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乙肝 消除歧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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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歧视,让乙肝感染者更有尊严

消除歧视,让乙肝感染者更有尊严

消除歧视,让乙肝感染者更有尊严专家简介陈成伟解放军第八五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医师、教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前任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肝脏》杂志主编,《中华肝脏病杂志》顾问。

擅长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衰竭、以及器官移植术后肝损伤等的治疗。

专家门诊:周二上午(沪闵路分院)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没有肝脏炎症)终身不会发病,也无需治疗,为何社会对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癌症患者抱有广泛的同情,而对乙肝患者却充满歧视呢?因为人们误认为乙肝病毒很容易传染,在大众眼中,这是个恐怖的传染病。

实际上,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传播,也可经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传播(修足、纹身、扎耳孔、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及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此外,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未发现乙肝病毒能经吸血昆虫(蚊和臭虫等)传播。

1988年1月,上海暴发甲肝流行,短短3个月内近30万人患病,致使人们从此闻“肝炎”色变。

但多数人不清楚,甲肝是经消化道传播的,而乙肝属血源性传播疾病。

20世纪90年代初,乙肝检测开始普及,1994年被正式纳入公务员体检范围,且明文规定肝功能不佳者不予录用。

中央直属机关单位的这个体检标准,后被各省市纷纷效仿。

尽管并没有统一的体检标准,但到2003年时,全国31个省市中,有28个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者。

此后,乙肝检测在国企、民企等单位也盛行起来,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就业受到歧视的事件不断发生。

这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干预就业歧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多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年来,反歧视文件相继出台2005年1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推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取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

被诟病多年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一系列舆情事件的影响下,也得到了修正。

专访反乙肝歧视第一人:如何解决乙肝歧视问题

专访反乙肝歧视第一人:如何解决乙肝歧视问题

专访反乙肝歧视第一人:如何解决乙肝歧视问题*导读:乙肝病毒携带者遭受歧视,导致入学难、失业多、婚恋失败、心理障碍、生存压力过大等问题,有的人可能会丧失理智地杀人、报复;而与此同时,乙肝虚假广告的泛滥、患者的乱求医、甚至不法分子卖假化验单、卖假药等现象都存在;乙肝儿童从小遭受歧视,他们心理上的伤害真是难以估量……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正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

……乙肝,被称为“中国第一病”。

长期以来,众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他们从幼时的入托、升学,到成年后的就业、择偶,屡屡遭受歧视的打击,他们的生存也因此面临巨大的压力。

针对乙肝歧视现象,于2009年6月18日开始特地开展了一个题为“中国乙肝歧视现状”的调查,调查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笔者也有幸采访到了“中国反乙肝歧视第一人”——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浩东,她向笔者亮出了很多立场非常鲜明的观点。

上图:2009年4月6日,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门口,几人手举“乙肝”“歧视”两块牌子和一块方形黑色展板,构成一个“囧”字,讽刺大学招生中的乙肝歧视。

细述乙肝歧视的“罪状”乙肝病毒携带者遭受歧视,导致入学难、失业多、婚恋失败、心理障碍、生存压力过大等问题,有的人可能会丧失理智地杀人、报复;而与此同时,乙肝虚假广告的泛滥、患者的乱求医、甚至不法分子卖假化验单、卖假药等现象都存在;乙肝儿童从小遭受歧视,他们心理上的伤害真是难以估量……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正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

如果我们对此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不仅是个人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健康人没有区别蔡浩东主任无比痛心地跟笔者说:“如果用人单位都拒收乙肝病毒携带者,那他们该如何生存下去?再说,乙肝并没那么容易传染的,它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染、还有母婴传播、以及生活密切接触,日常的生活接触和工作接触是不会传染的;再说我们健康人群全都注射过疫苗的,身体产生抗体了之后,完全可以不用担心被传染,可以跟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生活、工作;你看我们肝病科的医生、护士,长期跟乙肝患者接触,都没有被传染,这不正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关于乙肝传染的问题,所有的专家都反复强调,日常的生活接触不会传播,同桌吃饭不会传播(即不能通过胃肠道传播),所以,担心被乙肝同事传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乙肝歧视的问题,完全是由于相关单位对乙肝认识不清、存在误解所造成的。

消除乙肝歧视的路还很长.docx

消除乙肝歧视的路还很长.docx

防乙肝种疫苗体检不查乙肝,别担心专家指出,吃饭、接触不会传染乙肝,但最好接种疫苗乙肝“鸳鸯”生活有个度!10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表示,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俗称“两对半”)的指导性意见。

