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增值税改革是税制改革的重要 内容 , 2 0 1 1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 征税 , 是一种减轻企业税 负的有效措施 。我国实施营改增的税务 总局发布关于 印发 ( 《 营业税 改增值税 试点方案 的通知 , 营业税 制度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更加适合的税负环境 , 促 进国 民经济的发 为价内税 , 增值税为价外税 。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 , 税 展。营改增有效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 , 优化了税制结构 , 转变 了经 是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选择。营业税改增 改将对 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 ,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 营业 济发展方式 , 税改增值税后 , 建筑行业受到的影响十分深远 , 建筑行业开始征收 值税不仅避免了企业重复征税 的问题 , 促使 我国纳税体制更加合 增值税 , 一般是按照应纳税总额的 l 1 %比例征 收, 包括建筑业企业 理、公平 , 同时, 也有利于市场经济活动科学化 , 市场化 , 为更多的 的各项管理 制度 、交易行为、合作方式都将随着税改进行一系列 企业提供发展机会。税制改革影响了我国财务管理工作不断适应
三 、确保 乡镇财政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顺利推进
务审批权不变 、各级财政监管责任不变 的原则。在此基础上 , 统一 支付工作进行督查 , 及 时了解和掌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 隋况新 问 并认真研究对策和措施 , 多动脑筋 , 多想办法 , 不断破解难题 , 确 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统一资金支付方式。在账户设置 匕 , 规定乡 题 , 镇除 “ 村账乡代理”账户外 , 不再保留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 严禁乡镇 保我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推进。 财政及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另行设立账户。在支付方式上 , 乡镇财 ( 四) 充实力量 , 强化培训 推行 乡镇财政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 , 充实人员力量和加强业务培 政资金按照先预算后支付 的原则 , 统一实行国库集 中支付 , 各项支出 训至关重要。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 一是要不断充实乡财管理 、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 二) 密切配合 , 统 筹推进 国库管理及乡镇财政所人员力量 , 其中每个财政所不得少于3 人。二 推行乡镇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是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体制的 是要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 加大培训力度 , 通过 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 重大变革 , 涉及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等多个部门, 与乡镇财政及市 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 , 市财政局前一 阶段分别组织了试 级财政多个科室的业务密切相关,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 都会影响工 和支付软件系统。针对这项工作 , 作的开展 , 必须精心组织, 明确职责, 统筹推进。财政部门要主动与 点乡镇和非试点乡镇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 取得 了 各地还要积极抓好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培训工 有关部 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 , 争取他们 的理解和支持, 形成合 很好 的效果。下一步, 确保乡镇财政所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为全市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 力, 共同把工作抓紧 、抓实 、抓好。市级财政部门相关内部科室的 作,
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我国从2022年1月1日开头,分行业逐步推行“营改增”改革。
实施4年多来,只剩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还未掩盖到。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的支配,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营业税这一从前的地方大税种将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5月1日起,“营改增”将掩盖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最新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详述如下。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
我们可以观看到2022年“营改增”起步以来,详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动营改增;其次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
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6万亿元。
铂略财务培训从各渠道了解到,估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
若进展顺当,估量该草案最快可能在将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建筑业、房地产税率定为11%建筑、房地产行业性质较为特别,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筑业主要是为房地产业供应服务,两者上下联通,相辅相成。
假如房地产行业不一起改,而只改建筑业,那就只改上游不改下游,下游企业得不到抵扣。
所以需要联动改革,将上下游一起改革,从而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由于这两类行业业务简单,牵扯的主体多,金额高,对其“营改增”的设计方案从提出到完成历时最久,可见是特别审慎地作出打算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纳5%的营业税税率,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基于行业与经济进展的现状,此次“营改增”房地产、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1%。
更多最新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发布的《2022-2022年中国建筑行业进展分析及投资潜力讨论报告》。
建筑业财务管理中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建筑业财务管理中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摘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业财务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税负增加导致企业财务压力加大;成本上升使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针对这些问题,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税负和优化成本管理来有效应对挑战。
