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一年级法理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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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内学时:48课程学分:3课程性质必修课开课学期:每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讨论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考试大纲执笔人:杨晓锋主讲教师:杨晓锋师资队伍:徐英华、周茜、陈守海、宋华、杨晓锋一、课程内容简介本课程主要是针对工商管理学院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生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法学流派和法律思维方法,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增强对法律与社会诸多现象的认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从理论层面上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本课程主要讲授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思维的一般方法。

主要内容涉及到法的本体论、运行论、发展论、关系论、方法论等内容。

本课程为32学时,2学分。

二、课程目的和基本要求《法理学》是法学类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本课程的开设是为了增进我校经济法研究生对于法学理论的认识,也即系统地学习法律本体论、法律运行论、法律发展论、法律价值论以及法律和其它社会现象间的关系论。

最终使他们能够较为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从而为专业的学习奠定较好的理论知识。

要求:1.掌握法学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学理论流派;2.了解一些法律思维方法;3.熟悉一些常用法律词汇的英文表达。

三、课程主要内容主要教学内容:第一部分法律本体论(12学时)第一章法律的概念、本质和特征第二章法律的要素第三章法律行为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法的历史发展论(9学时)第一章法律起源第二章法系第三章法律的发展第四章法制、法治与法律现代化第五章法律全球化第六章法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第三部分法律运行论(9学时)第一章法的创制;第二章法的遵守;第三章法的执行;第四章法的适用;第五章法律监督;第六章法律解释;第七章法律推理;第八章法律论证第四部分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论(6学时)第一章法与经济;第二章法与政治、执政党政策;第三章法与科技;第四章法与文化;第五部分法律价值论(6学时)第一章价值、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冲突;第二章法的作用;第三章法律与秩序;第四章法律与利益;第五章法律与自由;第六章法律与人权;第七章法律与正义课堂讨论和交流互动(6学时)四、推荐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材: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06年版。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3学时/周学分: 3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宪法学二、课程简介中文简介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

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

法理学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 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英文简介Jurisprudence is the leading discipline in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i t belongs to the subject of thought and thinking, and it is relative to the department law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Specific issues of jurisprudence is not the answer to the legal practice, such as how case hearing, how to carry out the program, citing, what kind of legal sanctions and so on, for which, i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of legal principle,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i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thinking of.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但是也与实践有关。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的任务和目的任务:《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是对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内容和法律范畴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探索其精神实质。

法理学是对刑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刑事侦查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法学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它不是研究某一具体的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规则的具体问题,而是关注对各个部门法学具有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的法律基础内容。

《法理学》课程在培养和帮助所有的法学本科生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过程中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目的:《法理学》课程涉及到法学基本知识的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可以涵盖法学学科的所有内容。

根据大一新生的具体状况,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传授。

经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有所了解,能够掌握《法理学》中最一般的理论知识;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职业的法律素质,并能够结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社会法律现象。

二、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一)法学导论1.如何学好法学?由于本课程面向大一新生,所以有必要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学习方法以及法学学习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为此,在这部分主要介绍大学学习与初高中学习的不同特点,法学的学习方法以及应该看的一些书目。

2.法学的历史和法学教育主要讲授: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国法学的历史;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

重点:了解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简单了解中国法学发展的历史;了解法学教育的目标。

