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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城市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模板】

2020年晋城市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模板】
2020年晋城市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一、建设项目(共7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一)产业转型项目(31项)
1
泽州县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2
泽州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3
陵川县王莽岭景区整治提升工程(省重点)
陵川县
4
山西沁水盆地马必区块南区煤层气开采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45
晋城东站站房项目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46
高平市高铁东站站前广场项目
高平市
47
高平东站站房项目
高平市
48
阳蟒高速阳城南互通至县城连接线工程
阳城县
49
阳礼互通立交工程
阳城县
50
阳城县沁河生态景观治理项目
阳城县
51
国道207线长治晋城界至陵川段升级改造工程
陵川县
52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7
市区七叉口连通工程
城 区
38
白水街西延一期道路工程
城 区
39
古书院街道路工程(景西路-建设北路)
城 区
40
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
城 区
41
佑安街道路工程
城 区
42
书院街西延及交叉工程
城 区
43
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项目
泽州县
44
晋城东站站前广场及丹河快线“1+3”项目一期工程
市科技馆、防灾教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城 区
60
城区东南新区学校项目
城 区

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已由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2月6日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2019年8月30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庄规划第三章村庄建设第四章保障与产业促进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村庄规划建设等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村庄规划建设应当尊重村庄发展的多样化和差异性,坚持生态优先、城乡统筹、集约利用、布局安全、因地制宜、历史传承的原则,合理划定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类型,有序推进。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村庄规划建设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工作;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建设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晋市政办〔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录编制第三章发布更新第四章共享利用第五章供需管理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七章监督考核第八章附则晋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务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

本细则所称政务数据资源(以下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产生和管理的各类信息资源,包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授权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形成的文字、数字、符号、图片和音视频等数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应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数据、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以及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全市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第五条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部门作为全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组织建立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和共享开放体系,建设管理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管理制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开创晋城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第二章“十二五”发展面临的环境第三章“十二五”目标和任务第二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第四章优化投资结构和投资环境第五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第六章扩大消费需求第七章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第三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八章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第九章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第十章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第十一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第四篇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构建现代工业体系第十二章积极延伸煤炭产业第十三章大力发展非煤产业第十四章实施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战略第十五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五篇重点发展旅游物流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第十六章旅游业第十七章现代物流业第十八章商贸流通业第十九章其他服务业第六篇实施强县带动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二十章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第二十一章提高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第二十二章实施强县带动战略第二十三章加快特色城镇化建设第二十四章健全和完善城镇管理体制第七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五章构建绿色生态体系第二十六章全力推进节能环保第二十七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八章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第八篇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智力支撑第二十九章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第三十章优先发展教育第三十一章壮大人才队伍第九篇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第三十二章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第三十三章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第三十五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篇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三十六章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第三十七章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第三十八章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一篇加快改革攻坚步伐推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第四十章深入推进改革第四十一章全力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第十二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开放引进战略第四十二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第四十三章深化区域合作第四十四章强化与中央企业合作第四十五章优化发展软环境第十三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四十六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四十七章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四十八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第四十九章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第五十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泽州县等5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泽州县等5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泽州县等5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晋政函〔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泽州县等5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4〕3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批晋城市泽州县等5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晋自然资呈〔2024〕5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泽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高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陵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沁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晋城市要指导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

着力将泽州县建成先进装备制造业与农产品供应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沁河流域乡村历史文化集聚区,南太行旅游休闲低碳新城;将高平市建成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基地,沁河流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地,宜居宜业的现代旅游休闲城市;将阳城县建成山西省能源和新材料基地,沁河流域乡村历史文化集聚区与全域旅游目的地,绿色宜居公园山城;将陵川县建成太行自然山水与文化景观代表区,山西中药材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旅康养城市;将沁水县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山西省新型能源基地,沁河流域乡村历史文化集聚区。

二、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晋市政办〔2023〕47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和《晋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晋市发改社会发〔2021〕3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或通过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有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举措(一)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发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1号)以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市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三定”(即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工作是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三定”规定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三定”规定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职责整合调整的事业单位。

(二)“三定”规定的内容1.定职责(1)各部门按照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部门主要职责。

设定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要以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置。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列入部门职责,同时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附在“三定”规定之后。

