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5篇)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二)(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转诊转科管理,规范转诊转科行为,提高患者的就医效果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转诊转科的定义和范围第二条转诊是指由基层医疗机构将无法诊治或诊治困难的患者转送至上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继续接受诊治并完成相关医疗服务的过程。
第三条转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病情疑难复杂,需要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患者;2. 本机构无法提供相应专科医疗服务的患者;3. 病情需要在更高水平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进行处理的患者。
第三章转诊转科的申请与审核第四条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后,如需转诊转科需经过以下步骤:1. 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申请转诊转科,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诊断报告;2. 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填写转诊转科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医院专科门诊;3. 医院专科门诊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转科,并填写转诊转科审核表;4. 转诊转科审核表需由医院专家会诊组审核并签字,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5. 转诊转科审核表审核通过后,专科门诊将结果及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
第四章转诊转科的协议与确认第五条患者经医院审核同意转诊转科后,需签署转诊转科协议,确认以下事项:1. 转诊转科的目的和具体项目;2. 转诊转科的费用和支付方式;3. 转诊转科后的随访和复诊安排;4. 双方的权益与义务;5. 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转诊转科协议需由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署,并且有医务人员作为见证人。
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用于备案和查询。
第五章转诊转科的实施与管理第七条转诊转科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患者到达医院后,由专科门诊安排相应的医生进行接诊,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2. 患者在转诊转科后需及时将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报告报告给原基层医疗机构;3. 医院专科门诊需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给予进一步治疗和管理建议;4. 转诊转科完成后,患者如需继续治疗或进行复诊,需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转诊、转科方法及制度
转诊、转科方法及制度引言转诊和转科是医疗系统中常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和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本文将介绍转诊、转科的定义、目的、方法,以及相关的制度和注意事项。
转诊和转科的定义1. 转诊:指患者在初诊医生的推荐下,根据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或医生就诊。
主要适用于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以及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病例。
2. 转科:指患者在同一医院内,根据不同科室的专科需求,由一科室转到另一科室就诊。
主要适用于需要更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或特殊治疗技术的情况。
转诊和转科的目的1. 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转诊和转科可以将患者送到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医生或科室就诊,提高疾病的正确诊断和有效治疗的几率。
2. 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通过转诊和转科,可以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避免重复的检查和治疗。
3. 促进多学科协作:对于复杂病例,转诊和转科可以促进多学科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各专科的专业优势。
转诊和转科的方法1. 转诊方法:- 初诊医生与患者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转诊。
- 确认需转诊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院和医生。
- 与被转诊医生或医院的相关科室联系,预约转诊时间和方式。
- 给患者提供转诊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告知转诊流程和注意事项。
2. 转科方法:- 初诊医生与患者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转科。
-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目标科室。
- 与目标科室的医生或医院进行联系,确定转科时间和方式。
- 给患者提供转科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告知转科流程和注意事项。
转诊和转科的制度1. 转诊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包括转诊流程、转诊标准和转诊退费机制等。
- 初诊医生应具备一定的判断和鉴别能力,在必要时及时推荐患者转诊,并提供专业的转诊建议和指导。
- 被转诊医生或医院应及时接收患者,并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和治疗计划。
2. 转科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科制度,包括转科流程、转科标准和转科协作机制等。
- 目标科室的医生和医院应积极配合初诊医生的转科要求,并提供专业的转科服务。
转科及转院制度(四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1.转科制度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____小时内完成。
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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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诊制度范本
转科、转诊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在医疗服务中,转科和转诊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转科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由原来的科室转移到其他科室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观察。
转诊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由原来的医生转交给其他医生或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检查。
转科、转诊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协作,提升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转科、转诊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转科制度1. 患者转科申请(1)患者根据病情需要,提出转科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当前科室、转往科室、病情描述、转科原因等。
(2)由当前科室医生评估患者病情和转科需要,并填写转科申请单。
(3)转科申请单由当前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提交给转科管理部门。
(4)转科管理部门核实患者信息,审核转科申请单,并安排转科时间、转科手续等。
2. 转科流程管理(1)转科前准备:转科前,当前科室医生需做好病情交接,整理病历资料、医嘱,并填写转科记录。
(2)转科过程:由转科护士陪同患者转移到目标科室。
转科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基本信息核对、病情交接等工作。
(3)转科后工作:目标科室接收患者后,应及时核对患者信息,并安排相应的救治和护理工作。
同时,当前科室医生需向目标科室医生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和医嘱。
3. 转科的监督与评估(1)转科过程的监督:医疗机构转科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转科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转科操作符合规范,无疏漏和差错。
(2)转科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对转科过程进行评估,包括目标科室的接诊及处理能力评估,转科手续的便捷性评估,患者满意度评估等。
三、转诊制度1. 患者转诊申请(1)患者在门诊就诊时,由原来的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提出转诊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原诊断和治疗情况、转诊目标医生或医院、转诊原因等。
(2)原就诊医生评估患者病情和转诊需要,并填写转诊申请单。
(3)转诊申请单由原就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然后提交给转诊管理部门。
转科、转诊制度
转科、转诊制度
转科和转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或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将患者从一个科室或医院转到另一个科室或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的流程和规定。
转科制度通常发生在同一医疗机构内部,当患者的病情需要由一个科室的医生转交给另一个科室的医生进一步处理时,就需要进行转科。
例如,一个患者原先在内科接受治疗,但由于病情复杂需要进一步检查,医生可能会将患者转到放射科或检验科进行相关检查。
转诊制度则发生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