难点:西方法学涉及的专业术语和理论较多,学生较难理解,故需要注意讲解的通俗性。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主要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发展。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教学大纲李振华第一讲导论一、法学概述1、内涵概念;特征2、研究对象法和法律现象3、法学体系二、法学的历史1、产生条件2、中国法学的发展史3、西方法学的发展史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三、法学教育1、现状2、层次3、定位四、法理学1、概述(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2、主要内容(1)法是什么(本体)(2)法应当是什么(价值)(3)法是怎么来的(产生与发展)(4)法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商法、法律方法)(5)法与社会的关系3、法理学的学习(1)地位(在法学课程体系)(2)意义(对部门法和学生)(3)方法第二讲什么是法(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1、法的词源2、汉语语境中的“法”3、西语语境中的“法”4、学术意义上的“法”5、马克思法学理论下的法二、法的基本特征1、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性)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意志性、程序性)3、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双向性)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三、法的本质1、历史上的法的本质观神意说;理性说;主权命令说;意志说;自由说;事物性质说;民族精神说;利益说等2、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1)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四、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2)指引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教育作用(6)惩戒作用2、社会作用(1)物质文明(2)精神文明(3)政治文明(4)生态文明3、法的局限性(1)僵化、繁琐(2)保守、限制(3)运行成本高(4)依附条件严第三讲法的历史一、法的历史1、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氏族习惯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2)与国家同步产生(3)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4)受道德和宗教等因素的影响3、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1)体现的意志不同:统治者、全民(2)产生的过程不同:自觉、自发(3)管辖原则不同:属地、属地(4)实施方式不同:国家强制力、首领威信二、历史类型1、奴隶制的法2、封建制的法3、资本主义的法(1)法制内涵(2)法制原则(3)两大法系4、社会主义的法(1)产生规律(2)性质(3)特点三、法的继承1、定义2、根据和理由3、内容四、法的移植1、定义2、必要性3、类型五、法的现代化1、一般(1)从等级的法到平等的法,从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英国梅因)(2)从义务本位的法到权利本位的法(3)从实质理性的法到形式理性的法(德国马克斯·韦伯)(4)从专制的法到民主的法,从少数人的法到全体人的法(5)从人治的法到法治的法2、中国(1)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2)从模仿他人到具有自己特色(3)启动的形式是立法主导型(4)制度变革在先,观念更新在后六、中国法制改革1、政法体制的改革(司法独立)2、法律体系的重构(公私分离)3、法律精神的转换(以人为本)第四讲法的形式和效力一、渊源与形式释义二、法的形式1、正式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2、非正式形式政策、判例、习惯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三、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一般法与特别法4、实体法与程序法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6、公法与私法7、普通法与衡平法四、法的效力1、定义2、效力层次(1)宪法的最高效力(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3、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2)空间效力主权范围;特定区域(3)对人的效力本国公民;外国人(4)对事的效力第五讲法的要素一、概述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法理学研究》教学大纲

《法理学研究》教学大纲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研究》教学大纲《法理学研究》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注重考察法律现象当中最普遍、最抽象和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法理学研究》也是法学入门的第一门课,本课程在对法治与政治关系的一般理论、近年来我国法理学研究的概况和动态进行回顾和展望之后,主要就以下专题展开分析和探讨:立法问题研究;法律文化研究;人权保障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全球化问题研究;法律监督问题研究;法律与经济关系问题研究;司法问题研究;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力、权利与义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应基本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问题,形成对法理学的新的、系统性认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要求的法理学知识框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并为进一步学习部门法学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以下注有﹡﹡的内容需要重点掌握,其他一般了解即可)第一讲法治与政治问题研究一、法治与政治关系的一般性阐述二、政党与法治﹡﹡三、党依法执政的若干理论问题(一)党与人大关系(二)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三)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思考题:1、如何认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2、如何正确理解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3、如何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之间的关系?第二讲法理学研究的历史回顾一、法理学研究的基本范畴(一)什么是法理学(二)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框架﹡﹡二、西方法理学的发展简介三、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历程四、简短的评论与展望思考题:如何认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第三讲当代中国立法与法律体系一、立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一)立法的外延与内涵﹡﹡(二)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二、现代立法的基本原则(一)立法的民主化原则﹡﹡(二)立法的法治化原则﹡﹡(三)立法的科学化原则﹡﹡三、当代中国立法与法律体系(一)建国以来的立法进程-当代中国立法的三次浪潮(二)转型期立法与中国法治道路的特点(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四、中国立法改革的思路(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二)立法制度的变革(三)立法技术的改进五、立法改革的最终目的-良法之治思考题:1、简述立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法理学理论教学大纲

法理学理论教学大纲

《法理学》理论教学大纲编写说明:一、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法理学主要是研究所有法和法律现象中具有一般性、普遍性意义的问题,研究的是所有法和法律现象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 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的地位。

学好法理学可以为学习法学其他学科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也是培养法律职业者理论素质的需要。

同时学习法理学也是培养和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的需要,可以训练人们的法律推理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能够对一般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则正确理解,并准确运用于具体的法律事件。

