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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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3篇)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3篇)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到___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___%的中医科、___%的中药房建设达到国家、省级标准。

___%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均能提供___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2、___%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___%以上。

3、___%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___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___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综合(专科)医院___%设置中医科、中药房,___%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6、___%的县(市、区)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不少于___%。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各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要按照___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一、制定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首要任务是制定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

该规划将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学融合发展为核心目标,强调中医药服务在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康复保健等领域的作用。

规划将重点针对中医药服务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为中医药服务的提升奠定基础。

二、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需要依托于健全的基础理论和人才储备。

在____年,我们将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将加大对中医药服务相关专业的教育培训力度,培养更多具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以满足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建设中医药服务机构网络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需要建设健全的服务机构网络。

我们计划在____年推动中医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包括中医药诊所、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心等。

同时,将积极引进先进的中医药服务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提高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整体能力。

四、推动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需要强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我们将在____年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工作,包括中医药服务的诊疗规范、药品配方和使用规范、中医药研究和评价方法的规范等。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中医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推进中医药与现代医学融合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需要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融合发展。

我们将在____年推进中医药服务与现代医学的融合,包括中医药诊疗与西医诊疗的结合、中西医联合科研与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通过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交流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六、加强中医药品质量和安全监管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需要加强对中医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指南介绍本指南旨在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以确保中医药的合理应用和有效管理。

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在促进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标该指南的主要目标是:1. 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

2. 促进中医药在健康管理中的综合应用。

3. 加强中医药在健康管理机构中的合法合规性。

工作指南以下是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指南:1. 中医药合理应用- 根据患者病情和体质,合理选择中医药治疗方法。

- 注重中医药的个性化诊疗,避免一刀切的治疗方法。

- 每种中药的使用应符合药物的性味归经,遵循中药配伍禁忌。

2. 综合治疗与中西医结合- 中医与西医治疗应相互补充和结合,遵循“中西医结合”原则。

- 积极推广中医药在慢性病、心理健康等领域的应用。

- 加强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西医结合研究和临床实践。

3. 健康管理机构的合法合规性- 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应依法合规运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结论本指南提供了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和原则,旨在推动中医药在健康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和发展。

中医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方法,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本指南能够帮助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做出贡献。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才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

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组织领导(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公布日期】2011.05.03•【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5.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下同)中医药工作,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附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二○一一年五月三日附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工作计划1.加强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ervice team 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ervice.2.完善中药材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材质量安全。

Improve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ocurement to ensur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3.制定中医药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加强服务绩效考核。

Establish quality assessment standards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ervices and strengthen service performance appraisal.4.强化中医药诊疗规范,提升诊疗水平和疗效。

Strengthen the norm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to improve the level and efficacy of diagnosis and treatment.5.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the management of chronic diseases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fe of patients with chronic diseases.6.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信任度。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南1. 引言本工作指南旨在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相关的指导和规范。

中医药健康管理是一种基于中医药理论和方法的综合性健康管理方式,旨在通过中医药的诊疗和调养,促进人体健康和疾病康复。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以预防为重点,注重个体的整体健康状况和疾病的早期干预治疗。

2. 服务范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医问诊和诊断- 中医药治疗和调养- 中医体质辨识- 中医膳食指导- 中医养生推拿- 中医药保健品推荐和使用指导3. 服务的流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流程如下:1. 签约阶段:用户与中医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初步评估:中医医生根据用户的健康状况和需求,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后续的管理方案;3. 中医诊断和治疗:中医医生根据四诊和辨证论治的原则,进行诊断和治疗措施;4. 中医调养:根据中医体质辨识的结果,结合中医药理论,给予个性化的调养建议;5. 中医膳食指导:根据个体差异和需求,为用户提供中医膳食方案,以达到调养和治疗的目的;6. 中医养生推拿:通过按摩、推拿和其他中医技法,促进气血流通,增强免疫力;7. 结束阶段:中医医生和用户共同总结整个服务过程,评价效果,并作出后续管理建议。

4. 服务的目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人体健康水平,增强免疫力;- 防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促进慢性病的康复和管理;- 促进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 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提供全面的中医健康指导。

5. 注意事项在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时,需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专业团体合作,推动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发展和创新。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为了保障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一、监督目标1.加强对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中医药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

2.加强对中医药师的监督,确保中医药师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业务水平。

3.加强对中医药药材的监督,确保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4.加强对中医药产品的监督,确保中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督内容1.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监督(1)中医药服务机构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申请设立,经审批后方可开展中医药服务。

(2)中医药服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中医药服务机构应配备合格的中医医师和相应的中医药师,其中中医医师和中医药师的执业资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中医药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中医药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

2.中医药师的监督(1)中医药师应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和业务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2)中医药师的执业机构应及时通报中医药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中医药师应严格按照中医药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不得违规开展医疗活动。

3.中医药药材的监督(1)中医药药材的采购、存储和销售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中医药药材的质量和安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如中药材质量标准、药用植物标准等。

(3)中医药药材的生产企业应按照药材生产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定期检查和验证产品的质量。

