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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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山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采矿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本(2篇)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本(2篇)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1.1 个人奖励:(1)卓越员工奖:表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为煤矿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控制作出重要贡献的员工。

(2)先进工作者奖:表彰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明显成绩的员工。

(3)安全创新奖:表彰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安全管理措施或技术,并成功应用于实际操作中的员工。

1.2 集体奖励:(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表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整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低的单位。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表彰在过去一年中,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

2.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每年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对表现优异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3.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演练,对积极参与并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违章处罚1.1 个人违章处罚:(1)轻微违章:警告并进行教育。

(2)一般违章:扣除个人奖金或福利,并进行教育。

(3)严重违章:从轻处罚到开除,并进行深度教育。

1.2 集体违章处罚:(1)轻微违章:警告并进行教育。

(2)一般违章:扣除全体员工奖金,并进行教育。

(3)严重违章:从轻处罚到解散,并进行深度教育。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

3. 反馈教育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不合规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反馈教育,依据情况给予相应的批评和教育措施。

4. 奖惩公示每月或每季度公示奖惩情况,对获得奖励的员工进行表彰,对受到处罚的员工进行公示,以起到警示和激励的作用。

三、其他制度1. 员工参与制建立煤矿员工参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采纳并实施的意见给予一定的奖励。

2.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1]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1]

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煤矿安全管理的员工,包括煤矿企业法务人员。

三、嘉奖标准与措施1. 安全管理成果奖标准1.安全生产事故频率在同行业相同规模煤矿中位居前10%;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90%以上;3.煤矿安全管理相关纪录和资料的完善度、适时性符合要求;4.自动参加煤矿安全培训活动;5.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临时安全检查时达到优异成绩。

嘉奖措施1.表彰嘉奖,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2.优先晋升机会或技能提升培训机会。

2. 个人安全工作奖标准1.完全遵守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3.高度重视本身工作岗位上的安全责任,并积极履行;4.在本身工作范围内有效防控事故隐患;5.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改进建议。

嘉奖措施1.表彰嘉奖,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2.加薪或供给进一步的职业进展机会;3.由公司指定的安全管理咨询专家进行专业培训。

标准1.提出并成功推动了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技术、方法;2.在实践中发觉了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3.设计并成功运行了新的安全设备或系统。

嘉奖措施1.表彰嘉奖,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2.加薪或供给进一步的职业进展机会;3.前往国内外安全管理会议交流学习。

四、惩罚标准与措施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标准1.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2.不履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责任的;3.不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

惩罚措施1.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等处分;2.扣发与责任相匹配的奖金;3.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违纪惩罚标准1.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2.对上级安全检查人员不敬重或不搭配的;3.私自拆除、停用或更改安全设备和措施的;4.不按煤矿管理员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

惩罚措施1.依据违纪严重程度,对责任人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开除等相应处分;2.扣发与违纪行为相匹配的奖金。

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山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采矿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是指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实施办法。

下面列举一些可能包括的细则内容:
1. 奖励措施:
- 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按照责任人层级和责任区域划分,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实行奖励制度,如年度优秀安全生产责任人、季度优秀安全生产责任人等。

-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如个人创新成果奖、个人安全生产技能竞赛奖等。

- 安全生产团队奖励:对煤矿内部的安全生产团队进行奖励,如优秀安全生产监控小组、优秀安全生产突击队等。

- 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奖励: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形成较好工作风气的单位进行奖励,如优秀安全生产示范煤矿、优秀安全生产示范车间等。

2. 惩罚措施:
- 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 安全责任人追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追究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生产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生产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进行下线、召回和淘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 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对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这些奖惩实施细则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倡导安全优先,切实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的实施办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检查煤矿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建立了 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是否达标等。
考核人员:由专业的安全评估机构或专家组成考核组,对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考核周期: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可能随时进 行现场检查。
上岗
培训教育:定 期开展安全培 训和教育,提 高员工安全意

岗位责任:明 确各岗位的安 全职责和工作 要求,确保员 工清楚自己的
职责
应急演练:定 期进行应急演 练,提高员工 应对突发事件
的能力
设备管理
设备运行状况: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设备维修管理: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维修流程。 设备更新改造: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进步,及时更新改造设备。
资料审查
考核方式:对煤矿 企业提交的资料进 行审查,确保资料 完整、真实、有效。
审查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煤矿企业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长资格证、安全 生产责任制等。
审查流程:由专业 人员进行资料审查 ,确保资料符合考 核标准。
审查结果:资料审 查通过的煤矿企业 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的考核。
员工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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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本质安全管理 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汇报人:
,
汇报时间:20X-XX-XX
考核目的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目的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考核目的: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根据评分结果,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2、1 安全奖励2、1、1对举报违章、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2、1、2处理与解决了较大的事故隐患者给予200块以上的奖励。