本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全面而系统地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进而为更好地学习和研究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具备系统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现代法的精神,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促使新型的、复合的应用性法律人才的成长。

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

二、教学目的1、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地了解法理,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教学,培养同学真正成为法律人,从而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法理学》教学大纲(含考核目标)

《法理学》教学大纲(含考核目标)

《法理学》教学大纲(含考核目标)第一章法的概念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法的概念、法的特征和法的本质等基本内容。

重点把握:1、法的特征,指法在现象上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显著特点,包括法的国家创制性、特殊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和国家强制性。

2、法的本质,指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它分为三个层次:法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

3、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在本质上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本章是重点章。

第一节法的特征一、法和法律的词义在现代汉语中,广义的法律是抽象意义上的,是指法的整体,包括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判例、习惯等;狭义的法律是具体意义上的,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为了避免上述两种意义的相互混淆,习惯于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把狭义的法律称为“法律”。

二、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法在现象上所具有的四个独特属性:1、国家创制性。

法律有自己独特的产生方式,即制定和认可是创制法律的两种途径。

制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造出新的法律规范,被称制定法。

认可是指国家机关赋予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被称为不成文法。

2、特殊规范性。

(1)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通过对人们的行为提出模式化要求,进而实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2)法律规范有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在逻辑上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所组成。

3、普遍适用性。

法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者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4、国家强制性。

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大纲通过本章的学习,对古代西方法学的历史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增进法学知识,又要尽可能的把握古代西方法学的历史脉络,培养法学思维。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章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古代西方法学的历史。

【教学时间】 3学时一、罗马法学(一)罗马法学的历史地位罗马法学以其产生的先导性、内容的完备性、影响的深远性在法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罗马的起源与强盛主要介绍《埃涅阿斯纪》三、罗马法学的历史进程罗马法学有着自身的成长道路,其历史进程可分为如下几个时期:(一)罗马法学的形成时期。

其产生始于公元前3世纪。

(二)罗马法学的发展时期。

指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

(三)罗马法学的昌盛时期。

公元1世纪到3世纪,罗马法学进入了昌盛时期。

(四)罗马法学的衰落时期。

公元4世纪到5世纪,罗马帝国出现了全面的政治经济危机,(一)这是导致罗马法学衰落的主要原因。

(五)罗马法学的中兴时期。

这是指查士丁尼在位时期。

二、欧洲中世纪法学(一)圣经、基督、基督事件与基督教(二)经院哲学家的法律观教父学,代表是奥古斯丁,他对教会法的影响很大,也促进了教皇国的建立。

托马斯•阿奎那则是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其法律思想相当丰富,尤其是他的自然法思想相当深刻,对后世影响相当大。

中世纪法学所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注释法学和教会法学之中。

(三)教会法学教会法学作为研究教会法的一门学问,是在教权与王权的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在方法论上,教会法学家也主要使用的是注释方法。

(二)注释法学注释法学分注释法学派和注解法学派(或评论法学派)。

第二节现代西方法学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现代西方法学的历史,掌握西方的主要法学流派及各个流派的主张。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掌握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及各个流派的主张。

【教学时间】 4学时一、近代西方法学的开端(一)文艺复兴中世纪时,城市共和国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商品经济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一种建立在世俗基础上的市民生活繁荣起来。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是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旨在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规律,提高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系统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2. 掌握法律本质和规律的理论和方法;3. 培养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4. 发展学生终身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进度第一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定义和特点2.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畴3. 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4. 法理学的历史发展第二章法理学的理论体系1. 法的本质和分类2. 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3. 法律规范的适用和解释4. 法律演变和法律创新第三章法理学的方法论1. 法的逻辑和哲学基础2. 法的比较和史学方法3. 判例法和道德法4. 法理学的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第四章法律哲学与法律伦理1. 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2. 法律伦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3. 法律哲学和法律伦理对法律实践的影响第五章法理学的实践应用1. 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的准确运用2. 法学论文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3. 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伦理问题4. 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第六章综合案例讲解1. 经典案例分析2. 最新法律问题案例讲解3. 简单案例编写和分析4. 现场案例演练和辩论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辩论、小组演练等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参与度和主动学习的意识。