当一个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患者所需的特定治疗或专科医生时,可以将患者转诊到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例如,一个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后,被诊断出需要专科治疗,医生可以通过向专科医院发起转诊申请,将患者转到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转科和转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和优化医疗资源,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恰当的诊疗。
这种制度可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更全面和综合的医疗服务,并且减轻一些医疗机构的负担。
同时,转科和转诊制度也需要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患者的信息能够顺利传递并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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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诊病人病历交接制度
转科、转诊病人病历交接制度目的:为了确保患者转科、转院之间病情的交接,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临床科室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告知转诊、转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患者,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接诊医生、护士应立即查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并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开出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的药品情况。
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士负责在当日交予药房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房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5.病案要求5.1 病人入院2 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历,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历。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首诊科室协助会诊科室及时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5.2 病人入院后超过2 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 小时内完成。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3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一、背景在治疗和诊断过程中,有时候需要将患者从一个科室转至另一个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为了确保转诊转科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效率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转诊转科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的转诊转科流程,确保转诊转科工作的安全、顺畅、高效进行,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需要转诊转科的患者。
四、转诊转科申请的内容1. 转诊科室名称和医生姓名;2. 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3. 转诊的原因和病情描述,包括症状、诊断结果、相关检查和治疗记录等;4. 转诊后期望得到的治疗和检查结果;5. 转诊科室的意见和建议。
五、转诊转科流程1. 患者向原科室医生提出转诊转科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2. 原科室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转诊转科;3. 原科室医生将转诊转科申请提交给医院的转诊转科管理部门;4. 转诊转科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的内容和患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转诊转科;5. 如果批准转诊转科,转诊转科管理部门将申请转交给目标科室;6. 目标科室医生接收到转诊转科申请后,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是否接诊;7. 目标科室医生在接诊后及时向原科室医生反馈,确认接诊意见;8. 原科室医生将接诊意见和相关病情资料传达给患者和家属;9. 患者按照接诊意见,前往目标科室进行治疗和检查;10. 目标科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及时向原科室医生汇报患者的情况和治疗效果;11. 治疗结束后,目标科室医生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原科室医生,并给出治疗后的继续诊疗建议;12. 原科室医生将治疗结果和建议与患者和家属共同讨论,并制定后续治疗计划。
六、注意事项1. 转诊转科申请需要提供充分的病史和检查资料,以便目标科室医生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2. 转诊转科申请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生填写和提交;3. 转诊转科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批和转交转诊转科申请,确保转诊转科过程的及时性;4. 原科室医生和目标科室医生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共享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3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____,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转科、转诊制度范本
转科、转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转科是指病人从一科室转入另一科室就诊。
转诊是指由初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转科、转诊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捷。
第五条转诊医疗机构和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转诊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医务部门制定并向全院发布。
第二章转科制度第七条转科是指病人在就诊科室内需要转入其他科室就诊的情况。
第八条病人如需转科,应首先向原就诊科室临床医生提出转科申请。
第九条原就诊科室临床医生应在收到转科申请后,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病情变化,评估是否需要转科,并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
第十条如需转科,原就诊科室应当及时与目标科室进行沟通,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资料,并协助病人完成转科手续。
第十一条目标科室根据收到的转科申请和相关病历资料,评估是否接受转科,并及时通知原就诊科室和病人。
第十二条若目标科室同意接受转科,原就诊科室与病人应当及时办理转科手续,包括申请医保转移、预约转科就诊等。
第十三条转科过程中,原就诊科室与目标科室应及时交流病人的病情和治疗计划。
第十四条目标科室接诊后,应当尽快对病人进行初步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转科过程中,病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按医嘱执行治疗及护理措施。
第十六条转科过程中的费用结算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转科后,目标科室应定期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病情进展及治疗计划。
第三章转诊制度第十八条转诊是指初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情况。
第十九条初级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遇到难点或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需要转诊。
第二十条初级医疗机构应向患者说明转诊的必要性,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第二十一条初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转诊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检查资料和病历资料。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一)门诊会诊、转科1、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挂错号的患者由首诊医师问诊,根据掌握的病情向患者说明应该看的科室。
2、若病情需要转科会诊者,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嘱患者到挂号室重新挂号就诊。
(―)急诊会诊、转科1、急诊患者需要其他科室会诊,应由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写明请会诊科室、患者的病情、诊断及会诊目的,由医师联系会诊医师。
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到达。
会诊医生须仔细问病史、查体、阅读有关检查结果后,在会诊申请单上写出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
接诊医师将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写在病历中。
2、急诊疑难、危重患者需先报告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看患者,并指导救治。
根据病情请其他科室会诊,并告知为急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接到通知后即刻到达。
主管医师负责将会诊结果记录在病历上。
3、首诊医师检查后疑为他科室疾病,可请相应科室会诊并提出转科意见,经相应科室同意方可转到其他科室,并记录在病历上。
(三)门急诊住院1、门诊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医师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的患者,急诊医师与病房医师联系,经病房医师同意后填写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重患者须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要有交接手续。
(四)门急诊转院1、由于我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可转到同级或上级医院,医保病人医师需开具转诊单,病历摘要交给患者或家属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在病历上写明转往医院及转诊目的。
