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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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安全生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指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灾害和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控制、责任制落实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国家推动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倡导全社会各方面重视安全生产,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第五条企业、单位、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企业、单位、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保护。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保护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妥善保存,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和交流。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和支持监管工作。

管理制度条例

管理制度条例

管理制度条例
一、总则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而设立。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职能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其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三、人事管理
企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才能。

员工的晋升、奖惩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严格的考核程序。

四、财务管理
企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流向清晰。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管理层提供财务报告。

五、运营流程
企业的运营流程需规范化、标准化,以减少错误和提高效率。

各部门应根据业务流程制定操作指南,并对流程进行定期的优化和调整。

六、信息安全
鉴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企业将实施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需妥善保管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环境与健康
企业致力于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对于可能影响员工健康的因素,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八、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措施。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需要,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

管理制度细则条例内容

管理制度细则条例内容

管理制度细则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职能组织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层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在执行本管理制度过程中,如需对特定情况进行调整,应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即开始实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应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周期性检查,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对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第九条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胜任所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

第十二条公司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规范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工作的信息畅通和流程的透明。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各项工作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问题处理机制,对发生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四章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激励和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晋升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的薪酬公平和合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第五章劳动纪律及处罚机制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劳动纪律,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行为规范等进行规定和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责任第二条生产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和权限。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针对安全生产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员工的责任第八条员工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指示。

第九条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员工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员工发现生产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本地区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罚款、暂停或撤销许可、扣押违法设备等处理。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后果不严重,但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后果不严重,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详解最新物业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最新条例全文]

详解最新物业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最新条例全文]

详解最新物业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最新条例全文]一、总则第一条本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物业管理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管理、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依照本条例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同利益、 convenience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大会的决议,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组织和运作,依照本条例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同利益、 convenience 执行。

三、物业服务企业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二)有与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场所和设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二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之间签订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合同。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面积、地点;(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四)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五)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六)违约责任;(七)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规程,确保其适用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程,加强自律意识,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五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种族、宗教等。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奖惩制度等。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后需经过公司培训,熟悉公司制度和规定,了解企业文化和组织架构。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公司规定的入职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工作。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后需要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实习等,达到一定水平方能独立工作。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后需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包括社保、公积金等。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干扰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改变其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同事,确保工作环境和谐,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和暴力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需要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互评等,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情况进行奖惩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包括表扬、晋升、加薪等。

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纪、失职等情况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级、解雇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薪酬调整。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

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在社会管理和组织管理领域,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都是为了保障组织运行的秩序和规范。

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有些类似,但实际上它们在定义、实施和作用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规章制度的含义及特点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单位为了规范内部行为,维护组织秩序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通常包括组织的章程、规定、制度等,是组织内部约束和管理人员行为的基本准则。

规章制度一般由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制定,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违反规章制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规章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内部性:规章制度是由组织自行制定和执行,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范。

2.约束力强:规章制度对组织内部成员有强制性要求,违反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3.具体性:规章制度通常具有具体的条文和规定,目的是为了明确规范行为。

4.灵活性:规章制度相对灵活,可以根据组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管理条例的含义及特点管理条例是由政府或行政机构为了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强制性法规。

管理条例一般属于行政法规范畸,适用于整个社会范围,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约束力。

管理条例的特点包括:1.外部性:管理条例是政府或行政机构制定的,具有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和规范意义。

2.法律性:管理条例具有法律效力,对公民和组织有法律约束力。

3.抽象性:管理条例通常较为抽象,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

4.普适性:管理条例适用于整个社会范围,具有普遍适用性。

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的区别1.制定机构不同:规章制度由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制定,而管理条例由政府或行政机构制定。

2.地位不同: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范,而管理条例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范畸。

3.约束范围不同:规章制度约束的范围主要是组织内部成员,而管理条例适用于整个社会。

4.法律性质不同:规章制度属于组织内部规范,具有约束性但不具备法律效力,而管理条例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在制定机构、地位、约束范围和法律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是为了指导和规范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建立的。

管理制度通常包括组织机构、职权、职责、工作流程、决策程序等内容,用以明确各个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分工,确保组织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管理制度的基础,它规定了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在组织机构中,不同部门之间应该有明确的层级关系和协作机制,以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工作的协调。