该新闻一出,立即引起了全国近1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欢呼,有人认为,此举最终能将“乙肝歧视”丢进历史的垃圾堆。

但与此相反,不少老百姓则为自己今后可能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亲密接触”而充满了疑问与担忧。

乙肝患者:不检测是国际惯例实际上,这并非首次关于取消乙肝检测的讨论,但来自官方的信息背景却让此次讨论更为激烈。

邓海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

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因此,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两对半”检测,不会影响他人健康。

小胡是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去年毕业找工作时两度遭遇乙肝歧视,败在体检最后一轮上。

她觉得,如果真能取消乙肝检测,那她以后找工作就可以用实力说话,与人公平竞争了。

著名民间乙肝维权人士、“肝胆相照”论坛创立人陆军也表示,“乙肝歧视”关乎我国近1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基本权利,要从根本上保障他们不受歧视,就要从隐私保护入手,禁止不必要的强制性乙肝筛查检测。

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老百姓:我们的知情权谁保证在网上看到将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的消息后,某时尚杂志编辑小晴在办公室里和人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她极力反对取消乙肝检测,担心“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或乙肝病人能随便当厨师,我还敢在餐馆吃饭吗?如果取消乙肝检测,我3岁的小孩上学时和小伙伴们一块玩耍,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会出血,万一传染上怎么办?”张女士更是一针见血地质问,取消乙肝检测保护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可我们的知情权、健康权怎么保证呢?!小晴和张女士的看法代表着不少人的观点。

乙肝歧视

乙肝歧视
乙肝歧视是现代社会中规模罕见的群体性歧视和人道主义灾难,一亿多人被排除在社会的边缘,人格和生存 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乙肝因此被称为“中国第一病”。
乙肝产生
乙肝产生
诱发乙肝的原因之一在于急性肝炎,急性肝炎会诱发乙肝主要是因为当人体感染乙肝病毒后,体内的T细胞 会攻击肝脏细胞,并使其释放入血的乙肝病毒,并与特异性抗体所结合,使得干扰素生成增多。
诱发乙肝的病因之四在于重型肝炎的发生,当患者患有重型肝炎时就会使得机体的免疫反映过强,T细胞抗 毒反应迅速破坏,再加上HBV复制活性增强使得肝细胞损害严重。
01
定义
02
基本介绍
04
歧视源头
06
大事记
03
中国现况
05
反歧视
定义
乙肝歧视是现代社会中规模罕见的群体性歧视和人道主义灾难,一亿多人被排除在社会的边缘,人格和生存 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乙肝因此被称为“中国第一病”。由于对前途和生活的绝望,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极端行为时 常出现。乙肝歧视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2007年开始,中国政府相关的立法进程渐 次展开,为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全面消除歧视有待大规模的知识宣传。因为乙肝就 业歧视而自杀的大陆人群,从高中至博士。被歧视的人群存在于任何年龄段(但绝大多数是45岁以下),幼儿携 带者因此不能上幼儿园,携带者学生严重担心升学,毕业生和求职者更加严重担心就业的筛查,甚至中国超一流 的清华大学的热门专业毕业生都因携带乙肝而无法获得工作。更多更多的痛苦由于害怕携带者身份暴露和大陆言 论过滤,而被社会抛弃在角落里。
反歧视
2001年,肝胆相照论坛建立。该论坛是中国最大的乙肝患者及携带者网上聚居地,其成员以大学毕业生中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主,其中不乏各专业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这个论坛和她的会员们为后来的维权运动起到了关 键作用。

普及乙肝知识消除乙肝歧视

普及乙肝知识消除乙肝歧视

普及乙肝知识消除乙肝歧视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我国常见的慢性传染病之一,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XX医院为了进一步做好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消除乙肝歧视,现将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基本知识资料提供给大家,供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乙肝乙型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炎型病变为主可引起多器官损害的一种传染病,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密切接触等传播。

乙肝病毒感染易发生慢性化,危害较大,感染是年龄越小,越容易慢性化。

二、我国的乙肝现状卫生部公布,我国一般人群HbsAg携带率由1992年的9.75%降至7.18%,据估计,XX市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20万。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肝硬化失代偿的年发生率约3%,5年累计发生率约16%,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期和失代偿期肝硬化的5年病死率分别为0%~2%、14%~20%和70%~86%。

