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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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中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试行)

中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试行)

中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试行)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自主管理,在管理中实施自我教育,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学生,特制定本细则。

一、惩戒教育管理原则1 .惩前烬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违纪学生惩戒的具体程序1.违纪学生要认真填写《学生严重违纪情况登记表》,并附上本人的自述材料及旁证材料等。

2.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召开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当事学生及家长和旁听学生参加的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听证会。

3.召开校务委员会,视其情节轻重,对严重违纪学生分别给予下列处分: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留校旁听;开除学籍。

由政教处将处分决定通知到违纪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认可后,对学生实施处分。

4.学校与家长签《学生违纪惩戒协议书》o家长每月填写《学生违纪家长月反馈情况记录表》,向学校反馈学生在家的表现情况,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帮扶教育活动。

5.根据“协议”内容,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将组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三、实施细则1.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由班主任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教育,并写出300字至500字的反思性说明书。

从第二次起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出书面检查,必要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每次扣学分1—5分,并计入每月综合素质评价。

(1)一周迟到、早退累计5次,一月累计10次;一周旷课累计2节,一月旷课累计4节。

(2)不穿校服、不戴校牌,无假条离校且不服从管理。

(3)在校园内说脏话或乱扔杂物。

(4)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或随便停放自行车,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5)上课期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6)男生留长发、染发、烫发或女生染发、烫发、戴首饰。

(7)男女同学交往不正常,有早恋现象,或男女同学之间有不文明行为。

(8)一周3次或一月6次不交作业。

(9)一周之内在课堂上看言情小说或卡通画或手机上网或吃零食或打牌下棋等被老师发现2次以上。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解读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解读
教育部自2019年开始组织研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起草,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 究,广泛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受到了高度关注,共收到6400余条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对《规则》持支持态度的超过八成。在委 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的一项全国家长问卷调查中,共收到123820份有效问卷,赞同国家出 台教育惩戒相关政策法律的家长达84.13%。起草部门全面梳理了相关意见,并对其进行反复修改 后形成了现在的《规则》。
【案例】 某学校五年级第三节数学课,一男生周某和一女生为一支笔发生矛盾,致使女生
哭泣。教师赵某上前处置,并与男生周某发生了肢体接触。赵老师随即联系其家长到 校,学生周某外婆将其接回家。回家后学生周某感觉身体不适,其家长带其到医院做 CT等检查。下午,学生周某的母亲和外婆到赵老师办公室讨要说法,学校总务主任请 学生周某家长和赵老师到其办公室进行调处。学生周某家长要求赵老师在全班道歉, 并支付检查费用。校方拒绝了周某家长让赵老师道歉的要求,但检查费用双方可以协 商。因学生周某家长不接受校方调处意见,赵老师打电话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到 场,经协调提出初步调处意见:赵老师维护课堂正常教学秩序无过错,在全班向学生 道歉的要求不予采纳,检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场无异议。但民警离开后, 学生周某家长又再次向校方提出,要求赵老师在全班向学生道歉,校方再次予以拒绝。
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二、合法性原则 三、适当性原则 四、公正性原则 五、时效性原则 六、保障安全原则
合法性原则
【案例】 某中学九年级二班学生谷某在教室为平板电脑充电被发现。班主任经过调查后发
现,包括谷某在内的三名学生在自习课及午饭后利用平板电脑玩游戏,时间已持续三 周。其余两名学生均已承认三人玩电脑,班主任当场对其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谷某 始终未承认。

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和成员职责分配

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和成员职责分配

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和成员职责分配1. 引言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结构,负责制定和推动学校的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的成员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协同合作,确保学校的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的职责分配。

2. 领导小组职责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制定教育工作方针领导小组应当制定学校的教育工作方针,明确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发展方向。

他们需要掌握当前的教育政策和趋势,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学校发展的教育工作方针。

2.2 规划教育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应当制定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表。

他们需要合理安排教育资源,制定教育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顺序,确保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2.3 确保教育质量领导小组应当监督和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确保教育工作的有效实施。

他们需要建立教育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4 支持教师发展领导小组应当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培训机会。

他们需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5 促进家校合作领导小组应当促进学校与家长的紧密合作,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渠道。

他们需要制定家校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家长会和家校活动,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3. 成员职责分配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可以根据其专长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职责分配建议:- 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主席,负责整体协调和决策。