五、考核方式本课程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分值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程:法理学学时:68学时学分:4学分第一节法学体系中的法理学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理论学科一、法理学是法学理论学科二、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类别上、运行上、时间上、范围上)三、法理学学科的学习意义1.有助于对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和深化——重要意义2.有助于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理论保证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一、法理学的萌生与形成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西塞罗;中世纪:阿奎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边沁、奥斯丁二、法理学在西方的发展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新自然法学,社会法学三、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第三节走向法治国家的中国法理学一、中国法理学的现实发展1.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客观基础。

2.改革与开放是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课题。

二、中国法理学的历史走向1.从统一发展走向多元发展与综合统一的彼此互动。

2.从既有理论走向保存精华与开拓创新的相互结合。

3.从历史积淀的现实走向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的对立统一。

4.从法理学独自发展走向概括部门法学与指导部门法学的二者并重。

5.从老一代法理学家身先士卒走向老一代法理学家作指导与中青年法理学家作先锋的时代交替。

思考题:1.如何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试述西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3.谈谈你对当代中国法理学任务的认识。

第一编法的基本理论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对法的历史发展、法的功能、法的文化意义、法的价值等法的基本范畴的理解,深化并掌握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法的演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法的演进规律、法的改革的动因、中国法的现代化进程、法的移植模式。

掌握法律继承的概念、根据及继承内容;重点掌握法的移植的条件,课时:4—6学时第一节法的演进概述一、法的演进规律(一)由野蛮的法向文明的法演进(二)由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演进(三)由义务本位的法向权利本位的法演进(四)由人治的法向法治的法演进二、法的演进形式第二节法的继承一、法的继承的概念与类型二、法的继承的根据1.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后承接关系,决定着法的继承。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的目的、要求和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属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了解法学思想的背后的问题及事实,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法律观和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使学生领悟并初步掌握法学或法律思维方式,为进一步的学习各部门法学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也借助于制度化的理性规则来缩小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距离。

学习本课程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将法学的一般概念、原理同法学的具体现象,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理论,提高运用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法理学的多重学科品质,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背景,掌握一定的哲学,逻辑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基本知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法学的基础知识和一般性理论、原理有初步的认识、理解和掌握,使学生能够把握法是什么(法的本体)、法应当是什么(法的价值),法源自何方去向何处(法的起源与发展),法如何运作(法的运行),法对社会其他方面的影响(法与社会),为进一步进行专业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大纲基本内容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教学重点和难点】法学的研究对象;我国和西方法学发展的历史;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阶级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法律人才的素质。

【主要内容】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学的含义(一)西方对法学的理解(二)西方各法学流派对法学研究对象的理解(三)我国学者对法学研究对象的阐述(四)法学的概念二、法学体系(一)法学体系的概念(二)我国现阶段法学体系的划分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的历史(一)古希腊的正义与法治观念(二)古罗马法学(三)欧洲中世纪法学(四)文艺复兴时期法学(注释法学家和人文主义法学家是把古代法学传达到近代的使者,他们的研究是连接古代法学和近代法学的纽带。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适用专业:法学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它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理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对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深刻的认识,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学习部门法学和研究法律问题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法的概念教学内容: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概念,掌握法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深刻认识法的作用。

第二章法的价值教学内容: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掌握法的价值体系的内容,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及解决方式。

第三章法的要素教学内容: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要素的概念,掌握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第四章法的渊源与效力教学内容:法的渊源的概念;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效力。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渊源的概念,掌握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了解法的效力的概念、范围和分类。

第五章法律体系教学内容: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教学要求: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掌握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六章法律关系教学内容: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学要求: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了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七章法律责任教学内容: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分类;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程编号:123940010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学分: 4学时:64(其中:讲课学时:64 )适用专业:法学开课部门:法学院一、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必修和基础课程。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法律观并掌握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初步具备从法律权利义务角度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各部门法学和其它理论法学奠定基础。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法学专业导论继修课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社会学、各部门法学。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第一章法学导论(4学时)[知识点]法学定义;法学体系划分;法学发展历史与现状;法学教育;法理学的性质和内容;法学研究方法。

