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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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职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维护机关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第五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六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为机关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工作流程应当符合机关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第八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收发文办理、文件管理、会议组织、信息发布等内容。

第九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收发文办理制度,明确收文、发文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加强对重要文件的保密和备份。

第十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归档和检索,确保文件的及时更新和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根据需要组织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和纪要,确保会议效率和结果。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和通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领导应当明确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员,监督和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职员应当按照领导安排的任务,认真完成工作,积极配合同事,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临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共同推动机关单位的发展。

县委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县委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传阅、起草、打印、报送、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会议,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包括接待安排、接待记录、接待费用报销等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度、车辆保养、车辆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包括值班安排、值班记录、值班报告等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秘密。

第十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十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工作需要。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十七条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安全、准确、及时地传递。

第十八条文件收发应严格登记,做到有登记、有签收、有记录。

第十九条文件传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动文件内容。

第二十条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到分类有序、便于查询。

政府单位科室规章制度内容

政府单位科室规章制度内容

政府单位科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单位科室的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管理,保障政府单位科室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政府单位下设各个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财务科、行政科、人事科等。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本规章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政府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规定的职能范围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从事与职能无关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职能要求,设定相关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明确各职责职权。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七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会议程序、文件管理、通讯录等。

第八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促进工作落实。

第九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成果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估,激励科室成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保障内部信息安全,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资料,严禁泄密、散布虚假信息。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根据职能要求,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明确目标和任务,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汇报、重要文件和决策意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升政府单位整体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好政府单位内部人事、财务、行政等涉及的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六条政府单位科室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政府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政府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单位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忠实履行公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三条: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循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勤勉务实,诚信守纪,维护政府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规范、创新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政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激励优秀,惩罚不端。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政府单位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职权,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政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做到工作认真、效率高,维护政府单位的整体利益。

第八条:政府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政府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第十条:政府单位要严格管理财务预算,合理分配资源,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政府单位各个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政府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十三条:政府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政府单位要依法合规处理各项工作,尊重客观规律,避免滥用职权、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工作效益第十五条:政府单位要进行工作效益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政府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生产力。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

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

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章,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新的情况,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领导、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搞好服务。

四、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信息,要有根有据,事实清楚,敢说真话,反对“假、大、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五、树立快、准、细、严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杜绝遇事推诿、相互扯皮、拖拖拉拉、草率马虎现象的发生。

六、树立办公室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上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时时处处以整体利益为重;部署任务,安排工作,调整人员都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七、树立公而忘私的公仆意识,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大公无私,多做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严禁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滥用公款请客送礼和奢侈浪费,严禁行贿受贿,坚决同一切腐败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八、树立人人都是办公室形象的观念,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行为适度,谦虚诚实,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整体形象。

九、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

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发生一切失泄密事件。

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精神要饱满,衣着要整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提前l 5分钟到岗,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做好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不准迟到、早退。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今日事今日办,确保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确保县人民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屏边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工作学习制度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基本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同志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好文书处理、领导公务活动安排、会议筹备服务、重要接待安排、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干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努力做好为领导服务、为同级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应根据自己所在的岗位及承担的各项工作,自觉地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集中群众的智慧。

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

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

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长办公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长办公室是县长进行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协助县长处理重要事务,为县政府领导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县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县长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县长,并按照县长的指示进行处理。

第五条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县长办公室设立县长、副县长、秘书长等职务,具体机构设置由县政府确定。

第七条县长由县委任命,负责领导县长办公室全面工作。

第八条副县长协助县长处理日常事务,并代表县长参加相关会议。

第九条秘书长负责协调办公室工作,保障日常运转。

第十条县长办公室设置办公室主任、文秘员、接待员等职务,具体职责由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指定。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县长办公室依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县长办公室负责起草县长办公室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文件。

第十三条县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县级机关和下属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县长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完成工作。

第十五条县长办公室负责接待省、市、县领导并安排相关活动。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县长办公室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做到勤学善用。

