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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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一、引言作为建筑服务业的从业者,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营改增政策,以确保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合规经营。

本文档旨在向广大建筑服务业从业者详细介绍营改增政策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营改增政策概述1·背景介绍:简要说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目标与意义:阐述营改增政策的主要目标和社会经济意义。

3·适用范围:明确哪些建筑服务业企业适用该政策。

4·政策原则:总结营改增政策的核心原则和指导思想。

三、税种转换1·营业税转增值税:详细介绍建筑服务业从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换过程、申报方式以及涉及的税率调整。

2·具体操作步骤:提供实际操作步骤,包括如何办理税种转换登记、如何调整账务和发票开具等。

四、税额计算与申报1·税率调整:列出建筑服务业各项工程在营改增政策下的适用税率。

2·税额计算:详细介绍建筑服务业企业在转换后如何计算增值税税额。

3·纳税申报:说明建筑服务业企业在转换后如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五、税务登记与账务处理1·税务登记:指导建筑服务业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登记或变更。

2·会计核算处理:解释建筑服务业企业应如何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和计算制度。

六、优惠政策与减免1·相关政策:细化建筑服务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可能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

2·申请程序与条件:说明优惠政策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具体的申请流程。

七、合同管理与税务风险预警1·合同管理:建议建筑服务业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如何合理管理合同,避免因合同导致税务风险。

2·风险预警:可能会出现的税务风险和注意事项,建议建筑服务业企业及时预警和应对。

八、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供参考:1·营改增政策相关法规文件2·税务登记和申报表格范本3·优惠政策申请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营改增政策:指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政策。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一、营改增范围界定
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在此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为营改增的纳税人。

二、税率与优惠政策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XX%,小规模纳税人适用XX%的征收率。

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为推动建筑业科技创新,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可申请税收优惠。

三、简易记税方法
为方便纳税人计算税款,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简易记税方法。

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工程结算收入的XX%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按照工程结算收入的XX%计算应纳税额。

四、跨地经营规定
纳税人发生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预收款,纳税人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预收款金额的XX%预缴税款。

纳税人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实际结算收入计算并补缴税款。

五、转型优化措施
鼓励建筑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研发,推动产业升级。

支持建筑业企业向绿色、智能、服务型方向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一、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三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税行为包括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建筑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税范围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一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工程合同营改增税率

建筑工程合同营改增税率

建筑工程合同营改增税率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营改增。

简而言之,营改增是指将原本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这一改革的核心目的在于避免重复征税,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这意味着从传统的以工程造价为基数计算税费转变为以增值额为基数来计算税费。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具体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1%。

值得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缴纳。

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部分服务项目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双方应仔细核对并确认适用的税率。

在制定建筑工程合同时,除了要注明适用的增值税率外,还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1. 纳税主体的确认:合同中需要明确哪一方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通常情况下,由承包方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税款。

2. 价税分离原则:合同金额应当明确区分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确保双方对于价格的含税与否有清晰的认识。

3. 发票开具与税务处理:需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开具发票,以及如何处理可能发生的税务问题。

4. 税率调整条款:考虑到政策可能的变化,合同中可以设置相应的条款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税率调整情况。

5. 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确保在整个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顺畅流转,以保障整个行业的税负只落在增值环节。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营改增税率是一个涉及税法、会计和民法典等多个领域的复杂问题。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充分了解当前的税法规定,合理规划税务成本,并在合同中对相关条款做出详细的约定。

这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税务风险,也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最新知识]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

[最新知识]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

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

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营改增之后企业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

对企业来讲,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

每个个体企业的转型升级,无疑将实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的结构性改革,这也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管理办法:指对建筑业纳税所需遵守的法律规定和管理办法的总称。
⒉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指营业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营业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规范。
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指增值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规范。
⒋ 税收优惠政策解释指南:指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对相关条款的解释和指导说明。
⑷ 营改增政策的优势和影响
⒋ 营改增政策的具体规定
⑴ 税率调整
⑵ 纳税人身份确认
⑶ 纳税申报和缴纳
⑷ 税收优惠政策
⑸ 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⒌ 营改增政策的操作指南
⑴ 纳税人申报和登记流程
⑵ 纳税人申报表格解析
⑶ 税收优惠申请指南
⑷ 税收筹划和风险防控建议
⒍ 法律法规及名词注释
⑴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管理办法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⑶ 中华《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执行细则》
⑵ 《建筑企业营改增申报表格示范》
⑶ 《建筑服务业纳税申报操作指南》
本文档涉及附件:
附件1:《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执行细则》
附件2:《建筑企业营改增申报表格示范》
附件3:《建筑服务业纳税申报操作指南》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⒈ 引言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以帮助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其合规运营和发展提供参考。
⒉ 背景
⑴ 政策调整的背景和目的
⑵ 建筑服务业的定义及范围
⒊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⑴ 营业税转增值税政策简介
⑵ 营改增政策的适用范围
⑶ 营改增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