4.中医药产品的监督(1)中医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食品等。

(2)中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包括药品GMP认证、药品注册证书等。

(3)中医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
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7.06
•【文号】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93号
•【施行日期】2020.07.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指导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保障《中医药法》和相关配套文件贯彻落实,规范中医药服务有序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任媛张峘宇
联系电话:010-59957756010-59957678
传真:************
电子邮箱:*****************.cn
附件: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一、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申请与审批1.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申请应提供相关证照和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医疗许可证等,同时需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中医药服务机构的审批应经过专业机构的评审,并进行现场审核。

审批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机构,并公示。

3.中医药服务机构在营业期间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按时申报相关数据、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等。

二、中医药师的准入与培训1.中医药师的准入应严格按照中医药师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应提供相关证照和证明文件,并进行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

2.中医药师的培训应根据其专业水平和需求进行。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同时应有合格的培训师资力量。

3.中医药师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药理学、方剂学、针灸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期限和学时应根据不同级别和专业进行调整。

三、中医药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估1.中医药服务质量的监督应定期进行,包括现场检查、记录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

监督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机构和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2.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包括医疗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

评估结果应公布,并作为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绩效评定和奖惩依据。

3.中医药服务质量的提升应采取多种手段,如加强培训、完善管理制度、推广科学技术等。

同时,应鼓励中医药服务机构和中医药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整体水平。

总之,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但仅凭指南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密切协作和监管力度加大,才能保障中医药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4.4中医医疗技术(拔罐类技术)[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表]

4.4中医医疗技术(拔罐类技术)[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表]

备注
《消毒管理办法》第
四十一条:医疗卫生
机构违反本办法第
四、五、六、七、八、
九条规定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处 5000 元以
下罚款;造成感染性
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
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1
注:备注栏内标注“※”,为涉及行政处罚的条款;备注栏内标注“△”,为涉及移交其他相关部门的条款。
排泄物等污染时是否立即更换。更换后的 分泌物、排泄物 污染未进行更换的织物进行 术 相 关 性 感 染 预
用品是否及时清洗与消毒;(二)被芯、 等污染的织物未 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 防与控制指南(试
枕芯、褥子、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 立即更换
料。询问科室负责人织物清洗 行)》
用品,是否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是 3.间接接触患者 消毒频次,对织物出现污染如
1.临床医务人员 未掌握落实预防 感染的防控措施 2.医疗机构未督 查感染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
况,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一)诊室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 1.未保证诊室空 件。是否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 气流通和换气次 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数 (二)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是否进行 2.接诊呼吸道传 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染病患者后未进 的要求,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并符合相 行空气消毒 应的要求:1.空气消毒器;2.紫外线灯照 3.未按照规范要 射;3.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三) 求,选用合理空 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气消毒方式
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检查直
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是否每人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
知》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9.19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 版)的通知》解

综合医院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着力提升综合医院的中西医结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印发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2024版)》)。

《工作指南(2024版)》主要内容包括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设置与建设等 9 部分内容。

其中,新增了“其他临床科室中医药能力建设”“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等章节,并对原有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旨在全方位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与效能,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在组织管理、内涵深化、学科发展等各个维度持续优化提升。

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
一、检查依据
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二、检查内容
检查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情况。

1.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是否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2.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是否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应立即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
1.检查方法
通过部门移交、投诉举报等渠道取得线索,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查看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同意书,并核对批准的内容与医疗广告内容是否相符合。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2)未取得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实际发布内容与审查内容不相符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医疗广告的内容;对刊登在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媒介的医疗广告,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在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医疗广告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发布医疗广告机构负责人是否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是否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同意书,审查内容是什么,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与审查内容相符。

四、法律适用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法律适用
违反《中医药法》第十九条,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才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

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组织领导(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级综合医院中医药管理指南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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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目录第一章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监督 (1)第一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1)第二节中医诊所 (3)第三节中医医疗广告 (11)第二章中医药医疗技术人员监督 (13)第一节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 (13)第二节中医(专长)医师 (18)第三章中药药事监督 (21)第一节中药饮片 (21)第二节中药煎药室 (29)第四章中医技术监督 (36)第一节针刺类技术 (36)第二节微创类技术 (50)第三节刮痧类技术 (65)第四节拔罐类技术 (77)第五节敷熨熏浴类技术 (89)第六节灌肠类技术 (106)第七节灸类和推拿类技术 (118)第五章中医药服务涉嫌非法行医监督 (127)中医药特色监督检查用表 (130)附录1: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205)法律 (205)规章 (205)规范性文件 (205)附录2:名词解释 (209)第一章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监督第一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一、检查依据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检查内容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以及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等。

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1.检查方法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查是否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

