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一)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6月19日发布了10号令,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1.有机食品标志标志由两个同心圆、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图1)。
内圆表示太阳,圆内既像青菜又像绵羊的图案泛指自然界有机、天然的动植物食品;外圆表示地球。
整个图案采用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
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2.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1)生产基地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要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3.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
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送中心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依照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5)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6)申请认证产品工厂环境管理文件;(7)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8)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9)产品介绍材料,包括:1)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2)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3)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对环境影响说明及相关检测报告;4)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5)产品2年内质量、环保、节能、安全检测报告;6)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7)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8)产品生产、运输、使用、废弃后对环境影响说明;(10)其他需要的文件。
3.1.3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凡有意申请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或下载。
(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2)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申请书)(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4)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5)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6)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收费办法;(7)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合同;(8)绿色之星产品认证保密规定;(9)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
3.2认证申请与受理3.2.1认证申请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CCAEPI/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 3.1.2条要求的材料,CCAEPI/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请单位向CCAEPI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
3.2.2确认申报材料3.2.2.1 CCAEPI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产品是否属于CCAEPI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
3.2.2.2对产品明示标准的确认(1)CCAEPI依照发布的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目录中所确定的产品标准,对申请方提交的产品明示标准进行确认。
绿色企业认证流程2023
绿色企业认证流程2023Step 1: Pre-Assessment.The first step in the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 process is to conduct a pre-assessment. This will help you understand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and identify areas where your business can improve its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pre-assessment tools available, so you can choose one that is right for your business.Step 2: Application.Once you have completed the pre-assessment, you can apply for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will vary depending on the certification program you are applying for. However, most programs will require you to submit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your business operations, as well as information on you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tep 3: Site Assessment.After you have submitted your application, a site assessment will be conducted to verify the information you provided. The site assessment will typically include a review of your business operations, as well as an inspection of your facilities.Step 4: Certification Decision.The certification decision will be made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e site assessment. If your business meets all of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you will be awarded a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e.Step 5: Ongoing Compliance.Once you have been certified,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maintain ongoing compliance with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This will typically involve submitting annual reports on you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Benefits of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There are many benefits to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 including:Improved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Reduced operating costs.Enhanced brand reputation.Increased customer loyalty.Access to new markets.Choosing a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 Program.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green business certification programs available, so it is important to choose one thatis right for your business. When choosing a program, you should consider the following factors:The scope of the certification program.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ertification program.The cost of the certification program.The reputation of the certification program.中文回答:绿色企业认证流程2023。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 产品执行标准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绿色食品概述及认证流程图
珍珠菜
野七里香、角菜、白苞菜、珍珠花
芝麻菜
火箭生菜、臭菜
白花菜
羊角菜、凤蝶菜
菜用黄麻
斗鹿、莫洛海芽、甜麻、埃及野麻婴、埃及锦葵