降低税负可以通过合理合规的税务筹划来实现,而优化成本管理则需要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入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
建筑企业需要认真分析营改增政策对财务管理的影响,灵活运用各项应对措施,保持企业健康发展。
建筑企业在面对市场变化时应灵活调整策略,确保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和持续性。
【关键词】建筑业、财务管理、营改增政策、影响、应对措施、税负增加、成本上升、降低税负、优化成本管理、结论1. 引言1.1 引言建筑业财务管理中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和应对措施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就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展开探讨,希望为相关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原来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增值税,并逐步扩大纳税范围。
这一政策调整使得建筑企业面临着税负增加和成本上升的压力,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本文将从税负增加和成本上升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分析具体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希望通过对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深入研究,为行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帮助。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创造更大的价值,成为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建筑业财务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壮大。
2. 正文2.1 影响一:税负增加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业财务管理带来了明显的影响,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税负的增加。
由于营改增将原有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相比之前不同行业税率不同的情况,建筑业的税负也随之增加。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一)现状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均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 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 且内部层层分包的情况普遍存在。
存在资质共享的问题。
(二)影响增值税的增值环节步步相扣, 以票控税征管严格, 而大型建筑集团企业组织架构模式复杂, 绝大多数都拥有多级法人和多层次分支机构, 承建的工程项目层层分包, 此种组织架构模式显然不适用于要求苛刻的增值税环境, 将大大增加了建筑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工作量及难度。
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加, 主要表现为: 多重的管理层级和交易环节, 造成了多重的增值税征收及业务管理环节, 从而加大了税务管理难度及成本。
特大型建筑业很可能出现所属单位税负不均衡的现象以及企业集团多级法人或多层次机构如何进行申报缴纳的问题。
(三)应对方案1.现有组织架构调整建筑企业分支机构众多, 目前实行的营业税遵循属地原则征收。
建筑企业中“公司-分公司-项目”的三级管理模式使得每个分公司都面临工程项目分散的问题, 外出经营的机构均需在当地办理税务注册, 对分公司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和要求较高。
因此, 对现有组织机构应该:(1)梳理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能, 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2)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 将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
2.未来组织架构建设企业应考虑从工程项目增值税缴纳地点出发, 采取适当压缩多层级管理, 慎重设立下级单位, 调整相应企业组织架构, 新公司尽量设立为分公司;规范公司治理, 推动专业化管理, 强化企业总部管控力等措施, 促使建筑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适应此次建筑业税收改革。
二、资质共享工程项目的影响(一)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现阶段管理模式建筑业承接业务受资质制约影响较大, 因此普遍存在资质共享的现象。
资质共享在现行营业税下就存在一些问题, 实行增值税后将带来更大涉税风险和无法抵扣的税务损失。
当前较为普遍的资质共享模式如下:1、自管模式建筑企业以自己名义中标, 并设有指挥部管理项目, 下属子公司成立项目部参建的模式;2、代管模式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中标, 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 直接授权子公司成立项目部代表其管理项目的模式;3、平级共享模式即平级单位之间的资质共享, 如二级单位之间、三级单位之间, 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 直接由实际施工单位以中标单位的名义成立项目部管理项目的模式。
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二、 “ 营 改增 ” 对 建 筑 企业 财 务报 表 的
施工企业也在计 划纳入试点范 围, 将原 来 费 用成 本 占 比不 超 过 1 0 %, 按 照这 个 比例 影 响 1 、 对企业资产 负债表的影响。 定资 针对建 筑施工企 业“ 营改增” 之后 的财 务 万 元 ( 1 2 0 0 0  ̄ 3 %) ; “ 营改增 ” 后, 若 是 当年 产 是 企 业 的 重 要 资产 ,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值 变 会计工作进行分析 , 并阐明建筑企业面对 未 增 加 能够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机 械 设 动 对 于 企 业 总 体 资产 的 内 部 结 构 将 产 乍 “ 营改增” 的趋势 与现状应 当如何应对 。
、
“ 营改增 ” 对 建 筑 企 业 整 体 税 负 产 等 , 能 够 减 少 作 业 人 员 的 人 工 费用 , 大 型
求 的答 案 。
一
扣, 建筑 施 工 企 业 通 过 引 进 新 的 机 械 设 备 断 扩 大投 资 再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 3 、 对 企 业 现 金 流 量表 的影 响 。 现金 流 施 工 企 业 享 受营 改增 的政 策 , 能够 降低 企 量 包 括 经 营 活 动 、 投资活动 、 筹 资 活 动 j
的现象 。为 了解 决重 复征税等 问题 , 国家 收 的增 值 税 为 6 1 6万 元 ( 1 3 2 0 — 6 5 4 ~ 5 0 ) , 加, 资产 规模 的增 大, 企业 的资产 总额 和
开 始 试 行 营 业税 改征 增 值 税 的规 定 。 2 0 1 2 比交 营 业税 时要 高 ; 但 若 企 业 当年 购 置 的 负债 总 额 都 将 会 带来 不 同程 度 七 的提升 。 年 7月 , 国务 院常 务 会 议 扩 大 营 业 税 改 征 新 的 用 于 施 工 生产 的 设 备 总 价 为 1 , 2 0 0
浅析“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业税 负。两税 并行还存在着税负不均衡的现象 。在 2 0 0 9年我 国增值税 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 , 增值税_般纳税企业扩大再生 产而购买 的各种固定资产所 负担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当 期销项税额 。 对于营业税纳税企业 , 如施工企业 , 购进各种材料