查看实际科室设置、设施设备、出具的医学文书等,检查开展的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范围。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1)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执业活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3.调查取证(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超出诊疗科目诊治的患者信息、诊治疾病、收入情况等;对超出诊疗科目出具的医学文书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提取纸质或电脑中的相关收费记录,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机构内超出核准登记配备的设施设备、药品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科研内容可以是人有重点病种的诊疗规范的研究, 种点病种诊疗 方案优化,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承的研究,特色制剂 的疗效观察等。
六、宣传与推广
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宣传对象既包括本院的各科室,也包括社 会公众。
(一)面向院内医生的宣传
对医院内的宣传应包括中医科的重点病种或优势病种, 或者是某 些病种的优势环节。可以开研讨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4.中医科室护士应当全部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岗位培训, 能够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5.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 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四、医疗用房
1.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三级医院,净使用面 积不少于90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二级医院, 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二)针对优势病种确定特有的诊疗方法 针对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坚持中医药特色的治疗。每个病种应至 少有2项有明显的临床效果特色诊疗方法。 同时积极应用中医药非药 物疗法,重视中医药康复。 重点病种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 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针对优势病种和特色病种,应研究 制定中医药、 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 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 定期对重点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优势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 估,不断优化治疗方案,并保证优化的治疗方案在临床全面应用。
二、明确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在综合医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按照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要 求,支持并督促综合医院建设好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为中医药科
室的发展创造条件;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指南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目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 (1)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 (2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一、概述人体处于不同的年龄阶段,在结构、功能、代谢以及对外界刺激反应等方面表现出体质差异性;老年人机体生理功能衰退,随着阴阳气血、津液代谢和情志活动的变化,老年性疾病逐渐增多,平和体质相对较少,偏颇体质较多;因此,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根据老年人的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和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对65岁及以上居民,在其知情同意下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服务技术内容主要包括:①中医体质信息采集;②中医体质辨识;③中医药保健指导;二、服务流程图及说明根根据老年预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并进行评分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偏颇体质进行有针对性的中医药保健指导:.