- 教务处长:负责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

- 学科组长:负责学科教学的组织和协调。

- 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指导。

- 学生处长: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生事务处理。

- 家长代表: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合作。

4. 结论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和成员的职责分配对于保证学校的教育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2023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2023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而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木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校园欺凌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校园欺凌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校园欺凌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背景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研究成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校成立了校园欺凌防止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 制定校园欺凌防止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明确的校园
欺凌防止政策,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并规定相应的处罚
措施。

2. 宣传校园欺凌防止知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
提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校园欺凌防止意识。

他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和工作坊等方式向校园成员传递相关知识。

3. 建立举报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
学生和教师积极举报校园欺凌行为。

他们应确保举报渠道的安全和
可靠性,并保护举报者的隐私。

4. 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举报的校园欺凌
事件,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他们应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并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教育。

5. 提供支持和辅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提
供心理和情绪上的支持,帮助他们恢复自信并解决问题。

他们还可
以提供相关的辅导资源,帮助施暴者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

6. 监测和评估工作效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测和评估校园欺
凌防止工作的效果。

他们应定期收集数据和反馈意见,并根据结果
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

结论
校园欺凌防止工作领导小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责涵
盖了政策制定、宣传教育、举报处理、支持辅导和监测评估等方面。

通过他们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为学生创
造一个安全和健康的研究环境。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学生之间在学校校园内、学生宿舍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侮辱、殴打、孤立、敲诈勒索等手段,对他人实施身体、心理、财产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第三条学校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各年级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查处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园欺凌行为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举报。

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由学生处负责管理。

三、预防措施第六条加强法律法规教育。

学校应当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通过课程、讲座、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第七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心理问题引发的校园欺凌行为。

第八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应当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九条建立健全学生互助机制。

学校应当鼓励学生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及时报告老师。

第十条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监控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四、惩戒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 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较轻的校园欺凌行为,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进行口头警告。

2. 通报批评:对于情节较重的校园欺凌行为,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 纪律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4. 转学或休学: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可以建议学生转学或休学。

中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学教育惩戒规则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及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中小学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学生惩戒规则。

第一条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

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实施教育惩戒客观公正、措施适当、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二条学校要求学生遵守以下纪律规范,若有违反,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可以实施本条相应的教育惩戒:1、注重爱国,爱党爱家:爱护公物,不乱涂乱画,不跨花池不折树枝,节水节电节粮,升降旗肃立,奏唱国歌庄重,珍视国誉,维护校誉,孝亲尊老,传承家风;2、注重仪表,合乎规范:校服干净整洁无涂鸦,男生小平头,发长不超一指,女生发不过眉,发不及领,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3、注重健康,讲好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吃泡泡糖,认真值日,保护环境,美化心灵;4、注重文明,行为良好:言语文明,举止文雅。

尊重师长,主动问好,问话起立,接受批评,态度诚恳,服从管理。

上下学自行车步行分道行走,上下学排队,楼道轻声慢步,不扰人工作学习,不扰课堂教学秩序,观演不起哄,活动守规矩;5、注重学业,勤学上进:按时到校,有事请假。

上课专心,认真笔记,积极提问,作业认真,及时完成,不抄不略,书写规范;不早退不旷课,守纪律,多阅读;认真考试,不作弊,不带手机,不违纪,不影响考场秩序,服从老师管理;6、注重友谊,友好相处: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好,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早恋,慎交网友,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尊重老师和学生,不给学生、老师起外号、叫外号。

校园欺凌防治预案和教育惩戒机制

校园欺凌防治预案和教育惩戒机制

校园欺凌防治预案和教育惩戒机制校园欺凌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现象,制定一套完善的至关重要。

一、校园欺凌防治预案1. 建立组织架构(1)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保卫科长、班主任等为成员。

(2)设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2. 明确工作目标(1)提高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2)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3)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

3. 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等途径,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②组织师生参加校园欺凌防治知识讲座,提高防范能力。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①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师生了解心理调适方法,提高心理素质。

②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家校合作①定期召开家长会,宣传校园欺凌防治知识,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预防校园欺凌。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①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②对校园欺凌易发区域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师生安全。

4. 应急处置(1)发现校园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学校领导。

(2)迅速采取措施,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受欺凌学生。

(3)及时通知家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5)对受欺凌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二、教育惩戒机制1. 建立教育惩戒制度(1)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教育惩戒办法》,明确惩戒措施和程序。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 实施教育惩戒(1)对校园欺凌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惩戒:①口头警告:对轻微欺凌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学生改正。

