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改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主观违章和客观违章,主观违章是指主体故意或过失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客观违章是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未达到安全要求。
第五条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作出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施工;4. 查封施工地点;5.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第六条主观违章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三个等级。
轻微违章的处理方式包括: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2. 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4.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应坚持依法治理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坚决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六条处罚适用情形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审查和判断。
第七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章违规行为发生的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严重事故中的失职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业主设计单位选拔,要求设计单位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监督施工过程和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第二章处罚依据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是罚则高,执法严。
第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针对不同的违章违规行为,有不同的处罚依据:(一)对于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手续施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
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
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
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正在进行施工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废弃安全设施,不得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危险活动。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处罚第六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章违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的;(三)擅自修改或者废弃安全设施的;(四)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五)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者使用明火的;(六)工人上岗前未经培训或者不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的;(七)未经许可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的;(八)在施工现场饮酒、赌博、吸毒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分为轻微、严重和恶劣三个级别:(一)轻微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二)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记过或者降级处分;(三)恶劣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一)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二)行为人是否有过类似的违章违规记录;(三)行为人是否能够及时纠正错误并消除安全隐患;(四)行为人是否对自己的违章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五)其他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三章纠正和申诉第九条对于发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施工现场,应当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安全施工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现场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违章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依据本规定,对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违章做出处罚,项目管理人员对劳务分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罚10000^100000元。
第十条劳务及专业分包方自行采购、租赁的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进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或未进行检测登记及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或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维修、保养等作业的,以及安全装置缺失,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0-5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违规使用电器、液化气等设施在宿舍内做饭、烧水、烤火的,或在工地现场、食堂及仓库内住宿的,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O元,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退场。
第十二条在脚手架基础底部进行沟、槽等开挖作业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采取弥补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O 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第十三条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脚手架等,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刚性连墙件的,或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的,或悬挑式脚手架的立杆未落在悬挑钢梁(或纵向钢梁)上的,每发现一处罚5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设置防坠落、防倾覆、同步控制等安全装置及安全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或架体升降前未进行专门检查并及时清除障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或攀登作业装置、悬空作业装置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作业人员存在违章行为的,或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搭设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如下:
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范围和条件施工的,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并责令停工整顿。
2. 无资质或使用过期资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3倍,并责令停工整顿。
3. 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不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在合同价款的3-10%之间,并责令改正和整顿。
4. 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无故停工或停工期间不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从合同价款的1-3%之间,并责令改正。
5. 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的后果和损失程度,可能会被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处以高额罚款。
6. 恶意拖欠劳动报酬,对违法行为单位罚款金额从欠薪金额的5-10倍,并可以吊销施工许可证。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违章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细则,实际处罚情况可能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 1 页共 1 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维护建筑施工现场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的界定第二条在施工现场中,以下行为属于违章违规行为:(一)未经审批或违反审批文件进行施工;(二)未按照规定过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三)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帽等;(四)未组织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五)施工人员使用非标准工具或设备;(六)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进行改动和拆除。
第三章处罚依据第三条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必须依据下列规定:(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二)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施工合同和技术协议。
第四章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第四条对违章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之一或几种方式的组合:(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中止工程;(五)责令停工整改;(六)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七)吊销施工许可证;(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罚:(一)现场记录:安全监督员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后,要立即在违规现场进行记录,并附上相应的照片、录像等证据;(二)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督员根据现场记录,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三)整改验收: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积极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安全监督员进行整改验收;(四)处罚决定: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安全监督员对施工单位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评估,确定处罚措施,并向施工单位发出处罚决定书,并抄送相关单位;(五)处罚执行:施工单位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应按照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执行。
第六章处罚的公开和记录第六条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有效期限不少于7日,并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向相关单位报送。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对于严重的违章违规行为,可由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背景说明在建筑工地中,因为施工行为的违规或者不当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有些甚至直接影响到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违规处罚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会介绍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最大程度避免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发生。
违规处罚细则一、轻微违规1.安全防护不到位•建筑工地安全带未系,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帽,未戴防护手套,未佩戴防护鞋等安全带设备未按规定佩戴,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2. 施工场所管理不当•施工区域乱堆乱放物品,或有明显安全隐患,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人员没有面对面注意安全的要点及安全制度,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1.违章搭建•对于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2%-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 危险作业违章操作•高处作业没有设置安全网、安全防护带等安全措施,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3. 操作不当•工人没有按照工序要求操作施工设备或懈怠操作,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三、较重违规####1.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或不执行规范,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5%-10%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违规使用施工设备和材料•违规使用低质量、廉价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3%-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1.未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发生安全事故后,主观上故障现场,未组织开展调查分析工作,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2.违章搭建导致事故•对于因为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导致的事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治,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结束语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不仅会对施工进程造成影响,更可能会直接危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施工现场,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违规处罚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篇: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一、违反安全管理1.分包(分项)工程无安全措施方案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1000 元;2.安全管理小组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到期不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超期未复证者按无证者处理;4.施工队长或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者,予罚款500元。
二、违反安全防护措施1.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塔吊未按《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搭设或未办理相应的验收挂牌制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2.各类施工机具未设防护棚和安全操作规程、无防护挡板,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3.各种预留孔和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4.各类电气设备无可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电气开关箱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的、电源箱乱接乱拉或严重违章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6.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或潜水泵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对总包单位罚款200 ~500元。