2、需转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患者,主管医师可通过门诊办公室(院行政总值班)与传染病医院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方可转入。
危重患者向家属告之途中的危险,请家属签字。
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第一章引言1.1 项目背景医院转诊转科是指一家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将患者转至其他医院或科室接受进一步诊疗和治疗的过程。
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医院转诊转科已成为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医疗服务方式。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本文将制定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以规范和指导医院转诊转科工作。
1.2 项目目的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制定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明确、规范医院转诊转科的程序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利益,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1.3 项目范围本文制定的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转诊转科的相关岗位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转诊转科的定义和原则2.1 转诊转科定义医院转诊转科是指一家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将患者转至其他医院或科室接受进一步诊疗和治疗的过程。
2.2 转诊转科的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转诊转科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应以患者为中心,使其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2)科学决策:转诊转科应基于科学的临床判断和医学依据,确保转诊转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公平公正:转诊转科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透明地进行转诊转科工作。
(4)高效便捷:转诊转科的程序应简化、流程应快捷,确保患者能够及时、顺利地获得进一步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转诊转科的程序和要求3.1 转诊转科的程序(1)医生判断:主治医师在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科。
(2)协议转诊:如需要转诊转科,主治医师与接收医院或科室协商,达成转诊协议。
(3)报批流程:主治医师将转诊协议提交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经过医院相关岗位的会诊。
(4)转诊通知:医院将转诊通知书发送给患者,并告知患者转诊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5)接收安排:接收医院或科室接到转诊通知后,安排患者的诊疗和治疗工作。
(6)转诊回访:接收医院或科室将转诊回访结果和诊疗计划反馈给原医院或科室。
转科转院制度范例(2篇)
转科转院制度范例(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转科转院制度范例(2)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员工转科转院过程的管理和规范。
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转科转院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组织的稳定。
转科制度 转院制度 转诊制度
转科制度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医疗组长、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
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转院制度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治疗,需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转入指定医疗机构。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
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四、病情较重患者转院时应安排医护人员陪护。
患者转院时,应同时携带病历摘要。
双向转诊制度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合理分流病人,我院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一、向上级医院转送:1、基层医院因限于技术及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员转入我院者,按诊医生应按首诊负责制认真接诊,不得推诿,需住院者应尽快住院,对急、危、重病员接诊医生应护送至病房,对疑难病人,应组织会诊,一般应在三日内确诊,七日内修正诊断。
2、因我院技术及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写出病情摘要,报请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可转往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二、向下级医院转送:1、对手术后或治疗后病情稳定需继续治疗及正在康复中的病员,可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建议转回基层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或厂矿医院继续治疗。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文档序号:XXYY-AQMB-001版本编号:AQMB-20XX-001XXX医院医院转科、转院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医院转科、转院制度一、转科(一)、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出科室凭会诊单联系好床位。
(二)、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及时转科。
应向患者告知理由,注意事项以及存在的风险,并做好记录。
(三)、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
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医护人员( 或经管医师 )做好床边交接工作。
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四)、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
护士将本科室相关账目结算完毕后向电脑发送。
同时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准各接收,可行走的患者由工友携带全部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
须用轮椅或平车的转科患者须派医师或护士随同前往,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转入科室应按照转入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
转科前医嘱全部停止。
二、转院(一)、转往他院1、凡因我院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的患者,在病情允许转送的前提下,由经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联系转入医院,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予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
3、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4、患者转院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复印并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如检查化验单、病情摘要,出院小结以及转院介绍信等。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6、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和家属在病程记录或出院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或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本(2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本(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本(2)一、前言转科及转院制度是医疗卫生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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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3
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
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1、目的: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手术治疗安全,
特制定此术前讨论制度。
2、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所有科内医师参加,手术医师、
护士长、责任护士、麻醉医师等相关科室参加。
3、术前讨论准备:讨论前应加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
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必须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
4、讨论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
条件,术前准备,手术的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
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
手术室的配合要求及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
5、记录讨论记录:如实记录所有讨论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
总结发言。
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