慢性乙型肝炎进行平均9年随访,进展为肝癌的发生率为4.4%。

三、乙肝症状乙肝患者常感到身体乏力、容易疲劳、精神不济、有的可伴有轻度发热等非特异性症状。

乙肝患者还可出现消化道症状,食欲不振、恶心、厌油上腹部不适腹胀等。

部分患者表现黄疸,肝区疼痛。

患者的表现没有特异性,常常在体检时发现乙肝病毒感染。

如果大家在平时出现以上症状或者类似症要到正规医院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治“乙肝-肝硬化-肝癌”的演变。

四、乙肝的预防疫苗是预防乙肝的首选,国家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为主的控制策略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安全、有效的措施。

全程按0,1,6月接种3针乙肝疫苗后,约80%-95%的人群可产生免疫能力,保护效果可持续20年以上。

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男性同性恋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也应接种乙肝疫苗。

另外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其传播途径(如使用安全的血液制品、不共用注射器、避免不洁医疗行为、性行为等)预防乙肝。

关闭“乙肝歧视之门”尚艰难

关闭“乙肝歧视之门”尚艰难

权利的通知》 。其 中规定 , 以后入学 、 就业体检 , 不再检查乙肝五项项 目。
入 学、 就业, 难 这似乎是个不合常理
中 果遇到就 歧视 , 如 特别是“ 乙肝 歧视 ”要 勇于拿起 法律 的武器来维 ,
护 自己的权利。● .
豳一
刑事诉讼 中的取保 候审是公 安机 关 、 民检察 院和 人
议 、
的。 t

7 .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被羁 押的案件 , 不能在刑事诉
基本的医学常识是 : 甲肝 、 戊肝
续 出台, 能证 明反 乙肝歧视 工作 就 前途一片大好吗? 现 实恰恰 相反 。今年 以来 , 媒 体 陆续报道 了“ 口 乙肝 宝宝不能 海
就读 幼儿 园” “ 、 桂林 高招 工作 仍在
上 消除 乙肝歧视 , 一是政 府部 门要 积极 清理用人歧 视条 款 , 营造公 平 就业 氛 围, 保护公 民平 等参与就 业 竞争的权 利, 大对企业、 加 医院等单
之苦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 网上发帖
称, 这个时间安排 , 应该不仅仅是个
不会危及 他人 , 不要说 乙肝病毒 更
携 带者 了。
的局 面0致力 于消 乙肝歧视的益 ”
仁平 中心 负责人 于方强认 为 , 因 原
巧合 . 他们更愿善意地相信 , 这是相 关政府部门精心安排的‘ ‘ 利好” 。
这 种相信 不是 毫无缘 由的 : 在 上 个世 纪八 九十年代 , 与我 国 乙肝
那些带有歧视性 的规 定与政策 不仅仅意味着一种 态度与立场 , 更在
实质上构成 了对公民权 利的一种侵 犯 。虽说歧视 不一定可以在短 时间
在 于部分地 区对相 关政策规定贯彻 落实不到位 , 对违规 用人单位 的监

减少乙肝歧视易消除心中恐惧难

减少乙肝歧视易消除心中恐惧难

》一吐为快B02青年视角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责任编辑衣卓明美术编辑施伟杰联系我们qnbyw@163.com》青年时评投稿信箱:qnbtgb@vip.sina.com减少乙肝歧视易消除心中恐惧难李宏宇绘□龙敏飞5月22日,卫生部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范》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

此外,《规范》还要求幼托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

(据《京华时报》)乙肝携带者可从事幼托工作,其目的与用意显而易见,无非是消除乙肝歧视。

但问题是,在乙肝恐惧阴霾早已诞生多年的背景下,卫生部这一纸规定,如果不是强制动作,必然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到托儿所幼儿园这里,很难会被真正执行。

而如果是强制动作,那在乙肝恐惧阴霾依然存在的氛围下,这样的举动只会招致公众的反感情绪。

一个必须发问的事实是:卫生部允许乙肝携带者从事幼托工作了,那幼托负责人会答应吗?家长会允许吗?从这条新闻之后众多网友的表态看,担心是普遍的。

必须厘清的一个事实是,只有就业单位对乙肝患者或携带者个人的偏见才是歧视,而个人对其的感觉,更多的是恐惧。

换言之,卫生部这一纸规定,如果强制执行,或许能减少乙肝歧视,但要消除乙肝恐惧,远不是一纸规定便能做到的。

从很现实的角度来看,乙肝恐惧一直存在,也早已成为一块社会心病,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强制检测,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种制度安排,强化了公众对乙肝认知的模糊感。