同时,组织机构应该能够适应组织的发展需求,随时调整和优化。

2. 职权分配职权分配是管理制度中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它规定了各个岗位的权力范围和职责。

通过合理的职权分配,可以避免职责的模糊不清和职权的滥用,确保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是管理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规定了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在工作流程中,应该包括工作的目标、步骤、时限、责任人等内容,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工作流程应该能够适应组织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工作的高效完成。

4.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它规定了组织内部各种决策的程序和流程。

在决策程序中,应该包括决策的主体、程序、信息来源、决策依据等内容,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有效。

同时,决策程序应该能够灵活适用于不同情况,有利于决策的及时和准确。

二、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是对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化和补充,是对组织内部各项行为、规范和制度的具体规定。

管理条例通常包括行为规范、奖惩机制、安全管理、绩效评估等内容,用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促进组织内部的和谐稳定发展。

1. 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是管理条例中的重要部分,它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职责履行、人际关系等行为规范。

通过明确的行为规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人际冲突和管理风险。

2. 奖惩机制奖惩机制是管理条例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规定了对员工工作表现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通过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保持组织的秩序和稳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提供娱乐服务,供公众参与娱乐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夜总会、酒吧、舞厅、游艺厅、演艺场所等。

第三条娱乐场所的设立、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安全、卫生、文明、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消防安全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素质和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设施设备与安全管理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设施设备条件,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人员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条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并应由有资质的消防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间、通风系统等,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保证场内不设隐患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场所。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退换货政策等,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危险的娱乐服务,须要查验顾客年龄并加强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进入。

第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营业时间,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客户档案系统,保护客户隐私权,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应当主动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管理制度监督条例

管理制度监督条例

管理制度监督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保障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对内部管理行为的各项规范、制度和程序的总称,包括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人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管理制度是指各级组织在组织管理实践中总结出来并用以规范行为的规章制度,包括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制度规定、操作规程等。

第五条管理制度监督是指对各级组织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的过程以及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旨在及时纠正行为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促进和保障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国家对管理制度监督实行制度监督和实践监督相统一的方式。

制度监督是指对管理制度制定的程序、法律依据、实质内容等进行监督;实践监督是指对管理制度执行结果、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管理制度监督的责任制度,明确管理制度监督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健全管理制度监督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备,确保管理制度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对所在单位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其监督由组织自身负责;对上级组织制定的管理制度,其监督由上级组织负责;对同级组织制定的管理制度,由同级组织协同监督,各级组织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合法程序制定和发布管理制度的,由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管理制度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1;不符合卫生检查规定和标准
2:乱让烟头、纸屑垃圾等
3:服务时间在客人前面打呵欠、伸懒腰、挠痒、剔牙、挖鼻孔、奔跑、梳头发、照镜子、靠墙、翘腿、摇腿、跺脚、高声喧哗、双手叉腰、手插口袋、摇头晃脑,有失职业风度的不雅行为。

4:仪容仪表不合格
5:上班吃有异味的食品
6:损坏酒店物品,照价赔偿。

7:不主动给客人让道。

8:不按操作程序和服务程序造成的损失。

9:上班吃零食、工作区域抽烟。

10:串岗,聚堆聊天。

11:上班时间语言不文明、说脏话、起外号。

12:工作不认真、不努力、有意怠慢工作。

13:擅自离岗。

14:上班时间玩手机。

15:发现店内财物损失、不管不问。

16:店内吵架、骂人。

17:不爱惜店内物品、不爱惜卫生间设施。

18:设施设备损坏不及时上报。

19: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

20:推推动动、拨拨转转、拖延工作。

21:捡到客人物品不上报、不上交。

22:无病装病、骗取休假、欺骗上级等行为。

23:偷拿公物和店内其他物品。

24:私自带酒店管理资料外出。

25:私配钥匙、跺门、撬锁。

26:私自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27:客人投诉、隐瞒不报。

违反以上条例者给予负激励5-100元情节严重公司通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第五条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注册,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第三章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条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二条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等。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是什么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是组织和机构内部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它们在管理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这两个概念都是为了规范组织和机构内部的行为和规则制定的,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指的是组织或机构内部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通常是比较宏观的,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组织的管理理念、核心价值观、管理体系、人员配置、工作流程等方面。