[重点]法学体系划分;法理学的性质和内容;法学研究方法。

[基本要求]1、识记:法学定义;法学体系划分;法学发展历史与现状;法学教育。

2、领会:法理学的性质和内容;法学研究方法。

3、简单应用:运用法学研究方法分析身边法律现象。

第二章法的概念(4学时)[知识点]法的含义、特征和本质;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重点]法的特征;法的两类作用及其局限性。

[难点]法作用的局限性。

[基本要求]1、识记:法的含义。

2、领会:法的特征和本质;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3、简单应用:运用法的本质理论和法的作用理论解释某些立法和司法现象。

第三章法的渊源、分类与效力(4学时)[知识点]法的渊源的定义;法的渊源的一般种类;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法的一般分类和特殊分类;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对象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溯及力。

[重点]法的渊源的定义;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法的一般分类和特殊分类;法的对象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溯及力。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教学大纲第一篇导论第一章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历史(学时: 4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学与法理学一、法学的概念和品格二、法理学的性质与沿革三、学习研究法理学的重要意义四、法理学的课程体系第二节法理学史纲一、古代法理学思想二、近代的法理学三、西方现代法理学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创立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发展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丰富与创新四、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主要内容五、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重大意义第二章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构成三、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渊源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特征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第二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治国方略根本原则的历史考察二、“三者统一”是我国民主法治的科学总结三、“三者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三节尊重与保障人权一、人权属性上的突破二、人权主体上的突破三、人权内容上的突破四、人权实现上的突破第四节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的保障一、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理念的更新二、创新社会管理与法的功能的发挥三、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价值的实现第三章法学方法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学方法概述一、法学方法的含义二、法学方法的作用三、法学方法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四、法学基本方法第二节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概述二、形式推理三、辩证推理第二编本体论第四章法的本质(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一、“法”的中文词源二、“法”的西文词源三、现代汉语中的法的词义第二节法的本质一、中国古代礼法传统观念与法的本质二、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对法的本质的认识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通过调整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三、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第五章法的本原(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本原的重要性一、对法的本原的不同态度二、正确认识法的本原的重大意义第二节经济基础——法的本原一、法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二、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三、法服务于经济基础第三节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一、商品交换与法的产生二、商品经济与法的发展三、市场经济与法律体系的形成第四节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一、法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二、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第六章法的要素(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一、法的要素的定义与形成二、法的要素的学说与分类第二节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释义二、法律概念的分类三、法律概念的特征与要求第三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二、法律规则的结构三、法律规则的分类第四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释义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三、法律原则的分类四、法律原则的形式与适用第五节技术性事项一、法律技术性事项的由来二、法律技术性事项的类别第三篇发展论第七章法律发展概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发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律发展的概念二、法律发展的特征第二节法律发展的过程一、法律发展过程的种种解说二、当代中国法理学对法律发展过程的阐释第三节法律发展的依据一、外部因素二、内部因素第八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一、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法律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范体系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第二节法律的演进一、奴隶制法二、封建制法三、资本主义法四、社会主义法第三节法律的现代化与全球化一、法律的现代化二、法律的全球化三、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与全球化第九章法律发展的路径(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继承一、法律继承的含义二、法律继承的内容三、法律继承的依据第二节法律移植一、法律移植的含义与依据二、法律移植的原则与方法第三节法律改革一、法律改革的基本依据二、法律改革的主要原则三、法律改革的基本内容第四节法律革命一、法律革命的含义与本质二、中国的法律革命第四篇运行论第十章立法(学时: 