就其来自美国国内的收入纳税。

(2)课税范围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薪金、退休金;独资或者合伙经营取得的商业利润 ;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农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3)联邦个人所得税实行 15%-39.6%的五档税率。

非居住的外国人在美国取得的与工商业活动直接有关的所得,比照美国公民合用的累进税率纳税 ;取得与工商业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所得,除税收条约另有规定外,按 30%的比例税率纳税。

州个人所得税税率普通为 1%至 11%。

(4)应纳税所得额为纯所得减去减免项目后的余额,纯所得为调整毛所得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调整毛所得为总所得减去不予计列项目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总所得中不予计列项目有:资本利得的半数,州和地方政府公债的利息,雇主提供的医药费,教师的讲学金,失业救济金,慈悲机构赠予的救济款,亲友馈赠的礼金,战争负伤抚恤费,债务支出、债权收入等。

从调整毛所得中可以扣除的项目,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标准扣除是对单身或者夫妻联合申报分别核定一个普遍性的减免额 ;分项扣除的项目包括州与地方政府的税款、抵押借款、医药费、给慈悲机构的捐款、幼儿保育支出、工会会费、意外事故损失、与工商业有关的直接费用支出等。

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情况进行适当的选择以达到节税的目地。
2.4 抵退 技术的 应用和筹划
在投资是指投资者用其资本利得再次进 行投资的行为。 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其在中
国境内的利润直接投资于中国的企业, 我国税
法制定了较为优惠的再投资退税政策。 这是外国投资者在投资的企业减免税期满, 开始进 人征税期所应该关心的一项政策。
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港口、 码头、 铁路、 公路、 电 站、 煤矿、 水利等基础设施项 目和从事农业开 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 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 的从事机场、 港口、 铁路、 公路、 电站等能源、 交 以完全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享受国家对 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再 巧 年 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对于不组成 以上的,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五 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由合作各方分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 别计算纳税的,则不能完全享受税收优惠政 策, 而只能对其中的外资部分给予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策合理, 合法地增加抵扣额和退还额。 如企业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 40%可以从购置设备当 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又如我 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格再投资, 允许退还已
2. 2 纳税义务的 筹划 根据前文所说, 外资企业分为居民纳税人
与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 务, 即对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均须申 报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有限的纳税义 务, 即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因此 了解了这些后, 企业筹划的目 标可以说就相当 明确了,就是应当尽可能避免成为居民纳税
人。
纳企业所得税的40%a 1.3 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是指对不同征税对象适用的税 率不同,或者相同的征税对象适用的税率不 同。 税率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7.0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予以发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2009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本公告计算抵免。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七月二日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目录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第二条关于境外所得税额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第三条关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四条关于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确认第五条关于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税额的计算第六条关于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的计算第七条关于税收饶让抵免的应纳税额的确定第八条关于抵免限额的计算第九条关于实际抵免境外税额的计算第十条关于简易办法计算抵免第十一条关于境外分支机构与我国对应纳税年度的确定第十二条关于境外所得税抵免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第十三条关于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定义第十四条关于来源于港、澳、台地区的所得第十五条关于税收协定优先原则的适用第十六条关于执行日期附件附示例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1.可以适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以下同)所得税收抵免的纳税人包括两类:(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境外税额直接抵免和第二十四条关于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规定,居民企业(包括按境外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全文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全文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便于企业明确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纳税申报等事项,参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规则办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协同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纳税。

第二章: 纳税人及纳税义务第五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企业利润进行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七条企业应当如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第三章: 纳税计算方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应税所得额计算中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损失、成本等相关支出项目。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纳税年度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企业所得税。

第四章: 税务登记和申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在取得经营所得或者处置资产所得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 减免税和税收优惠第十四条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减免税或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

第六章: 税务检查与稽查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和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2)接受捐赠的处理。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 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 赠,应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 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 发生的亏损(kuī sǔn)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
• 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 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3)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二年 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
第四页,共70页。
•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及纳税对象
• 1.纳税人。
• ①外商投资企业(qǐyè)
•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qǐyè),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qǐyè)、中外合作经 营和外资企业(qǐyè);
• ②外国企业(qǐyè)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分为 两部分
•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 经营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qǐyè) 和其他经济组织。
计提标准 比例 适用范围 年销货净额 1500万元以下 5‰ 交纳增值税企业
1500万元以上 3‰ (工、商、种植等) 年业务收入 500万元以下 10‰ 交纳营业税企业
500万元以上 5‰ (交通、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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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产生兑损益,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所属期间的 损益。P261
• (12)企业为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 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可以在企 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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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P264
•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另有规 定外,下列项目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2)无形 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5)违法经营的罚款 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6)各项税收的滞纳 金和罚款;(7)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 赔偿的部分;(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 性质以外的捐赠;(9)支付(zhīfù)给总机构 的特许权使用费;(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 关的其他支出。