土人参
假人参、参仔叶、珊瑚花、土高丽参、土洋参
藤三七
落葵薯、类藤菜、马地拉落葵、川七、洋落葵、云南白菜
香芹菜
洋芫荽、旱芹菜、荷兰芹、欧洲没药
绿色食品概述及认证流程图
无污染、优质、营养食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和我国通常都冠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称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5版)
一、种植业产品标准
标准名称
适用产品名称
适用产品别名及说明
雍菜
竹叶菜、空心菜、通菜
小茴香
土茴香、洋茴香
球茎
茴香结球茴香、意大利茴香、甜茴香
苋菜
苋、米苋
青葙
土鸡冠、青箱子、野鸡冠
芫荽
香菜、胡荽、香荽
叶菾菜
莙荙菜、厚皮菜、牛皮菜、火焰菜
大叶茼蒿
板叶茼蒿、菊花菜、大花茼蒿、大叶蓬蒿
茼蒿
蒿子杆、蓬蒿、春菊
荠菜
护生草、菱角草、地米菜
冬寒菜
冬葵、葵菜、滑肠菜、葵、滑菜、冬苋菜、露葵
薄皮甜瓜
普通甜瓜、中国甜瓜,包括白皮、黄皮、红皮、绿皮、黑皮甜瓜等
厚皮甜瓜
包括光皮甜瓜和网纹甜瓜,如白兰瓜、哈密瓜等
西瓜
包括普通西瓜、籽用西瓜(打瓜)、无籽西瓜及用于腌制或育种的小西瓜等
10
绿色食品 白菜类蔬菜
NY/T 654-2012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三、申请范围:1、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
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
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
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
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 产品执行标准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绿色之星》证书及标识使用管理细则(图文)
《绿色之星》证书及标识使用管理细则(图文)
为加强《绿色之星》证书及标识使用管理,做好市场监督工作,依据《<绿色之星>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此管理细则。
第一条获得《绿色之星》证书的企业,允许其在通过评审产品(商品)的说明书、广告宣传中使用证书或在产品销售、展示过程中,出示该证书。
第二条《绿色之星》证书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一印制,证书中载有《绿色之星》标识、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通过认证的公司及产品中、英文名称。
使用该证书时不得改变证书中的任何内容、标识及样式。
第三条获得《绿色之星》证书的企业,允许其在通过评审的产品(商品)及其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中使用《绿色之星》标识。
第四条使用《绿色之星》标识,应在证书公告发布后两个月内,向《绿色之星》秘书处提交《<绿色之星>标识使用申请表》,经审核后,由秘书处开具《<绿色之星>标识印制证明》。
第五条标识图形印制,应按照《绿色之星》秘书处开具的证明文件中的式样进行,其颜色指定为墨绿色,尺寸应按《<绿色之星>标识说明》的规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正下方应有证书编号)。
另,不得将标识变形。
第六条《绿色之星》标识,实行有偿使用,其费用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
标识使用基数为每年十万个,其费用已包含在初次评审费用中,不再另行收取。
每年使用数量在十万个以上的,对超过的部分按0.05元人民币/个,另行收取。
第七条《绿色之星》证书有效期届满或出现《办法》中规定的需要重新评审的情况,应按办法的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否则,不得继续使用该证书及标识。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认证所需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 )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 受理及文审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中国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程序
中国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
合格者,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
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口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
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环保申请指南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流程与要求
环保申请指南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流程与要求环保申请指南: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流程与要求在如今环境保护日益重要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开始关注环保产品的认证。
环保产品认证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还能提高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流程与要求,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环保认证申请。
一、了解环保产品认证标准在开始申请环保产品认证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环保产品认证标准。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标准可能不同,因此需要确保自己了解并符合相应的认证要求。
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者浏览相关认证机构的官方网站来获取准确的信息。
二、准备申请材料在准备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材料时,应该注意收集以下文件:1. 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详细描述产品的设计、功能、材料使用等详细信息。
2.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描述产品的生产过程以及相关环保措施。
3. 产品质量测试报告:通过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测试,并提供相应报告。
4. 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提供产品所使用的材料的相关安全数据信息。
5. 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照片:提供产品的生产设备照片以及环保设施的照片。
6. 其他相关文件:如产品销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三、选择认证机构在申请环保产品认证之前,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应该是被政府或相关部门认可的,并具有一定的信誉和权威性。
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相关资料或者向相关工商部门了解认证机构的情况,以便作出明智的选择。
四、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选定的认证机构。
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可能因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提交方式完成。
需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五、等待审核与评估申请材料提交后,认证机构将进行审核和评估程序。
此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因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异。
认证机构可能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整或补充,以更好地评估产品的合规性。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及规范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及规范第一章绿色食品认证概述 (3)1.1 绿色食品的定义 (3)1.2 绿色食品认证的意义 (3)第二章认证机构与认证人员 (3)2.1 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 (3)2.1.1 法律地位与许可 (3)2.1.2 管理体系与标准 (4)2.1.3 技术力量与资源 (4)2.1.4 行业信誉与评价 (4)2.2 认证人员的资格与职责 (4)2.2.1 资格要求 (4)2.2.2 职责要求 (4)第三章认证申请与受理 (5)3.1 认证申请条件 (5)3.1.1 申请人资格 (5)3.1.2 产品条件 (5)3.1.3 管理体系条件 (5)3.2 申请材料提交 (5)3.2.1 申请材料清单 (5)3.2.2 申请材料要求 (6)3.3 受理程序 (6)3.3.1 材料审查 (6)3.3.2 现场审核 (6)3.3.3 审核结论 (6)3.3.4 认证决定 (6)第四章前期审查与现场检查 (7)4.1 前期审查流程 (7)4.1.1 提交申请 (7)4.1.2 受理申请 (7)4.1.3 初步审查 (7)4.1.4 审查结果反馈 (7)4.2 现场检查程序 (7)4.2.1 检查准备 (7)4.2.2 现场检查实施 (7)4.2.3 检查记录与反馈 (8)4.3 现场检查内容 (8)4.3.1 生产环境检查 (8)4.3.2 生产过程检查 (8)4.3.3 管理体系检查 (8)4.3.4 产品质量检查 (8)第五章生产过程控制 (8)5.2 生产技术规范 (9)5.3 生产投入品管理 (9)第六章产品检测与评价 (9)6.1 检测标准与方法 (9)6.1.1 检测标准 (9)6.1.2 检测方法 (9)6.2 检测流程与结果评价 (10)6.2.1 检测流程 (10)6.2.2 结果评价 (10)6.3 检测报告的出具 (10)第七章认证结果评定与公告 (10)7.1 评定标准与方法 (10)7.1.1 评定标准 (10)7.1.2 评定方法 (11)7.2 认证结果的公示与公告 (11)7.2.1 公示 (11)7.2.2 公告 (11)7.3 认证证书的发放 (12)7.3.1 认证证书的制备 (12)7.3.2 认证证书的发放 (12)第八章认证后的监督与管理 (12)8.1 监督检查制度 (12)8.1.1 监督检查频率 (12)8.1.2 监督检查内容 (12)8.1.3 监督检查程序 (13)8.2 认证证书的续期与变更 (13)8.2.1 认证证书续期 (13)8.2.2 认证证书变更 (13)8.3 违规处理与认证撤销 (13)8.3.1 违规处理 (13)8.3.2 认证撤销 (14)第九章绿色食品认证标识使用与管理 (14)9.1 标识使用规范 (14)9.1.1 使用范围 (14)9.1.2 使用要求 (14)9.1.3 使用注意事项 (14)9.2 标识的印刷与发放 (15)9.2.1 印刷要求 (15)9.3 标识使用监管 (15)9.3.1 监管部门 (15)9.3.2 监管措施 (15)9.3.3 企业自律 (15)第十章绿色食品认证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5)10.2 交流合作内容 (16)10.3 国际认证互认 (16)第一章绿色食品认证概述1.1 绿色食品的定义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生产出的安全、优质、营养的农产品。