3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立法概述一、立法的由来二、立法的概念与特征三、立法的形式和分类第二节立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民主性原则三、实效性原则第三节立法体制一、立法体制的概念和类型二、我国现行的立法程序三、我国的法律冲突与解决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宪法及其相关法二、民商法三、行政法四、经济法五、社会法六、刑法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第十一章执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执法的概念与原则一、法的实施与执法的概念二、执法的分类第二节执法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第三节执法的体系一、政府的执法二、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第四节执法的基本要求与保障一、执法的基本要求二、执法的保障第十二章司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司法的基本特征一、静态分析二、动态分析第二节法官理性与司法方法一、法官裁决的理性要求及方法导向二、司法方法的个案阐释三、“价值中心”的司法思维第三节司法改革的中国图景一、司法场域的结构完型二、ADR司法的和谐与权威三、法治传统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的中国彰显四、司法公权力主体的均衡与司法公共体与公共域的形成五、协调司法权力与权威的矛盾冲突,健强司法权能六、强化国际司法人权理念,实现国家司法权能与公民司法权利均衡七、强化法官理性建设,实现司法权运行的外部均衡第十三章守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守法的概念、要素一、守法的概念二、守法的要素第二节守法的动机和理由一、守法的动机二、守法的理由第三节守法的途径一、以普法教育塑造公民守法精神二、以良法理念培植公民守法内在信念三、以完善的法律适用提升法律公信力第十四章法律监督(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监督释义一、法律监督的含义与特征二、法律监督的意义三、法律监督的原则第二节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一、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二、社会的法律监督第十五章法律解释(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作为立法活动的法律解释一、作为立法活动的法律解释的含义二、现行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第二节作为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一、作为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的含义二、作为司法活动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第五篇范畴论第十六章权利与义务(学时: 4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权利与义务释义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二、权利与义务的类型第二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相存二、权利与义务的互补互促三、权利与义务的等量等值四、权利与义务的对立一致第三节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一、依存二、区别三、冲突第四节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一、法律关系概述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法律责任四、法律制裁第十七章人治与法治(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人治及其形态一、神治二、德治第二节法治及其表现一、法治的思想脉络二、法治的制度演变第三节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依法治国理论的基本内容二、依法治国与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第十八章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规范一、法律规范释义二、法律规范与相关概念辨析第二节法律事实一、法律事实的含义与特征二、法律事实的分类三、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四、法律事实的认定第三节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的关系一、事实的法律意义二、法律的事实意义三、法律事实与规范的连接方式第四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基本要求二、内在根据第十九章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意识一、法律意识的界定二、法律意识的类型第二节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释义二、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三、法律行为的类型第三节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关系一、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相互区别二、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相互联系第二十章法的应然与实然(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法的应然与实然范畴的历史演变一、自然法学说对法的应然的追问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法的实然的探究三、现代西方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争论第二节法的应然与实然的法学意义一、道德与法律二、价值与事实三、规律与法律第二十一章法的实体与程序(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实体法与程序法一、实体、实体法与程序、程序法的定义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第二节法律程序的意义一、程序性是法的基本特征二、正当性是衡量法律程序的独特标准三、正当程序具有独立价值第六篇价值论第二十二章法的价值的一般理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价值的释义与分类一、法的价值的释义二、法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第二节法的价值的功能与流变一、法的价值的功能二、法的价值的流变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一、法的价值冲突界定二、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因三、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模式四、法的价值冲突的整合第二十三章人权(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人权的基本含义一、对“人权”一词的不同解说二、人权的定义与构造第二节人权的本质属性一、西方学者的观点二、人权的本质属性第三节人权的分类第四节人权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一、人权和法律相互结合的历程二、人权法律化的内在根据三、法对人权的作用第二十四章正义(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正义论的历史回顾一、正义源头与法律神话二、从神话到逻各斯三、正义帝国:世俗与神圣四、喧嚣中的理性正义第二节法律正义观的主题一、正义的前设与契约标准二、正义的范围与类型标准三、正义的区域与文化标准四、正义的相对与德性标准五、正义的原则与社会标准六、正义的核心与权利标准七、正义的判断与利益标准八、正义的交叠与底线标准九、正义的操作与程序标准十、正义的神圣与宪政标准第三节法与正义的关系一、正义:法律的核心价值二、法律:正义的基石奠定第二十五章法律与秩序(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秩序一、秩序二、社会秩序第二节法律秩序一、法律秩序二、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第三节法律的秩序价值一、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二、法律对秩序的作用第四节秩序与自由一、法律自由二、法律自由的存在形式三、秩序对自由的功能四、自由对秩序的功能五、秩序与自由的冲突与整合第二十六章效率(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效率与法律的效率分析一、效率的含义二、法律的效率分析第二节效率与法律的关系一、法律对效率的功能二、效率对法律的价值第三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一、公平的含义二、公平的分类