2、1、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及抢救伤员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

2、1、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奖励。

2、1、5实现当月安全生产目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可享受全额岗位安全津贴。

2、1、6每季度班组验收的优秀班组(95分以上)给予500元/班奖励。

2、1、7每季度实现无违章班组的给予500元奖励。

2、1、8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给予300元/人奖励2、1、9对年终评比获得安全先进的作业区、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金额待定。

2、2 事故考核2、2、1一般险肇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300元;考核主要责任人300元,次要责任人2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200元,考核事故主管领导1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100元。

2、2、2重大险肇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当月安全津贴;考核作业长、书记各500元;考核主要责任人500元、次要责任人3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300元;考核事故主管领导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200元。

考核安全科长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办200元;。

2、2、3微伤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300元;事故主要责任人考核3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200元;考核事故主管领导100元;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100元;考核事故单位2000元,事故主管领导在作业区做检查。

2、2、4轻伤事故:否决作业区当月安全津贴;考核作业长与书记、作业区安全员各500元,作业长在全矿管理人员会议做书面检查;主要责任人考核5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3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300元;考核事故主管领导200元,班组安全员200元,安全互保对子200元;考核事故单位3000元;考核安全科长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办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200元。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办法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洗煤厂、煤炭储运系统本质安全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本质安全管理标准(119个元素)1、保障管理(13个元素)1.1、组织管理(3个元素)1.1.1、方针、目标与计划1、建立了符合体系要求的管理方针,并签发到了下属单位。

2、方针进行了公示,贯彻到了全体员工,有学习记录。

现场检查员工熟悉方针。

3、有方针年度评审报告。

4、年度目标、计划及文件形式在年初下发,月度实施计划及时传达到各单位、部门。

5、目标、计划制定时符合管理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目标要包括具体指标,目标要可测量,要规定指标的完成时限;体现单位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6目标与计划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人、财或物)等得到安排。

7、将指标分解到内部各职能部门,并贯彻到了所有员工。

8、按月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9、每月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后进行考评。

10、对目标与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11、对目标指标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12、每年末进行一次年度目标与计划评审,保留目标和计划考评、改进结果的记录。

1.1.2、阻组织管理1、根据选煤厂实际,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有组织机构图;建立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相关方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2、组织机构分工合理,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3、各机构相对独立,职责和权限清晰。

4、构建“九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

即党委抓督察和宣教、行政领导抓全面管理、分管领导与安检部门抓业务保安与监督检查、总工程师抓技术管理、工会抓群网、团委抓青岗、纪检抓效能监察、妇联抓家属协管、员工互相监督。

要有九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和记录。

1.1.3合规生产1、选煤厂应当经过地方政府的最终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其中包括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

选煤厂应当有放射源使用资格证书。

1.2本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个元素)1.2.1、选煤厂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例会制度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5、安全奖惩制度6、隐患排查制度7、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8、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0、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2、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3、安全举报制度14、管理人员现场巡查制度15、污染源管理制度1.2.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培训、考核1、有专门机构负责本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考核。

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范本

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范本

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范本矿山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规范工作纪律,提高生产效率,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奖励考核制度第二条公司将根据矿山生产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定期进行奖励和考核。

第三条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技术创新人才、劳动模范。

第四条奖励方式主要有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

奖励金额和形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第五条奖励制度实施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向公司报备。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警告、停职检查、解聘等。

具体处罚措施由矿山管理部门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决定,并报备公司。

第四章责任追究处理制度第八条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于矿山事故的责任追究将按以下规定进行。

第九条如果事故发生时发现有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并且该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离现岗位等。

具体责任追究的方式由矿山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决策,并报备公司。

第十一条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人有权进行申诉。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如果经调查发现,责任人对事故存在重大过错,造成严重的伤亡和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向有关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规定为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范本,旨在加强矿山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确保矿山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和矿山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确定,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解释。

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为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矿山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考核内容1.安全设施建设主要考核企业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落实到位。

如矿山出入口是否设置了明显的标志,是否安装了充足的照明设备,是否具备了紧急救援设备等。

2.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主要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培训和演练。

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开展了定期的安全培训等。

3.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主要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如是否记录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及时报告了事故和紧急情况等。

4.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企业员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如是否存在不戴安全帽、不穿安全鞋等违章现象。

5.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主要考核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包括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1.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可以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可以由内部安全人员或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对矿山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2.专项检查在矿山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或位置,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要求。

