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否拆除装饰装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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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

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

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如下:第十五条装修及添置物品1. 承租人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增添附属设施设备或其他变动,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承担相关费用。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进行任何装修、改造或增添物品。

2. 承租人进行装修、改造、增添附属设施设备或其他变动的,应当确保行为合法、合规,不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且不对租赁物造成损坏。

如因承租人的装修、改造、增添物品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 租赁期间,承租人添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装饰品等,均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所有物品搬离租赁物。

如未恢复原状或未搬离物品,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 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物内外随意涂鸦、张贴广告、悬挂物品等,不得损害租赁物及周围环境。

如违反本条规定,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出租人应确保租赁物符合承租人正常经营或居住的使用需求。

如租赁物存在不符合使用需求的状况,承租人可向出租人提出整改要求。

出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如出租人未按约定整改,承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6. 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

如出租人无正当理由干涉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停止干涉,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十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1.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归还给出租人。

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出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费用。

2. 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如未按照约定办理,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所有物品搬离租赁物。

如未恢复原状或未搬离物品,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对法释[2009] 11号关于租赁房屋之装饰装修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的评论2009年12月31日崔建远房屋租赁纠纷比较常见,装饰装修的处理涉及到债权和物权两大领域,关涉添附制度、不当得利等民法理论,该类案件的处理在理论界及审判实务界均引起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法释[2009] 11号)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第9条至第13条):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合同解除,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二、法释[2009]11号第9条至第13条确立了处理装饰装修物的何种规则?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对法释[2009] 11号第9条至第13条规定的理解和说明,装饰装修物因附合已成为租赁房屋组成部分的,在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附合规则,装饰装修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同时承租人可依不当得利制度请求出租人偿付。

对此,笔者持有不同意见,兹分析如下:既然附合了,装饰装修物成为房屋的组成部分,其所有权由房屋的所有权人取得。

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为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现值及未摊销费用两者中较低的数额

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为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现值及未摊销费用两者中较低的数额

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为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现值及未摊销费用两者中较低的数额内容提示写字楼租赁中,如朝阳区CBD,承租企业的装饰装修都很高大上,价值不菲。

但是当租赁合同无效、解除或租赁期间届满时,如何处理该装饰装修就成为争议焦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9—13条)专门规定了裁判规则。

但是关于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确定仍存在诸多疑难问题。

因出租人违约,承租人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其赔偿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本案特殊之处在于,租期虽然约定了3年但是承租人享有续约权,共计可租赁12年。

故对于装饰装修未摊销费用基数,双方争议较大,裁判认定该装修费用预期的期限是12年并以此计算该基数。

根据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裁判规则,衡量比较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与未摊销费用,并“就低不就高”。

最终裁判认定该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经评估鉴定的装饰装修现值确定。

裁判要旨写字楼租赁中,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现值及未摊销费用两者中较低的数额予以确定,且摊销期间根据承租人的预期期限确定。

案情简介2011年,A油田公司代表处(承租人)与B公司(出租人)就承租北京市东城区某广场A座九层、十层办公用房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且A油田公司代表处有3次续约机会,每次为3年。

双方按约定履行了交付保证金和租赁物的义务。

A油田公司代表处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后入驻。

在履约过程中,因B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他人存在债务、股权及公司控制权纠纷,导致A油田公司代表处多次收到双重付款指令。

而且,B公司为规避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其换签租赁协议。

故A油田公司代表处于2014年4月30日发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A油田公司代表处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诉请B公司赔偿我方租赁房屋内剩余装修价值等费用。

为证明其装修剩余价值,A油田公司代表处于诉讼中申请并经法院委托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所租赁房屋在2014年8月31日的装修价值进行鉴定。

一审判决北京B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美国A油田作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房屋装修损失31209.58元。