7.乙炔瓶使用时无回火防止器、气管卡夹不紧、皮管破裂等原因造成泄气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8.特种设备无各类保险、限位装置或安全保险装置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1000元。
三、违反文明施工及车辆行驶1.不按规定在施工区域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土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2.每发现一起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0元;四、违章、违纪1.进入施工区域不戴安全帽者,每次罚款50元;2.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挂好安全带者,每次罚款100元;3.厂房结构吊装或屋面作业不挂设安全网的,罚款500元;4.施工现场无登高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5.禁烟区域抽烟者每次对总包单位罚款50元;6.未经意,乱拆脚手架、栏杆、跳板、安全网、坑洞盖板、塔架地锚缆绳、机电设备、构筑物的支撑、衬垫等安全设施或机电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警告标志及信号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7.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明火作业违反“十不烧”者,每次罚款100~500元,不听劝告者应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8.凡违反各工种操作规程,不按安全交底及有关施工程序施工操作者、高处抛物、落物或违反起重、电气、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每次罚款100~500元,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10.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11.每发生一起偷盗的,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章安全违规行为与处罚第一节法律法规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1.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擅自停工、停产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警告处分。
3. 未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责令补办,并处以警告处分。
4.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5.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6. 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责任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第二节安全责任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违规行为1. 违规指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有关施工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3. 违规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4. 违规不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5. 违规更换工程质量和安全关键部位的设备、材料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6.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节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违规行为1.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安全人员上岗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3.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
(试行)
为适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要,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监理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力度,提高施工人员整体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现场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仅限武汉和纵盛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房建工程和代建工程。
二、本规定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执行。
三、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管理人员具体执行,遇特殊情况或事态严重,由项目办负责人或管段工程师现场处罚,并通知公司安全部记录备案。
四、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处罚标准
1、基础管理类
2、防护管理类
3、用电管理类
4、脚手架手工类
5、起重吊装作业
6、基坑支护施工类
7、文明施工管理类
8、安全工作纪律
五、公司安全部设置专项记录台帐,所收罚款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用于安全教育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
六、本规定经公司开会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
武汉和纵盛地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因此,需要有相关的处罚细则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处罚细则:
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给予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他们整改。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违规方向的经济实力等进行综合考虑。
3. 停工整顿:对于涉及重大违章违规行为,可以暂停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完成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4. 撤销资质:对于多次重大违章违规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撤销其相关资质,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相关工程。
5. 刑事处罚:对于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和执行。
同时,在处罚的同时也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降低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 1 页共 1 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项目部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违者罚款200元。
2、施工人员凡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不系帽带,佩带不规X者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违者罚款200元。
4、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款300元。
5、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300元。
6、严禁非机械专业操作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吸烟,违者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用电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未经许可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9、严禁私自乱拆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备(防护栏杆、防护措施、安全网)违者罚款200元。
10、动火时,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未达到5米的罚款200元。
11、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现场场地允许情况)未达到10米的罚款200元。
12、现场配电箱电源必须进行每日巡检,作记录,无安全隐患方可进行施工,违者罚款200元。
13、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14、对于要求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罚款300元。
15、现场吊车进行吊装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装,违者罚款200元。
16、现场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并清除现场。
备注:以上条例凡是违反第二次的,罚款加倍,第三次直接清除现场。
XX省中亿建设集团XX
2018年05月01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xx 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xx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xx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xx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xx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xx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xx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xx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xx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xx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二篇)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指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设施;超载、超速、超高、超宽等违规操作;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等。
第四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处罚程序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填写相应的调查记录。
第六条调查记录包括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必要时可以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证据。
第七条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违规单位及责任人员。
第八条处理决定应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措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台账等相关材料的,责令其补齐,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四条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存在其他未尽事宜的安全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决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修改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修改后施工现场是一个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环境,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管理。
违章违规行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细则来约束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修改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修改处罚细则的目的和原则:明确处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减少和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原则上,处罚应当公平、公正、适度,既要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又要考虑人性化管理,鼓励违反者改正错误。
2.修改具体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违章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每个具体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罚措施的制定。
譬如,对于频繁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采取降低施工单位评价等级、从业人员减少、限制项目经营等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罚款、暂停施工、吊销资质证书或执照等严厉处罚措施。
3.修改处罚程序和流程:明确处罚的程序和流程,使处罚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应包括处罚决定的制定、检查调查的程序、违章违规行为的告知等环节的规定,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设立申诉机制,使受处罚方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4.修改责任主体和处罚对象:明确违章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处罚对象。
责任主体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处罚对象应包括责任主体及其相关人员。
对于多次违章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可以考虑授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整改、监督管理,并提前启动行政、刑事等法律程序进行处罚。
5.修改处罚结果的公示和记录: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的处罚结果公示和记录制度,使处罚结果对外公开透明,并在相关记录中作为参考依据,以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约束力。
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的修改,可以更好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有效减少和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篇: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一、安全管理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
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
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
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
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
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
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
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
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
(试行)
为适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要,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监理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力度,提高施工人员整体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现场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仅限建设事业总部所辖轨道交通工程和代建工程。
二、本规定作为《武汉地铁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现场考评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配套文件,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执行。
三、本规定由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部管理人员具体执行,遇特殊情况或事态严重,由项目部经理或管段工程师现场处罚,并通知总部安全部记录备案。
四、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处罚标准
1、基础管理类
2、防护管理类
3、用电管理类
4、脚手架手工类
5、起重吊装作业
6、区间隧道施工类
7、基坑支护施工类
8、文明施工管理类
9、安全工作纪律
五、总部质量安全部设置专项记录台帐,所收罚款经总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用于安全教育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
六、本规定经各项目部讨论,总部开会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
武汉地铁集团建设事业总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