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平和体质1.中医体质信息采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逐项询问居民近一年的体验、感觉,查看舌苔和舌下静脉及皮肤情况等,将信息在相应分值内划“√”;2.中医体质辨识按照体质判定标准表计算出该居民的具体得分,将计算得分填写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体质辨识栏内;根据得分,判断该居民的体质类型是平和体质抑或偏颇体质,并将体质辨识结果及时告知居民;3.中医药保健指导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中医药保健指导;三、老年人中医体质的特征与判定中医体质是指人体生命过程中,在先天禀赋和后天获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状态方面综合的、相对稳定的固有特质,是人类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形成的与自然、社会环境相适应的人体个性特征;2009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将中医体质分为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9种基本类型,每种体质有其独自的特征;在此基础上,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病理特点,制订了老年版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一老年人中医体质特征1.平和质总体特征:阴阳气血调和,以体态适中、面色润泽、精力充沛等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体形匀称,无明显驼背;常见表现:面色、肤色润泽,头发较密,目光有神,不易疲劳,精力充沛,耐受寒热,睡眠良好,胃纳佳,二便正常,舌色淡红、苔薄白,脉和缓有力;心理特征:性格随和开朗;发病倾向:平素患病较少;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较强;2.气虚质总体特征:元气不足,以疲乏、气短、自汗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形体偏胖,肌肉松软不实;常见表现:平素语音低弱,气短懒言,容易疲乏,精神不振,易出汗,易头晕,活动量减少,舌淡红,舌边有齿痕,脉弱;心理特征:性格偏内向,喜安静;发病倾向:易患感冒、内脏下垂等病;病后康复缓慢;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不耐受风、寒、暑、湿邪;3.阳虚质总体特征:阳气不足,以畏寒怕冷、手足不温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肌肉松软不实;常见表现:平素畏冷,以胃脘、背部、腰膝多见,手足不温,喜热饮食,精神不振,舌淡胖嫩,脉沉迟;心理特征:性格内向,多沉静;发病倾向:易患痹证、咳喘、泄泻等病;感邪易从寒化;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耐夏不耐冬;易感风、寒、湿邪;4.阴虚质总体特征:阴液亏少,以口燥咽干、手足心热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体形偏瘦;常见表现:眼睛干涩,口燥咽干,鼻微干,皮肤干燥、脱屑,偏好冷饮,大便干燥,舌红少津,脉细数;心理特征:性格外向,易急躁;发病倾向:易患便秘、燥证、消渴等病;感邪易从热化;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耐冬不耐夏;不耐受暑、热、燥邪;5.痰湿质总体特征:痰湿凝聚,以形体肥胖、腹部肥满、口黏苔腻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体形肥胖,腹部肥满松软;常见表现:面部皮肤油脂较多,多汗且黏,胸闷,痰多,口黏腻或甜,喜食肥甘甜黏,苔腻,脉滑;心理特征:性格温和、稳重,善于忍耐;发病倾向:易患鼾症、中风、胸痹等病;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梅雨季节及湿重环境适应能力差;6.湿热质总体特征:湿热内蕴,以面垢油光、口苦、苔黄腻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形体中等或偏瘦;常见表现:面垢油光,口苦口中异味,身重困倦,大便黏滞不畅,小便短黄,男性易阴囊潮湿,女性易带下发黄,舌质偏红,苔黄腻,脉滑数;心理特征:性格多变,易烦恼;发病倾向:易患皮肤湿疹、疮疖、口疮、黄疸等病;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夏末秋初湿热气候,湿重或气温偏高环境较难适应;7.