和 固 定 资产 均 不 允 许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但 营 业 税 纳税 企业 同样 有 扩 大 再 生 产 的 需要 , 现 行 税 制 影 响 营 业 税 纳 税 企 业扩 大再 生产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用 的材 料 所 负担 的增 值 税 无 法 抵 扣 , 货 物 生 产 和 销 售 企业 接 受劳 务 所 负担 的营 业 税 同样 不 能 抵 扣 , 增 加 了企
人那样抵扣购进 固定资产所负担的进项税额 , 这样 , 相对而言 ,
施工企业更新固定资产 , 提 高企业竞争能力的成本就要大 的多 , 这势必影响施工企业积极性, 久而久之, 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就会降低 。如果施工企业由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 , 就可享受购进 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抵扣政策, 这必将会 为行业 的更新设备、 扩大
响 。北 京 在 向 国 务 院 提 出 营业 税 改 征增 值 税 试 点 的 同 时 , 还向 施工企业发放了 《 北 京市 施 工 企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问卷 调 查 表》 。 这一现象表 明, 施 工 企 业 有 望 在 短 期 内纳 入 “ 营 改增 ” 范 围 之内 。 二、 “ 营 改增 ” 对 施 工 企 业 的 影 响 ( 一) “ 营改增” 对 施 工 企 业 产 生 的积 极 影 响
浅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 , 固定 资 产 是 其 最 重 要 的资 产 部 分 , 如 果 施 工 企 业 固定 资 产 发 生 价 值 变 化 将 会 带 来 施 工 企 业 总 资 产 的变 动 .也 相 应 的 会 引起 企 业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变 化 。 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 , 施 工 企 业 的 固 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会减少 , 固 定 资 产 的 累计 折 旧也 会 相 应 减 少 。 在应交
增值 税。 但 由于施工企业并 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 . 因此这些材料 和设备 购 买中所支付的税费不能予 以抵扣 。 但是在缴纳营业税时 .这些设备 和
材 料 又 是 营 业 税 的收 税 对 象 。 还 要 缴 纳 一 定 比例 的 营业 税 . 这 就 产 生 了 双 重税负的问题 。 建 筑施 工 企业 本 来 利 润 较 低 , 双 重 税 负 对 其 正 常 带 来 严 重 影 响 。“ 营改 增 ” 后。 基 本 解 决 了 建 筑 业 收 人 中材 料 物 资 部 分 重 复 征
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后 ,据 笔 者 估 计 , 《 全 国 统 一 建 筑 工 程 基 础 定 额
与预算 》 也将在部分 内容上进行重新修改 。相应 的, 建设 单位制定招标 概预算也要有较 大的变化 , 包 括招投标书 的内容也要按照 “ 营改增” 的
标 准进 行 重新 调整 ,这 种 变 化 给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的 投 标工 作 带 来 较 大 的 难 度, 与过 去 相 比 ,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书 中, 原材料 、 燃 料 等 直 接 成 本 将 不 再包 括 在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中 。那 么 到底 有 哪些 成 本 费 用 能 够 纳 入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很 难 在 标 书 中 明确 体 现 出来 。而 且 营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标 书 中要 包 括 增 值 税 , 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 , 属 于 价外 税 。 营 业 税 不 再 收取 , 到 时如 何 进 行 编 制 , 还没有统一的规 范, 还有 , 在新 的定 额 标 准 下, 施 工 企 业 的预 算 要 重 新 计 算 , 企 业 的营 业 收 入 以及 成 本 等指 标 会 有 所 降低 , 施 工 企 业 的年 度 指 标 到 时 也 会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因而“ 营 改增 ” 亟需 增 加 人 工 成 本 。由于 建 筑 企 业对 增 值 税 不 甚熟 悉 , 需 要 组 织 多 次 不 同 层 次 和 范 围 的 培训 , 也将增加企业培训成本 。 办 税 成 本 的增加 , 也 会 导致 现 金流 出增 大 。
( 三) 建造 施 工企 业
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 : “ 增 值 税 扣 缴 义 务 发 生 时 间为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纳税义务 发生的当天 ” , 也 就是说建设单 位批复验工计价 当天 , 施 工企 业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 应 交 增 值 税 当期 必 须 缴 纳 , 但 是 建 设 单 位 批 复 验工计价后 . 工程款拨付往往会滞后一段 时间 . 且扣除 5 %一 1 0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到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才 能 退 付 。这 样 就 必 然 导 致施 工 企 业 资 金 更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讨
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讨自从国家释放“营业税改增值税”信号以来,无论是行业主管机构、还是受直接影响的企业单位都引起了相当的重视。
迄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制定了多个涉及“营改增”的文件,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及财税【2011】111号文件,2012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税【2012】71号文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正式扩至北京、浙江等8省市,同时2013年将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可以预见建筑业的“营改增”试点会推行为期不远,因此建筑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提前应对和进行税务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率(一)营业税计税基数及税率我国建筑业现行主营业务税金包括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基数,税率为3%,同时计取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附加税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项目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12%,在县城、镇的,税率为10%,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6%。
建筑业营业额是承包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费用。
这里的营业额是含税营业额。
(二)增值税计税基数及税率财税【2011】110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增值税按11%进行征收。
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结转留抵当期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营业额*11%。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一是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是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等。
