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避税性
信托避税——跨国公司国际避税又一出
越受到跨 国集 团公司 的青睐 。 出于不 同的避税 目的, 其
采取的具体避税措施也不 同。
f 享 受延 期 纳税 的措 施 一1
直接将 借贷资金作为信托财产也是可行 的) 指定子公 , 司为受益人 , 这样子公司将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 由于
子公 司所在 国的税 负较 低,所 以即使子公 司收到这 笔
f 掩 饰 对子 公 司真 实所 有 权 的 措 施 四)
一
办法 来摆脱居住国对信托的控制 , 通过对各具特色的避 税地 的巧妙利用也可以获得 比较大的避税效果 。
跨 国公 司 利 用 信 托 避 税
应 注 意 的 其 他 问题
利用信 托避税 可 以带来 巨大 的税 收利 益 ,但 毕竟 是与不 同的法律制度打交道 ,这就要 求在 信托设立时 十分谨慎 , 了前面谈到 的问题外 , 除 还要在 以下方面引 起注意 。
的做 法 。
( ) 保 信 托 的合 法性 二 确
般 来说 , 国公司通常会在避税地 建立控股公 跨
司 ,然后通过转 让定价等方式将来 自于全球 的利润汇 集到避税地 , 以逃避其他高税国的相关税 负, 这正是 但 各国反 国际避税的重点打击 对象,所 以跨 国公司通过 这种方式进行避税所维持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 。然而 通过信托却可 以在一定程度 上为跨 国纳税人掩护此类 避税提供便利 ,即 以另一种更隐蔽的避税方式来遮掩 原本 比较明显的避税方式。其主要手段有 : 一是通过 自 益信托 的方式把 自己所拥有的关联公司委托给避税地 的信 托机构进行管理 ,这样信 托机 构就成 了关联公 司 法律上 的所有人 ,从而有 效地 隐藏 了该关联公 司的真 实所有权 ,跨 国纳税人 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税务 机关对其与该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的追查 , 从而 “ 光 明正大 ” 地与该关联 公司进行各种非正常交易 。 是跨 二 国纳税人在避税地直接建立信托公司 ,然后将 各控股 公司的股权 交由信托公司拥有 ,而真正经营信 托公司 的可能就 是母公司本身 ,以这种方式跨 国公 司不仅 可 以隐瞒其对各受控子公司 的真实所有权 ,而且还 可以 很好地通过信托公司贯彻母公司 的全球战略计划 。这 类信 托的创建地最好选择在纯 粹避税港 , 其优势在于 :
离岸信托避税地避税的典型方式
————1
』 - 托在起源于中世纪时 , = 一 就具有规避法律的先天血统, 而融合
l
i 了 口 近代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国际化的伟大成就的离岸信托则
萄
一
L一 .
J ’-
;三三 宴r 三
。 i
一I  ̄一 _
.口 壶
的转移 已经确定 发生, 信托仍然有效 ; 有资产保护信
托的外 国裁决 在 尼维斯法 庭不 被承认 ;可 以对 资 产保 护信 托提 出异 议 的限制 期限 为一年 ;任 何在尼 维斯 开
英美法对信托规定有 “ 禁止永久权规则” R l A (u - e
征 收增 值税 。
事故险保费征收增值税。为了限定 免税方法 ,而不是重蹈其它国家的
出于同样原因 .经济合作与发 在对总边际收入征税 ,允许将保险 疆辙。
展组 织 ( E D)成员 国对 任何 形式 赔偿部分的税额进行扣除 ;一些国 OC
的人寿保险都免征增值税。例如终 家对非人寿保险另外征税 ;几乎所 身险保险费 , 带有一定储蓄性质 . 很 有国家对境外保险都设置零税率。 难从保险管理费用中分离出来。其 鉴于对金融与服务保险征税理
.. -
在世 的天 国人 够过 离信工的活用. 人 后 今 中 商 能 通 对 岸 托 具 灵 运 ,
.・. ._ - -
I= iI =
・- .