各部门职责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要明确哪些职责划出去,哪些职责划进来或新增加,哪些职责应该强化,哪些职责应该弱化或下放,哪些职责应该取消。

(2)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发〔2020〕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发〔2020〕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0〕1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0日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涉及政府重大决策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机构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只包含下列内容的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内部实施的人事、行政、财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等公务规则或工作方案;(二)公布城乡建设、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或纲要;(三)为实施上级政府或部门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而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五)向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请示和报告,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就有关业务工作请示作出的不创设行政管理规则的非普发性批复;(六)公布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七)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决定;(八)法律、法规对制定程序已有规定的各类质量技术标准;(九)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文件。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评出了辽源公众信息网、 晋城在线等前 5 名 . 0 从全 国县 级政府门户网站中评 出了巩义市人民政府 瞳 回政府公 众信息网等前 2 0名目这些政府 门户网站立 足各 自的政 ,
府业务 , 严格论证 、 合理规划 、 运行 高效 、 主体鲜 明、 功能 全面 、 信息丰富、 界面友好 、 交互性强 , 实践证 明了规范 、
南 、 商引 资 、 题专栏 等信息 栏 目, 足 了多方 面的 招 专 满 信息 需求 。 ( 扩展有 动态交互等 高级 功能 。建立了 3) B S等形式 的专 题论坛 , B 方便公众 建言献策 , 于政府 便 直接 了解社情 民意。( 栏 目布局较为合理 。 4) 大都提供 了 8个以上 的一级栏 目, 次序 彰显政府 职能 , 且突 出重 点信息与关键 服务 , 布局 合理 。 ( 用 户界面友好 , 5) 可 用度高 。( 包含到相关站点的链接和信息检索工具 , 6) 便于用户查询所需信息 。各级政府网站 , 都提供 了到相 关政府 门户网站和本 区域 重点 企业 、 文化 、 事业单 位站 点 的链接 ;与此 同时 ,大部 分站点提供 了站 内信 息检 索, 一部分 站点 甚至集成 了站外 信息搜索 引擎 , 为用户 查 询信息提供 了便利 。 ( 提供 了中文简体 版之 外的 7)
特色主要有 : 1) ( 基本功能 完备 。提供 信息发布 、 信访
只需要按照有关域名管 理规定 , 结合 自身职能或 区域特 色, 沿垂直方 向统一规范命名 即可。
之窗等服务项 目。( 基本信息丰 富。 2) 包括 本级政 府简 介 、 闻发布 、 构职能 、 策法规 、 新 机 政 资源特 色 、 交通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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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愈安局北石店穷局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晋城市愈安局北石店穷局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工 步 推 作 进 的 平 能 安 力 和 基 水 础 平 建 设 , 促 进 警 力 下 沉 , 提 所 社 区 民 群 众 山 西 省 泽 州县 金 村 中高 心派 派出 出所 积极 响警 应做 上级 号 召 , 协 金 调 村 推 镇 进 地 、 开 处 展 城 派 郊 出 结 所 合 民 部 警 , 随 兼 任 着 城 村 干 市 部 化 制 进 度 程 。 的 加 快 , 新 农 村 建 设
组织 领导 。制定 下发 了《 关 于进 一步加 强服务和保障 2 0 1 3 年重点项 目建设 实施 方案》 , 成立 了以分局局长 为组 长的领导
组, 确 立 了9 项 T作 措施 、 提 出 了5 项 T
忍” 要求 , 定期 深入重点项 目一 r 程开展治
安、 消防 、 交通 安全大 检查 , 对 查 的 问 题 和隐患 逐一 明确整 改责任人 和期 限 ,
党支部 副书记 , 使社 区民警驻村工作制度化 、 常态化 , 使基层 民警在 社 会管理等方 面更好 地发挥作 用 , 充分发挥 干警 、 社 区干部 双重 身
份 作用 , 密切 村 与 警 务 室 的 关 系 , 使 其 成 为 一 支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骨 干 力量 。 该 所 将 紧扣 从1 1月 起