三、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与协调第七篇关联论第二十七章法与政治(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一、政治的概念二、法与政治的联系和区别第二节法与政策一、政策的概念二、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三、法与政策的相互作用四、处理政策与法的矛盾应坚持的原则第三节法与民主一、民主的概念及其分类二、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民主的联系与区别三、法与民主的关系第四节法与政治文明一、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二、法与政治文明的关系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二十八章法律与道德(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由来一、西方法学史上有关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观点二、“二战”后围绕法与道德关系的几次重要论战第二节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三、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第二十九章法与文化(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文化的内涵与外延一、文化的定义二、文化的内在结构三、文化的外在分类第二节法与文化的关系一、作为文化现象的法律二、法律的文化解释第三十章法律与科学技术(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与区别一、科学技术概说二、法律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三、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区别第二节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一、科学技术对法律意识的影响二、科学技术对法律规范的影响三、科学技术对法律运行的影响四、科学技术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第三节法律对科学技术的作用一、法律为科学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法律引导、组织和管理科技活动三、法律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四、法律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五、法律防范与消解科技的负面效应第四节依法治国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确立二、依法治国方略与创新型国家战略第三十一章和谐与法律(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和谐与法律的思想渊源一、西方的和谐法律观二、中国历史上的和谐法律观三、当代中国的和谐法律观第二节和谐的立法观一、从斗争法律观向人本法律观的转变二、从形式正义向社会公平立法观的转变三、从利益分化向多元利益整合的立法观转变第三节和谐的执法观一、和谐司法观二、和谐执法观第四节法律对和谐的意义一、法律促进主体维度的和谐二、法律促进客体维度的和谐三、法律促进空间维度的和谐四、法律促进时间维度的和谐。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法理学2、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5、适用专业:法学二、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它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形式、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2、课程目标(1)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构建起法学的理论框架。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1、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2)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3)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效力范围2、法的运行(1)立法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2)执法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执法的原则执法的主体和权限(3)司法司法的概念和特点司法的原则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4)守法守法的概念和要素守法的原因和条件(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概念和分类法律监督的体系和机制3、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特征法的价值体系(2)法的基本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3)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4、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法与市场经济(2)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国家法与政党政策(3)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法与宗教四、课程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要求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五、课程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X%)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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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研究生一年级
孙笑侠《法理学》教学大纲
第一周法学论文与法学研究(9月8日晚上,202室)
讨论
1、导师和编辑如何审查一篇法学论文的质量?
2、法学论文的逻辑要素有哪些?
3、法学论文在研究方法与视角上如何分类?
4、法理学在各法学学科中有什么作用?
5、关于本课堂授课方式:讨论式课堂如何进行?
第二周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9月15日晚上,202室)
讨论
1、存在法律思维吗?
2、法律思维的基本特点?
3、法律方法在什么情况下运用?
4、司法的程式有哪些步骤?
第三周法律解释方法(9月22日、29日晚上,202室)
讨论
1、法律解释的特点?
2、字义解释方法怎么用?
3、体系解释方法怎么用?
4、历史解释方法怎么用?
5、目的解释方法怎么用?
第四周法律漏洞填补方法(10月7日晚上,202)
讨论
1、法律漏洞有哪几种?
2、类推方法怎么用?
3、如何用习惯补充?
4、法官法填补?
5、目的性扩张与限缩?
(待续)
第五专题独立性理念——司法与行政分离的法理学视角(10月14日晚上,202室)
讨论
1、目前中国司法存在什么问题?
2、司法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3、司法与行政的关系?
4、司法独立的多层含义?
5、在中国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的可行途径?
6、其他问题
第六专题司法改革纷争与方向——职业化理念讨论
1、观察司法改革存在的纷争。

2、纷争主要在哪些方面?
3、司法的人民性是怎么回事?
4、司法的职业性是怎么回事?
5、两者是否构成紧张关系?
6、矛盾冲突在何处?
7、本次司法改革怎么看?
第七专题法律程序原理——程序正当理念
讨论
1、正义女神的含义
2、程序的构成——与手续的区别
3、正当程序及其在功能上的特质
4、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关系理论
5、程序的成本与收益
第八专题流浪的人权——人权理念
讨论
1、问题缘起
2、流浪、权利与秩序
3、是否存在乞讨权?
4、人权基本原理
5、中国人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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