_ 也
的 识 跨 纳 人 用 岸 托 行 际 税 供 可 认 为 国税 利 离 信 进 国 避 提 了 能
把 自己的财 产委托 给信 托机构 ( 托人 ) 受 管理 , 这时 信托就 在法 律 上 切 断了信 托人与其 财 产之 间的所有 权链 条 ;而大 陆法 系 的国家 一 般不 把信 托视为 一种法 律关系 . 只是将 其视 为是信 托人 与受 托
离岸信托避税问题研究
离岸信托避税问题研究摘要:在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信托观念和信托处分自由的扩张,国际离岸信托避税愈演愈烈。
本文旨在对离岸信托避税的法律界定、行为方式和特点、影响与后果等方面加以研究,以期对这一问题作出一个比较公正的法律评价,思考应对策略。
关键词: 信托国际避税防范与规制一、问题的提出:何谓“离岸信托避税”离岸信托避税,简而言之就是指一种利用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的行为。
国际财政文献局在其1988年版《国际税收辞汇》中将“避税”一词定义为:“以合法手段减少其纳税义务,通常含有贬义。
例如该词常用以描述个人或企业,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特点,或其他不足之处来钻空取巧,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1与国际逃税2不同,避税行为一般不直接与税法直接对抗,故许多跨国公司费尽心思地研究各国税收之间的差异和法律上的漏洞,试图以合法的方式规避税收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 国际避税手段的运用也越来越五花八门。
信托就是其中之一。
信托“使一个占有财产的人(受托人)遵从衡平法上的义务来为了另一个人(受益人)的利益而经营该项财产。
出于对一个人(受托人)能够忠实的运用财产的信任,以及根据这一信任而赋予其前述义务。
财产所有人基于委托而将用于托管的财产转移给该人;该项财产虽然归属于他,但却由他纯然为了第三人的受益而运用。
”3正是这种独特的制度设计,使得富裕阶层和跨国公司有可能利用信托在法律上切断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从而达到规避税收的目的,形成“离岸信托”。
4因此,离岸信托避税问题实际上就是指高税国纳税人通过在低税国(主要是国际避税地5)建立信托,在法律上实现与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分离,使这部分信托财产摆脱高税国居民管辖权的直接控制,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这样一种行为。
二、追本溯源——离岸信托避税的成因考察信托的历史渊源以及当今国际避税的实务可以发现,跨国信托避税产生的终极原因实际上逃不过一个“利”字,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信托法的古老历史根源和自身特点的因素本身就发源于人们趋利的天性,在现有法律存在局限和漏洞的情况下自然被用以作为避税的利器。
信托避税的法律规制问题刍议
Legal Syst em A nd Soci et y ■—蚕圄瞳鍪≥竺!!型!!f叁箜I』查塾金信托避税的法律规制问题刍议肖刚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盛行,跨国公司的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利用信托制度以及不同国家税收规定的不同,将本公司许多本应上交国家的税收予以规避,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及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本文就信托避税的法律规制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信托避税国际贸易跨国公司中图分类号:D922.2一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16Ol一、信托避税的简述及其危害信托避税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但这种社会现象变得日益频繁,已经开始引起法学界的关注,在法学中,时常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出现。
对信托避税的不同理解和界定都直接影响了立法的评价和法律适用。
所以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对这个概念下一个定义,信托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以减少税负为目的滥用信托制度的安排实现规避税收利益。
通过信托进行避税,现在呈现出没计更为隐蔽,避税数额更加庞大的特点,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很多危害。
(1)使政府财政收入流失,财税计划落空。
一个国家的税收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多寡,利用信托进行避税会使国家蒙受巨额的经济损失。
(2)破坏税负公平,扰乱正常的分配秩序。
纳税人通过复杂的信托安排,断开了税法预先设计好的通常的纳税方式,减轻或排除了原来正常形式下应纳的税收负担,造成了税赋的不公。
(3)信托避税导致成本增加,经济效率降低。
纳税人设立信托若没有其它商业利益上的考虑,而仅仅只是为了规避税赋,很多资金流通和财产转让活动被故意设计得非常复杂,步骤繁琐,这样迂回、复杂、多阶段的安排将花费一定的成本,耗费了财富资源。
二、信托避税的主要类型笔者简单的归纳了以下几种关于信托避税的主要类型:(一)所得税的信托避税对所得税的避税主要是采用分散所得规避累进税率。
各国的所得税往往采用高额累进税率,信托因为可以轻易转移和分散所得,从而有效降低所得税的课征。
【案例3-4】利用信托受益权进行避税