增值税附加计税方式同营业税。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一)税负影响1、“营改增”后理论税负分析当前理论分析以现有政策为依据,假设建筑服务原营业额为1000万元,毛利率10%,成本为900万元。
主要材料占总成本比率60%可以实现进项税抵扣,不考虑劳务费及机械设备折旧的抵扣问题,则增值税情况下销项税额为99.10万元【1000/(1+11%)×11%】,进项税额为78.46万元【900×60%/(1+17%)×17%】,销项税减进项税后应交增值税20.64万元,税负2.06%(20.64/1000)。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举例说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
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注: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方案里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征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如,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注:根据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3%征收率,原征收率6%不再适用)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③自来水;④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摘要:我国自79年引入增值税后,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被不断扩大,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增值税改革也得到不断地完善。
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自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按照国家规划,中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目前主要针对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如现代服务行业和交通行业进行试点,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营改增,消灭营业税。
“营改增”实施以来,由于其自身具有的降低企业税负、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优点,实施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
因此,本文通过对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影响;措施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8-0-01“营改增”作为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税改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
实施营改增,对于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扩大市场需求、降低企业税负、优化经济结构以及推动我国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的大形势下,也将要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转变为缴纳增值税,这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现针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1.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1)减少了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重复交税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有效地提高投标的综合竞争力,通常情况下使用多个单位联合投标的形式,然后由最后的联合单位进行分包工程,或者让集团公司进行投标工作,中标之后进行分包,由多个子公司施工的方式进行投标。
但是建设单位不会与多个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营业税相关条例指出,建筑发包商不具有给分包商代扣代缴税金的义务,承包商需要主动缴纳税金。
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果没有建设单位的分包合同,就不能将总份额中的分包份额去除,进而导致出现重复纳税的现象。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挑战和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挑战和对策【摘要】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企业采取有效对策应对。
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提出了加强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优化成本管理与效益分析、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加强税务政策的理解与应对等对策。
加强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可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优化成本管理与效益分析可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可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加强税务政策的理解与应对可以减少税收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面对这些挑战,积极调整财务管理策略,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变化,未来需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挑战、对策、监管、风险控制、成本管理、效益分析、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税务政策、发展趋势。
1. 引言1.1 背景介绍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改革的核心目的是将原来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一种税,统一税率为17%,进一步推动税制向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转变。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不仅仅是一项纳税政策的变化,更是对财务管理体系的挑战和提升。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门槛的特点,其财务管理涉及到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营改增的实施给这些方面带来了新的考验。
面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优化财务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本文将从加强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优化成本管理与效益分析、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和加强税务政策的理解与应对四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新的税制环境下更好地应对挑战提供参考和帮助。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所带来的挑战,探讨有效的应对策略,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的税收政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财务稳健发展。