没有认知、没有透明、没有真相,自然只剩下恐惧。

尽管2009年取消了就业入学关于乙肝的检查,但烙在公众心中的印记,是很难一起“被纠正”的。

现实可查的例子便是雷闯,一个被誉为“乙肝斗士”的人,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乙肝“解禁”,他为了验证这是否真的奏效,提出办理健康证的申请。

他从社区服务中心开始申请,历经西湖区卫生局、杭州市卫生局、浙江省卫生厅,正当他准备提起公诉之时,健康证来了。

清除乙肝歧视尚需攻克社会心病

清除乙肝歧视尚需攻克社会心病

清除乙肝歧视尚需攻克社会心病12月29日卫生部通报: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并表示在政策出台之前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短短几十个字,却是岁末之时令数以亿计乙肝病毒携带者感到温暖的消息,虽然它是一份迟到的正义。

种种迹象表明:以卫生部此次制定政策为标志,中国的乙肝歧视问题在2009年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拐点——————初步迈过了制度障碍这道门槛。

在包括“乙肝斗士”雷闯在内民间人士多年积极反歧视的努力之下,今年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等多项法规政策,在入学、入托、就业、考公务员等方面都强调了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

个体们的抗争终于迎来了政策层面的集体转身,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尽管卫生部官员推卸说,乙肝歧视主要是因为社会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但追根溯源,国人从宽容到歧视、排斥甚至恐慌的转变,主要是因为上世纪末在制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法律法规之时,漠视肝炎专家意见,也没有搞立法公示,盲目种进去的“恶果”。

这么多年的努力,不过是在为昔日的错误做纠正而已。

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制度纠正之时,深深的印记却已然烙下,烙在很多人的心里,成为一块顽固的“社会心病”。

这也决定了卫生部调转指挥棒,尚不构成清除社会乙肝歧视的充分条件: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仍将在一段时间里顽固地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发生在具体层面的歧视行为,常常会把“政策”戳得千疮百孔,比如如果有学校或单位仍然因此拒绝入学就业,当事人去哪里投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看到随便找个其他名义拒绝聘用,当事人又该当如何呢?心病尚需心药医,社会病要靠科学方法治。

在政策常被虚置与制度执行不力的现实困境面前,要彻底关闭“歧视之门”,尤其需要攻克“社会心病”——————以集体意识的提升、以对相关知识的认知,来涤荡歧视病灶,最后将乙肝问题安放在一个恰当的权利边界之上。

了解更多乙肝知识——消除误解 重建和谐

了解更多乙肝知识——消除误解 重建和谐

作 接 触 不 会传 染 乙 肝 病 毒



预 防控制 乙 肝 除 了 通 过 接种

乙 肝对人 民的
乙 肝疫苗 外
其他 措施 包 括

①新
经 血 传播

在过去主要:
健 康和 社会 经 济 发 展 造 成 了 严 重 危 害 同 时也 引 发


生 儿 要 在 出生 后 立 即接受免疫注 射 阻 断母 婴 传播





u
主 要 发 生 于 未经 严 格 消毒 的 医 疗器
认识 上 述 乙 肝 病毒 传播 和 特殊
乙 肝疫苗 接种对象主 要 是新生儿


注射器
侵 入 性诊 疗操 作和 手

性 对 于 正 确 把 握 乙 肝 的科 学预 防

其次是 婴 幼儿 他们 是 预 防 乙 肝 的
重 点



以及 静 脉 内 滥 用 毒 品 等

卫 生部2 00 6
预 月 6 日 颁 发 的 《 防 控 制 乙 肝 宣 传 教 育 要 点 》( 下

面称要 点
)
正 确 回 答 了怎 样 科 学 防 治 乙 肝 问 题
“ ,
具 有重 要 指 导 意 义


《 点》指 出 要
乙肝
在我 国流 行广 泛

严 重 危 害人 民的健 康
给 患


家庭
够正 确 乃 至 完 全错 误 的 东西


以 至 全 社 会 普遍 缺

乏 乙 肝 防 治 的正 确知 识

消除乙肝歧视的建议

消除乙肝歧视的建议

对于消除乙肝歧视的建议:1.从我国乙肝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产生的效果来看,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高法律的强制力和可操作性,保障乙肝患者的公民权利。

2.从彻底根除乙肝歧视来看,根本方法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纠正人民群众对乙肝的错误认识。