【案例】利用信托受益权进行避税利用信托受益权转移税负,从而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目的:由于信托受益权重在受益的权利,有受益就意味着有收益的存在,收益的存在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
一般来说,由于信托受益权将资产的管理者和收益者分离出来,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收益所得课税问题也将随着相关权利的分离而分离。
通过信托受益权来降低税负在信托受益权的应用中成为较为常用的一种避税方法。
利用信托受益权进行税务筹划有两种方法:一是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将非优惠区的财产挂靠给优惠地区企业或信托机构下,利用其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
二是利用同一地区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差异,将信托受益权与债务清偿结合起来,达到税率优惠的享受不因债务清偿(债务清偿同股权变动相关)而不能享受的目的。
中国设有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区,如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因此可以将信托建立在税收优惠区。
如北京中关村是享有着种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可以在中关村设立信托,该项信托可以具有上海浦东的受托人,并在香港进行管理。
当许多信托及其财产从中关村的避税地转移出来,被指定到浦东的受托人管理时,信托、受托人、管理地异地而存,受托人与信托资产相互分离的。
普遍为纳税人接受的做法是通过一个投资控股公司来持有信托资产,该资产以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借贷资本的形式存在,公司按照就其所得无需缴纳当地税收的方式注册和进行管理。
具体而言:企业在特别地区设置信托机构,将其拥有的机器设备、房产这部分的经营所得、利润收入挂在特别地区信托公司名下,以达到节省税款、提高企业直接经济效益的目的如上海某A企业,2008年将整个企业财产全额虚设为珠海市B信托公司的财产。
2009年该企业利润收入1347万元,按当时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444.51万元。
然而由于实行虚设信托财产,其当年的实纳税额为78.21万元,节省税款366.3万元。
又如把信托建在国际避税地,如开曼群岛、列支敦士登、泽西岛、马恩岛、直布罗陀等。
信托避税的法律规制问题刍议
对所 得税 的 避税主 要是 采用 分散 所得 规避 累进 税率 。各 国 来考 察 。 而在 信托 收益 累积 时, 受托 人应 该在信 托存 续 其间就 累 l J
的所 得税往 往采用 高额 累进税 率 , 信托 因为可 以轻 易转移 和分 散 积 的利益 , 为受 益人代 扣代 缴 。 所 得 , 而有 效降低 所得税 的课 征 。 从 ( ) 二 通过遗 产信 托避税 在离岸 信托 的防范方 面, 笔者 认为主要 的方法 是完 善离岸 信 托 的 申报 审查 制度 。 只有 从离岸 信 托的税源 —— 财 产进 行控制 ,
关键 词 信托避 税 国际贸 易 跨 国公 司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0 9 (0 O l- 1 .1 10 .5 22 1 )2 l60 中图分类 号 : 9 2 D 2. 2
一
、
信托避 税 的简述 及其危 害
策 。信托 税法 在我 国仍 是几近 空 白 。在 我 国加 大反避 税 力度 的
破坏税 负公平 , 乱正 常的 分配秩序 。 税人 通过 复杂 的信 托安 情 况下 , 该 以我国 《 扰 纳 应 信托 法》 l 条第 三款 的规 定暂 怍为对 信 第 7 排 , 开了税法 预先 设计好的通 常 的纳税方 式 , 轻或排 除 了原 托 避税 防范 的一般 性规 定 。第三 , f 主 张 , 断 减 我 『 J 信托 避税 的立法 防 来正 常形式 下应纳 的税 收 负担 , 造成 了税赋 的不 公 。() 3 信托 避 范更多应 该通 过个 别性 立法 的形式 加 以体现 。第 四, 以我 国 《 信 税导致 成本 增』 , J 经济 效率 降低 。 u 纳税 人 设立 信托 若没有 其它 商 托 法》 1 第 7条第三款 的规 定作 为一般性 防范 条款 , 以各税种 法中 业 利益 上 的考虑 , 仅仅 只是为 了规避 税赋 , 而 很多 资金流 通和 财 与 信托相 关的法律 作为个 别性防 范规定 , 一起构 建起我 国防 范信 产 转 让活动 被战意 设 计得非常 复杂 , 骤繁 琐 , 样迂 回 、 杂、 步 这 复 多阶段 的安 排将花 费一 定的成 本 , 费 了财 富资源 。 耗 二、 信托避 税 的主要 类型 笔者 简单 的 归纳 了以下几 种关 于信托避 税 的主 要类型 :
信托避税案例
信托避税案例
信托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工具,可以用于避税和资产保护。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
案例来介绍信托如何被用于避税。
案例一,家族信托。
某富裕家族为了避免高额的遗产税,决定成立一个家族信托。
他们将大部分财
产转移给信托,由信托经理人管理。
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了家族成员可以享受信托资产的收益,但不能直接拥有资产。
这样,他们成功避免了一部分遗产税的缴纳,并且实现了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
案例二,慈善信托。
一位富有的慈善家在生前设立了慈善信托,将一部分财产捐赠给信托,用于支
持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
由于信托是一个慈善性质的组织,根据税法规定,慈善信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包括免除遗产税和所得税。