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

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

纳税辅导2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纳税义务的不同,分居民企业纳税人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来源境内、境外的所得,赋有全面纳税义务。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包括取得来源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应税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一、境外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收入、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与我国规定的纳税年度不一致的,与我国纳税年度当年度相对应的境外纳税年度,应为在我国有关纳税年度中任何一日结束的境外纳税年度。

所称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是指根据企业设立地法律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者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认定为对方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

二、境内、境外共同支出的合理分摊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

对于取得境外所得有关但未直接计入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共同费用,按境外每一国(地区)别数额占企业全部数额的下列一种比例或几种比例的综合比例,在每一国别的境外所得中对应调整扣除,计算来自每一国别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1)资产比例;(2)收入比例;(3)员工工资支出比例;(4)其他合理比例。

上述分摊比例确定后应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无合理原因不得改变。

三、境外分支机构亏损的弥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税务申报纳税规定

税务申报纳税规定

税务申报纳税规定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之一。

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也是维护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各行各业的纳税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申报纳税规定。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对税务申报纳税规定进行阐述,以期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义务人范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境内的个人居民和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利益受益人。

2. 纳税期限和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自行申报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代扣代缴适用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所得。

3. 税务申报表和税种分类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投资收益所得等不同的表格。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来源填写相应表格,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一种消费税。

对于增值税的纳税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人范围和主体分类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法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式进行纳税。

2. 税率和税务申报方式增值税的税率包括一般纳税人适用的17%税率和13%税率,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税率。

增值税的申报方式一般有月度纳税申报和季度纳税申报两种方式,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选择相应的申报方式,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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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我国按总机构所在地确认居民公司身份的标准,中外合资企业是我国的居民公司,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是由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与外国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契约式合作企业。

它可以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也可以不作为中国企业法人,由合作各方以各自的法人地位进行联合经营。

对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可以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按照《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不组成企业法人的合作企业,由合作各方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照中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分别计算纳税。

具体地,参加合作的外国投资者,按照在中国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依照《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参加合作的中方投资者,则按照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纳税。

3.外资企业。

是依照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成立,其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组成的企业法人,在税收上构成中国的居民公司,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

(二)外国企业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这类企业、公司或经济组织是依照外国法律组建的,属于外国的居民法人。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是指:1.生产、经营机构。

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和提供劳务的场所。

3.营业代理人。

是指受外国企业委托代理,从事下列经营业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1)经常代表委托人接洽采购业务,并签订购货合同,代为采购商品。

(2)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经常储存属于委托人的产品或商品,并代表委托人向他人交付其产品或者商品。

(3)有权经常代表委托人签订销货合同或者接受订货。

对虽然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从中国境内取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行源泉控制征收方式,以取得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这种源泉控制征收方法,在国际上被称舻预提所得税”。

(三)纳税义务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于各自的法律地位不同,它们所承担的纳税义务也不同。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我国的居民公司,对我国政府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外国企业则属于非居民公司,仅对我国政府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我国税法关于居民纳税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公司)的划分,是以企业总机构所在地,即法人的社会住所所在地为标准的。

这里的总机构有两层含义:(1)注册地在中国。

享有中国法人地位。

(2)在中国境内设立负责企业管理控制的中心机构。

凡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即成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责任,即应就其境内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纳税。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所得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则给予税收抵免。

凡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外国企业和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责任,仅就其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纳税。

综上所述,我国在法人居民纳税人的界定上,实际上采用的是注册地与总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

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较,这种界定面是比较窄的,它与我国国情密切相关。

因为确定企业负有居民纳税义务,就要相应地对其承担消除双重征税的义务,且允许其境内外的盈亏相抵。

由于我国基本上是资金输入国,为了吸引外资又制定了较低的税率和许多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把居民纳税人的面定得过宽,财政意义不大,且抵免计算复杂,还会频繁出现企业境外有利润,但由于税收抵免使我国征不到税的情况;或者出现境外亏损冲抵境内利润,减少在我国的应纳税额的情况。

因此,我国现阶段对法人居民纳税义务的确定面。

宜窄不宜宽。

12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竞聘演讲稿_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叫xx,我xx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文化馆书记、馆长,兼职文体总支宣传工作。

省曲艺家协会会员、市作家协会会员、政协我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我的第一学历是初中没有毕业。