产品认证工作指引及流程
XX公司产品认证工作指引及流程1.目的保证产品认证工作规范、有效地进行, 满足产品开发、销售的需要。
2.适用范围公司所需要的各类产品认证。
3.职责3.1销售部(包括海外公司)提出产品认证需求或认证产品项目申请。
3.2认证工程师3.2.1负责制定产品认证工作计划和产品认证工作方案;3.2.2负责产品认证机构的选择: 资格审查, 服务质量评估及认证费用评估;3.2.3负责产品认证过程的跟进(包括认证样品资料的确认和对内、外业务沟通联络);3.2.4负责产品认证费用的确认和经手办理;3.2.5 负责产品认证通过后相关设计更改的确认及对外联络备案;3.2.6负责对认证产品生产过程安全质量及符合性的监督;3.2.7负责产品认证输入、输出资料的收集、确认、整理和建立产品认证技术档案。
3.3项目开发组成员3.3.1 确保新开发设计和重要设计更改的产品满足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3.3.2 负责提供产品认证需要的技术文件(包括原理图、丝印图、PCB图、材料清单、变压器图、产品说明书等);3.3.3负责新产品试产前的认证样机的提供;3.3.4 负责对产品认证过程不符项的技术整改。
3.4 生产计划部负责新产品试产期间及试产后产品认证样机及配件的提供。
3.5品管部负责对认证样机出厂前的设计验证。
3.6采购部3.6.1负责提供制做认证样机所需新增加物料;3.6.2负责提供认证所需的关键件认证证书及资料并确保证书合法有效3.7财务部负责产品认证费用的监督审核和费用支付。
4认证程序4.1认证需求的确定4.1.1新开发设计的产品或投入市场后产品,由销售部(海外公司) 根据产品销售需要提出产品认证要求, 并向认证工程师提交《产品认证内部申请书》4.1.2认证工程师收到申请后, 会同开发部制订产品认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认证种类, 认证机构的选择;认证进度和认证费用等)上报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4.2认证实施4.2.1认证工程师根据认证审批意见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和相关的业务联络;4.2.2开发部按认证审批意见制做认证样机(或PMC下单制作)和定型产品按指定认证种类的设计更改;其中产品认证工程师要从认证样机制做开始跟踪指导并包括摸底测试、资料准备等;4.2.3开发部认证样机制做完成后, 将样机和相关认证资料送交品管部进行设计验证及资料核对。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
3)机构计量认证证书及认证项目附表复印件;
4)典型产品的检测报告;
5)经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产品检测收费批件。
5.检测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示例)
(按申报产品逐项填报)
产品名称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
产品标准编号
HJ/T 62-2001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
检测机构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
1.概况
1.1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网址:E-MAIL:
电话:传真:
法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机构性质:独立法人组织()法人组织分支机构()
计量认证证书核发单位: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从事环保产品检测人数: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
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2.申请检测的业务范围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编号
主要检测方法
标准及编号
备 注
3.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文件资料
1)检测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同时报送成立分支机构的上级批文复印件;
主要检验设备(设施)名称及型号
序号
名称
型号、精度、量程等说明
1
油烟检测试验台架
2
标准油烟发生装置
3
油烟采样装置
4
油份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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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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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耐压试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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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分析天平
绿色产品认证流程
有关“绿色产品”的认证流程
有关“绿色产品”的认证流程如下:
1.认证申请:企业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申请资料。
这些资料可能包
括企业自评估表、产品描述、生产流程描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2.资料审核:认证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以确认企业是否符合认证要
求。
如果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企业可能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或进行补充说明。
3.现场检查:认证机构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企业的生产流程、设
备、工艺等是否符合绿色生产要求。
4.产品抽样:认证机构从企业的产品中抽取样品,以进行相关检测和测试,验证产品是
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规定。
5.综合评估:认证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的结果,对企业
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认证要求。
6.认证结果发布: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发布在官方网站上,供公众查询。
如果企业通过
认证,认证机构将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并允许企业在产品上使用绿色标志。
7.监督与复审:认证机构会对获得认证的企业进行监督和复审,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绿
色产品认证要求。
绿色之星环境友好产品认证规则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CAEPI-RG-Y-037-2016水质多参数监测仪2016-11-04发布2016-11-04实施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前言本认证规则规定了水质多参数监测仪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环节、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技术部提出。
本认证规则主要起草人:王则武、高晓晶、廖小卿。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2016年11月04日批准。
本认证规则自2016年11月04日起实施。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解释。
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规定了水质多参数监测仪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
本规则适用由传感器、控制器、通讯模块等组成,可同时监测多种水质参数的监测仪。
2.认证模式型式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型式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不同的型号、分析参数、分析原理和构造来划分申请单元。