3.从实际的法律宣传成效来看,直接方法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

4.从现实的法规执行力度来看,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5.从现实的政府可用资源来看,辅助方法是:鼓励相关民间团体、组织的活动和发展。

附带材料:我国对于乙肝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过程:1989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病毒性肝炎被列为乙类传染病,并规定:病人、疑似病人和携带者在治愈或者排除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991年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2003年3月3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有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但是肝功能正常的携带者除外。

2003年9月26日,报考安徽芜湖公务员的乙肝携带者张先著,被人事局以感染乙肝病毒为名拒绝。

张氏遂于10月10日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认定《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侵犯了其宪法权利。

被称为“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4月,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人事局根据张氏体检结论不予其考核的行为缺乏事实证据,予以撤销;但不承认规定有错。

人事局不服,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推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取消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

但仍然规定患“各种急慢性肝炎”的为不合格”。

此举具有标杆意义,部分企业开始效仿,歧视的坚冰出现裂缝。

乙肝科普:减少乙肝歧视

乙肝科普:减少乙肝歧视

乙肝科普:减少乙肝歧视小陆是一个乙肝患者,由于不想让单位同事知道,从来不参加单位体检,直到有一天感觉上腹剧痛,在医院检查后确诊为肝癌,并且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这个消息对于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这个悲剧的发生,一是因小陆怕被同事知道,而得到同事异样的眼光,另一方面是小陆本身不重视自身病情而导致病情的恶化。

因此,要转变公众的观念就需加快普及乙肝的知识刻不容缓。

一、乙肝歧视的原因对于乙肝的歧视,主要原因是还是认知不够。

公众普遍知道它是一种慢性传染病,难以治愈。

然而它是如何传染的,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

常常采取敬而远之的方法。

还有一部分人只是一种从众心理,一听肝炎就会有偏见、歧视心理。

生活中我们可以接受一个患感冒的同事,却很难接受一个患乙肝的同事。

不敢触摸乙肝患者的东西,这里根本原因大家忽视了乙肝的传播途径。

二、乙肝的基本知识乙肝病毒是一种嗜肝病毒,就是喜欢在肝细胞里生活的病毒,它在肝细胞里自我复制成新的病毒颗粒,再感染新的肝细胞。

它是一种DNA病毒。

在复制过程中乙肝病毒DNA会进入到肝细胞核里,这也是乙肝不易根治的原因。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传播途径。

生活中的文身、共用剃须刀、不安全注射等血液暴露行为都属于血液传播。

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包括握手、拥抱,共用办公室、餐厅并不会传播乙肝。

乙肝最有效的自我防护就是接种乙肝疫苗,而不是躲避。

三、乙肝的危害在尊重、关爱患者的同时,对于乙肝潜在的风险也是不能回避的。

感染超过6个月仍未恢复的乙肝,就是慢性乙肝。

当前多数慢乙肝还难以根治,部分患者会发展成肝硬化、肝癌,也有些患者会有重型化的情况出现。

了解这些情况主要目的是让患者学会主动地、自觉地去自我管理,坚持复查和治疗。

一些问题早期发现干预,治疗效果会完全不一样。

四、乙肝患者的自我管理乙肝患者应该树立自信,减少自卑,在坚持合理的治疗同时,要养成定期复查的习惯,戒烟戒酒、注意营养、合理饮食、生活规律对肝病也是很有好处的。

正确时认识乙肝避免歧视带给患者的伤痛

正确时认识乙肝避免歧视带给患者的伤痛

正确时认识乙肝避免歧视带给患者的伤痛!乙肝病毒携带者患上乙肝,主要是由于社会的公共卫生不安全导致的,携带者个人并没有错误。

作为一个无辜的患者,不应该在学习权利、就业权利、婚姻权利上受到歧视和区别对待。

社会更应尽其责任和义务,调整政策让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公平的对待。

肝病专家:无知造就歧视90.2%的调查者知道自己身边有一个到多个的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乙肝病患群体众多,另一方面更反映出这一项个人健康隐私并没有得到保护,反而成为了广泛流传的“公共信息”。

我国对乙肝患者的隐私保护几近不存在,即使乙肝患者被告知其患病信息不会被透露,现实中还是会以各种方式流传出去。

在关于乙肝治疗和传染方面的调查数据当中,不太清楚乙肝是否可以治愈的人占20.4%; 认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会感染病毒的占30.3%;7.4%的人认为是不跟乙肝病毒携带者亲密接触才能切断乙肝传播。