血瘀质总体特征:血行不畅,以肤色晦黯、舌质紫黯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胖瘦均见;常见表现:肤色、目眶晦黯,色素沉着,容易出现瘀斑,肢体麻木,好卧,口唇黯淡,舌黯或有瘀点,舌下络脉紫黯或增粗,脉涩;心理特征:性格偏浮躁,易健忘;发病倾向:易患胸痹、症瘕及痛证、血证等;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不耐受寒邪;8.气郁质总体特征:气机郁滞,以神情抑郁、紧张焦虑等表现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形体瘦者为多;常见表现:神情抑郁,紧张焦虑,烦闷不乐,有孤独感,容易受到惊吓,舌淡红,苔薄白,脉弦;心理特征:性格不稳定,敏感多虑;发病倾向:易患不寐、郁证等;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精神刺激适应能力较差;不适应阴雨天气;9.特禀质总体特征:过敏体质者,禀赋不耐、异气外侵,以过敏反应等为主要特征;先天失常者为另一类特禀质,以禀赋异常为主要特征;形体特征:过敏体质者一般无特殊;先天失常者或有畸形,或有生理缺陷;常见表现:过敏体质者常见哮喘、风团、咽痒、鼻塞、喷嚏等;先天失常者患遗传性疾病者,有垂直遗传、先天性、家族性特征;心理特征:随禀质不同情况各异;发病倾向:过敏体质者易患哮喘、荨麻疹、过敏性鼻炎及药物过敏等;遗传疾病如血友病等;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适应能力差,如过敏体质者对季节变化、异气外侵适应能力差,易引发宿疾;二老年人中医体质判定1.判定方法根据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见表1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每一问题按5级评分,依据体质判定标准见表2判定体质类型;四、老年人体质的中医药保健方法下面所列是9种基本类型体质的中医药保健方法,兼夹体质的中医药保健方法可参照执行;一平和质1.情志调摄宜保持平和的心态;可根据个人爱好,选择弹琴、下棋、书法、绘画、听音乐、阅读、旅游、种植花草等放松心情;2.饮食调养饮食宜粗细粮食合理搭配,多吃五谷杂粮、蔬菜瓜果,少食过于油腻及辛辣食品;不要过饥过饱,也不要进食过冷过烫或不干净食物;注意戒烟限酒;四时饮食调养:①春宜多食蔬菜,如菠菜、芹菜、春笋、荠菜等;②夏宜多食新鲜水果,如西瓜、番茄、菠萝等,其他清凉生津食品,如金银花、菊花、鲜芦根、绿豆、冬瓜、苦瓜、黄瓜、生菜、豆芽等均可酌情食用,以清热祛暑;③长夏宜选用茯苓、藿香、山药、莲子、薏苡仁、扁豆、丝瓜等利湿健脾之品,不宜进食滋腻碍胃的食物;④秋宜选用寒温偏性不明显的平性药食;同时,宜食用濡润滋阴之品以保护阴津,如沙参、麦冬、阿胶、甘草等;⑤冬宜选用温补之品,如生姜、肉桂、羊肉等温补之品;3.起居调摄起居宜规律,睡眠要充足,劳逸相结合,穿戴求自然;4.运动保健形成良好的运动健身习惯;可根据个人爱好和耐受程度,选择运动健身项目;5.穴位保健1选穴:涌泉、足三里;2定位:涌泉位于足底部,卷足时足前部凹陷处,约当足底2、3趾趾缝纹头端与足跟连线的前三分之一与后三分之二交点上见图1;足三里位于小腿前外侧,当犊鼻下3寸,距胫骨前缘一横指处见图2;3操作:用大拇指或中指指腹按压穴位,做轻柔缓和的环旋活动,以穴位感到酸胀为度,按揉2~3分钟;每天操作1~2次;足三图1足底部涌泉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涌泉穴图2小腿外侧足三里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足三里穴二气虚质1.情志调摄宜保持稳定乐观的心态,不可过度劳神;宜欣赏节奏明快的音乐,如笛子曲喜相逢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性平偏温、健脾益气的食物,如大米、小米、南瓜、胡萝卜、山药、大枣、香菇、莲子、白扁豆、黄豆、豆腐、鸡肉、鸡蛋、鹌鹑蛋、牛肉等;尽量少吃或不吃槟榔、生萝卜等耗气的食物;不宜多食生冷苦寒、辛辣燥热的食物;参考食疗方:1山药粥:山药、粳米,具有补中益气功效,适合气虚体质者食用;2黄芪童子鸡:童子鸡、生黄芪,具有益气补虚功效,适合气虚体质易自汗者食用;本方补气力量较强,对气虚表现比较明显者,可每隔半个月食用一次,不宜长期连续服用;3.起居调摄提倡劳逸结合,不要过于劳作,以免损伤正气;平时应避免汗出受风;居室环境应采用明亮的暖色调;运动保健宜选择比较柔和的传统健身项目,如八段锦;在做完全套八段锦动作后,将“两手攀足固肾腰”和“攒拳怒目增力气”各加做1~3遍;避免剧烈运动;还可采用提肛法防止脏器下垂,提肛法:全身放松,注意力集中在会阴肛门部;首先吸气收腹,收缩并提升肛门,停顿2~3秒之后,再缓慢放松呼气,如此反复10~15次;5.穴位保健1选穴:气海、关元;2定位:气海位于下腹部,前正中线上,当脐中下寸;关元位于下腹部,前正中线上,当脐下3寸见图3;3操作:用掌根着力于穴位,做轻柔缓和的环旋活动,每个穴位按揉2~3分钟,每天操作1~2次;还可以采用艾条温和灸,增加温阳益气的作用;点燃艾条或借助温灸盒,对穴位进行温灸,每次10分钟;艾条温和灸点燃端要与皮肤保持2~3厘米的距离,不要烫伤皮肤;温和灸可每周操作1次;气海关元图3下腹部气海、关元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分别为气海、关元穴三阳虚质1.