山西 省 公 安 厅 开 通 居 民身 份 证 办 理
的全 面推进 , 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 日趋凸显。群众表达诉 求的
愿 望 与 方 式 途 径 也 越 来 越 广 泛 。 该 所 结 合 现 实 情 况 , 推 荐 社 区 民 警 到 治安情况相 对复杂 、 不稳 定 因素较 多的村庄担任村 主任 助理 、 村
警 坛风云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11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11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4日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纸质、电磁介质以及其他载体形式予以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定负责办公室工作的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受理和办理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六)履行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晋市政发〔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5日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5〕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适用本办法。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遵循依法合理、公开透明、权责一致、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市机构编制部门(市审改办)是市级权责清单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组织清理、编制目录、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监察机关负责行政权力的监察和行政责任的追究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负责协助市机构编制部门(市审改办)对行政权力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工作。

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增加、取消、下放或变更要素的,由实施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单位向市机构编制部门(市审改办)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第四条权责清单应当包括职权类别、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责任追究、问责依据、行使与责任主体等要素和内容。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晋市政办〔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0〕29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4日晋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高效、安全、节约、科学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在生产、储备、调运等环节的快速联动机制,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救灾物资的有效调度和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物资储备调运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所需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

1.4 工作原则准备充分、以备急用;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救灾物资储备领导组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救灾物资储备领导组,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协调组织和调运。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

晋城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晋城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中国信息界
2 1 年第9 00 期
总第 1 3 5 期
实践与应 用
晋城 电子பைடு நூலகம் 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武建 丽
( 市信 息中心 山西 晋城 062) 晋城 406

要 :晋 城 电子政 务建 设 已经跨越 了起 步阶段 ,正在迈 入全 面发展 的新 阶段 ,在取得 明显成效 的同时 ,也
存在 着一些领导和 公务人 员对 电子政 务认识不够 的情 况,部 门行业 之间存 在着 “ 信息孤 岛”现 象,信 息技术
1 晋城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11 府 网 站 日趋 成 熟 .政
“ 城在线”——晋城 市公众信息 网于 1 9 年正式开 晋 97 通 ,到现在 已多次改版 ,增大 了信 息量 ,对网站功能也作
了进 一 步完善 ,突 出 了服务 功能 。市 委 、市 人大 、市政
府 、市政协 、法院 、检 察院以及市直各 单位等子网站也逐 步完善和成熟 ;近年来 ,晋城市推进 了信息报送系统和公
1数据 来源 :晋城在线访 问量统计 ̄ .
2数 据 来 源 :ww jo l e r . w. ni . 1 c n c.
收集 系统 、人大议案政 协提 案系统等 电子政务应 用系统 , 政府行政审批实行 “ 一个 窗口” 。
13 .目标 任 务 十 分 明确
晋城 市委 、市政府 高度重视 电子政务建设 。晋城 市多
部 门取得 了一定成效。 12 .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
年的时间里 ,晋城的 信息化事 业发展迅猛 ,信息化水平不 断提 高 ,在促进经济 、政 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 发展 发挥 了重要作用 ,信息化建设步入 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
电子政务是信 息化的一个重要子集 。晋城的信 息化建 设,是 以电子政务的建设为起点 的。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业:《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6日晋城市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工业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根基,企业强则经济强。

为加快实现全市中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和煤层气综合利用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固本培元,特制定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

一、主攻方向2016“1533”工业行动方案是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优选出66户骨干企业(装备制造17户、煤炭10户、煤层气9户、冶铸8户、煤化工5户、电力4户、其他13户)作为全市工业的支柱重点进行扶持培育。

中长期目标是将此打造成百亿龙头、十亿骨干、亿元基础的工业企业梯队方阵,支撑全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确保实现工业年度增长目标。

第一方阵: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晋煤集团是我市唯一的一个世界500强企业。

围绕建设“煤、电、气、化”综合能源千亿元产业集群,全力支持晋煤集团多元发展、跨界整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优化集团转型重组中要素配置和发展环境,加快煤化联动、煤气共采、煤电一体、煤机并进步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致力打造总部基地年销售收入500亿元的综合旗舰型企业。

第二方阵: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1〕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1日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资金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建、扩建、改建、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二章项目决策程序第三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综合研究后提出。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及项目涉及征拆的属地县级政府等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资金落实、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环境影响、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三供保障、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实地调研和初步论证。

第五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库是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审批、实施的重要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将论证通过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用的建设模式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库,实行动态储备管理。