早在我**岁时创办了我县第一个乡村文学社团——星火文学社,编辑《星火》社刊,组织创作、辅导,坚持开展文学活动十几年。

**岁参加工作,当过民办教员、农民、文化站员,**年被聘任为宏克利镇文化电影站站长,**年转干,**年任县文化馆书记、馆长。

在文化馆工作期间,兼任过电影公司经理、影剧院经理、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等职。

曾荣获我县首届“十佳青年”、新一代创业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市级先进文化站长、市级先进文化馆长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县政府“记功”和“劳模”奖励。

这次参加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职位的竞选,我认为自己除了具备作为一名广播电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政治坚定性、政治敏锐性,能够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以外,还具备以下优势和条件:一、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

我了解一下其他参与竞选同志的简历,大概只有我没有第一学历。

这是我的弱项,也是我的优势。

我缺少的是没有接受全日制正规教育的过程,但因为参加工作早,也使自己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xx岁创办文学社,xx岁参加工作,我是从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农民一步一个脚窝走过来的。

组织文学社的起因是看不了家乡小青年整天沉迷于烟酒、麻将、扑克牌,最初的想法是:“以社促团,以团育人。

”那时我在愚公乡宝井村组织的这项活动,带动了全乡其他村屯,全县其他乡镇,甚至附近市县的文学、新闻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并且成立了包括富锦市和桦南县在内的四个分社,最多时文学社成员发展到256人,为我县乡村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到宏克利镇工作以后,通过我的努力,宏克利镇文化电影站成了我县的标兵站,宏克利镇也率先被评为省级先进文化乡镇。

在文化馆工作的四年里,我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文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了“古城儿女颂祖国”、“春节晚会”、“七一专场”、“漂流节开幕式”等大型文艺演出三十余场。

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克服困难,组织全县歌手大赛、诗词大赛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多次,促进了我县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同时,我兼职过文体局其他几个重点部门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有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文学素养。

在组织、带动全县文艺爱好者不断进步的同时,自己加强学习,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祢补了最初书本知识少的不足。

我的论文《浅谈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在**年获省文化厅论文评比贰等奖,并被收入大型论文集《献给祖国》。

论文《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浅谈》在**年获文化部论文评比最高奖——优秀论文奖,同时被收入《文化大视野》全国群众文化、图书、博物论文集第四卷。

**年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的《我历史文化名城系列丛书》(1至5辑)我担任副主编、责任编辑,并与他人合著第一辑《走进我》。

可以说,文学与新闻是相通的,文字功底也是做好新闻工作的基础。

我相信自己经过多年的磨练,已经具有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文学素养,适合今天竞选的岗位。

四、我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年组织上调我到文化馆任馆长时,我面对的文化馆是没水、没电、没供暖,没馆舍、没设备、没资金的困境。

到任后,我没有豪言壮语,而是身体力行、以身示范,带领全馆人员克服困难、脚踏实地干工作。

几年来,全面完成了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使我县群众文化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现在文化馆办公环境、设施、设备都有了明显改善,而且已经争取到国家投入资金40万元,正在筹建新的馆舍。

第三届漂流节县政府添置了户外音响,整个文化活动周音响设备要在广场放七天,为了节省资金,为了保证设备不损坏、不丢失,为了保证每天的文艺活动顺利开展,我带着几个职工在广场住了七天。

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为我工作取得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这次竞选成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一名称职的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以不辜负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广播电视业是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生活于一体的传统事业,也是一个新兴产业。

恩格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新闻工作者的普遍性弱点:“新闻事业使人浮光掠影,因为时间不足,就习惯于解决那些自己都知道但还没有完全掌握的问题。

”减少或消除“浮光掠影”的弊病,关键在于知识结构的完善、业务能力的锻炼和经验教训的积累。

我从事文化工作多年,尽管说文化与广播电视工作是相通的,但我缺少在广播电视部门工作的实践经验。

为此,我要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有关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基层、虚心求教,不断地用新知识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的需要。

二、严于律己,做一名勤政廉政的好干部。

“勤政出成绩,廉政得民心。

”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感动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

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应具备的崇高信仰、优秀的品质和忘我的奋斗精神。

留给我们的是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民之歌、奉献之歌,是一个新时期领导干部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光辉形象。

走向新的工作岗位,我一定按照党的干部纪律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培民同志学习,勤政廉政、忘我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扎实工作,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能否正常运行,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班子的团结是很重要的。

我一定按照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在书记、局长的正确领导下,与其他班子成员加强团结,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扎实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管理、扩大外宣,为促进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我的演讲即将结束了,说句心里话,我很珍惜您手中的选票,我是多么希望您选择的是我啊!同时,我也明白,参加这次竞选无论成功与否,对我而言都是一次历练和促动,也是一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我会一如既往地以“燃尽微躯方罢休”的热望去工作、去生活、去奋斗!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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