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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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字[2017]****号)的政策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创业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范围
医院全体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项目不可间断或涉密等不便离岗的除外)。创新创业要与自己的专业技术相关,主要目的是将专业技术进行高效的传播及成果转化。离岗创业期限为3年。
二、创新创业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凡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创新创业登记表》或《创新创业申报表》,提交《创新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创新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担任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免去职务后按申报程序报批。
2.部门审核
经申请人所在科室领导对其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初审。
3.主管院领导审批
科主任定拟同意的交由所在部门主管科室进行审批后报主管院领导。
4.医院集体审议
人事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议,评价其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创业项目要求。经审议同意的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5.签订协议
经批准同意的创新创业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创新创业协议书。医院在3年内为创新创业人员保留人事关系,并连续计算其工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岗位晋升等权利。创新创业期间,保证主动与医院保持经常联系,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书面工作情况汇报;不享受单位任何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各种资金补贴、优惠待遇;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其本人承担,各类费用需按时交至财务科。
6.备案
创新创业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创新创业项目书、创新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人事科报市卫计委和人社局备案。
7、公示
将创新创业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离岗创业期间管理
1.管理主体
对于创新创业人员,由医院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2.管理内容
所在创业单位负责做好创新创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将其创业情况,特别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医院如实通报。医院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学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3.严肃纪律
创新创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创新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各类安全由自己负责。不得以医院职工身份从事任何活动,不得以医院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服务等活动,若因个人经营服务活动或其它种种原因带来的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自负。创新创业期满,创新创业人员必须返回医院工作,否则医院将与其终止人事关系。
四、创新创业终止程序
1.个人申请
创新创业人员若提前结束离岗创业的、创新创业期满申请返回医院工作、辞职创业或者续签创新创业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创新创业手续的,医院将终止人事关系,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2.单位审核
对于申请返回医院工作的创新创业人员,由人事科牵头审核其创新创业期间的情况,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返
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对于创新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由人事科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院相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对于离岗创业的创新创业人员,协议期满,所从事工作确需延期的,可以续签创新创业协议,协议要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三年。相关手续按个人申请、单位审批、续签协议、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变更聘用合同的程序办理。
3.备案
创新创业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由人事科报市卫计委和人社局备案。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如有超出本办法内容的特殊情况,需经医院研究决定。
附件:1.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登记表
2.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
3.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
2016年5月26日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登
记表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2、填写项目内容时须注明所去单位。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
报表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2、备案时请附创新创业项目书、创新创业协议等相关材料;
3、离岗创新创业的按冀人发[2016]3号文件附表填写。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
注:1、本表格一式四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主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