营改增后建筑业相关税收规定

营改增后建筑业相关税收规定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为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销售额的规定
(一)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视同销售。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五、异地施工税收管理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建筑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一直以来被社会关注的热点产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的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征管机构的监管力度,2016年我国开始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

营改增税制改革将增值税纳入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范畴,取消了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对建筑业税制改革带来了深刻影响。

为了使建筑业顺利适应新的营改增税收细则,政府发布并完善了一系列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业营改增征收政策介绍1.1 规定营改增税制下建筑业的适用范围及税率营改增税制下,建筑服务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其中房屋建筑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服务业以及专业工程建筑服务业等业务范畴均适用增值税征收政策,税率分别为11%、9%和6%。

1.2 修建与改建房屋时如何征收营改增税同一建筑项目中施工成本和修建、改建的房屋部位的价格分别列明并单独标注,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划分每一部分的付款金额,并按照营改增税制的税率进行缴纳税款。

1.3 建筑销售与转让时如何征收营改增税如以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名义,通过申请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房屋后出售时,不再适用建筑服务业交纳增值税,并且不再需要涉及到任何增值税的税费,只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房产税进行缴纳即可。

二、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2.1 市场竞争力营改增税制度的实行,使得建筑业部分将不再缴纳过去“三险一金,并提供住房福利”的现象,弱化建筑业部分的竞争力。

不过也有一部分人员不再缴纳过去的党费等,这样可以提升建筑业的竞争力。

2.2 市场份额发生逆转由于营改增税制度的实行,到目前为止,建筑业的税率从以前平均约15%的税率下降到现在的税率,这将极大的降低建筑业的成本,使得建筑业的市场份额发生逆转,市场占有率逐渐增长,市场重心也逐渐从传统的制造业、服务业转移到了建筑业的领域。

2.3 技术领先优势提升营改增税制度下,建筑业将会有更多的利润给予工程师。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税制,将增值税率从原来的17%降至11%,并适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转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建筑业是营改增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本文将介绍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包括:•建筑施工服务;•建筑安装服务;•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服务。

其中,建筑施工服务中包括的工程项目,应为与商品房开发有关或者合同工程,除此之外的工程项目以及建筑监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等均不属于建筑施工服务范畴。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建筑业营改增税率为11%,建筑业企业享受的增值税税率优惠政策除11%外,不再享受其他税率优惠政策。

同时,在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人还可以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享受出口免税、外贸福利、免税资产转让、进项税额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登记建筑业企业应在税务局属地注册税务登记,按规定开具并使用发票,通过预缴款、汇算清缴等方式缴纳税金。

建筑业纳税人首次在税务局办理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税的登记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筑业营改增转型优化为适应营改增的税制环境,建筑业企业需要进一步转型优化,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营销,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生产过程;•加大技术计划及科研力度,研发新产品;•创新营销模式,改善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增加销售渠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培训。

通过上述措施,建筑业企业可以适应营改增税制环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建筑业营改增税制带来的影响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对建筑业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税负的转移。

增值税制下,建筑业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税负之间的差异明显缩小,建筑业企业的税负重心发生了转移,建筑业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的税负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税负的转移对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南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南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南近年来,我国营改增税收政策在建筑业领域的实施效果显著。

为了进一步指导建筑业企业合规纳税,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益,特编写本指南,详细介绍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营改增政策是指我国从2024年开始,逐步按照增值税(VAT)替代营业税(BT)的税制。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影响下,税制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政策适用范围1.适用主体:建筑业从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建筑业相关纳税人。

2.适用项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等与建筑业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税收政策调整1.征收方式: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2.税率调整:将原营业税率适用的项目,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进行征税。

3.抵扣政策:全面推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可以将购买的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纳税。

四、申报纳税事项1.纳税人应当依法自行计算并申报当期的增值税纳税金额。

2.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相关票据等资料。

3.纳税人要及时缴纳增值税税款,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纳税。

五、税务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对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额征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照征收率的一定比例缴纳税款。

2.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3.创新型企业:对具备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企业,可以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按征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政策。

六、遵守纳税义务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按规定缴纳税款,不得擅自减免、逃避税款。

2.完善会计账簿,做好查账备查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3.提高纳税申报水平,做到及时、准确申报,避免未申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