通过设立慈善信托,他成功地实现了避税的目的,同时也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
案例三,跨国信托。
某跨国公司为了避免高额的所得税,将部分利润转移到了一个设在低税率国家
的信托账户中。
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成功地降低了所得税的缴纳额,同时实现了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
综上所述,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工具,可以被广泛应用于避税和资产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信托的设立和运作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逃税行为。
同时,个人和企业在利用信托进行资产规划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信托类型,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避免风险。
信托避税需要慎重对待,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信托行业相关政策
信托行业相关政策和法规信托行业的政策和法规在各国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涉及监管、监督和管理信托业务,以确保合法性、透明度和稳定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托行业相关政策和法规:信托监管机构:政府通常设立专门的信托监管机构,负责监督信托业务的运作,确保它们遵守法规。
这些机构通常发布有关信托行业的规定和指南,以指导业务运作。
客户保护:法规通常要求信托公司保护客户的权益,包括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并要求信托公司提供透明的信息和披露,以确保客户明白他们的权益和义务。
反洗钱和反贪污法规:信托行业通常需要遵守反洗钱(AML)和反贪污法规,以防止不法资金流入信托账户,以及防范腐败和贪污。
资本要求:政府可能要求信托公司维持一定的资本储备,以确保它们在面临风险时有足够的资金来保护客户的权益。
业务范围和授权:政府通常规定了信托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以及必须满足的授权要求。
这些规定确保信托公司的活动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审计和报告要求:信托公司通常需要进行定期审计,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报告,以确保其业务合规性。
隐私法规:法规通常要求信托公司保护客户的隐私,不会未经授权地披露客户信息。
合规培训:信托公司的员工通常需要接受合规培训,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税务法规:信托行业在税务方面也受到一些法规的约束,以确保合法避税而不是逃税。
国际合作和跨境监管:由于信托业务通常涉及国际交易,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参与国际合作,以共同监管跨境信托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信托行业政策和法规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具体的法规会根据各国的法律体系和经济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涉及信托业务的跨境交易时,需要了解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以确保合规性。
此外,信托行业的法规也会随着时间而发展和变化,因此持续关注和遵守相关法规是业务成功的关键。
离岸信托的税收管理问题研究
离岸信托的税收管理问题研究内容提要: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离岸信托避税的根源和主要方法,研究了其对税收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应对之策,包括完善与离岸信托相关的国内立法,积极推动和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完善离岸信托相关法规落地的配套措施等。
关键词:离岸信托、税收管理、避税一、引言离岸信托也称为国外信托或者海外信托,是指在财产受益人的注册成立地以外的司法权区成立的信托。
离岸信托往往选在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宽松或有特定保护的地点,使得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一般认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立法与大陆法系相似度较高,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的一些纳税人通过离岸信托的方式来进行避税,相关操作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诱发逃税,从而给税收管理增加难度,造成税收流失。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发展,离岸信托逐渐被企业和个人所了解和运用,在实现其他目的同时,也逐渐成为一项较为重要的避税手段[1,2]。
二、离岸信托的特点离岸信托避税的根源在于其自身与生俱来的三大特点,即:保密性、税务优化性和架构自由性。
(一)离岸信托的保密性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都有登记信托财产的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可以据此界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转移的途径和过程也通过登记制度而展示。