第十八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县长办公室的机密信息。

第十九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翘班旷工。

第二十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县长办公室设立监督检查组,对县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所有。

县政府办规章制度

县政府办规章制度

县政府办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县政府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制定本规章。

二、组织机构县政府办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各科室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任命,领导全办工作。

三、职责1.协助县政府领导履行职责,做好政府办公文处理工作。

2.接收、整理、审核、签发有关文件,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协助县政府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保密工作。

4.指导全办工作,提高全办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5.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

四、工作流程1.文件的收发(1)文件的发出:县政府下发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其他文件由相关负责人签发。

(2)文件的收到:文件收到后由收文科进行登记,分发给各部门。

2.信息管理(1)信息的收集:各部门根据需要收集信息,交由办公室归档管理。

(2)信息的保密: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

3.办公流程(1)会议组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人员。

(2)工作安排: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部门工作,跟进进度和落实情况。

五、保密制度1.文件的保密:涉密文件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传阅和使用,不得外传。

2.信息的保密:办公室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3.人员的保密:全办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六、违规处理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保密规定和管理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由县政府办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县政府办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做到规范化、高效化,为县政府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规范员工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县府办公室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

2. 休息时间:中午12:00至14:00为休息时间,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休息。

3. 夏令时调整: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夏季(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 特殊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报县府办公室备案。

5. 节假日及周末加班: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及工作需要,如需在节假日或周末加班,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前通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其他有效签到方式。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一经发现,按未签到处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迟到签到视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签到不计入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员工需在返回办公室后第一时间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2)外出期间,员工需保存好相关外出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出差文件等。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经批准后进行补签。

(2)忘记签到补签需在当日内完成,逾期不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

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

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

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办公室的管理水平,提高办公效率,县委办公室决定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度。

本文件旨在规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秩序,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协作,优化工作环境,并加强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执行。

一、办公室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办公室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具体工作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并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批。

2. 出勤管理:一切员工必须按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岗的,应提前假期以及请假事由报请上级批准。

3. 加班管理:办公室员工加班需事先报请上级批准,并按照规定填写加班记录,部门负责人需及时审核并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备案。

4. 请假管理: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县委办公室备案。

请假期限超过三天的,需报请上级批准。

5. 考勤管理:办公室员工按照规定打卡签到,不得代打卡,迟到早退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积累三次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二、办公室内部协作机制1. 会议制度: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例如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的总结会议等。

会议应提前通知并制定议程,会议纪要应及时记录并报请办公室主任备案。

2. 部门协作: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同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提高工作效率。

3. 信息共享:办公室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内部信息畅通,员工可以及时了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动态和公告。

4. 公文管理:办公室各类文件、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编号、归档和保管,并制定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公文的发文程序和收发登记制度。

5. 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相关政策、公告、会议纪要等信息及时发布在县政务网站上,并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办公室工作环境管理1. 办公物品:办公室应建立规范的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应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管理,并制定物品领用、报废和报损等规定。

县政府规章制度汇总

县政府规章制度汇总

县政府规章制度汇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县政府规章制度的管理和落实,保障县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县政府规章制度,是指县政府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文件。

第三条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依法合法、科学、规范,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条县政府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废止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厅管理。

第五条县政府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县直单位、乡镇政府、部门单位等。

第六条对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厅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违反县政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规章由县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章督察第九条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公众可向县政府办公厅反映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督导机构应当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督导机构应当对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落实整改措施过程中,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第三章制订第十四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五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合法。

第十六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目的、依据、内容、程序、责任、监督等事项。

第十七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订第十八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认真评估其实施效果,有需要的可以修改、废止。

第十九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遵循程序,依法合法。

第二十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修改的内容、理由、目的等。

第二十一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废止第二十二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经过合法程序,不得擅自废止。

第二十三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理由、依据等。

第二十四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1. 说明为了规范县府办公室的考勤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府办公室的全部工作人员。

3. 考勤方式县府办公室考勤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统计,每天考勤时间以电子考勤系统为准。