4.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税收核查和审查工作,主动接受税务部门的抽查。

建筑业营改增的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的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的细则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建筑业营改增后,纳税人主要包括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装饰、维修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则是指那些支付建筑服务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他们负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二、增值税税率规定根据最新政策,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为XX%,具体税率可能会根据服务类型、合同金额等因素有所不同。

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建筑服务概念界定建筑服务是指与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等活动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装饰、维修等。

四、营改增范围概述营改增范围涵盖了建筑业的全链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装饰、维修等。

同时,与建筑业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如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也纳入营改增范围。

五、商品房开发相关工程对于商品房开发相关工程,营改增政策同样适用。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对于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款项支付等问题,也需要按照营改增政策进行处理。

六、转型优化措施为了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变化,建筑业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转型优化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优化业务流程和成本控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展业务范围和市场渠道等。

七、核心竞争力提升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需要更加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这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优化人才结构和团队建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效率等。

八、营销与管理加强为了更好地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建筑业企业需要加强营销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分析,优化营销策略和推广渠道,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总之,在营改增政策的背景下,建筑业企业需要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规定,采取积极的转型优化措施和管理加强手段,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营改增后工程建筑合同税率

营改增后工程建筑合同税率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这一改革在我国自2016年开始全面推行。

工程建筑行业作为营改增的重要试点行业,其合同税率的调整对于企业和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后工程建筑合同税率的变化及其影响。

一、营改增前工程建筑合同税率在营改增之前,工程建筑行业适用的是营业税制度。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工程建筑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这意味着,企业在完成一项工程后,需要向国家缴纳3%的营业税。

此外,企业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综合税负较高。

二、营改增后工程建筑合同税率营改增后,工程建筑行业适用增值税制度。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

这意味着,企业在完成一项工程后,需要向国家缴纳11%的增值税。

相较于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制度,增值税税率有所提高。

然而,增值税税率的提高并非绝对不利。

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税负。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

企业可以将这部分税额抵扣掉应缴纳的销项税额(即提供建筑服务所得到的增值税),从而降低实际税负。

三、营改增后工程建筑合同税率的影响1. 企业税负:营改增后,虽然工程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提高,但企业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降低实际税负。

对于进项税额较大的企业,税负有望减轻。

此外,营改增还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税收合规性。

2. 业主成本:营改增后,工程建筑项目的增值税税负可能会传导至业主成本。

企业在报价时可能会将增值税税负计入工程造价,从而导致业主承担更高的费用。

然而,对于长期项目,业主可以通过分摊进项税额的方式降低成本。

3. 行业竞争: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降低有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

企业可以降低成本,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报价。

此外,营改增还有助于遏制行业内的偷税、漏税现象,提高税收公平性。

4. 政策调整:营改增后,政府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税率进行调整。

建筑业营改增最新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最新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最新细则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建筑服务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应税服务款项的支付,支付方为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增值税税率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XX%,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XX%。

三、建筑服务概念界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与建筑物、构筑物相关的工程作业。

四、老项目简易计税对于在营改增前已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乘以适用的征收率(XX%)进行计税。

五、清包工简易计税对于清包工合同,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乘以适用的征收率(XX%)进行计税。

六、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对于甲供工程,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乘以适用的征收率(XX%)进行计税。

七、纳税责任划分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对其提供的服务负责缴纳增值税。

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支付给纳税人的应税服务款项的增值税。

八、相关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以前规定不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

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

一、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概述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主要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其增值税税率为11%。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其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类型如何,均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工程施工税率调整情况1. 一般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新项目:清包工或甲供材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税率3%;大包应按照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税率11%。

(2)一般纳税人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税率3%。

2.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承揽工程,增值税税率3%。

三、工程施工税率的影响1. 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较原营业税税率有所降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2. 优化产业结构: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3. 促进公平竞争: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有利于消除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税负差异,促进公平竞争。

总之,营改增工程施工税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减轻企业税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计税方法,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一文读懂建筑业“营改增”及此次建筑业增值税率由11%调为10%的变化

一文读懂建筑业“营改增”及此次建筑业增值税率由11%调为10%的变化

一文读懂建筑业“营改增”及此次建筑业增值税率由11%调为10%的变化根据3月28日晚各主流媒体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确定,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基础电信等增值税率将从11%降至10%;将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和80万上调至500万元。

因为造价工作主要在投标报价阶段需要考虑税务成本的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公司相关报税工作由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所以很多造价人员对实际工程中分包单位的实际税务成本并不了解。

本文将根据我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的税务方面的问题以及经验,结合我的一些思考,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建筑业纳税流程和知识、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变化、以及国务院宣布下调增值税税率的一些看法,不一定对,但确实是我自己对建筑业相关税务问题的看法和经验。