我国《信托法》对设立信托时信托财产的登记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3]。
这使得信托的保密性受到明显限制,在此背景下我国的高净值人群往往选择在境外设立离岸信托。
离岸信托在其架构里,当受托人在管理委托人财产时,对于委托人的信息有着严格的保密机制,因此税务管理部门无法获取信托资产及其收益等具体信息资料。
绝大多数“避税天堂”的信托法规都规定涉及信托的资料和信息都不必对外公开也不接受公开查询,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外,其他人无法获得信托所涉及的所有资讯。
一般来说只有当离岸地与纳税人本国同时认定该行为违反法律,纳税人本国才能从离岸地获取该离岸信托的涉税信息。
(二)离岸信托的税务优化性在一些国家存在税率极高的遗产税,因此越来越多的富豪采用离岸信托避税的方法来应对。
信托理财是什么及有什么特点
您的私人理财小秘书!https:///信托理财是什么及有什么特点信托理财产品作为高瑞理财产品,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
信托计划产品一般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优质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信托计划,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实力企业为担保(房地产类还会增设地产、房产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要高出一头。
与其他理财产品的区别主要以下几点:(1)资金门槛较其他理财产品高。
信托资金门槛为 100 万。
(2)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
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经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
(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信托财产与受托人(信托机构)的固有财产相区别。
因此,受托人解散、被撤消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 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
③ 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区别。
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托人获得不当之利而使其他委托人蒙受损失,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致使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托财产。
(4)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一经设立,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销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
(5)信托有一定的避税功能。
由于信托收益否有交所得税,国家没明确规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税的效果。
(6)信托资金运用灵活。
信托资金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市场,可以股权、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运作,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
离岸信托避税的防范
四 、反 运 用避 税地 避 税 ,
加大对非法 外国信托 的审查 力度
避税 地 的存 在为纳 税 人逃避 母 弥补税法漏洞 。如英国 17 年 90 税收 改革法令就规定 , 凡是对英 国境 外“ ”包括 公司和信 托 ) 人 ( 所得有“ 享 有权 ” 的英 国居 民应在英国就享有 的 国外所得纳税 。 19 年 以前许多英 在 91 国居民能够利用离岸信托来规避 资本 利得税 , 但从 19 年开始英国逐渐完 91 善 了反避税条款 , 利用离岸信 托来规 避资本利得税从中受益已经非常困难 。 而且英 国 自20 年 3 2 日以来 , 00 月 1 又 规定 了进一步的反避税措施 , 有效阻 止 了个人利用有关信托 的税收漏洞规 避资本利得税 。 这些措施主要有:对 信托 中某些利益 出售征税 , 通过 购买 进入信托的人信托损 失不能抵免 , 受 托人招致债 务或预付 资金作为避免资 本利得税计划的一部分时要征税 , 阻 止将离岸信托转为国内信托又将其转 为离岸信托进行避税。 又如在美 国, 外 国信托一度可 以大钻税法空子 , 但美 入分割 、纳税延期 、免税积累等,使 得在某些情况下外 国信托甚至还不如 国内信托有利 。 这些措施产生 了很好 的效果, 降低 了离岸信托的吸引力。 甚 至有人认为作为平常居住或落户于 自 己国家 的居 民, 国和英 国公 民利用 美 离岸信托来合法地大量避税事实上 已
-+ _
内 向美 国国税局 ( R ) I S 报告金 钱或
其 他转 让财产 的金额 以及 受托 人和
每一受益人 的身份 , 违者课 以所报告
数 额 3 %的 罚款 ,再加 上 每 3 5 0天 10 0 0 0 美元 的附加 罚款 , 而且税 务局 拥有对受益人采取 任何行动的权力 , 包括 强制执 行受 益人 的信托 资产 以 交纳所认定 的任何数额 的罚款 。 另外 英 国也有相 关规 定 :与创 立信托有
保险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吗?