租赁合同解除装饰装修

租赁合同解除装饰装修

租赁合同解除装饰装修
租赁合同解除装饰装修条款:
1. 合同解除条件
- 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饰装修。

b. 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后,未按照约定时间恢复原状。

c. 承租方装饰装修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房屋结构安全。

2. 装饰装修费用处理
- 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已发生的装饰装修费用,出租方
不承担任何费用。

- 如装饰装修对房屋造成损害,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装饰装修物归属
- 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应将装饰装修物拆除并恢复房屋原状,除非
双方另有约定。

- 如装饰装修物不可拆除或拆除将损害房屋结构安全,承租方应与
出租方协商处理。

4. 违约责任
- 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出
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 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装
饰装修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承租方损失。

5. 合同解除程序
-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合
同的理由。

- 双方应在接到解除通知后15天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6. 其他约定
- 本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 本条款与租赁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条款旨在明确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相关事宜的处理方式,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因装饰装修问题产生纠纷。

租赁合同中装修归属条款

租赁合同中装修归属条款

租赁合同中装修归属条款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许多租房者有时会希望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以使其更符合自己的生活需求和个性化要求。

然而,在租赁过程中,装修归属问题常常成为租赁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装修归属的条款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二、装修范围1. 凡涉及房屋结构或安全性的改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重建墙体、移动或新增室内承重柱、改造窗户等,租户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装修。

2. 租户可以自由选择和进行可逆性的装修,如更换地板、墙纸、窗帘、家具、电器等,但必须确保在合同期满或者租户搬离时能够恢复原状。

三、装修责任1. 租户有责任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必须聘请合格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装修的法律法规。

2. 租户需妥善保管施工期间房东的财产,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引发任何损失或纠纷。

3. 租户需承担因装修引发的任何损失、损害或纠纷,并赔偿相应的费用,除非该损失事先得到房东书面同意。

四、装修归属权1. 所有与出租房屋结构紧密相连的装修属于房东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墙壁、地板、天花板等。

2. 租户自行购置并安装的装修材料、家具、电器等属于租户个人财产。

租户有权携带这些个人财产离开租赁房屋,但不能拆除已固定在房屋内的装修结构。

五、恢复原状1. 在租赁期满或租户提前搬离时,租户负责将可逆性装修还原到合同开始时的状态。

如果出现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况,租户需要向房东支付恢复费用。

2. 如果装修导致房屋本身面临结构性问题或者严重损坏,租户需要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3. 如果租户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装修的归属权转交给房东,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1. 如果租户擅自进行未获批准的装修或超出装修范围,房东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并租户需承担由此引发的费用和延误造成的损失。

2. 如果装修引发纠纷或损害了其他租户利益,租户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责任与退租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责任与退租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责任与退租条款当我们在租赁一套房屋时,装修是一个常见的需求,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将房屋打造成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然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我们需要明确装修责任和退租条款,以避免发生纠纷和争议。

首先,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对于装修的责任。

一般来说,房屋的基本装修责任属于房东,包括墙面刷漆、地板铺设等基本装修工作。

而对于一些个性化的装修需求,如挂墙壁画、更换窗帘等,一般由租户承担。

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双方明确装修责任并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在退租时,装修责任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租户在退租时应将房屋恢复至初始状态,即将个性化装修恢复成原样。

这包括将墙面重新刷漆至原来的颜色、将地板重新修复等。

然而,如果房东事先同意了租户的个性化装修,那么在退租时,租户可以将装修保留,无需恢复至初始状态。

当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也需要将退租条款明确写入合同,以确保双方对于装修责任有明确的了解。

另外,在装修过程中,双方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首先,租户在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房东的同意,并严格按照装修计划进行施工。

其次,租户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房屋设施和装修材料,避免造成损坏。

房东也应保证房屋装修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时修复装修过程中的问题。

最后,装修完成后,双方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装修质量符合预期,并在租赁合同中作出相关记录。

总而言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责任和退租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们直接关系到房东和租户的权益。

