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11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培训管理为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参加岗前培训,对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进行规范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
二、身体健康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是一些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因此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特种作业人员在入职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监测,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三、工作纪律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参与工作,并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酗酒、赌博或参与违法活动。
四、安全防护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是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因此安全防护非常重要。
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现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擅离职守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设备。
五、疾病防治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如发现职业性疾病需及时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护自己的健康,合理使用工具设备,减少工作中产生的危险因素。
特种作业人员如患有职业病或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应的治疗。
六、奖惩制度以上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身体健康管理、工作纪律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和疾病防治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能够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做好监督和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内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操作。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3、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4、要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
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5、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
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不得拖延。
6、要建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档案。
坚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7、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8、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
9、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
二、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具)由项目部统一购买,所买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应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具)进行查验。
3、劳动防护用品(具)应按规定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并使用。
4、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具)进行保管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具)由施工技术人员或安全员根据现场环境和有关规定要求告知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方法。
6、班组长应督促所有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
7、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任命、审查、考试、持证上岗和日常管理等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分类:1. 高空作业人员2. 挖掘作业人员3. 焊接作业人员4. 爆破作业人员5. 电工作业人员6. 石棉作业人员7. 玻璃钢作业人员8. 化学作业人员9. 涉毒作业人员10. 高温作业人员11. 辐射作业人员12. 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13. 安全检查作业人员14. 油气管道作业人员15. 烟花爆竹作业人员1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7.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第四条进行特种作业的单位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安全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并向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课程学习和考核评估,保持资格。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考试合格,并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主要由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
第八条中央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标准、培训课程和资格考核,地方政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
第九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不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前,必须通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具体程序为:1. 提交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2. 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3. 参加特种作业资格考核;4. 通过考核者,由有关部门审批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必须重新参加特种作业考核,取得新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作业种类。
第三条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换证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年报公司培训管理部门,由培训管理部门汇总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上级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必须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考核不及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培训资格。
第七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培训管理部门培训中心统一保管,车间和培训管理部门均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制度,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一条对违章作业及其相应管理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监督管理和退出。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招聘。
第五条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保持操作技能的熟练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退出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退出特种作业岗位:1) 年龄超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上限;2)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特种作业要求;3) 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4) 违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5) 其他应当退出特种作业岗位的情况。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特种作业中做出优异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名称:日期:。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的一切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应依法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具备相应的培训条件,包括合格的师资、教材、设施和场地。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三章持证上岗与继续教育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二)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的;(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需要特殊技能和特殊装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条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相关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一经发现有违反作业安全规程,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特种作业岗位,根据招聘条件择优选拔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安全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工作程序、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开展不定期的特种作业技能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并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补充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技能等级、考核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接受特种设备使用培训后,方可独立进行特种设备的操作。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禁止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特种设备操作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等候进一步指示。
第十八条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公司将进行奖励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于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指的是在危险、有害环境下从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封闭空间作业人员、电焊切割作业人员等。
这些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需要特别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他们的安全为代价。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3. 合理配置人员。
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不得随意调配不熟悉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定期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5. 督促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对特种作业的组织、安排、监督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草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3.特种作业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组织和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保证自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四、管理流程1.特种作业前准备(1)申请须知: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申请特种作业,说明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
(2)资格审核: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3)安全交底:特种作业负责人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安全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2.特种作业实施(1)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提高特种作业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特种作业管理的基本规范,是特种作业单位的重要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特种作业单位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第五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职责与义务。
第六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七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职责第九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当确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包括: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熟练地处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有权对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人应当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配合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特种作业行业稳步发展,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范》(GB5036-201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术语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在生产、工作中从事以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锅炉作业等。
特种作业:指因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的特殊性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艰苦程度的生产、工作。
岗前培训: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的检查、试验和操作等技能的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
在岗培训:指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工作时,单位安排的巩固和提高技能的培训。
安全教育:指针对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理论、规定及操作技能等进行的教育。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四条招聘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职业素质和技能;2. 体格健康,没有色盲色弱和重大疾病;3. 具备相关的职业证书和操作证;4. 熟悉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聘用程序招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制定有关招聘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等因素。
第六条合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聘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入职前严格核查个人证件、职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情况,履行劳动合同签署、安全培训、考核等手续。
第三章岗前培训第七条岗前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前须进行规范化的岗前培训,并制定岗前培训计划和岗前培训教材。
第八条岗前培训内容和形式岗前培训应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相关工程技术、特种作业事故处置、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并配合实操操作。
第四章在岗管理第九条首次在岗学习特种作业人员首次上岗前,应当进行在岗学习,接受现场培训,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以及防范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性、专业性和责任性,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特种作业的秩序和正常进行。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监督人员以及与特种作业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定技能和特殊知识,并处于较高危险程度的工作,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