情志调摄宜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正确对待生活中的不利事件,及时调节自己的消极情绪;宜欣赏激昂、高亢、豪迈的音乐,如黄河大合唱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甘温补脾阳、温肾阳为主的食物,如羊肉、鸡肉、带鱼、黄鳝、虾、刀豆、韭菜、茴香、核桃、栗子、腰果、松子、红茶、生姜等;少食生冷、苦寒、黏腻食物,如田螺、螃蟹、海带、紫菜、芹菜、苦瓜、冬瓜、西瓜、香蕉、柿子、甘蔗、梨、绿豆、蚕豆、绿茶、冷冻饮料等;即使在盛夏也不要过食寒凉之品;参考食疗方:1当归生姜羊肉汤:当归、生姜、羊肉,具有温阳补血、祛寒止痛功效,适合阳虚体质者食用;2韭菜炒胡桃仁:生胡桃仁、韭菜,具有温肾助阳功效,适合阳虚体质腰膝冷痛者;3.起居调摄居住环境以温和的暖色调为宜,不宜在阴暗、潮湿、寒冷的环境下长期工作和生活;平时要注意腰部、背部和下肢保暖;白天保持一定活动量,避免打盹瞌睡;睡觉前尽量不要饮水,睡前将小便排净;4.运动保健宜在阳光充足的环境下适当进行舒缓柔和的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在大风、大寒、大雪的环境中锻炼;日光浴、空气浴是较好的强身壮阳之法;也可选择八段锦,在完成整套动作后将“五劳七伤往后瞧”和“两手攀足固肾腰”加做1~3遍;5.穴位保健1选穴:关元、命门;2定位:关元位置见气虚质;命门位于腰部,当后正中线上,第2腰椎棘突下凹陷中见图4;3操作:两穴均可采用温和灸见气虚质的方法,每周进行1次;关元穴还可采用掌根揉法见气虚质,按揉每穴2~3分钟,每天1~2次;也可配合摩擦腰肾法温肾助阳,以手掌鱼际、掌根或拳背摩擦两侧腰骶部,每次操作约10分钟,以摩至皮肤温热为度,每天1次;命门图4腰部命门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命门穴四阴虚质1.情志调摄宜加强自我修养、培养自己的耐性,尽量减少与人争执、动怒,不宜参加竞争胜负的活动,可在安静、优雅环境中练习书法、绘画等;有条件者可以选择在环境清新凉爽的海边、山林旅游休假;宜欣赏曲调轻柔、舒缓的音乐,如舒伯特小夜曲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甘凉滋润的食物,如鸭肉、猪瘦肉、百合、黑芝麻、蜂蜜、荸荠、鳖、海蜇、海参、甘蔗、银耳、燕窝等;少食温燥、辛辣、香浓的食物,如羊肉、韭菜、茴香、辣椒、葱、蒜、葵花子、酒、咖啡、浓茶,以及荔枝、龙眼、樱桃、杏、大枣、核桃、栗子等;参考食疗方:1蜂蜜银耳蒸百合:百合、蜂蜜、银耳,具有养阴生津润燥的功效,适合阴虚体质常感咽干口燥、皮肤干燥者食用;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本方;2莲子百合煲瘦肉:莲子去芯、百合、猪瘦肉,具有养阴清热、益气安神功效,适合阴虚体质常感虚烦失眠多梦者食用;3.起居调摄居住环境宜安静,睡好“子午觉”;避免熬夜及在高温酷暑下工作,不宜洗桑拿、泡温泉;节制房事,勿吸烟;注意防晒,保持皮肤湿润,宜选择选择蚕丝等清凉柔和的衣物;4.运动保健宜做中小强度的运动项目,控制出汗量,及时补充水分;不宜进行大强度、大运动量的锻炼,避免在炎热的夏天或闷热的环境中运动;可选择八段锦,在做完八段锦整套动作后将“摇头摆尾去心火”和“两手攀足固肾腰”加做1~3遍;也可选择太极拳、太极剑等;5.穴位保健1选穴:太溪、三阴交;2定位:太溪位于足内侧,内踝后方,当内踝尖与跟腱之间的凹陷处;三阴交位于小腿内侧,当足内踝尖上3寸,胫骨内侧缘后方见图5;3操作:采用指揉的方法见平和质,每个穴位按揉2~3分钟,每天操作1~2次;三阴交太溪图5小腿内侧三阴交、太溪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三角为三阴交穴、黑点为太溪穴五痰湿质1.情志调摄宜多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宜欣赏激进、振奋的音乐,如二胡赛马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健脾助运、祛湿化痰的食物,如冬瓜、白萝卜、薏苡仁、赤小豆、荷叶、山楂、生姜、荠菜、紫菜、海带、鲫鱼、鲤鱼、鲈鱼、文蛤等;少食肥、甜、油、黏腻的食物;参考食疗方:1荷叶粥:干荷、大米,具有祛湿降浊的功效,适合痰湿体质者食用;2冬瓜海带薏米排骨汤:冬瓜、海带、薏米、猪排骨少量、生姜,具有健脾祛湿、化痰消浊的功效,适合痰湿体质腹部肥满的老年人食用;3.起居调摄居住环境宜干燥,不宜潮湿,穿衣面料以棉、麻、丝等透气散湿的天然纤维为佳,尽量保持宽松,有利于汗液蒸发,祛除体内湿气;晚上睡觉枕头不宜过高,防止打鼾加重;早睡早起,不要过于安逸,勿贪恋沙发和床榻;4.运动保健坚持长期运动锻炼,强度应根据自身的状况循序渐进;不宜在阴雨季节、天气湿冷的气候条件下运动;可选择快走、武术以及打羽毛球等,使松弛的肌肉逐渐变得结实、致密;如果体重过重、膝盖受损,可选择游泳;5.穴位保健1选穴:丰隆、足三里;2定位:足三里位置见气虚质;丰隆位于小腿前外侧,当外踝尖上8寸,条口外,距胫骨前缘二横指处见图6;3操作:采用指揉法见平和质;足三里丰隆图6小腿外侧足三里、丰隆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分别为足三里、丰隆穴六湿热质1.情志调摄宜稳定情绪,尽量避免烦恼,可选择不同形式的兴趣爱好;宜欣赏曲调悠扬的乐曲,如古筝高山流水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甘寒或苦寒的清利化湿食物,如绿豆芽、绿豆糕、绿茶、芹菜、黄瓜、苦瓜、西瓜、冬瓜、薏苡仁、赤小豆、马齿苋、藕等;少食羊肉、动物内脏等肥厚油腻之品,以及韭菜、生姜、辣椒、胡椒、花椒及火锅、烹炸、烧烤等辛温助热的食物;参考食疗方:1老黄瓜赤小豆煲猪肉汤:老黄瓜、赤小豆、瘦猪肉少量、陈皮、生姜,具有清热利湿、理气和中的功效,适合湿热体质者食用;2绿豆薏米粥:生薏苡仁、绿豆,具有清热利湿解毒的功效,适合湿热体质易长疮疖者食用;3.起居调摄居室宜干燥、通风良好,避免居处潮热,可在室内用除湿器或空调改善湿、热的环境;选择款式宽松,透气性好的天然棉、麻、丝质服装;注意个人卫生,预防皮肤病变;保持充足而有规律的睡眠,睡前半小时不宜思考问题、看书、看情节紧张的电视节目,避免服用兴奋饮料,不宜吸烟饮酒;保持二便通畅,防止湿热积聚;4.