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分析参数、分析原理和构造完全相同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配置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主要零部件型号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工作原理及主要设计参数说明;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主要配置及其型号清单;4)中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维护手册;5)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文本及在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6)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图,并标明(说明)关键质量控制点和控制参数;7)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书(仅限计量器具目录内的项目);8)用户反馈意见;9)其他需要的文件。
4.2型式检验4.2.1型式检验的抽样原则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1台进行型式检验。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
申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在相关机构或组织进行注册,并填写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过程记录等,以证明产品符合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等方面的要求。
3. 缴纳评价认证费用。
4. 等待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颁发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
申请难点及注意事项:
1. 产品检测报告的获取。
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检测报告的获取可能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因此企业需要提前进行准备。
2. 生产过程记录的准备。
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的生产过程记录,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记录的准备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持续改进和优化。
获得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并不是终点,企业需要持续关注产品的环保性能和市场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设计、生产和回收过程,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力。
总之,申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证书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同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通过申请认证,企业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形象,并推动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绍兴绿色环保产品认证流程
绍兴绿色环保产品认证流程
绍兴绿色环保产品的认证模式主要是: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认证流程如下:
(1)认证申请
(2)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
(3)产品抽样检验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获证后监督认证时限: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为止,一般时间不超过90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的时间。
因委托人没有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其中。
绍兴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与iso体系认证类似,绿色环保食品认证费用也参考现场审核期间企业人员数量以及审核场地问题,以此确定企业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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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CCAEPI-GL-001-201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2013年12月1日颁布2013年12月1日实施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1 引言1.1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开展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是环境友好型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获取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时使用。
1.4本指南包括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图(见附件1)3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3.1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3.1.1申请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开展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见附件2);(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5)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CCAEPI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3.1.2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业标准;(5)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6)申请认证产品工厂环境管理文件;(7)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8)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9)产品介绍材料,包括:1)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2)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3)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对环境影响说明及相关检测报告;4)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5)产品2年内质量、环保、节能、安全检测报告;6)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7)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8)产品生产、运输、使用、废弃后对环境影响说明;(10)其他需要的文件。
3.1.3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凡有意申请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或下载。
(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程序指南;(2)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申请书)(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4)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5)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6)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收费办法;(7)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合同;(8)绿色之星产品认证保密规定;(9)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
3.2认证申请与受理3.2.1认证申请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CCAEPI/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3.1.2条要求的材料,CCAEPI/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请单位向CCAEPI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
3.2.2确认申报材料3.2.2.1 CCAEPI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产品是否属于CCAEPI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
3.2.2.2对产品明示标准的确认(1)CCAEPI依照发布的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目录中所确定的产品标准,对申请方提交的产品明示标准进行确认。
(2)申请方的产品明示标准应是下列范围的标准:a)ISO/IEC及其它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b)国家标准;c)行业标准;d)已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e)国外标准(仅限境外企业)。