为避免后续纠纷和争议,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装修责任,将责任和义务写入合同。

在退租时,租户应确保将房屋恢复至初始状态,或征得房东的同意保留个性化装修。

双方在装修过程中也应相互尊重,保护房屋设施和装修材料。

只有在双方明确理解并遵守装修责任和退租条款时,才能实现和谐租赁关系。

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装饰物的条款

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装饰物的条款

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装饰物的条款首先呢,咱得清楚一点,租赁合同里如果有特别写明装修归谁,大家就照办。

简单粗暴一点,合同里的约定是“皇帝”!你做了多少改动,是不是装了漂亮的吊灯,铺了个新地板,或者刷了新漆,谁拥有这些东西,一定得看合同里怎么说。

假如合同里没有提,那事情就变得有点复杂了。

你这不就是“没有条文,你咋办”了吗?总不能人家房东突然说:“这房子是我的,装修物也归我”。

哎呀,那岂不是白白辛苦一场?有的租客就特别讲究,装修花了不少心血,买了个高档的热水器,设计了一个梦幻的厨房。

然后租期一到,房东来了一句:“装修物归我所有”。

唉,别说还真有这种情况,房东像个收回“战利品”的大boss。

不过要是租客真没动过脑筋,签约前没仔细查清楚,那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其实啊,装修装饰物的归属问题,大部分时候还是看你当初签合同时有没有“打草惊蛇”。

要是你不想自己心血白费,那合同中就得明确写明:这些装修物归租客所有。

你买的灯、窗帘、地毯、家具,想拿走就拿走,房东不能“趁机抄家”。

如果是租客自己装的,房东可不能随便拿走,说白了,你有权利带走你买的所有东西,就像搬家一样。

不过呢,如果租客有意留下某些装修,比如说墙面、瓷砖、固定的厨房台面等,就得提前和房东说清楚,咱这得提前谈妥,别到了最后一刻就开始纠结这该不该拆。

咱得说说“装修不可逆”的东西,像墙壁上的大理石面板、固定在墙上的架子,这种东西一拆就可能把墙给撕个大口子,这种时候呢,就得小心。

万一你拆了,房东上来说:“这得赔我钱呀”。

你拆得干净,房东不开心;你没拆,房东又说:“这东西我不要,你还是得拆走”。

这事儿真得小心谨慎,最好的办法,提前写好条款,一切都拿合同来说话。

不过也得提醒大家,合同签订时的态度要明确,别让一些看似简单的装修,成了双方争执的根源。

尤其是一些装饰性很强的东西,像灯具、窗帘、装饰画,这些东西可不是大件家电,弄不好,房东跟你争个三天三夜都没问题。

其实很简单,你提前跟房东说清楚,拿个白纸黑字约定好,双方各退一步。

厂房租赁中如何处理租户的装修

厂房租赁中如何处理租户的装修

厂房租赁中如何处理租户的装修在厂房租赁的过程中,租户的装修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处理得当,既能满足租户的需求,又能保障出租方的利益,还能确保厂房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和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在厂房租赁中如何妥善处理租户的装修事宜。

首先,出租方和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就应当对装修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的约定。

合同中应包括是否允许租户进行装修、装修的范围和程度、装修的审批流程等内容。

例如,明确规定租户是否可以改变厂房的结构,是否可以在墙壁上打孔、铺设新的管道线路等。

同时,也要明确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是租户自行承担全部费用,还是出租方在一定条件下给予部分补贴。

对于装修的审批流程,应当制定清晰的规则。

租户在进行装修前,需要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包括装修的设计图纸、施工计划、使用的材料清单等。

出租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装修方案是否符合厂房的结构安全、消防要求以及环保标准等。

如果装修方案存在问题,出租方应及时与租户沟通,要求其修改完善。

在装修过程中,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出租方有责任确保厂房的基本结构和设施的安全,租户则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比如,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同时,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对于涉及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环保也是装修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租户在选择装修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避免使用含有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出租方有权对装修材料进行抽检,以确保厂房内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此外,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租户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装修后的验收环节也不容忽视。