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从宏观到微观,逐步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细则或规定。

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组织的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有利于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执行力。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则是对具体工作或行为方面的规则和规定的约束。

管理条例相对于管理制度来说更为具体和细化,通常是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或细节进行制定的规则。

管理条例可以细化到具体的工作操作流程、行为准则、奖惩机制等方面,旨在保障组织内部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正确执行。

区别对比•范围不同:管理制度是一个较为宏观的概念,涵盖组织整体管理的方方面面;而管理条例更侧重于具体的工作细节和行为规范。

•抽象程度不同:管理制度相对抽象,更为综合和普适,具有一定的指导原则性;而管理条例更具体、细致,是基于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规范。

•级别不同:管理制度的级别更高,是制定管理条例的基础和框架,管理条例是在管理制度的指导下落实执行的具体规定。

通过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合理制定和贯彻执行,组织和机构能够更好地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组织运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协调配合,是组织健康、稳定运作的重要基础。

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

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

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利益,制定本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内部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职责、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等。

第三条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企业管理人员应当积极落实本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不得有违反本管理条例与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层级,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责,确保管理层级适度,层层有序。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价,激励其积极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权限,提高决策效率和灵活性。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管理方案,全面推进企业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整体发展。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下属员工的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及时进行考核和激励。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及时。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流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

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对员工履行管理职责,严格处理违纪行为。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拖延工作进度。

第六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司内吸烟、喧哗、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严禁员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机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盗窃、浪费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公司各岗位的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并向员工做出明确说明。

第十二条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好头、作好表率,履行好领导职责,对下属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法。

第十五条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干预他人工作,不得越级向上级领导请示或汇报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配合组织进行工作调配,并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

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全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各组织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第七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因职务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丧失职务,应当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各组织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并记录参加人员的培训情况。

第九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形式包括课堂教育、现场演练、模拟演练等。

第十条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根据不同人员的职责和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确保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十二条各组织应当合理配置安全设施与装备,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与装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测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管理办法与管理条例的区别

管理办法与管理条例的区别

管理办法与管理条例的区别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都是用于规范和指导组织管理行为的文件,但它们在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法律属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由上级颁布推行的、对内部管理起指导和约束作用的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性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其法律效力通常不及法律法规。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某个领域的管理规定。

–管理条例具有法律效力,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规性文件,适用范围更广泛。

2. 适用范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组织内部,以规范内部管理和运作。

–管理办法通常是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适用于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对该领域内的管理具有普遍适用性。

–管理条例通常由立法机关或政府发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其内容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3. 具体内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通常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流程制定的管理规定,主要目的是规范执行细节和流程。

–管理办法注重操作性和实际性,包含具体的操作步骤、要求和禁止事项等。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更多是对某一领域的综合规范,对相关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监督具有指导作用。

–管理条例涵盖范围广泛,内容较为宏观,通常包括管理目标、原则、程序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结论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虽然都是管理规范文件,但在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明显区别。

组织在制定和执行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的规范性文件,并加以正确解读和执行,以促进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进行。

城市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条例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城市公共秩序、城市环境等方面的行为而制定的法规。

城市管理条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公共秩序管理:规定公民在城市中的行为规范,包括不乱扔垃圾、不乱涂鸦、不随地吐痰等。

2. 城市环境管理:规定城市环境保护和改善的方针和措施,包括噪音污染控制、空气质量改善、水污染防治等。

3. 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如建筑物的高度限制、外墙颜色的规定等。

4. 城市交通管理:规定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办法,包括交通信号的设置、停车管理、道路施工管理等。

5. 城市市容管理:规定城市市容环境的管理要求,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的清洁和维护、市容设施的合理设置等。

6. 城市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安全的管理措施,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地下管线管理等。

城市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的文明、安全和有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感。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是什么呢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是什么呢

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区别在组织管理中,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是两个常见的管理规范。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规范组织的运作和行为,但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在概念和实施方式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内容、制定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进行比较,以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

定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指规范组织内部管理行为的体系或框架,包括组织结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规章制度等内容。

管理制度通常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涵盖了组织的各个方面,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是具体规范组织内部运作和行为的具体规定或规则。

管理条例通常是针对特定问题或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局部性。

管理条例可以是某一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也可以是组织内部自行制定的规定。

内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内容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组织的机构设置、管理体系、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