(3)产品明示标准规定的相关技术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相应技术性能指标的水平。
3.2.2.3产品明示标准中相关性能指标的符合性确认(1)申请单位应按产品明示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并应提交重要检验/试验项目(如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结果;(2)检验/试验应按相应产品明示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试验结果的判定应按相应产品明示标准中规定的判定规则进行;(3)提交的检验/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结果应在两年有效期内。
3.2.3受理认证申请3.2.3.1受理认证申请程序(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CCAEPI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
(2)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尚不充分的,CCAEPI将与申请方联系(电话、传真等通讯手段),通知其在规定的30天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整改,必要时发出《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
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做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单位自愿撤消本次申请。
(3)对不符合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条件和要求的,CCAEPI向申请单位发出《不受理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2.3.2签订《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合同书》随同《受理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CCAEPI还将发出《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合同书》(一式两份),确定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型号,受检查方/制造厂)、工厂检查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认证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同时通知申请单位认证费用预算。
如申请单位对合同内容及认证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CCAEPI 实施工厂检查前完成认证合同书的签订工作。
合同书有效期为三年。
3.3工厂检查3.3.1检查依据3.3.1.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3.3.1.2受检查方/制造厂质量手册、程序及相关支持性文件3.3.2检查的实施3.3.2.1文件审查(1)CCAEPI在认证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及有关文件的审查。
(2)文件审核符合要求后,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工厂检查时间。
(3)文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单位文件中存在的不合格或需要说明、补充的内容。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修改或补充。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工厂检查时间。
逾期不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视为自行撤消本次认证申请。
3.3.2.2 工厂检查计划的确认文件审查通过后,CCAEPI确定工厂检查组人员,由检查组编制《现场检查计划》,通知申请单位/受检查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受检查方盖章进行最终确认,同时申请方按规定向CCAEPI缴纳工厂检查费。
3.3.2.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1)CCAEPI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计划》,依据《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及申请方提交的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对受检查方进行检查。
(2)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质量、性能和环保指标为核心、以“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环保)指标和可靠性的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关键检验环节现场检查确认,对受检查方的检验条件以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检查的重点是:a)采购和进货检验: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以及供应商的控制;b)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特别是影响产品可靠性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控制,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和相应的处置技术;c)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架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出厂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检验。
d)产品一致性控制。
3.3.2.4 不合格项整改(1)工厂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由检查组提出《工厂检查纠正/整改要求》,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提交《纠正/整改措施报告》及证明材料。
检查组长负责对《纠正措施报告》及证明材料进行验证确认,必要时,对重点问题可进行现场验证。
(2)工厂检查中,如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检查组可做出终止检查的决定。
提交《终止现场检查通知单》。
受检查方可在半年内重新提出申请。
(3)对纠正措施无效以及未申明理由且超过规定的纠正措施期限未进行整改,或终止工厂检查后,未在半年内提出重新申请的,撤消其本次认证申请。
3.3.3工厂检查评审按《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实施。
3.4认证抽样与检验3.4.1认证抽样3.4.1.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检验的抽样方案可分为三类:工厂抽样、使用现场抽样和市场抽样。
不同类型的产品可采用不同的抽样方案,但同类产品应采用统一的抽样方案。
对一个特定的产品,一般只选择一种抽样方案。
3.4.1.2对申请同一型号系列产品的认证检验抽样方案一般抽取两种规格的产品,而且应包括技术难度最大的规格的产品。
3.4.1.3对一个特定产品的具体抽样方案和抽样数应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确定。
3.4.1.4通过工厂检查后,检查组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按照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
封样后由申请单位负责将样品发送到受委托的检验机构。
3.4.1.5从使用现场抽样,由CCAEPI负责从申请单位提供的用户中随机抽取,并通知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到现场检验。
3.4.2认证检验3.4.2.1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根据用于“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标准或技术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3.4.2.2检验机构向CCAEPI出具产品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CCAEPI负责将其中一份检验报告转交给申请单位。
3.4.2.3产品检验费支付方式由认证合同确定。
3.5综合评定CCAEPI收到工厂检查组提交的《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报告》,以及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提交的认证检验报告后,组织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材料和上述两份报告进行综合评定,编写综合评定报告。
3.6认证批准发布3.6.1 CCAEPI组织技术委员会专家对通过综合评定的产品提出认证审议意见及授予认证产品范围。
3.6.2 CCAEPI中心主任根据综合评定报告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及授予认证产品的范围。
3.6.3 CCAEPI向申请单位发出《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
3.6.4通过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申请单位,在接到《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后,办理领取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相关手续。
3.6.5 CCAEPI将获得认证的产品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