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

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

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17•【字号】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已由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并于2022年1月15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17日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2021年10月28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用地第三章申请和审批第四章设计和施工第五章经营性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房屋质量,保障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宅基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和利用自建房开展营利性经营以及管理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安全适用、风貌协调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相结合,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农村自建房,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跨度小于6米的村民自建用房。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将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4年01-02月山西晋城市建筑工程材料信息价

2024年01-02月山西晋城市建筑工程材料信息价

2024年01-02月晋城市建筑工程材料信息价阻火圈200x4.9mm 个十五、阀门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15mm 个14 12.41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20mm 个16 14.18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25mm 个24 21.27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32mm 个35 31.02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40mm 个47 41.65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50mm 个64 56.71内螺纹截止阀J11T-16 70mm 个97 85.96法兰截止阀J41T-16 20mm 个40 35.45法兰截止阀J41T-16 25mm 个56 49.62法兰截止阀J41T-16 32mm 个74 65.57法兰截止阀J41T-16 40mm 个93 82.41法兰截止阀J41T-16 50mm 个125 110.77法兰截止阀J41T-16 70mm 个185 163.94法兰截止阀J41T-16 80mm 个278 246.35法兰截止阀J41T-16 100mm 个355 314.58法兰截止阀J41T-16 125mm 个562 498.01法兰截止阀J41T-16 150mm 个963 676.13内螺纹闸阀Z15T-10 15mm 个13 11.52内螺纹闸阀Z15T-10 20mm 个16 14.18内螺纹闸阀Z15T-10 25mm 个21 18.61内螺纹闸阀Z15T-10 32mm 个32 28.36内螺纹闸阀Z15T-10 40mm 个46 40.76内螺纹闸阀Z15T-10 50mm 个55 48.74内螺纹闸阀Z15T-10 70mm 个94 83.3法兰闸阀Z45T-10 25mm 个57 50.51法兰闸阀Z45T-10 32mm 个76 67.35法兰闸阀Z45T-10 40mm 个110 97.48电力电缆VV0.6/1kV 3x95+2x50mm²100m 31021 27489.13 电力电缆VV0.6/1kV 3x120+2x70mm²100m 40229 35648.76 电力电缆VV0.6/1kV 3x150+2x70mm²100m 47168 41797.73 电力电缆VV0.6/1kV 3x185+2x95mm²100m 59826 53014.56 电力电缆VV0.6/1kV 3x240+2x120mm²100m 76316 67627.11 电力电缆VV0.6/1kV 4x16+1x10mm²100m 6417 5686.4 电力电缆VV0.6/1kV 4x25+1x16mm²100m 10176 9017.42 电力电缆VV0.6/1kV 4x35+1x16mm²100m 13162 11663.45 电力电缆VV0.6/1kV 4x50+1x25mm²100m 18387 16293.56 电力电缆VV0.6/1kV 4x70+1x35mm²100m 25606 22690.65 电力电缆VV0.6/KV 4x95+1x50mm²100m 34898 30924.72 电力电缆VV0.6/1kV 4x120+1x70mm²100m 44237 39200.43 电力电缆VV0.6/1kV 4x150+1x70mm²100m 53503 47411.46 电力电缆VV0.6/1kV 4x185+1x95mm²100m 66265 58720.46 电力电缆VV0.6/1kV 4x240+1x120mm²100m 85011 75332.15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16+1x10mm²100m 5421 4803.8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25+1x16mm²100m 8321 7373.62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35+1x16mm²100m 10425 9238.07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50+1x25mm²100m 14516 12863.29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70+1x35mm²100m 20790 18422.97 电力电缆YJV0.6/1kV 3x95+1x50mm²100m 27442 24317.61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120+1x70mm²100m 36529 32370.02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150+1x70mm²100m 44369 39317.41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185+1x95mm²100m 56411 49988.37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240+1x120mm²100m 69998 62028.44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16+2x10mm²100m 6541 5796.28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25+2x16mm²100m 9734 8625.74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35+2x16mm²100m 12037 10666.54 电力电缆YJV 0.6/1kV 3x50+2x25mm²100m 16751 14843.8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16•【字号】晋市政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攻坚之年,也是推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的重要一年。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382项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逐项进行了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形成《晋城市人民政府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分工主抓、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各分管副市长要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抓落实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定期报告进展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到“六个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及完成时限明确,确保每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

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全面配合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晋市政发〔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1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8〕8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晋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一)普查对象。

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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