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鹰潭至瑞金段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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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鹰潭至瑞金段建设项目

工程主要材料供货品牌资格招标文件

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鹰潭至瑞金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7]3693号文批准修建,已列入国家重点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江西省交通厅鹰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人)对本项目主要工程材料供货品牌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公里,北接已建的济广高速公路景德镇至鹰潭段,路线起点位于鹰潭市余江县的洪湖水库黄柏张家,沿线经过鹰潭市(余江县、龙虎山风景管理区)、抚州市(金溪县、资溪县、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瑞金市)三个设区市,终于瑞金市的武阳乡,与206国道相接。本次主要对Ⅰ类:水泥、Ⅱ类:钢绞线、Ⅲ类:钢筋、Ⅳ类:预应力张拉锚具、Ⅴ类:钢筋焊接网、Ⅵ类:支座、Ⅶ类:桥梁伸缩缝七种材料供货资格进行公开资格准入招标,不划分合同段,获得供货资格的投标人可参与全线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二)供货期

本项目拟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供货期为24个月。

(三)各类材料数量表

鹰瑞高速公路主要材料数量表

(四)土建工程各施工标段划分表

鹰瑞高速公路施工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二、投标人须知

1、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都必须按照本文件所提供的表格和要求填报品牌资格准入投标文件,表格可以原式扩充或增页,但须从目录开始逐页编制连续页码,资格通过后,填报的品牌资格投标文件将自动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经销商,其中第Ⅲ类(钢筋)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五名及五名以上的经销商。如果厂家直销则须指定销售负责人或联系人。

3、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文本文件如下:

(1)投标书(附件1)

(2)授权书(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表4、附表4-1)经销商一般情况表(附表4-2)

(5)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奂检证书(如果有)产品质量证书和经销商(如果有)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近五年(指2003年1月起)已完成和正在履约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和已完成供货的用户证明、评价等彩色扫描件或其它有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附表5、附表5-1)。

(7)拟投入本项目的用户联系人、销售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或所有经销商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拟投入本项目货物的运输、装卸、包装方式(附表6)。

(9)拟投入本项目货物的保供措施、售后服务承诺(附表7)。

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统一用A4纸幅装订成册,将上述文件按下述要求密封后,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时(北京时间)下午:14:00~18:00时(北京时间)期间内面交招标人签收,逾期不予接收。

品牌资格投标的文本文件应按类别单独包封,在包封上应注明:

递交:江西省交通厅鹰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包封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全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投标的类别。

不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品牌资格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5、投标人应对品牌资格准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据此对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进行核实或考察,如发现内容失实,将视其为不完整的品牌资格准入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人失去准入资格。已经通过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取消其准入的资格。

6、招标人在品牌资格准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15天内确定品牌资格准入名单并将联系人或经销商的联系方式在鹰瑞高速公路网上公布,同时将准入名单和联系方式下发到各个施工单位。

7、当品牌权利人授权的生产厂家非唯一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选择入围的产品型号、规格、厂地等标准详细披露,并供招标人审查(附表9)。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有可能对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进行随机取样检测,由投标人负责样品费用及检测费用。

三、合同条件

1、定义

在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规定如下:

a)“合同”指购货人和供货商之间签订的协议,在由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包括协议的所有附件及附录以及其中提到的所收入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由于供货商充分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而应得到支付的价格;

c)“货物”根据合同要求供货商提供给购货人的所有物资;

d)“服务”指随货物的供应而发生的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伴随发生的服务及合同所包括的供货商应负的责任;

e)“购货人”指购置货物的机构——江西鹰潭至瑞金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承包人(施工单位);

f)“供货商”——根据合同供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g)“工程师”——江西鹰潭至瑞金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

h)“施工现场”——指按土建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指定的工地交货现场;

i)“天”——指日历天数。

j)“生产厂家”:——是指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注册所有权的权利人授权加工、生产、销售的独立法人。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时,当权利人授权的生产厂家非唯一时,权利人必须直接作为生产厂家投标,且必须对所有产品质量负责。

2、标准

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提出的标准;如果未提出适用的标准,则应符合该货物的权威性标准,此种标准是有关机构所最新发表的,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没有得到购货人事先书面同意,供货商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外人透露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有关合同货物的任何规格、计划、样品和资料。但招标人检查除外。

没有事先得到购货人书面同意,供货商除非为执行合同而用,不得使用本合同的任何文件及资料。

除合同本身外,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招标人的财产,履行合同结束时,如招标人提出要求,供货商应将文件或资料归还给招标人。

4、专利权

购货人如使用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涉及到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权利而要求赔偿时由供货方承担,招标人及购货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一切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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