If you are proud, you should have extra steps in everything you do.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保险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吗?导读:保险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一般来说,国际上较通用的规避遗产税的工具主要有四种:保险、信托、资产转移和慈善。
但它们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由于我国法律与他国不尽相同,即使开征遗产税,你也应选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方法合理避税。
一、保险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吗?保险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一般来说,国际上较通用的规避遗产税的工具主要有四种:保险、信托、资产转移和慈善。
但它们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由于我国法律与他国不尽相同,即使开征遗产税,你也应选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方法合理避税。
最成熟完善的避税方案是大额人寿保单,优势在于有效、可靠且操作简单。
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遗产税是合法、可行的。
其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减少应税财产,高度的变现能力,保险金可不用于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
只要购买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付条件的,按道理都可被认为有规避遗产税的功能。
但对于在生前就到期给付的赔偿金,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该赔偿金就会被当做是被保险人的遗产;若二者非同一人,该赔偿金可能被当做是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赠与,在有赠与税的地区会对其征收赠与税(比如中国台湾)。
家族信托方式在海外成熟市场应用较广,不过暂时来看受国内法律空白限制,其在遗产税避税、资产隔离及免除债务追索等方面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在我国,信托对规避遗产税影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信托登记制度的未确立。
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造成的结果就是我国目前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而财产信托业务无法有效展开。
所以一旦开征遗产税,在当前法律条件下,设立信托规避税收的方法将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房屋、股票、保单等财产在转移到信托的过程中若不能确定所有权,对委托人来说将是很大风险。
针对你的不同类资产,我们的建议是:不动产及“传家宝”可采取遗嘱继承方式(指明由谁继承,做好公证,指定遗嘱执行人);现金、存款的传承最好通过保险产品组合实现;有价证券、银行理财产品等财富通过生前赠与过户最好;海外财产最好是设立境外信托;企业财富的传承,则可通过完整的企业继任计划实现。
信托国际避税及其防范
信托国际避税及其防范1.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关注如何在合法范围内避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国际避税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将介绍信托国际避税的概念、原因,以及防范措施。
2. 信托国际避税的概念信托国际避税是指通过设立信托结构,在合法范围内降低或避免支付税款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成立并由信托资产管理人(受信人)管理,旨在为受益人提供保护和收益。
信托国际避税的主要原理是将资产转移到信托,并通过在低税收或免税管辖区设立信托,从而减少税务负担。
信托国际避税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操作:•在低税收或免税管辖区设立信托,以便将收入转移到这些管辖区,并减少纳税义务;•将资产转移到信托,并依靠信托受益人规避税务审查;•利用双重非居民制度,将资产转移到不同的管辖区,既能享受低税率,又能规避纳税义务。
3. 信托国际避税的原因信托国际避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3.1 税收优惠通过设立信托在低税收或免税管辖区域,个人和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这些地区通常有较低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财产税率,因此可以减少纳税义务,并为个人和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3.2 资产保护一些人担心自己的财产可能会受到诉讼、债务或其他风险的威胁,因此设立信托是一种保护财产的方式。
信托将资产转移给受托人,不属于信托成立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在面临财产纠纷时往往能够保护资产免受损失。
3.3 资产传承信托国际避税还可以用于资产传承。
通过设立信托,个人可以安排资产的分配和管理,确保资产在一代人之间传承,避免遗产纠纷和高额的遗产税。
4. 防范信托国际避税虽然信托国际避税在合法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过度使用和滥用信托结构以逃避税务责任是不被允许的。
为了防范信托国际避税,许多国家采取了以下措施:4.1 强化税务合规各国政府加强了对税务合规的监管。
严格执行税收法律,对于使用信托结构逃避税务责任的个人和企业进行罚款和法律追究。
家族信托避税案例
家族信托避税案例
以下是一些家族信托避税案例:
1.父亲为他的三个儿子建立了家族信托,将一定数量的现金和资产转移到信托中。
信托被设计为每年支付收益给三个儿子,但不允许他们取出存储在信托中的资产本金。
由于资产转移是作为礼物进行的,因此不需要缴纳遗产税。
此外,资产在信托中增值的部分也可以免税。
2.一个富有的家庭将其公司股份转移到家族信托中。
信托被设计为授予一家名为“家族LLC”的有限责任公司(LLC)所有权。
家族成员成为这个LLC的成员,并可以共同管理信托中的资产。
由于LLC被视为一个透明纳税实体,其收入和损失直接归属于其成员,因此可以有效避免遗产税和收入税。
3.一个有心脏病的富有人士将其资产转移到家族信托中,并指定一个赞助人负责管理信托资产。
该信托被设计为为慈善机构的治疗心脏病提供资助的信托。