本研究旨在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指导意见,帮助企业合理规划财务管理策略,在面对营改增政策变化时能够迅速作出调整,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作者:傅蕾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9期“营改增”政策的颁布改变了我国传统税收制度,也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产生了影响。
本文在企业经营、税收、财务风险、会计核算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并相应地从各个方面提出了建筑企业在这一政策下的财务管理新措施。
新时代背景之下,“营改增”政策的落实给各个领域的企业都带来了变化,税收负担的减轻有效促进了企业的长足发展,但是新税收政策的落实必然会对原有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企业重视政策的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一)企业经营方面影响在“营改增”政策落实之后,建筑企业在进行项目合同签订时,会面临着合同中存在的增值税税率大于营业税税率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导致物价的价值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化,若相关合同报价维持原有水平不变,那么将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收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除此之外,该政策之下建筑市场中的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无法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就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无法实现增值税抵扣,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一部分的税额由建筑企业来承担,由此会对建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收益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建筑企业的后续经营。
(二)税收方面影响从税收方面来看,传统纳税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所缴纳的所有营业税能够在所得税的税前实现扣除。
但是“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使得建筑企业的营业税不能够再进行扣除,因此会导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因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其特殊性,所以“营改增”对其的财务管理影响更为明显,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实现对于企业内部税费核算模式以及税款缴纳方式都进行相应的整改,创造出新政策下的权限预算、结算方式。
但“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企业的长足发展同样具有助益,在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之下,建筑企业在工程完成后得到的实际经济收益往往大于施工前期的计划中所计算出的工程收益,且两个数目之间的差距较大。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及对策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及对策探讨摘要:建筑行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具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各个行业存在高度关联性,可以大大缓解就业压力,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建筑业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务院关于税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之一,其根本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推进建筑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但是政策的改变也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诸多问题。
笔者根据建筑行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新政策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为建筑行业适应“营改增”提出一些建议和策略。
增值税是以“抵扣机制”为核心的,这也是增值税的本质特征,所以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将会涌现出众多新的问题。
根据已经实行“营改增”的企业实际核算情况看,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改善以往的传统管理模式,否则新税制不仅不能减轻建筑企业的税负,反而有使税负大幅提升的可能性。
一、税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变更了应缴税款计算方式,直接引起企业缴税款数额的变化。
理论上,税制变革后,税负可能会下降,一些专家论证认为,由于原材料、固定资产和运输成本可以抵扣,税负必然降低。
但是由于国内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体制不健全、松散的承包模式不能对项目部及分公司进行高效管理,这些都直接导致企业对于进项税额的管理不到位。
而且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行业获取有效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存在困难:第一,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一般占到总成本的20%-30%,但是巨额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销项税额。
第二,与制造业不同,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工期长、流动性大、施工地域广、材料品种多等特点,许多原材料都是从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购买的,大量的上述供应商尚未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处于增值税抵扣机制的循环之外,难以提供能够进行抵扣的发票。
第三,建设单位甲供材料的情况在建筑业施工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当甲方采购材料,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再将材料以预付账款的形式拨付乙方,此时采购材料得到的的增值税发票则不能得到抵扣。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是将营业税应税项目改为缴纳企业增值税,即对产品及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避开重复纳税环节,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进展力量,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进展。
[1]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一)“营改增”对建筑业劳务成本的影响在建筑企业的财务总支出中,劳务支出占的比例比较大。
随着市场经济中人工成本的逐年增加,建筑业的人工总成本也呈现连续上涨的趋势。