当租户完成装修后,出租方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房屋租赁合同里的装修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里的装修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里的装修怎么约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装修合同中对装修怎样确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是可以约定出租从同意或者不同意房屋装修、怎样进行装修等。

《民法典》第715条【租赁物的改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附赠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居住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___________。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在租赁房屋过程中确保权益的重要文件。

除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事项。

一、装修规定:1.承租人在入住前需向出租人提交装修计划,并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期间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因装修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装修过程中出现的噪音、灰尘等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干扰,应尽量减少,必要时需采取隔离措施。

4.装修后不得改变原有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承重墙、水电设施等,必要时需由专业人员验收。

5.装修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房屋整洁,避免对公共区域造成污染或损坏。

二、维修责任:1.出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屋顶、墙体、地板、门窗等应无破损或漏水现象。

2.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坏,出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租人应注意合理使用房屋设施,如电器、水管等,防止不当使用导致损坏,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4.租赁期满后,若因承租人的过失或不当使用导致房屋损坏,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维修和赔偿责任。

5.除非经出租人同意,否则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房屋内外部的装修和改动。

三、争议解决:1.若在租赁期间发生关于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的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照相关法律途径解决。

2.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1.租赁合同生效即为双方共同遵守,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房屋交割,保证房屋的安全、整洁以及设施的完好。

3.合同期满后,租赁双方如有需要续约,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续签合同的具体条件。

总结: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规定和维修责任事项是确保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内容。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房屋的装修安全和使用维护。

房屋租赁中的装修与改造规定

房屋租赁中的装修与改造规定

房屋租赁中的装修与改造规定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户通常有一定的自由度来装修和改造房屋,以使其更符合自身的居住需求。

然而,为了保护房屋的结构和维持公共秩序,房屋租赁中也存在一些装修和改造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房屋租赁中的装修与改造规定,并为租户提供一些建议。

1. 装修和改造的范围租户在房屋租赁期间进行装修和改造时,应遵守房东或物业管理方制定的规定。

一般来说,租户可以对房屋进行轻微的装修,如更换地板、墙纸、灯具等,但不得进行大范围的拆除和改造。

对于涉及到房屋结构或管道的工程,租户应获得房东或物业管理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请手续。

2. 装修和改造的时间限制租户在进行装修和改造时,应考虑到其他邻居的权益和正常居住秩序。

因此,通常会规定一定的装修时间限制。

例如,在白天的工作日进行室内装修,晚上和周末避免制造噪音和干扰。

此外,对于一些需要拆除墙体或水电改造的大型工程,还应与邻居或其他住户协商好时间,尽量减少对他们生活的影响。

3. 装修和改造的责任与赔偿在进行装修和改造时,租户应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

如发生因装修工程导致的事故或损坏,租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进行装修前,租户应与房东或物业管理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条款。

建议租户在施工前进行相应的保险投保,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4. 恢复原状和追加保证金租户在装修和改造结束后,应将房屋恢复到租赁前的原状,除非事先与房东或物业管理方达成协议并获得书面同意。

如果房屋未能按照要求恢复原状,租户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返还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

租户应在装修前了解有关恢复原状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预算和准备。

5. 变更装修和改造规定的申请如果租户有特殊的装修和改造需求,超出了通常的范围或时间限制,可以向房东或物业管理方提交申请。

申请应包括详细的装修计划和说明,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用和赔偿安排。

房东或物业管理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申请,并在获得必要的许可后与租户达成协议。

租赁房屋装修可变动范围

租赁房屋装修可变动范围

租赁房屋装修可变动范围
租赁房屋装修的可变动范围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和房屋所有者的意愿。

一般来说,租赁房屋的装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轻装修:轻装修指对房屋的墙面、地板、天花板、门窗等进行一些简单的装饰和翻新工作,如涂刷墙面、更换地板等。

轻装修一般是允许的,但可能需要征得房屋所有者的同意。

2. 家具添置: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和添置家具,但一般应确保装修后的房屋对其他租户不造成不便或损害。