(一)营改增之前1.1印花税(地税)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甲乙双方一旦签订施工合同,就必须到税务局缴纳印花税,相当于双方到税务局备案。

建筑业合同印花税税率为合同额的万分之三,甲乙双方均需要缴纳。

印花税由地税局征收。

目前印花税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的一个暂行条例,对于缴纳地点,也留有伏笔:印花税可以在订立合同地点或工程所在地缴纳。

条例中的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会带来哪些问题,可以自行体会。

1.2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工程所在地地税局针对某一具体项目进行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根据双方结算额计算,全国统一标准。

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区域不同,税率有所不同。

还有一些地方根据省级人大立法征收水利基金等,这个具体不一而足。

1.3企业所得税(国税)企业所得税为针对整个公司进行征收的税种,一般是在企业所在地国税局进行征收。

所得税计算办法为,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成本,计算所得的利润,按照25%进行征收(为便于理解,把利润的计算简单化,实际很复杂)。

对于一些高科技企业或者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减免政策的可以减免征收,高新科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建筑业营改增总结说明

建筑业营改增总结说明

建筑业营改增总结说明
一、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1%,征收率3%】
1、一般计税方法为原则,允许简易计税方法为例外
2、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仅仅指装饰服务】。

余额计税(销售额不包括材料金额)
(2)甲供工程。

全额计税(销售额应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和动力的金额)
(3)建筑工程老项目。

余额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分包款)
3、建筑服务跨县(市)的征收
(1)一般计税方法,分包余额2%预征,全额计税,发生地预缴,机构地申报纳税。

(2)简易计税方法,分包余额3%计税,发生地预征预缴,机构地申报纳税。

二、建筑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基本税率3%】
1、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不包括分包款)。

2、建筑服务跨县(市)的,分包余额计税,发生地预征预缴,机构地申报纳税。

三、建筑企业的应对经营模式
1、改总分机构经营模式为直接管理的项目部门经营模式【汇总申报纳税】。

2、改总分机构经营模式为独立核算的母子公司经营模式【各自申
报纳税】。

3、按会计准则和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设置材料数量金额账进行会计核算。

建筑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一、营改增范围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实施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等所有与建筑相关的服务。

这意味着从事这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税率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营改增后的税率设定为XX%。

具体的税率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和地区有所调整,具体以税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老项目计税方法对于营改增实施前已经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具体来说,可以按照项目合同额的一定比例(通常为XX%)作为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四、清包工计税方法清包工是指建筑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但不提供材料、设备等的工程服务。

对于清包工,其计税方法以劳务费收入为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五、甲供工程计税方法甲供工程是指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工程。

对于甲供工程,其计税方法以乙方取得的劳务收入减去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六、转型优化措施为了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实施营改增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转型优化措施,包括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人才培养等。

七、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将实施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的优惠政策将由税务部门另行发布。

八、税务管理要求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税务管理要求将更加严格。

建筑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准确核算和申报增值税。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税务政策的顺利实施。

以上即为建筑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希望各建筑企业和个人能够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版

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条款
但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 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 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 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 ,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 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注1:建议合同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2:同时加入发票违约责任
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 。21.6.2821.6.2823:32:1123:32:11June 28, 2021

14、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 育好, 他就不 能发展 培养和 教育别 人。2021年6月 28日星 期一下 午11时 32分11秒23:32:1121.6.28
税负上升还是下降?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 营业税100×5%=5 增值税100÷(1+3%)×3%=2.91 下降(5-2.91)÷5=41.75%
营业税100×3%=3 增值税100÷(1+3%)×3%=2.91 下降(3-2.91)÷3=2.91%
税负上升还是下降?
二、一般纳税人有升有降 服务业:6% 建筑业、房地产:11% 金融保险业:6% 针对建筑行业而言,增值税销项税 金的充分转嫁与足额的增值税进项抵 扣是决定税负的核心!

15、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 ,莫如 树木; 终身之 计,莫 如树人 。2021年6月下 午11时 32分21.6.2823:32June 28, 2021

16、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更 重要。 因为解 决问题 也许仅 是一个 数学上 或实验 上的技 能而已 ,而提 出新的 问题, 却需要 有创造 性的想 像力, 而且标 志着科 学的真 正进步 。2021年6月28日星期 一11时 32分11秒23:32:1128 Jun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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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最新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最新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
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两个月时间,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要分批次做好对试点那是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

此外,国税、地税部门要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
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营改增政策跟建筑业相关的内容:
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并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

下面将涉及建筑业的核心内容挑选出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
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前
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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