依据建筑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建筑业的用人方式主要采纳从劳务企业外购的模式,即将企业的劳务外包给符合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前,建筑业对该部分的税收缴纳状况为建筑劳务企业按取得的纯劳务分包款全额缴纳3%建筑安装业营业税,总包方可按分包方供应的建安发票抵扣营业税。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人工费则变为应纳税范围,不再允许进行进项抵扣。
建筑企业的人工费支出除了基本的劳务工资外,还有社保费及其他平安保险费用支出等。
从这个角度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将会使建筑业的劳务成本大幅上涨。
[2](二)“营改增”对建筑业设备选购的影响建筑企业要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办条件,则必需具备肯定的资质,即配备正常施工所需的基本设备。
对这些设备的来源,建筑业普遍实行自行选购或经营租赁的方式纳入。
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所购入的设备不允许进项抵扣,只有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所购置的设备才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较之前,新购入设备的比例将会相应削减。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材料选购的影响建筑业在材料选购及使用方面主要实行由甲方统一选购主要材料及施工用水、电等,再由甲方将这些施工用品根据各参建企业的实际要求进行安排和调拨。
这种方式对材料等施工用品的发票影响:甲方收据相关用品物资的发票,而各参建方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结算单。
这样便使得众多参建单位无法获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增加了参建单位的税负总额。
探究“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些 中小 企业 或 者 资金 链不 充 足 的企
是 这 些 税 额 也 给 建 筑 企 业 的 经 营带 来 了 巨大的压 力 。在 国 家实行 营业税 改征 增值 税 的 税 制 改革 以后 。 我 国建 筑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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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院 为 了 完 善 税 制 改 革 而 进 行 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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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成熟,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增 值 起 到 了 至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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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营 改增 ” 对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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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国家 实 行 “ 营改增” 的初期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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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三是 优化 企 业组 织 结构 , 适应 超 越 预算 管 理 需要 。超 越 预算 管 理模 式 实行 的是 分 权模 式 , 更 加 青 睐扁 平 的企 业 组织 结 构 。因此 。 企业 要对 已有 的组织 结构进 行 优化 。 扁 平化 的组
国企 业 、 高新技 术 企业 等 , 如 果 已经 处 于成 熟 阶段 的 企业 , 超 越 预算 管理 的适 用 性就 不 大 ; 其次 企 业 目前 已有 的预算 管 理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政策,该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诸多的好处。
由于营业税是建筑施工企业对其销售额缴纳的一种税款,根据此前的规定,营业税税率为3%-5%,且实行的是以税务机关定额的方式,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很大的税负,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一般为17%。
虽然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汇算清缴的工作,但税负减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流优化,尤为重要。
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进行政策的适应调整。
根据营改增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时,需要计算纳税人与发票接收/开具方之间的物品实际发生销售额。
换句话说,就是需要掌握进出项货物或服务发生的时间和金额,才能进行适当计算发票税额,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需要进行管理上的适应和调整,使其所开出的票据更为准确清晰。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财税管理。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而且税务机关在执行营改增政策时,对企业的财务资料信息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产生资金风险的可能,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通过做好财税管理等措施,有计划地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与税务管控水平,从而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了价格上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根据商品和服务增值的程度来征收税金,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如今要采取合理的价格策略,以应对增值税带来的成本上升。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尽可能地提高资产收益率,从而才能合理地引导市场需求,确保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挑战,是一种新机遇,企业需要采取适当的策略来适应政策变化,同时加强财税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与管控水平,才能做到真正的顺利过渡和发展。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及解决措施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营增改”政策不断扩大试点推广范围,可以说是我国在税制改革上的主要发展趋势。
因此,本文主要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营增改”政策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的主要影响,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影响;解决措施随着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推广,传统意义上的服务行业为了符合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在发展的过程中具备整合化产业、国际化服务、新型化业态以及精细化分工的发展特点,再加上产业融合,各种服务行业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界限变得模糊。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出台了“营增改”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一、营改增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1.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务会增加通常来讲,建筑产品的成本主要由质检成本与间接成本组成。