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有序进行,保证组织的运转高效稳定。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的内容相对具体,通常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一具体问题进行规定的,具有操作性。

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规定某项具体事务的处理方式,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制定过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制定通常需要组织领导层进行整体规划和决策,参与范围广泛,涉及组织各个层面。

制定管理制度需要考虑组织整体运作和发展的战略定位,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综合性。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的制定可以由具体部门或管理者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参与者相对较少,制定程序灵活简单。

管理条例的制定通常围绕特定问题或业务展开,目标清晰、操作性强。

实施效果•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旦建立,能够为组织提供全面的管理框架和指导,有利于统一组织行为和规范管理活动。

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组织健康发展。

•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的实施效果更具体可见,能够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有利于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工作管理条例

工作管理条例

工作管理条例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的工作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本单位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本单位鼓励员工勤奋、创新、协作,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依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第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在特殊情况下,需事先请假。

第九条学生工作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课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课。

第十条员工每天有一小时的用餐时间,可以自由选择用餐地点。

员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吃零食。

第十一条若员工非工作时间需要加班,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第十二条员工每周有两天的休息时间。

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休息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

第三章工作任务和考核第十三条员工需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认真执行领导的指令,不得私自改变工作内容或指责领导。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与同事合作,相互帮助。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参与工作培训和学习。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的工作成果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规范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各项规范,不得违反中央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员工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私自借用单位的财物,需经过正当程序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不得盗窃、私自销售单位资产或以其他非法手段牟利。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单位工作中,不得使用手机、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五章奖惩和纠纷解决第二十三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表现,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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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臵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臵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臵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臵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臵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周围设臵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六)在幼儿园周围设臵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幼儿园办园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农村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农村学前儿童全面发展,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及以下的农村幼儿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臵、评估和管理农村幼儿园的依据和标准,新建的农村幼儿园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改(扩)建的农村幼儿园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幼儿园的设臵和规划(一)幼儿园规划布局设臵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简约实用、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建设。

(二)幼儿园选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避开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

包括: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等。

(三)幼儿园建设应安全、实用、节俭,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四)幼儿园应符合国家和省上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园内要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标准、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体现儿童特点。

(五)依托小学校舍办园的,园舍、活动场地等应保持相对独立,严禁使用危房。

第四条办园规模和班级人数(一)幼儿园应合理控制规模,以1-3个班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个班。

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分村简托、布点。

(二)幼儿园可按幼儿年龄分别编班,其中小班(3-4周岁)一般不超过25人,中班(4-5周岁)一般不超过30人,大班(5-6周岁)一般不超过35人。

可混龄编班,混龄班一般不超过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人数,每班增减一般不超过5人。

第五条建设用地面积。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

其中,生均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7㎡,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3㎡。

第六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臵(一)幼儿园活动室每班的使用面积一般应达到40㎡(小学校舍改建的幼儿园活动室每班使用面积一般应达到30㎡),活动室地面必须进行软化。

(二)幼儿园应配有室内或室外的幼儿卫生间,室内卫生间整洁、室外卫生间离教室就近且安全卫生,并配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盥洗设施应适合幼儿的身体发育特点和能力发展水平。

(三)幼儿园应配有教师办公(教研)室,人均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3㎡。

(四)幼儿园应配有传达(警卫)室,或结合当地实际依托小学共同使用。

第七条设施设备配备。

幼儿园应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一)活动室应配备与幼儿身高相适应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及安全饮水设备,并选择配备一定数量的玩具、乐器和音响设备等。

环境布臵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

(二)教玩具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环保,满足幼儿活动需要。

图书数量生均不少于3册,教玩具生均不少于5件,教师用书等不少于6种。

(三)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等。

(四)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箱及必要的外伤、急救等常备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

(五)室外活动场地应进行软化、绿化、美化,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中小型活动器具和运动器械。

第八条教职工配备。

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二)每班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2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

(三)幼儿园应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可与村卫生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结合当地实际配备,或依托小学共同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管理。

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一)依法办园,幼儿园应依法取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园方向正确,有近期、远期发展规划,有保障幼儿园发展的机制和措施,有规范的幼儿园章程和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健全,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民主管理和园务公开,重大事项由民主程序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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