专家认为,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大部分群众对乙肝预防和治疗存在着大量误区。

目前我国对于乙肝治疗信息的传播管理十分混乱,医疗机构通过电台、报章杂志、网络等进行不科学宣传的情况十分严重,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家人对信息的接收没有足够的甄别能力。

再者,关于乙肝的社会公益宣传非常少,大众对于乙肝的预防治疗缺乏正确认识,由此而来的不当观念便形成歧视。

从健康群体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保护个人健康隐私的反应可以看出歧视的严重性。

当被调查者发现身边的朋友、同事隐瞒自己是乙肝患者的事实时,16.2%的人会选择告诉身边的人注意一点;8.4%的人则要看跟乙肝患者的交情而定;而觉得这种隐瞒事实的行为太自私,让人感到很气愤的占了12.7%;更有1.8%的人会立刻把这件事广而告之,让大家都躲着他。

将患者信息告知他人是一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而对患者保护个人健康隐私感到气愤甚至广而告之的行为更是一种无知举动。

非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认识到,乙肝患者保护个人健康信息是完全合理的行为,患者并无责任和义务向任何人交代个人健康隐私;更应该认识到侵犯他人隐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种不当情绪最终也就形成对乙肝患者群体的歧视,令乙肝患者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取消乙肝检测”:假新闻背后有真实民意诉求

“取消乙肝检测”:假新闻背后有真实民意诉求

“取消乙肝检测”:假新闻背后有真实民意诉求作者:孙瑞灼来源:《肝博士》 2009年第5期近日媒体报道: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透露,卫生部拟出台政策,在常规体检表中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

当晚,卫生部就此回应:“常规体检删除乙肝项目”非官方意见,只是专家个人意见。

那位崔专幂随即也辟谣:我的意思被误解,我不清楚卫生部有此打算。

(“新京报》8月3日)乙肝检测涉及众多乙肝患者以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各项权利,卫生部及时做出权威表态,澄清事实,值得肯定,但是,我们还必须正视这一假消息背后的真实民意诉求。

我国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近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

但1/3是因不安全注射造成的,40%是通过母亲传染的。

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早已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不得歧视乙肝患者,更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在入学就业上设置障碍。

教育部此前就曾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拒绝录取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人事部也曾明确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招考中不得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拒绝录用的条件。

但这些规定在现实中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和执行,乙肝歧视问题在现实中还相当普遍,在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入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事实上,至今无任何科学证据证明,乙肝“两对半“会影响与其日常接触者的健康,因此常规体检就没有必要检测乙肝。

取消乙肝歧视,减少社会各界对乙肝的误解与恐慌,是近年来乙肝带菌者的一种强烈诉求。

对此,诸多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团体,也一直在进行积极的努力,在各种场所大声疾呼取消乙肝检测,尊重与归还乙肝患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自“卫生部拟从常规体检表中去除乙肝检测”的消息传出后,就引发了媒体、网友的热议,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给予了积极的肯定。

许多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文章,对这一新政表达了一致的赞许,民意调查也显示,有高达8成的网友对此表示支持。

虽然,这一消息被证伪,但我们要看到假新闻背后有真实民意诉求。

消除艾梅乙医疗歧视和人文关怀的制度

消除艾梅乙医疗歧视和人文关怀的制度

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医疗领域的进步势不可挡,然而,随之而来的医疗歧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艾滋病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歧视和不公正对待,这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基本。

我们迫切需要消除艾滋病医疗歧视,注重人文关怀的制度,为患者提供平等、公正的医疗服务。

二、评估医疗歧视的存在1. 艾滋病患者面临的歧视艾滋病作为一种传染病,常常被误解和歧视。

许多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遭受到医务人员的歧视和不友善的态度,甚至被拒绝接诊。

这种医疗歧视严重影响了患者的求医体验和治疗效果,加剧了患者的心理负担和孤立感。

2. 制度上的歧视问题除了医务人员的个人偏见外,一些医疗机构在制度上也存在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某些医院规定艾滋病患者需单独就诊、使用特殊医疗设施,为其设置歧视性的标识等,这都是对患者基本权益的侵犯。

三、深度和广度的讨论1. 消除医疗歧视的重要性消除医疗歧视不仅是对患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更是医疗服务体系的进步和完善体现。

只有消除歧视,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平等、公正的医疗环境,让每一个患者都能够得到尊重和关怀。