运动保健宜做中长跑、游泳、各种球类、武术等强度较大的锻炼;夏季应避免在烈日下长时间活动,在秋高气爽的季节,经常选择爬山登高,更有助于祛除湿热;也可做八段锦,在完成整套动作后将“双手托天理三焦”和“调理脾胃须单举”加做1~3遍,每日1遍;5.穴位保健1选穴:支沟、阴陵泉;2定位:支沟穴位于前臂背侧,当阳池与肘尖的连线上,腕背横纹上3寸,尺骨与桡骨之间见图7;阴陵泉位于小腿内侧,当胫骨内侧踝后下凹陷处见图8;3操作:采用指揉法见平和质;阴陵泉还可以选择刮痧,先涂刮痧油,用刮痧板与皮肤呈45°角在穴位区域从上往下刮,以皮肤潮红或出痧点为度;阴陵泉支沟图7前臂背侧支沟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支沟穴图8小腿内侧阴陵泉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阴陵泉穴七血瘀质1.情志调摄遇事宜沉稳,努力克服浮躁情绪;宜欣赏流畅抒情的音乐,如春江花月夜等;2.饮食调养宜选用具有调畅气血作用的食物,如生山楂、醋、玫瑰花、桃仁花、黑豆、油菜等;少食收涩、寒凉、冰冻之物,如乌梅、柿子、石榴、苦瓜、花生米,以及高脂肪、高胆固醇、油腻食物,如蛋黄、虾、猪头肉、猪脑、奶酪等;还可少量饮用葡萄酒、糯米甜酒,有助于促进血液运行,但高血压和冠心病等患者不宜饮用;女性月经期间慎用活血类食物;参考食疗方:1黑豆川芎粥:川芎、黑豆、大米,具有活血祛瘀功效,适合血瘀体质者食用;2红花三七蒸老母鸡:老母鸡、参三七、红花、陈皮,具有活血行气功效,适合血瘀体质患有胸痹、痛证者食用;3.起居调摄居室宜温暖舒适,不宜在阴暗、寒冷的环境中长期工作和生活;衣着宜宽松,注意保暖,保持大便通畅;不宜贪图安逸,宜在阳光充足的时候进行户外活动;避免长时间打麻将、久坐、看电视等;4.运动保健宜进行有助于促进气血运行的运动项目,持之以恒;如步行健身法,或者八段锦,在完成整套动作后将“左右开弓似射雕”和“背后七颠百病消”加做1~3遍;避免在封闭环境中进行锻炼;锻炼强度视身体情况而定,不宜进行大强度、大负荷运动,以防意外;5.穴位保健1选穴:期门、血海;2定位:期门位于胸部,当乳头直下,第6肋间隙,前正中线旁开4寸见图9;血海:屈膝,在大腿内侧,髌底内侧端上2寸,当股四头肌内侧头的隆起处见图10;3操作:采用指揉法见平和质;血海期门图9胸部期门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期门穴图10大腿内侧血海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血海穴八气郁质1.情志调摄宜乐观开朗,多与他人相处,不苛求自己也不苛求他人;如心境抑郁不能排解时,要积极寻找原因,及时向朋友倾诉;宜欣赏节奏欢快、旋律优美的乐曲如金蛇狂舞等,还适宜看喜剧、励志剧,以及轻松愉悦的相声表演;2.饮食调养宜选用具有理气解郁作用的食物,如黄花菜、菊花、玫瑰花、茉莉花、大麦、金橘、柑橘、柚子等;少食收敛酸涩的食物,如石榴、乌梅、青梅、杨梅、草莓、杨桃、酸枣、李子、柠檬、南瓜、泡菜等;参考食疗方:1三花茶:茉莉花、菊花、玫瑰花,具有行气解郁功效,适合气郁体质者饮用;2黄花菜瘦肉汤:黄花菜水焯、猪瘦肉、生姜,适量油盐;具有疏肝解郁功效,适合气郁体质者食用;3.起居调摄尽量增加户外活动和社交,防止一人独处时心生凄凉;居室保持安静,宜宽敞、明亮;平日保持有规律的睡眠,睡前避免饮用茶、咖啡和可可等饮料;衣着宜柔软、透气、舒适;4.运动保健宜多参加群体性体育运动项目,坚持做较大强度、较大负荷的“发泄式”锻炼,如跑步、登山、游泳;也可参与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分散注意力;5.穴位保健1选穴:合谷、太冲穴2定位:合谷位于手背,第1、2掌骨间,当第2掌骨桡侧的中点处见图11;太冲位于足背侧,当第1跖骨间隙的后方凹陷处见图12;3操作:采用指揉的方法见平和质;合谷太冲图11手背部合谷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合谷穴图12足背部太冲穴示意注:图中黑点为太冲穴九特禀质1.情志调摄过敏体质的人因对过敏原敏感,容易产生紧张、焦虑等情绪,因此要在尽量避免过敏原的同时,还应避免紧张情绪;2.饮食调养饮食宜均衡、粗细粮食搭配适当、荤素配伍合理,宜多食益气固表的食物,尽量少食辛辣、腥发食物,不食含致敏物质的食品,如蚕豆、白扁豆、羊肉、鹅肉、鲤鱼、虾、蟹、茄子、辣椒、浓茶、咖啡等;参考食疗方:1固表粥:乌梅、黄芪、当归、粳米,具有益气养血脱敏功效,适合过敏体质易发皮肤过敏者食用;2黄芪首乌藤炖猪瘦肉:黄芪、首乌藤、猪瘦肉、食盐、葱、生姜、料酒、味精各适量,具有益气养血、祛风脱敏功效,适合过敏体质者食用;3.起居调摄起居要有规律,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居室宜通风良好;生活环境中接触的物品如枕头、棉被、床垫、地毯、窗帘、衣橱易附有尘螨,可引起过敏,应经常清洗、日晒;外出也要避免处在花粉及粉刷油漆的空气中,以免刺激而诱发过敏病症;4.运动保健宜进行慢跑、散步等户外活动,也可选择下棋、瑜珈等室内活动;不宜选择大运动量的活动,避免春天或季节交替时长时间在野外锻炼;运动时注意避风寒,如出现哮喘、憋闷的现象应及时停止运动;5.穴位保健1选穴:神阙、曲池;2定位:神阙位于腹中部,脐中央见图13;曲池位于肘横纹外侧端,屈肘,当尺泽与在肘横纹外侧端与肱骨外上髁连线中点见图14;3操作:神阙采用温和灸见气虚质;曲池采用指揉法见平和质;本神阙曲池图13腹部神阙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神阙穴图14肘部曲池穴位置示意注:图中黑点为曲池穴。