如果电子考勤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工作人员需及时上报,并采用备用考勤方式或手动考勤。

4. 考勤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 8:30 -12:00,下午 2:00 - 6: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日不考勤。

5. 班次管理县府办公室按照上午、下午两个班次进行考勤管理。

6. 请假管理1.工作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直接主管请假,由主管根据工作情况进行批准,并在电子考勤系统中记录假期。

2.工作人员如未事先经过请假申请而缺勤,则缺勤时间自动记为旷工,须扣除相关工资。

7. 迟到早退处理1.工作人员如迟到或早退,每次超过半小时,则扣除相应工资。

2.连续超过三次早退或迟到,则应由主管进行纪律处分。

8. 旷工处理1.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每天扣除当日工资。

2.工作人员连续因私人事务旷工四天以上未经批准,即视为自动离职。

3.其他旷工情况视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纪律处分。

9. 加班管理1.周日至周六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或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日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加班。

2.加班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支付或休假抵消。

10. 奖惩制度1.工作出色的人员按月或季度给予奖金或提高薪资。

2.违反规定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3.违纪较严重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开除或停职处理。

11. 其他管理规定•工作人员需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离岗需事先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

•工作人员应保护办公室内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责任。

•工作人员应遵守县府办公室管理规定,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机密。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县府办公室负责人所有。

县级机关值班规章制度

县级机关值班规章制度

县级机关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级机关值班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值班规章制度适用于县级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委办局等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值班工作是指在非工作时间,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等需要,由机关单位设置专人轮班值班,负责值班期间的工作。

第四条值班工作要坚持服务为先、安全为重、负责任的原则,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机关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发挥作用,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值班安排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值守表,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七条值班人员应提前了解值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在交接班时认真对接。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主动关注信息,及时回复电话、短信等沟通信息,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定时进行巡查,保持值班室整洁、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值班纪律第十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紧急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禁止擅自离开值班室,不得随意接受他人来访,须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响应。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值班室的器具设备和财物,不得私自利用或转移。

第十三条值班期间禁止玩手机、看视频、聊天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不得打瞌睡或走神。

第四章值班记录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实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工作内容、接待情况等,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第十五条值班记录表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第五章值班考核第十六条对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于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发现和整改,提高值班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作出的优秀表现,应给予及时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值班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甚至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原有值班规章制度进行废止。

县直办公室管理制度模板

县直办公室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加强县直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公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直机关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本部门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规范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

2.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5.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6.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爱护办公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7.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五、会议管理1. 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县直机关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会议通知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3.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及时上报领导。

六、公文管理1. 办公室负责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公文。

2. 公文传递需经办公室审核,确保公文准确无误。

3. 公文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办公用品管理1. 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办公用品领用需填写领用单,经主任批准后领取。

3. 办公用品报废需经主任批准,统一处理。

八、考核与奖惩1. 办公室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2.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县直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县直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县直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县政府办公室的“参谋、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分工负责制度1、县政府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主任负责。

主任外出时,受主任委托,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代行职责。

副主任要认真完成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并按其意见处理,对主任直接签批和安排有关科室队承办的事项,应主动督促落实。

2、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和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对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有不同意见,必须在会上提出,不得会后议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力戒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3、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对办公室和分管副主任负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要处理好分工对口与办公室整体负责的关系,对分管副主任安排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副主任安排的工作,也要认真办理。

各科室队之间必须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之间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配合;副主任离开办公室处理公务1天以上的,应跟主任通气,出县学习考察、开会及办理其他公务应提前跟主任通气。

主任、副主任外出必须给秘书科通气,便于工作联系。

5、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素质,自觉维护县政府及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二、会议制度6、县政府办公室总支会议由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组成,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部署党务工作;研究党员发展事项;决策办公室重大事项。

7、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必须扩大范围时,通知有关科室队负责人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总结部署阶段工作;研究决定干部奖惩和干部调配。