该信托每年向赞助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收益,并向慈善机构捐赠一定比例的资产。
由于这种信托的慈善目的,其资产可以免税,并可以有效避免遗产税。
虽然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避税,但必须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正确地建立和管理信托。
如果没有按照正确方式操作,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和其他后果。
因此,建议在建立家族信托时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财务规划师。
37号文 家族信托定义
37号文家族信托定义摘要:1.家族信托的定义2.家族信托的特点3.家族信托的起源和发展4.家族信托的作用和优势5.家族信托的案例正文:一、家族信托的定义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
在家族信托中,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二、家族信托的特点1.财产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在家族信托中,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相分离,委托人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信托公司,但收益权仍归委托人所有。
2.灵活性: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定制,包括收益的分配方式、资产的管理方式等。
3.避税:家族信托可以规避部分遗产税和赠与税,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
4.隐私保护:家族信托相较于遗嘱等其他传承方式,更具有隐私保护优势。
三、家族信托的起源和发展家族信托最早出现在美国,早在19 世纪末,美国就开始出现家族信托。
随着美国经济的繁荣,尤其是长达25 年经济繁荣期(1982 年到2007 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结束后,家族信托在美国逐渐兴起。
四、家族信托的作用和优势1.财富规划:家族信托可以帮助富人进行财富规划,合理分配资产,实现财富增值。
2.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可以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避免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纷争。
3.避税:家族信托可以规避部分遗产税和赠与税,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
4.隐私保护:家族信托相较于遗嘱等其他传承方式,更具有隐私保护优势。
五、家族信托的案例某富人拥有一亿元的资产,他担心遗产税和子女争产,于是他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
他将所有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并规定子女每月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直到他们去世。
此外,他还规定在子女遭遇重大变故时,可以额外领取一部分资金。
信托避税的方法
信托避税的方法说实话信托避税这事儿,我一开始也是瞎摸索。
我就听人说信托能避税,然后就一头扎进去研究了。
我尝试的第一个方法就是把自己的一部分资产转移到信托里。
就好比把自己的宝贝放到一个盒子里(这个盒子就是信托啦),让它跟我自己的其他财产分离开。
我以为这样简单一转移就行了呢,结果发现不完全对。
这里面有很多讲究,如果转移的方式或者手续不合法合规,那根本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而且不同种类的资产在转移到信托里时,规定都不太一样。
比如说房产,你得考虑到房产证的更名、相关的税费等等,要是这些没处理好,不但避不了税,可能还会多花不少冤枉钱。
后来我又了解到选择合适的信托类型超级重要。
我之前尝试的那种简单的财产信托,在避税效果上没有专门设计的税务筹划信托好。
我第一个尝试的那种信托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袋子,啥都能装但是功能不那么专一。
而税务筹划信托呢,就像是为了避税这个目的专门定制的一个保险箱。
不过要建立这种信托,对信托公司的要求就比较高,你得选择一家专业可靠、有丰富经验的信托公司才行。
这就如同选一个好的工匠来打造这个保险箱,如果工匠手艺不行,保险箱的安全性(这里就好比是信托的避税功能)就没保障。
我还试过把一些投资收益放到信托里避税。
比如说我有一些股票投资的收益,我想通过信托来减免一部分税。
但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资产估值的问题。
我当时就没有精确地对这些投资收益进行估值就放入信托了,结果到了要报税的时候,税务局那边不认可我的操作,还是要按照他们的标准来收税,那一次可把我给坑苦了。
所以说每一个步骤都得谨慎啊,不能想当然。
对了,还有国际信托这一块,如果有海外资产的话,那情况就更复杂了。
我没有太多的海外资产相关的经验,但是我知道不同国家的税法差异巨大。
在把资产放入国际信托时,了解清楚两个国家(你的本国和信托所在国家)的税法是非常重要的。
缺了这个功课,就像是盲人摸象,很可能就走到岔路上去了。
另外我觉得跟有经验的人交流也很有帮助,就算他们不是专业的税务人员或者信托专家。
信托国际避税及其防范(一)
信托国际避税及其防范(一)摘要不同国家对信托法律地位的认识不同,相应对信托的税收处理存在很大差异,给利用信托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可能。
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加大了防范力度。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制定针对信托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信托;国际避税;防范信托是以信用为基础,以信托财产为核心,以委托人为一方,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一方,由受托人为指定受益人的受益而对此财产加以保管运用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而真正的或享有利益的所有者是受益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避税地的繁荣,利用国外信托进行国际避税,成为富裕者逃避税收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意识到国外信托造成的税收流失,加大了防范力度。