中医药工作制度(五篇)

中医药工作制度(五篇)

中医药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____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三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三条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

第四条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第五条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2、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____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

3、结业时继承人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

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第六条继承人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____个月内的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时间超过____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第七条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的处理1、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____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卫生局和人社局同意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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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目录第一章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监督 (1)第一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1)第二节中医诊所 (3)第三节中医医疗广告 (11)第二章中医药医疗技术人员监督 (13)第一节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 (13)第二节中医(专长)医师 (18)第三章中药药事监督 (21)第一节中药饮片 (21)第二节中药煎药室 (29)第四章中医技术监督 (36)第一节针刺类技术 (36)第二节微创类技术 (50)第三节刮痧类技术 (65)第四节拔罐类技术 (77)第五节敷熨熏浴类技术 (89)第六节灌肠类技术 (106)第七节灸类和推拿类技术 (118)第五章中医药服务涉嫌非法行医监督 (127)中医药特色监督检查用表 (130)附录1: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205)法律 (205)规章 (205)规范性文件 (205)附录2:名词解释 (209)第一章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监督第一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一、检查依据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检查内容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以及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等。

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1.检查方法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查是否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

查看实际科室设置、设施设备、出具的医学文书等,检查开展的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范围。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1)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执业活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3.调查取证(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超出诊疗科目诊治的患者信息、诊治疾病、收入情况等;对超出诊疗科目出具的医学文书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提取纸质或电脑中的相关收费记录,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机构内超出核准登记配备的设施设备、药品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开展中医药服务执业活动,是否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违法开展中医药服务执业活动的时间、项目、使用的设备、药品以及收入情况等。

询问执业人员和患者,证实未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开展中医药服务执业活动的违法事实。

四、法律适用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的法律适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节中医诊所一、检查依据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二、检查内容对中医诊所的机构资质、执业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业资质的监督检查1.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是否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

2.备案人是否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中医诊所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6)消防应急预案。

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是否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是否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1.中医诊所是否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2.中医诊所是否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

3.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是否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一)执业资质的监督检查1.开展执业活动备案情况(1)检查方法检查开展执业活动的中医诊所是否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中医诊所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患者数量、诊治医师、就诊时间以及违法收入等;对未备案的中医诊所门诊日志、出具的医学文书、收费单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诊室内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药品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相关负责人中医诊所是否登记备案,开展执业活动的时间、项目、使用的设备、药品、技术方法和收入情况等。

询问执业人员和患者证实未经备案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事实。

2.备案材料真实性情况(1)检查方法现场核查时查看医师人数、医师执业资质类别等实际情况,检查是否与备案提交材料相一致,备案材料是否真实。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实际设置与中医诊所备案材料不一致,备案材料不真实(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实际设置与备案材料不相一致的违法行为;对《医师执业证书》、医学文书、收费单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违法行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诊所负责人提交材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询问执业人员和患者该中医诊所实际情况,证实违法事实。

3.实际设置与备案事项一致性情况(1)检查方法查看是否按照备案登记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开展执业,认真核对机构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中医诊所实际设置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登记事项不相一致C.备案事项发生变动,未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实际设置与备案事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对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登记备案事项不符的医学文书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与登记备案事项不符的实际设置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相关负责人中医诊所实际设置是否与登记备案事项相一致,是否及时对变更事项进行备案,以及违法行为的时间、使用的设备、药品和技术方法等。

向执业人员和患者询问证实违法事实。

(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1.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情况(1)检查方法查看《中医诊所备案证》,辨识真伪,认真核对《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中的人员、名称、地址等是否与实际设置相一致。

询问相关执业人员是否存在出卖、转让或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行为。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中医诊所备案证》出卖、转让、出借给其他机构开展执业活动伪造《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执业的机构,涉嫌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立即移交给公安部门。

(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存在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情况的诊所,对《中医诊所备案证》、医学文书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记载事项中的人员、名称、地址等不相一致的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诊所负责人是否存在出卖、转让或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行为。

2.开展执业活动的备案范围情况(1)检查方法查看中医诊所是否按照登记备案的诊疗范围开展执业,检查诊疗活动开展情况,查看门诊日志、医学文书、配备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药品等。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执业活动超出登记备案范围(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超出备案诊疗范围诊治的患者信息、诊治疾病、治疗方法及技术、诊治医师、就诊时间等;对门诊日志、出具的医学文书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提取纸质或电脑中的相关收费记录,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诊室内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药品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相关负责人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在登记备案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的时间、项目、使用的设备设施、药品和技术方法以及收入情况等。

向执业人员和患者询问证实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

3.停止开展执业活动情况(1)检查方法检查诊疗活动开展情况,查看门诊日志、医学文书等,询问周围居民该机构是否停止执业。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B.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3)调查取证A.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未开展执业活动时间、原因等;对门诊日志、出具的医学文书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提取纸质或电脑中的相关收费记录,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

B.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相关负责人该机构是否开展诊疗活动,停止执业时间。

向附近居民询问证实停止执业超过一年的违法事实。

四、法律适用(一)中医诊所未按要求备案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医诊所出具虚假备案材料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三)中医诊所实际设置与备案事项不一致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四)中医诊所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五)中医诊所的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六)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法律适用违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第三节中医医疗广告一、检查依据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二、检查内容检查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情况。

1.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是否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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