2. 探讨艾滋病患者的人文关怀艾滋病患者同样需要人文关怀,他们需要更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医疗机构应该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而不仅仅是医疗治疗。

四、总结回顾在消除医疗歧视和推广人文关怀的制度方面,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伦理教育,培养他们对患者的尊重和关爱。

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不得进行歧视性行为。

鼓励开展对艾滋病患者的心理支持和关怀项目,促进患者身心健康的全面改善。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消除医疗歧视和推广人文关怀的制度是当今社会医疗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每一个患者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在撰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医疗歧视问题的现状和影响,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通过这样的全面评估和讨论,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医疗歧视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也让我对医疗服务体系的不足之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减少发病和传播,改善患者临床结局,消除乙肝歧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防治指南在京发布

减少发病和传播,改善患者临床结局,消除乙肝歧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防治指南在京发布

减少发病和传播,改善患者临床结局,消除乙肝歧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防治指南在京发布作者:暂无来源:《肝博士》 2015年第3期本刊综合报道慢性乙型肝炎的广泛流行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目前全球约有2.4亿慢性感染者,大约20%~30%的慢性感染者会出现肝硬化和肝细胞癌等并发症,每年预计有65万例患者死于慢性乙肝。

多年来,经过各级卫生工作者艰辛的努力,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1.2亿人)下降到2006年的7.18%(9300万人),5岁以下儿童携带率下降到1%以下。

但由于基数大,2014年全国乙肝病例报告90多万例,据估算全国约有3000万乙肝患者。

近年来,乙肝预防工作卓有成效,高效低耐药药物的出现为乙肝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以此为基础,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组织专家编写了首部针对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进行预防、关怀和治疗的指南,指南英文版已于今年3月12日在亚太肝病年会上首次发布。

该指南的主要受众是卫生管理人员和关护慢性乙肝患者的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帮助中低收入国家加强乙肝的预防、关护和治疗。

由于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和患者众多,慢性乙型肝炎产生的沉重疾病负担仍然严重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家庭生活。

为了提高各级政府、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的重视程度,积极推动乙肝指南的应用,造福广大肝病患者,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组织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预防治疗指南》在中国的发布。

该指南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减少乙肝发病和传播,改善乙肝患者临床结局,消除对乙肝患者的歧视,对指导我国的肝炎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理事长刘晓峰、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施贺德、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李大川处长、联合国驻华相关机构代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宇主任、国际肝病协会主席贾继东教授、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侯金林教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魏来教授,以及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各省(市、自治区)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的150余名领导、专家和患者代表出席了此次活动。

对乙肝病毒感染的恐惧与歧视应该消除了 - 爱问知识人.

对乙肝病毒感染的恐惧与歧视应该消除了 - 爱问知识人.

对乙肝病毒感染的恐惧与歧视应该消除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陈国民自HBV(乙肝病毒)发现近四十年来,目前社会上人们对HBV感染的恐惧与歧视可以说已经达到高峰,不恰当地干扰了相当部分人的正常生活。

冷静纵观这种局势的发展可看出这种状况并不是HBV感染在人群越演越烈所致,而与医疗卫生部门与药品企业的强大的不恰当的舆论导向有关,尽管有关行政部门出台许多政策意图控制这类歧视,但因对于HBV感染的本质缺乏了解,人们很易受各种媒体广告的误导,加之一些部门对政策执行不力,以致对乙型肝炎患者的歧视现象难以纠正。

其实HBV是一种非常普通的人类病毒,在某些国家(比如中国)或地区感染率非常之高,可达到50-80%,对绝大部分人来说,HBV感染对健康影响极其轻微,感染后机体即获得免疫力,人们并不感觉到它的存在。

对人类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的是慢性HBV感染,但这种感染只能在特定的人群中发生,即对HBV表面抗原(HBsAg)耐受的个体。

(我国约占10-20%)这部分个体一旦感染HBV就形成慢性感染状态,这种特异耐受的特征有母婴传播的倾向,因此HBV慢性感染有明显的家属性特点,不会在一般人群中流行,我国HBV慢性感染率自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以来基本稳定在10-12%左右,随着人们防范意识的增强,这个数字在逐步下降,世界上也没有慢性HBV异常流行的报告。

虽然HBV感染与发病现象较为复杂,但如果我们在一般的原理述说上,将HBV感染机制为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或医学家)所理解,使人们对自然界的病毒,特别是HBV有更深刻一些了解,以合理良好的卫生习惯看待病毒,则社会上对HBV感染的恐惧与歧视将自然消失。