3. 部分改造:对于房屋结构和布局的一些小范围改造,如增加或拆除非承重墙、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布局等,可能需要事先获得房屋所有者的许可。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屋装修的可变动范围是有限的,通常不允许进行大范围的彻底改造和拆除重要结构的工程。

此外,租客在进行任何装修前应与房屋所有者或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装修的范围、责任和费用等事项。

房屋租赁模板租赁期满后的维修与装修约定

房屋租赁模板租赁期满后的维修与装修约定

房屋租赁模板租赁期满后的维修与装修约定鉴于甲方持有并合法拥有房屋产权,并愿意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之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文件,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租赁期满后产生的维修责任:1. 甲方在租赁期满后,对于租赁房屋及各项设施的维修负责。

维修工作应确保房屋及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证其安全性能。

2. 甲方负责对房屋的日常维修及设备的定期检查。

如有发现需要修复或更换的设备和器具,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3. 若乙方因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

二、装修、改造及翻新的约定:1.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有装修、改造或翻新房屋的需求,应向甲方提前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操作。

乙方应对装修、改造或翻新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承担。

2. 乙方在进行装修、改造或翻新时,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需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备,取得合法的审批手续。

3. 乙方在进行装修、改造或翻新时,应确保施工安全,严禁拆除承重墙、破坏结构等行为。

如因乙方过失导致房屋受损,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退还房屋维修状况的约定:1. 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对房屋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下房屋的状况。

乙方有权在检查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并签署检查报告。

2. 如检查发现房屋及设施有损坏或需修复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或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修复。

3. 若乙方未按时修复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自行修复,并将维修费用从乙方应退还的租金中扣除。

四、其他约定:1. 甲方与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无论是续租还是解约,以上约定仍然有效。

2.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在任何问题出现时及时协商解决,共同维护房屋的良好状态。

本约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对本约定内容均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

个人租房中如何约定房屋装修改造条款

个人租房中如何约定房屋装修改造条款

个人租房中如何约定房屋装修改造条款在个人租房的过程中,房屋的装修改造条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如果没有明确、合理的约定,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和问题,给租客和房东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那么,如何在租房合同中妥善约定房屋装修改造条款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要明确装修改造的权限范围。

这是整个条款的核心部分。

租客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可以进行改动,哪些是绝对禁止的。

比如,是否可以更换灯具、窗帘等软装部分;能否在墙上打孔安装挂件;是否允许对厨房、卫生间进行局部改造等等。

房东则要明确哪些是房屋的结构和主体部分,严禁租客触碰,以保证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对于允许的装修改造项目,要约定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标准。

比如,如果租客想要重新粉刷墙壁,那么需要提前说明使用的涂料品牌、颜色,以及施工的工艺和质量要求。

如果是进行厨房改造,要明确改造的范围、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等。

这样可以避免租客随意施工,导致装修效果不佳或者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

在约定装修改造条款时,费用的承担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是为了满足租客的个性化需求而进行的装修改造,费用应由租客自行承担。

但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造,那么费用的承担方式就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比如,房屋的水电线路老化,需要重新布线,这种情况下,房东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同时,还需要考虑装修改造后的验收问题。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验收的时间、标准和方式。

验收时,房东要检查装修改造是否符合约定的要求,是否对房屋造成了损害。

如果发现问题,应该明确责任归属和解决办法。

另外,关于装修改造后的归属权也要有明确的约定。

如果租客在租赁期间进行的装修改造是不可移动或者拆除的,那么在租赁期满后,这些装修改造的归属权如何处理,是归房东所有,还是租客可以拆除带走,或者房东给予一定的补偿,都需要提前说明。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装修改造期间的房屋使用和安全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添附物的处理原则7篇

房屋租赁合同添附物的处理原则7篇

房屋租赁合同添附物的处理原则7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存在添附物的行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特制定以下房屋租赁合同添附物的处理原则。