我国实施《信托法》以来,信托业规范有序地发展,但我国没有针对信托业务的税收制度,信托财产的转移、处置和信托收益都游离于税收法律法规之外,如何防范利用信托进行国际避税是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滥用信托国际避税的可能性目前,不同国家对信托法律地位的认识不同,相应对信托的税收处理存在很大差异,给利用信托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可能。
一些国家承认信托的实体地位,这些国家将信托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实体看待,建立信托可以使委托人合法地与其财产所有权分离,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由受托人或信托本身承担,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及其收入不再负有纳税义务。
例如,英国规定,受托人要就信托的全部收入纳税。
从信托取得收入的受益人将该收入纳入其全年的应税总收入中,但可以获得受托人就该收入已纳税款的税收抵免。
1]还有一些国家不承认信托纳税主体地位,这些国家将信托视作向受益人输送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的管道,由受益人对所分配的信托收益或所得承担纳税义务。
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规定,受益人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将信托收入包括在其总所得之中,按受益人适用税率、扣除对信托收入纳税;受托人只要就信托收入中没有分配的部分纳税。
信托避税怎么做
信托避税怎么做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信托避税的主要类型如下所⽰:
(⼀)所得税的信托避税对所得税的避税主要是采⽤分散所得规避累进税率。
各国的所得税往往采⽤⾼额累进税率,信托因为可以轻易转移和分散所得,从⽽有效降低所得税的课征。
(⼆)通过遗产信托避税各国政府出于均富政策的考虑,为了防⽌贫富差距和社会⽭盾的加⼤,往往征收⾼额的遗产税。
富贾巨商们为了能够规避⾼额的遗产税,同时使家产不⾄旁落他⼈之⼿⽽世代相传,则通过设⽴“隔代信托”来达此⽬的,即透过分离信托财产本⾦和收益的⽅法来实现。
(三)设⽴离岸信托避税离岸信托⼜称境外信托或外国信托,⼀般是指⽇常管理在境外进⾏,且全部或⼤部分受托⼈不在本国居住或不在本国习惯性居住的本国居民委托⼈设⽴的信托。
现在其主要⽅式是通过⾃益信托的⽅式把⾃⼰拥有的关联公司委托给避税地的信托机构进⾏管理,这样跨国纳税⼈就可以在⼀定程度上摆脱税务机关对其与该关联公司进⾏关联交易的追查。
以上便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店铺进⾏律师在线咨询。
避税名词解释
避税名词解释
避税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采用各种手段降低纳税负担的行为。
随着全球化的加强和税制的多元化发展,避税成为了许多企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避税名词解释:
1. 税收优惠:政府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会对这些行业或者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 避税: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包括企业避税和个人避税两种形式。
合法避税可以减少负担,但不合法的避税则会导致法律后果。
3. 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不一致问题: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可能存在虚报和隐瞒收入的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不一致,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 无税或少税天堂:指某些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资和跨国企业在其境内投资,在其税收政策上实行极低的税率或者完全免税,这种国家或地区被称为无税或少税天堂。
5. 信托:信托是指以信托财产作为独立性财产管理对象,信托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或者代收的财产分离出来,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处置,符合法律规定的信托可以避税。
6. 跨国转移定价:跨国企业在进行跨境交易时,可能存在过高或过低定价,利用跨国转移定价规避税收的行为,各国税务机构会对此进行监管和防范。
7. 税务犯罪: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虚报、隐瞒、转移资产、违规减免税款等手段进行非法避税或逃税,导致国家减少税收收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构成犯罪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避税名词解释,企业和个人在进行避税行为时,应该遵循法律法规,合法合规避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立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主要是得益于信托的两个特性:一是所有权和受益权相分离:在信托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权都归属受托人;而信托的受益权可以是委托人自己(自益信托)、其他人(他益信托)或者委托人和其他人共同享有;二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一经设立,信托财产就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独立,若条款中有约定,还可以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也就是当委托人去世之后,留在信托中的财产因其名义所有权已不属于委托人,且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相独立,是不计入应缴税遗产总额的,因此可以避税。
信托的设置是比较灵活的,年限分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条款分可撤销的和不可撤销的,生效时间分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
信托中可以持有的财产也没有限制,只要该财产的所有权能够被转移,可持有资产包括房地产、股票组合、专利和版权、企业等等。
在欧美国家,信托很受青睐一方面是因为其良好的避税功能,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可以按受托人意愿分配信托收益,从而避免继承人挥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