基础篇揭开病毒的神秘面纱一、病毒与宿主共生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病毒是细胞的衍生物,是一类高度进化的物种,病毒的进化方向是与细胞共生,地球上所有的物种包括人类在内,都有相应的共生病毒。

病毒是物种进化的动力之一,是生命世界不可缺如的基础成员,在生命网络中有其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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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乙肝消除歧视(上)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健康有约,我是张媛。

我们今天的节目要从一个短片开始。

短片(刘女士今年27岁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可她心里有个疙瘩,因为在去年的体检中发现自己感染了乙肝病毒,成了一名乙肝携带者,她怕男友知道,怕别人歧视,更怕将来传染给孩子,十分困惑和担忧,她应该怎么办?) 主持人:没错,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呢就是乙肝。

为什么一提到乙肝,大家会谈之色变?我们又该如何预防呢?今天我们请到了任城区中医院急诊科魏超医生,欢迎您,魏医生。

专家介绍
主持人:从刚才的短片中,我们能感受到刘女士内心的痛苦和煎熬,魏医生,目前在我国像刘女士这样被乙肝所困扰的人群大约有多少?
专家:国家卫计委公布2014年全国乙肝发病率近10万例,乙肝病毒携带率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全国约有1.25亿人携带乙肝病毒。

主持人:也就是说每十个人中可能就有一个人携带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组织充实内容)
专家:首先我们说说什么是乙肝携带者,乙肝检查要查三样东西:即肝功能、乙肝全套(俗称“两对半”),做B超。

(大屏幕显示“两对半”的详细内容:(1) HbsAg-表面抗原(2)HbsAb—-表面抗体(抗Hbs)(3) HbeAg-e抗原(4) HbeAb--e抗体(抗Hbe)(5) HbcAb-核心抗体(抗Hbc)其中,如果(])、(3)、(5)项呈阳性,则为大三阳;如果(1)、(4)、(5)项呈阳性,则为小三阳。


若血液检测为“大三阳”,则说明乙型肝炎病毒在人体内复制活跃,患者血液、唾液等体液都可能带有传染性,需要隔离治疗。

若检查出“小三阳”,则表明乙肝病毒复制缓慢,传染性减小,如果检查肝功能正常,自身又没有什么症状,一般不需要治疗,这些人群被称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主持人:魏医生,您平时会接触到很多这样的病人,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他们一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主持人:虽然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是一旦被别人知道的话,还是会遭到很多异样的眼光、疏远、甚至不公平的对待。

大家的这种恐慌,来源于乙肝病毒的传染性。

可是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的接触会被传染吗?
专家: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乙肝携带者,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

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而且大量事实表明夫妻中一方携带、另一方多年后也并没有感染乙肝病毒,接吻已经已经表明不会传染。

主持人:对于很多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像刘女士这样,还没有结婚生子,她们除了会害怕别人的不理解以外,还很怕传染给丈夫和孩子,这种情况能够避免吗?(重新组织一下语言)
专家:生(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乙肝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

不过刘女士不用担心,她仍然可以生下健康的孩子,(阻断方法……新生儿出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打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然后在出
生后的一个月和第六个月打第二针和第三针。

表面抗原阴性母亲的新生儿也需要这样做,因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其他途径的传播。

刚才我们提到了可以通过母婴传播,还主要经血和血制品传播、破损的皮肤和粘膜及性接触传播。

血制品传播主要是输血,经皮肤粘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以及静脉内滥用毒品等。

其他如修足、纹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

与HBV阳性者性接触,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者,其感染的危险性明显增高。

主持人:普通的成年人也需要注射乙肝疫苗吗?
专家:
主持人: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还有一个问题是他们最关注的,大小三阳能转阴吗?
一般不能。

有相当部分的乙肝患者盲目追求“转阴”,会误信游医乱吃药,或以为护肝药吃得越多越好。

由于大部分药物在肝脏代谢,部分药物服用后会引起肝脏不同程度的损害,滥用药反而会加重肝脏的负担。

因此,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主持人:肝脏是一个极其敏感的器官,有多种因素可一导致肝脏的损伤,有什么样的巧招妙法能帮助我们保肝护肝呢?一起进入今天的健康动起来。

健康动起来
主持人:乙肝歧视更多的来自于缺少对乙肝的正确认识,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宽容和尊重,让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不仅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同样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非常感谢魏超医生做客健康有约,下期节目我们将深入探讨乙肝防治的相关话题,希望您继续关注。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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