其中,直接成本主要有机械折旧的费用、人工成本以及材料成本构成。
而间接成本则包含企业内部的施工以及生产单位的管理与组织施工环节中产生的费用,例如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金与奖金、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会议费等等。
第一,建筑企业属于劳动较为密集型的企业,因此人工成本会占据相对大的比例,再加上随着时间的发展人工成本持续上升,从而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实际用工成本。
另一方面,建筑企业的施工时间较长吗,而且合同中规定不能随意变更中标价格,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建筑行业的毛利率,人工成本没有进项税,所以无法进行抵扣,最终导致税负在税改后持续增加。
第二,材料消耗是建筑企业主要的成本来源,但是材料在获取渠道上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使部分材料无法有效抵扣税额增值的专用发票。
例如,从农民这种个人手中获得的价格较为低廉的材料是无法获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需要采用大型的机械设备,所以固定资产折旧是其主要成本。
第四,建筑行业普遍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所以施工企业为了获得该工程则不得不进行筹资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而借款费用是无法实现进项抵扣,进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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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实施“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营改增”是国家实施的重大税制改革,直观的变化是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建筑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计税原理、计税基础、应纳税额计算规则、适用税率、发票开具、征收管理等多项内容上。
依据上述“营改增”的变化,结合建筑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初步分析,“营改增”对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可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具体如下:一、有利影响分析(一)可以减少建筑施工企业购买材料和设备等行为重复纳税,购买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政策有利于企业优化资产结构和提升竞争力。
(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
(三)根据有关政策出台背景,如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可能会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二、不利影响分析(一)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由当前缴纳营业税转变为缴纳增值税,税率由3%上升为11%,将导致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一系列指标的变化,具体如下:1.营业收入同比将下降9.91%,利润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由原营业税下的含营业税收入变更为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00亿元的工程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确认营业收入为100÷111% =90.09 亿元,收入下降比例为9.91%。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能部分剔除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租赁费产生的进项税额,从而使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降低,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将因为企业管理模式的不同随之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2.短期内将导致资产总额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购置原材料、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比实施营业税时有相当幅度的下降。
而固定资产、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资产,从而导致企业总资产额下降。
在短期内负债总额变动不大的基础上可能导致资产结构变动以及资产负债率上升。
3.将造成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验工计价款的支付经常性滞后,且验工计价款支付时一般会直接扣除5% --20%的预留质量保证金、垫资款和暂留金等,导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垫付未收回款项工程的税金。
同时,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进行抵扣。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一定规模的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实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不再有扣缴义务人概念,纳税地点、征税范围、税率、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期限和优惠政策等都与原营业税制度下有着显著不同,从而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面临较大的挑战。
1.企业税务管理风险加大一是增值税“以票控税”特点可能会增加企业税负。
增值税以票控税的特性,使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供应商与分包商适用不同的税率,如材料17%、建筑业劳务11%、商品混凝土3%等,考虑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实际进项税额抵扣率更低。
例如总分包业务。
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因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在合同制定、工程结算、票据管理等方面审批不严格,总包方不能从分包商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营改增后会增加企业税负。
又如:砖、瓦、土、沙、石料等采购业务,因销售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无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引起企业税负增加。
二是被界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而遭受处罚的风险。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求业务流、票据流、资金流“三流一致”,即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这一规则使得增值税发票管理较营业税管理更为严格。