8、县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副主任征得主任同意后,按照分工分别或共同召开,与会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县城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县城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县城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县城办公室的管理制度,确保办公室工作的高效运行、协调沟通和合理分工。

制度范本适用于各级县城办公室,以提供参考、修改和补充。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办公室组织架构县城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运行管理和决策实施,副主任协助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2 办公室职责县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组织协调县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编写、修改和审查各类文件、公告等; - 负责办公室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 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 - 协助上级安排和组织会议、培训等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流程3.1 办公室文件管理流程办公室文件管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文件拟稿、文件审批、文件归档。

1. 文件拟稿阶段: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拟稿,并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办公室主任审阅。

2. 文件审批阶段:办公室主任在收到文件后,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策。

3. 文件归档阶段:已审批通过的文件按照分类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3.2 办公室会议管理流程办公室会议管理流程包括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和会后总结三个环节: 1. 会前准备阶段: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目的确定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

2. 会议召开阶段:会议按照规定时间和议程召开,主持人主持会议并记录会议要点和决议。

3. 会后总结阶段: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将纪要发送给参会人员和相关部门,做好会议的后续跟进。

四、工作规范与职业道德4.1 工作规范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规范: -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 遵守办公室纪律,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 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4.2 职业道德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职业道德:- 忠诚、守信、勤勉工作;- 保守机密,不泄露工作秘密; - 公正、廉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篇一: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行政首长分工负责制度(一)县人民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和部署;执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2、规定本县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3、规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审定编制,依法任免、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5、管理本县经济网站、社会事业和各项行政工作;6、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办理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职责1、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部分政府工作;其他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工作分工分管部分政府工作。

2、秘书长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副秘书长按工作分工,协助副县长协调处理分管部门工作。

3、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

对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请示的问题,属上级或县人民政府已有原则规定的,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处理;涉及其他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时,须同有关副县长商量决定;重要事项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决定;属于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县人民政府其他成员职责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即委、办、局)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对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负责。

二、会议制度(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即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参加;必要时,请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列席。

县政府办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纪律制度

县政府办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纪律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综合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室、综合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负责领导交办的文字工作。

按照“谁承担、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审查、校对等工作。

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送交分管领导审查把关。

对造成重大失误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第四条负责承办办公室的调研任务和县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学习制度第六条信息调研室、综合室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恳谈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第七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各项工作的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电视、网络加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提高业务素质和写作水平。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有事离岗要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假,离岗半天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离岗一天以上必须向办公室主要领导请假。

离岗后,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不迟到、不早退,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工作的关系,遇到急事随叫随到。

第十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办私事,禁止用手机或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严格规范工作用语。

在公务活动中提倡使用普通话。

规范用语,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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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一: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

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

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三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抓好全县行政法制建设,参与或者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组织起草、审议、审查、修改、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清理和废止行政许可项目。

第十四条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对办公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受县长、副县长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

(二)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内设科室的分管工作直接负责;受县政府领导的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

(三)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加强与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七条县政府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和办公室全体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一)讨论向县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二)讨论提出贯彻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三)讨论落实县长、副县长部署的有关工作;(四)研究需要统筹协调的有关事项;(五)研究决定办公室工作中的人事调配、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六)研究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三)讨论通过主任办公会决定的办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讨论通过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三)商议决定办公室工作及涉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办公室建设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第二十六条上级来文办理。

上级来文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上级部门的来文。

(一)签收、登记。

上级来文由收发秘书人员拆封、登记、加盖收文印章、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阅批。

(二)分办、传阅。

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或传阅意见,再呈有关领导阅批。

(三)拟办、承办。

办理件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县政府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归口承办落实。

需转部门(单位)办理的转办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将领导批办意见转告承办部门(单位)。

(四)催办、查办。

来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办理结果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反馈。

文件办结后,有关归口人员要及时将完整的来文原件退还收发秘书归档。

(五)立卷、归档。

来文办结后,由收发秘书将有领导批示、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来文原件按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六)其他有关要求:1.收发秘书根据办公室副主任的分办意见,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夹子(红色)、“批阅件”夹子(绿色),涉密文件装入标有密级的夹子(黑色),送领导阅批。

