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或者账户进行划分: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十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为重点关注、关注和正常三类。
一、重点关注客户
(一)客户姓名或名称与评定指标所列黑名单上姓名或名称相同的;(二)单笔或一年内累计购买投资型非寿险产品达到50万元,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采取集中投保后短期内分散退保,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三)单笔或当日累计以现金缴纳保费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且拒绝提供真实身份资料或身份资料明显造假的;(四)其他具有较大洗钱嫌疑的客户。
二、关注客户
(一)客户来自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或地区的;
(二)客户为现任或离任的外国政要、政党要员、国有企业高管或此类人员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系紧密的人员;(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退保时,须退还的保险费或投资金额达到20万元并要求支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四)单笔或一年内累计购买投资型非寿险产品达到20万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五)单笔或当日累计以现金缴纳保费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六)其他具有洗钱嫌疑的客户。
三、正常客户
除重点关注客户和关注客户以外,其余客户属于正常客户。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五)动态管理原则.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银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模版

xx银行cc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落实以风险防范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完善我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险等级管理划分概述定义: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划分,指按照客户的特点、账户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或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识别和监控措施,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客户评定标准:客户风险等级由开户行根据掌握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综合评定。
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多个账户的,评定机构应综合所有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评定;同一客户在不同机构分别开立账户,且各自评定等级不同的,以较高风险等级为准。
意义: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当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风险分类标准,客观、审慎评定洗钱风险等级。
第二章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三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按照客户的特点、账户属性、国籍、地域、行业或职业、业务、交易规模和频率、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客户涉及洗钱或恐怖融资的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定的标准。
第四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
第五条符合下列任意标准的,可评定为高风险客户:(一)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下列名单相关的,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二)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
(三)客户为外国政要,包括外国国家或政府首脑,政府、司法或军事部门高级官员,外国政党要员,外国公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外国政要有关联的人士。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研究细则

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提高洗钱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系统内相关部门、各基层网点。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指本系统各级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评估,按照洗钱风险程度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监控措施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行社应在综合考虑客户身份、行业、职业等定性因素和客户资金流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定量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二)风险相当原则。
行社应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
对于较高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应当采取强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较低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可以采取简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动态管理原则。
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行社应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确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符合实际风险状况。
(四)信息保密原则。
行社不得向客户或与其他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信息。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各项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终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情况。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原则,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6 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1 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52 号)《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10 号)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和客户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为本原则。
公司确定洗钱风险控制目标,根据控制目标,制定相应流程应对洗钱风险,包括识别风险、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策略处置或降低已识别的风险。
公司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从而实现反洗钱资源的有效配置。
11/ 15(二)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产品或服务、内部操作流程的洗钱风险水平变化和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三)保密原则。
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保渠道、个险渠道以及团险渠道中的自然人客户。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监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指标体系,开展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或者账户进行划分: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提高洗钱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系统内相关部门、各基层网点。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指本系统各级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评估,按照洗钱风险程度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监控措施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行社应在综合考虑客户身份、行业、职业等定性因素和客户资金流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定量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二)风险相当原则。
行社应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
对于较高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应当采取强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较低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可以采取简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动态管理原则。
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行社应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确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符合实际风险状况。
(四)信息保密原则。
行社不得向客户或与其他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信息。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各项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终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情况。
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建立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简称“洗钱”)风险等级评估机制,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简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xx银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行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根据监管要求或形势的变化适时更新本细则及相关附件,负责提出行内反洗钱系统相关内容的改造或建设需求。
总行反洗钱成员部门及各分支行(部)(以下简称“各级机构”)负责将本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到业务操作,负责提出业务系统的改造或建设需求或者配合反洗钱牵头部门提出行内反洗钱相关系统的改造或建设需求,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业务条线的执行情况。
各级机构客户经理及其他营销人员(以下简称“客户经理”)、会计人员、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规定的客户是指与我行建立业务关系的个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同业客户等,包括在我行办理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现金业务、代理业务、保管箱、托管业务、国际业务、信用卡、资金业务等的客户。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客户的管理机构负责开展,为客户办理交易的机构或业务部门应参考其分类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为客户管理机构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提供支持。
金融产品是指我行为适应市场需要而面向客户推出的具有特色的服务功能或服务流程的金融业务产品,金融产品等级评定工作由产品制度的发文机构负责开展。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金融产品等级评定相关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 年。
第四条各级机构应主要通过我行反洗钱系统执行本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在重新识别客户,重新评定客户风险等级等环节,应通过手工方式记录(如填写本办法所提供的相应表格或填写相关凭证)并妥善保存,留存的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需要满足xx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要求。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无农信联发〔2009〕号关于印发《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信用社及联社营业部:为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有关定义:(一)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各营业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三)非面对面业务是指自助银行等非柜台办理的业务(包括以后可能开办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四)交易偏好是指客户办理的某种特定业务(如现金、非面对面交易等)的金额或次数占客户所有交易量的80%以上。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各类对公客户、对私客户。
第四条各社(部)应当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做好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洗钱风险。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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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提高洗钱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系统内相关部门、各基层网点。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指本系统各级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评估,按照洗钱风险程度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监控措施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行社应在综合考虑客户身份、行业、职业等定性因素和客户资金流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定量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二)风险相当原则。
行社应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
对于较高风险客户及业务关
系应当采取强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较低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能够采取简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动态管理原则。
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行社应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确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符合实际风险状况。
(四)信息保密原则。
行社不得向客户或与其它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信息。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各项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终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情况。
第六条行社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各项反洗钱规定在本
条线的贯彻和执行,收集客户风险信息并及时报送本单位反洗钱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相关工作。
第七条营业网点负责收集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持续监测高风险客户金融交易活动,及时报送可疑交易;认真做好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资料的保存和保
密工作。
第八条营业网点应设置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初评岗和复评岗。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初评岗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首次评级、定期审核和适时调整的初评工作;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复评岗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各项复评工作。
第九条客户经理、前台柜员和其它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应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协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对存在洗钱隐患的客户进行调查核实;遇客户发生应进行风险等级调整的情形时,及时向本单位反洗钱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风险等级分类标准
第十条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遵循以风险为导向,依据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风险要素,以及每一风险要素项下细分设立的风险子项进行综合评定,以评定的分值区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第十一条客户特性风险要素。
(一)相关部门、基层网点应综合考虑客户背景、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声誉、权威媒体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户的组织架构等各方面情况,衡量本单位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难度,评估风险。
其风险子项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信息的公开程度;
2.与客户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的渠道;
3.客户所持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
4.反洗钱交易监测记录;
5.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或控制权结构;
6.涉及客户的风险提示信息或权威媒体报道信息;
7.自然人客户的年龄;
8.非自然人客户的存续时间。
(二)客户特性风险要素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风险程度较高:
1.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通缉罪犯名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黑名单,联合国发布的制裁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名单;
2.已在公开媒体上披露或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当局通报的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丑闻的名单;
3.股权结构过于复杂,使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难以辨认的;
4.空壳公司;
5.身份信息资料不齐、难以获取或真实性难以核实的;
6.办理业务所用证件已经失效的;
7.其它客户特性风险因素。
第十二条地域风险要素。
(一)相关部门、基层网点应衡量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它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