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行为:各分公司采购、分包采购等票据抬头名称填写、采购业务形成的债务重组、垫资采购等大量不符合增值税“三流合一”管理规定,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对增值税票据管理已上升至《刑法》层面,例如,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的,可处无期徒刑。
三是存量项目欠缴营业税风险。
实施营改增时,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时点均存在大量存量项目即老项目,包括未完工项目、已完工未决算项目、已完工已决算但尚未结清尾款的项目等。
存量项目面临地方税务机关清理建筑施工企业积欠的营业税风险。
四是境外项目在境内采购物资设备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不确定性风险按现行税收征管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工程承包收入在国内免缴营业税。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海外工程施工在国内采购原材料等物资、加工和运输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或者是否办理出口退税等,存在较大的政策适用不确定性。
2.企业税务管理成本将加大一是需要增加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
由于增值税的申报纳税和征管操作复杂、管理要求高、专用发票管理难度大、法律风险大,实行“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增设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对增值税实施全流程跟踪和管控。
二是税务管理工作量显著增加。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是在法人公司下设置分公司、工程项目部、指挥部等组织架构,同时多在异地施工,涉及的供应商分散、众多,营改增后,财务人员收集、审核、传输抵扣票据的业务量将激增。
同时,在当前假发票、克隆票现象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又增加了企业审核发票的工作量。
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必然要升级财务核算软件,并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对接,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对招投标工作以及企业内部定额的影响1.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
营业税模式下,工程造价中包括营业税及采购物资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价外税”特性,使得工程造价将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也应按新标准执行,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内容也要有相应的调整。
2.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化。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作将变得更为复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中是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实际施工中,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编制标书中很难预测准确,这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金额。
工程造价体系会发生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施工预算也要重新进行编制,尤其是在投标中的隐蔽工程价格如何确定等,将给投标工作带来较大的预测难度。
3.企业内部定额需要重新编制。
营改增实施后,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进行编制。
(四)对企业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各自经营管理模式的不同,内部经营组织架构有总分公司、项目部形式;母子公司形式,或者两种形式共存。
在与联营合作方经营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转包、分包;资质共享;挂靠经营等合作方式。
1.对组织架构的影响(1)增值税的征税原理实质上是鼓励企业构建专业化的组织架构,比如集团下设不同的专业公司和不同的业务公司,促使建筑企业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根本性调整。
(2)企业拥有众多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组织架构复杂,管理链条长。
多层级的管理模式加大了税务管理成本及潜在税务风险。
现行增值税制下,企业内部非法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能会被判定具有独立纳税义务,而分公司通常不具有独立的建筑资质也不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承揽项目,“营改增”后势必增加税务风险和管理成本。
(3)营改增后,组织架构的设计不同,其合同管理、财务核算、计税方法、纳税申报等模式也不相同。
如:总分公司架构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包括领购、开具、保管、认证抵扣、整理、归档等在哪一级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将由国税机关重新制定规则。
2.对经营管理模式的影响在营改增以后,以上的内部管理模式能否满足增值税管理关于业务流、票据流、资金流“三流一致”的抵扣要求,将面临很大的考验。
(1)对于如“资质共享、挂靠经营”模式,建筑业营改增后,合同主体与施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造成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匹配,导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加了增值税缴纳的现金流出,加大了企业成本和增值税管理风险,进而降低项目的整体利润。
(2)对于联营项目,联营合作方往往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没有索取发票的意识。
实行增值税后,增值税与工程造价、成本费用密不可分。
如果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租赁、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够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可抵扣的税款较少,缴纳的税款较多,税负甚至超过项目的利润率,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无利可取,涉税风险将威胁到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发展。
特别是有些项目大量存在分包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或包工头,抵扣进项税额将大幅降低,企业税负将上升,利润也随之减少。
(五)对企业采购及资金管理模式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集中采购、分包业务涉及的资金集中支付、资金统借统还等,建筑施工企业基于强化资金控制的集中管理,可能会造成业务流、票据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充分抵扣,增加税收负担。
例如:1.采购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涉及的集中采购,包括“统谈、统签、统付”、“统谈、分签、统付”、“统谈、分签、分付”等,除“统谈、分签、分付”模式可满足“三流一致”的要求外,其他模式均难以满足增值税“三流一致”的抵扣要求。
2.资金集中统筹使用涉及的“资金统借统还”、“关联企业间通过资金池管理的资金拆借利息支出”等,可能会引起“三流不一致”的税收风险,对应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