一、定义与范围1. 添附物指乙方在租赁期间为改善房屋使用功能或提高房屋价值而添加、改造、装修等形成的物品及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装饰物等。

2. 本处理原则适用于甲乙双方因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添附物的处理事宜。

二、添附物的约定1. 乙方在租赁期间添附物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添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

2. 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列明需添附的物品及设备,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3.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将添附物拆除并恢复原状或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1.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对于可移动且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的添附物,乙方有权拆除带走;对于固定式添附物,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2. 甲乙双方对添附物的价值及处理方式达成以下约定:(1)对于提高房屋价值或改善房屋使用功能的添附物,如装修、家具、设备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补偿;(2)对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添附的物品及设备,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3)对于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添附物,乙方应承担拆除、修复等费用,并恢复原状。

3. 添附物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违约责任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添附物品及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未按照约定处理添附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因乙方添附物导致房屋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赔偿等。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网友咨询: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律师解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就必须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经过出租人同意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当事人双方可以先约定好装修后的财产归谁所有;如果出租人事后同意取得装修后的财产,承租人可以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律师补充: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纠纷合同

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纠纷合同

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纠纷合同租赁合同期满后,房东与租户之间的装修纠纷往往是一个难以处理的问题。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离开租赁房屋时需要将屋内恢复到最初的状态。

如果留下了任何的装修痕迹,房东很可能会要求租户支付额外的费用。

因此,租户在装修租赁房屋时需要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纠纷,提供一些租户和房东在解决装修纠纷时可以采取的方法。

双方应该在租赁开始前就确定装修规则在确定租赁合同之前,应该明确定义好双方对于装修的规则。

这些规则包括哪些是可以装修的项目,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品牌,质量标准和装修期限等。

这些规则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写入合同中,并且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租户应该在装修前和房东商量好装修方案并获得房东的同意。

同时,租户应该将装修方案书面提交给房东,以便审核。

协商之后,双方应该签署一份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时间、施工方法,以及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品牌。

双方应该在装修合同上签名,并保留原件以备后用。

双方应该在装修期间进行监测和记录在装修期间,双方应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并记录下来,包括材料和设备购买记录,以及工作进度、施工质量记录等。

房东可能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工作符合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

如果发现问题或错误,租户应及时进行更改或修正。

租户应该在装修完成后及时清理并检查装修完成后,租户应该清理房屋并进行质量检查。

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租户应该及时与房东联系并解决问题。

如果租户在装修期间造成了任何破坏或损坏,租户应该及时与房东协商赔偿事项。

一般而言,租户可以通过支付部分损坏的费用来弥补由于装修而造成的损失。

双方应该在租赁期满前妥善处理装修问题在租赁期满之前,双方应该就装修问题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规定好问题解决的方式。

在租赁期满时,租户应该将房屋交还给房东。

如果房东发现了任何装修问题,租户应该出示装修合同和质量保证证书,并与房东进行解决问题的商议。

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

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

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简介房屋承租合同是租赁房屋时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其中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使用规定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租客应遵守合同中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不得破坏房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的意义、相关规定和应注意的事项。

意义保护房屋的完好和租房双方的合法权益是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的主要意义。

租客在入住期间应妥善保管房屋,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

这不仅符合租客的自身利益,还能维护房东的财产权益。

因此,遵守不得破坏房屋的规定是维护租房秩序和公平交易的重要一环。

相关规定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通常包含规定:1.禁止进行结构性改动:租客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包括扩建、拆除固定墙壁等。

2.禁止损坏装修和设备:租客应当妥善使用房屋内的装修和设备,不得故意破坏、拆卸或移走室内设施。

3.禁止乱涂乱画:租客不得在房屋内随意涂鸦、乱写乱画,保持房屋内的整洁和卫生。

4.禁止违规使用电器:租客应按照合理用途使用房屋内的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或违规使用电器。

5.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租客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不得私自更改或使用劣质燃气设备。