3.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以考核企业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在演练中评估员工的反应速度、操作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并据此进行评估和考核。

三、奖惩制度1.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励。

如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信,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给予奖金或荣誉称号等。

2.惩罚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惩罚。

如违章作业的员工进行扣减工资或警告处罚,安全管理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停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等。

煤矿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煤矿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煤矿安全管理奖罚细则一、煤矿安全管理奖励细则1.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对于那些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煤矿,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方式可以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者是给予相关荣誉称号。

2.安全投入标准及落实:对于那些注重安全投入的煤矿,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评估,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硬件设施更新,给予适当的奖励。

3.安全生产目标达标:对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达到优秀以上的煤矿,应当给予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是给予财务奖励或者是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4.安全生产事故率低:对于事故率低于全国和地方统计平均值的煤矿,应给予奖励。

可通过财务奖励,或者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以鼓励煤矿加强安全管理。

5.安全生产经验分享:对于那些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分享自身经验的煤矿,应给予奖励。

可以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或者经济奖励。

二、煤矿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煤矿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不完善:对于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不完善的煤矿,进行相应的处罚,可以是罚款或者是暂停相关资质。

2.安全投入标准未达到要求:对于安全投入标准未达到要求的煤矿,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可以是罚款,或者是停产整顿。

3.安全生产目标未达标:对于安全生产目标未达标的煤矿,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可以是罚款,或者是扣除政府相关证照。

4.安全生产事故率高: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率高于全国和地方统计平均值的煤矿,进行相应的处罚。

可以是罚款,也可以是撤销煤矿经营许可证。

5.安全生产经验不分享:对于那些有安全生产经验但不愿分享给其他煤矿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可以是限制其煤矿的生产规模,或者进行相关的经济处罚。

以上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奖罚细则,通过给予奖励和处罚的方式,来推动煤矿加强安全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煤矿安全的氛围,有效减少和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在井工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通过全面、系统地应用安全管理体系理念和方法,实现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和环境的目的。

第三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考核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评级第五条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不同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一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标准:(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充足;(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有效;(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高;(五)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到位,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强;(七)井工煤矿安全生产业绩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第七条二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标准:(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基本充足;(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基本有效;(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较为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一般;(五)事故应急预案较为完善,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基本到位,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一般;(七)井工煤矿安全生产业绩一般,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引言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煤炭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煤矿作为煤炭资源的主要开采场所,其安全生产是一项跨越公共利益、社会互信、人民幸福重要的战略性工程,也是企业经营的基础。

因此,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健全、完善与尽快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满足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和规范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实施与督查,公司制定了《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制度评级标准为了促进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本公司自行制定了评级标准,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煤矿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级:1.安全规章制度体系;2.组织协调机制;3.安全制度执行情况;4.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培训及培训记录;5.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质量控制;6.安全检测、有害因素源头治理、防范应对及应急预案管理;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在以上几个方面的考核评定标准中,必须达到要求才能评定为相应级别。

评级等级根据自己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审查形成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评级等级,共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1.五级:即安全管理体系基础建设不完善,无规则制度,督查检查不到位,安全工作混乱,安全意识淡薄;2.四级:即安全管理体系中规中矩,安全基础体系基本建成,安全工作有章可循,通过管理规范化要求;3.三级:即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安全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安全管理体系已基本建成;4.二级:即安全管理体系优良,常年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优秀,安全管理工作没有重大事故发生,常年出勤率100%;5.一级:即特级优秀,安全工作连续五年或安全工作多项创新及提升取得先进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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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井工煤矿本安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夯实煤矿安全管理基础,促进构建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华集团公司所属井工生产煤矿(含联合试运转6个月以上的矿井)。

第三条各子(分)公司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本质安全企业建设等级规划。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本安企业建设考核评级。

子(分)公司每季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并排名,保留每次考核原始记录。

第五条本安企业建设等级分为四级,等级标准如下:
(一)本安企业建设一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

(二)本安企业建设二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实现安全生产500天以上。

(三)本安企业建设三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70分(含)以上。

(四)本安企业建设四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第六条考核年度内死亡人数累计达2人(含)以上的,或被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两次(含)以上的矿井,取消评级资格。

第七条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一)本安企业建设等级采用集团公司考核与子(分)公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分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S=S-1×X1+K×S2×X2
S1-—集团公司年终对矿井考核分
S2—子(分)公司对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
X1—集团公司年终对矿井考核分所占百分比
X2—子(分)公司对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所占百分比
K —系数,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全年综合考核分的修正值。

其计算公式为:
K =
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全体矿井年终考核平均分
子(分)公司对全体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
注:1、2010年X1为60%,X2为40%,以后视执行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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