特种作业分为机械类特种作业、起重类特种作业、化工类特种作业、高空类特种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并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和审查。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技能合格,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定期检查和培训。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所持证书的专业范围和技能要求,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并保证操作安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维护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合特种作业监督人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操作资料和报告。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检查,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和处理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全面了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示范和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后,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并定期进行复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课时,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十一条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等。
第十二条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者,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第五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需进行复审。
第十七条复审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种作业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特种作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作业中从事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与特种作业相关的知识、技能和条件。
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使用。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包括:电工、电梯工等。
三、术语1、特种做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做业。
2、特种做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做业者,称为特种做业人员。
四、职责办公室负责联系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负责对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行监管。
维修部负责联系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年检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1、特种做业人员应具备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培训时间和内容根据现行的特种做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
3、取得安全作业证的操作工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考试和安全技术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在两月内进行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收缴安全作业证。
4、起重机械操作工、机动车司机由市技术监督局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复审。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日常生产中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遵守公司规章,对违章作业和因此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和事故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扣证进行停工安全学习,并记入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特种作业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切割作业等。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包含雇员、合同工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总经理为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主责任人,负责对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全面引导和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是各自部门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分为重要职责和辅佑襄助职责。
第四条重要职责1.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特种作业所需的相关技能,并能娴熟操作相关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引导书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4.特种作业人员应搭配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供应相关的证据和情况说明。
5.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特种作业的安全情形和工作进展。
第五条辅佑襄助职责1.特种作业人员应乐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2.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3.特种作业人员应搭配公司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评估和掌控措施的订立。
第三章特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六条作业准备1.特种作业前,应由特种作业负责人组织订立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过程、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等。
2.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作业方案进行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检查工作场合、检查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3.特种作业前,特种作业人员应与作业负责人进行必需的沟通和协调,将作业风险降到最低。
第七条作业权限1.特种作业只限于持有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2.特种作业负责人应依据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作业权限的管理和调配。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电工作业等。
三、管理机构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四、人员资格1.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技能熟练。
3. 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身体不适,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停止作业。
五、作业规范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他人安全。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作业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4.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不得任意更改作业流程。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结束或临时休息时,应当切断电源或关闭设备,确保安全。
六、安全防护1. 特种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等。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环境及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如护眼镜、耳塞、安全绳等。
3.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避免操作不当,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4.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不得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物品。
5. 特种作业人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冷静应对并立即上报上级。
七、记录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每次作业前、中、后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环境、操作过程等。
如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在作业记录中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处理方法和结果。
八、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并从轻至重进行惩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如有不适用于实际情况之处,由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并制订变更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特种作业是一种高风险职业,涉及电力、化工、建筑等多个行业,关乎公共安全和生产效益。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本篇文章将介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三、基本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预防,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四、培训与考核1.企业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专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内部培训部门负责,确保培训质量。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定期参加复训和考核,保持技能水平。
五、安全管理1.企业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3.企业应设立安全指导小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
4.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六、监督检查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进行检查。
2.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监督检查结果应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评价企业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七、总结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培训与考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关键,企业应加强落实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一)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第4页共41页(七)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
二、定义与职责1.特种作业:根据国家规定,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涉及特种设备、特种场所、特殊工艺等。
2.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三、管理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
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工具。
4.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四、工作程序1.特种作业人员招聘:企业应从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并核实其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应对新入职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
3.特种作业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应填写《特种作业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监控:企业应对特种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作业安全。
监控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5.特种作业验收:完成特种作业后,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企业应定期对在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表现等情况。
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及时更新。
8.应急处理:发生特种作业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9.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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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管理型
文件名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CRGT-AQ20110302
编写部门:安全部
版本:A版
发行日期:2011年3月
机密等级:一般
合计页数:5页
编制:审核:批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作业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是指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2 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 特种作业的分类
本公司特种作业包含以下作业种类:
4.1 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
4.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3 压力容器、管道作业,指反应锅、蒸汽管道等的作业。
4.4 企业内部机动车辆驾驶,如铲车驾驶。
4.5进入受限空间。
4.6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年满18周岁;
(2) 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1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
6.1.1 凡本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部审查同意,报人力部负责人批准后,遵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政府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6.1.2 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6.1.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1.4 公司举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原则上由公司与个人平摊,由于个人原因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2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管理
6.2.1 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
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2.3 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2.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厂安环部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6.2.5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6.3 其他管理
6.3.1 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服从本公司的管理。
6.3.2 安全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6.3.3 特种作业人员离岗、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 相关记录
7.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
7.2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7.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1、电工;
2、压力容器操作;
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4、厂内机动车驾驶;
5、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