应注意的事项在租房期间,租客应注意事项,避免违反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的规定:1.妥善保管房屋钥匙:不将房屋钥匙随意外借给他人,防止他人恶意损坏房屋。

2.定期维护和保洁:定期检查房屋内的设备和装修,如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及时维修并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

3.与房东沟通维修事宜:如果发现房屋设施有严重故障,要及时与房东或物业联系,协商维修事宜,不得擅自进行维修。

4.遵守使用规定:按照合同中对房屋使用的规定进行使用,如合同要求不得进行商业用途,租客应遵守规定不得将房屋用于商业经营。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在租房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租客应及时向房东或物业报告并协商解决办法。

合同通常会约定租客在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的维权措施。

总结不得破坏房屋承租合同是租赁房屋时租客应遵守的基本规定之一,租客的遵守不仅是对房东的尊重和维护合法权益,也是对自身合法居住权益的保护。

租赁房屋合同租期届满或终止后物品清理和移交规定

租赁房屋合同租期届满或终止后物品清理和移交规定

租赁房屋合同租期届满或终止后物品清理和移交规定租赁房屋合同是指出租人(以下称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以下称为“承租人”)之间就一间房屋的租赁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

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物品清理和移交对房主和承租人都非常重要。

第一条:租期届满后物品清理规定1. 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前的30天内通知出租人是否续租或者搬离。

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0天内告知是否同意续租,如不同意续租,则租赁期限自动到期。

2. 在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应将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理,并将房屋恢复到租赁期开始时的状态。

3. 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前的7天内邀请出租人来视察房屋,确保物品清理和维修的质量达到出租人的要求。

第二条:合同终止后物品移交规定1. 在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承租人有责任将房屋内的物品交还给出租人,并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的状态。

2. 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违反合同条款或租赁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将房屋内的物品移交给出租人。

第三条:物品清理和移交程序1. 在物品清理和移交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共同参与。

2. 双方应在物品清理和移交前制定一份明确的清单,列出所有应交还的物品和它们的状态。

3. 承租人应对物品进行清点和清洁,确保没有损坏、缺失或污染。

4. 双方应进行详细的照片和视频记录,并保留作为纠纷解决的证据。

5. 如果出现物品损坏或缺失,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补偿。

如果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仲裁。

第四条:违约责任1. 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物品清理和交接,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或要求赔偿。

2. 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接收物品,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押金或对出租人提出赔偿要求。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承租人原本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租金每月为1000美元,并支付了2000美元的押金。

在租期到期前,承租人提前30天通知出租人希望续租。

出租人同意续租,并在合同续签后的7天内来视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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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
作者: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案例】
2019年4月,王先生将其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钱先生,租期为一年。

2019年7月,钱先生为了房屋使用方便,与王先生沟通,取得同意后,出资五千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2020年4月,合同到期后,双方对装修问题产生了分歧。

钱先生主张,其对房屋的装修取得了王先生的同意,其出资只是垫付,王先生应当在扣除合理使用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给自己。

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法律分析】
其一【《租赁合同》的效力】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其二【《租赁合同》对于装修问题的约定】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仅是约定了租期、租金及押金的相关事项,并未对装修问题做出约定。

但,在合同履行期间,钱某就装修问题与王某进行了协商,并取得了王先生的同意,但双方并未对装修费用由谁承担以及装饰物的归属做出约定。

其三【装修、装饰物的分类】装修、装饰物按照在屋里上是否能够拆除,以及拆除上是否丧失价值进行划分,分为附合物与未附合物。

其四,【合同到期后装修装饰物的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装修装饰物的处理关键在于区分装修、装饰物为附和物还是非附和物。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可由承租人予以拆除。

如果已形成附和物,承租人不能无法拆除,且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除非是双方此前对于装修装饰费用做出明确约定。

另外,承租人在对装饰装修物的拆除过程中,应注意不要对租赁房屋造成破坏,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者声明】
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房产纠纷天津律师服务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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