2.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凡属业务性或专项性的公文,领导阅后送收发秘书有关归口人员阅知。

需收发秘书有关归口人员及时反馈情况的急件,应在领导传阅的同时,复印给综合科有关归口人员。

3.除分办人标注“先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分别加盖“特急”、“急件”印记;会议通知加盖“会议通知”印记,不得耽搁。

特殊情况应电话及时报告。

5.文件阅毕后,阅文人应在“文件批阅单”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对办公室呈送的阅批文件,阅文人原则上应当天阅批。

6.经县长、副县长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由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处理后,退还收发秘书。

其他传阅件由收发秘书负责送收。

7.传阅件一般在一周内传阅完毕。

办理件一般在二周内办结。

第二十七条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来文和不相隶属的同级机关来文,比照上级来文办理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下级来文办理。

下级来文的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泸水单位的来文。

下级来文按请示件和一般工作公文两类分别办理。

(一)请示件办理程序:需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请示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收文;由收发秘书登记、编号、分办,填附“文件批阅单”后分送。

一般请示件直接呈县政府领导或送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批阅,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承办并答复;申请经费的请示件一律先送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阅批,再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办理。

请示件的拟办、承办、催办、查办工作,根据请示事项分别由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办理。

办理情况由有关归口人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反馈。

资料存档由收发秘书负责。

收发秘书应在收文的当日完成登记、编号、分办、呈送等工作。

(二)一般工作公文办理程序:1.签收、登记。

由收发秘书拆封,并做好登记(一般阅件也可不登记,直接分发)。

2.分办、传递。

文件登记、分门别类后,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分办意见,送交有关领导阅批或直接送有关归口人员办理。

当日的文件,当日分办。

3.拟办、承办。

有关归口人员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办理。

4.催办、查办。

有关归口人员负责催办和查办,直至办结。

文件办结后,由有关归口人员向批办领导报告结果。

5.立卷、归档。

由机要科协助综合科有关归口人员办理。

第二十九条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

1.对未经办公室收发秘书签收、登记的来文,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一般不签署意见,有关归口人员不予办理。

因特殊原因领导已签署意见的,承办人员应及时补办签收、登记手续。

2.来文原则上不得越级送县政府领导批示,如遇特殊情况已直送县政府领导批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办公室领导。

3.对不予受理的下级来文,由收发秘书及时负责退回报送单位。

退文由经办人提出退文意见,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退文。

退文时,要填写“退文单”并陈述理由。

不予受理的文件是:①公文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符的;②多头主送、越级上报的(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的请示件除外);③属于县政府部门、县直(驻泸)单位职权范围可办理的;④需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而未经协调的;⑤反映问题模糊、请示的内容含混不清、行文不规范、文面不清、报文程序不符合要求的。

⑥其他不予受理的文件。

第三十条发文办理。

(一)拟稿。

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负责拟稿。

需由有关职能部门代拟稿的,有关归口人员应进行初审。

文稿在送审之前,应在“公文处理单”规定栏目内,签上拟稿人、核稿人姓名和日期。

(二)审核。

公文送领导审批、签发前,都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好6个方面的关口:行文关、法规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定密关。

审核的程序:1.一般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拟定文稿,送分管副主任审核,呈分管副县长审批。

部门代拟的公文,由拟文单位领导人签批,有关归口人员初审后,送分管副主任核稿,再呈分管副县长审批。

2.重要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拟定文稿、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审批后,送办公室主任统筹把关,再呈县长审批。

3.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按规定程序要求审核。

(三)签发。

1.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属日常工作的,由县长或按工作分工由副县长签发;涉及几位副县长分管范围的,经有关副县长会签后,送常务副县长并报县长签发;涉及重大问题,或涉及机构、人事、资金、资产及规划、政策和管理权限等调整利益及职权关系的,由有关副县长审核后,送县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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