②书面警告:对情节较重的欺凌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通知家长。

教育惩戒安全预案

教育惩戒安全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教育秩序,保障师生安全,预防教育惩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明确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和标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

2. 建立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流程,确保教育惩戒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强对教育惩戒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4. 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预案内容1. 教育惩戒适用范围(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2)学生存在不良行为,经教育不改;(3)学生参与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行为。

2. 教育惩戒标准(1)轻微违纪:口头警告、批评教育;(2)一般违纪:书面检讨、家校沟通、取消荣誉称号等;(3)严重违纪:停课、转学、退学等。

3. 教育惩戒工作流程(1)发现违纪行为:教师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领导;(2)调查核实:学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3)作出决定:根据违纪行为严重程度,作出相应教育惩戒决定;(4)实施惩戒:教师按照学校决定执行教育惩戒;(5)跟踪教育:教师对受惩戒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4. 教育惩戒监控(1)学校成立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控教育惩戒工作;(2)建立健全教育惩戒档案,记录教育惩戒过程;(3)定期开展教育惩戒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教育惩戒工作进行评价。

5. 安全保障措施(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确保教育惩戒工作的规范性;(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预防教育惩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3)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4)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共同维护教育秩序。

四、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2. 学校定期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模版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旨在有效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事件,切实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强化预防机制,防患未然1. 加强校园值班与巡查工作,特别是在上学、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后等关键时段,以及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教学楼等重点场所,确保巡逻与查看到位,并做好详细记录。

2. 严格督促学校安保人员提升巡视力度,通过加强培训考核,将巡视频率及突发问题的发现与制止能力纳入考核体系,实施奖惩机制。

3. 在关键区域增设高清监控摄像头,对现有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替换,以技术手段提升校园欺凌事件的防范、发现与制止能力。

4. 强化学校督导人员的监督与巡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上报至学生发展处。

5. 要求宿舍管理人员加强宿舍管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监控室值班人员需认真负责,利用校园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确保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6. 班主任需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一旦发现问题苗头,立即提醒并共同进行教育干预。

7. 向学生公开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确保学生知晓并敢于求助。

8. 通过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育人职责与要求。

9. 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资源,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服务,一旦发现校园欺凌苗头或问题,立即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迅速处理,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发展处应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若事件涉嫌违法犯罪,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厉山镇何家小学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模版(二)为了维护学校的严肃纪律,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强化法制教育,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制度1

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制度1

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制度1为了切实提高我园的办学质量,以及社会、家长对本园的信任度;更为了我园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打造当地幼教名牌”的办学目标,现特对我园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制订以下工作常规及奖惩制度:一、全园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我园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经常持续对家长的热心,对幼儿的爱心,对工作的耐心、细心和职责心。

幼儿园是幼儿知识启蒙、智力发展、品德培养、习惯构成、身心健康成长的乐园。

教师要设法让幼儿想来幼儿园,切不可让幼儿产生畏惧和厌恶感。

(1)在对幼儿的日常行为管理上,须讲究方法,注意影响。

绝对不允许采取打、骂、罚站、恐吓等粗暴行为。

要经常持续和蔼可亲、笑容可掬的神情,以得到幼儿的喜爱。

(2)每一天要清理好幼儿的早点、钱、衣物、毛巾、被褥、药品、食品、学习用品等,不得弄丢或弄错。

(3)要经常持续幼儿的容貌和穿戴干净整洁。

及时给幼儿擦拭鼻涕口水。

要定时提醒幼儿大小便,裤子湿了的要换洗好,切不可让幼儿穿着或带着有屎尿的衣裤回家。

(4)要经常注意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

有药的要按时喂药,需添减衣服的要及时添减,发现身体不舒服的要及时告知园务办或通知家长。

(5)每一天下午幼儿起床后,教师要仔细清理幼儿的书包,看是否有药物、食品或其他物品,并及时处理。

(6)对待家长要礼貌热情。

工作上出现过失或不足的,要敢于向家长认错,以取得家长的谅解。

三、作好安全工作。

避免幼儿摔伤、撞伤、触电、烫伤、相互抓伤和咬伤。

在工作时间里,无特殊状况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看电视、听音乐、玩手机、聊天等原则上不允许,在幼儿午睡时也应适度。

教师应学会“眼观八路”的本领,发现幼儿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受伤害的状况时,要立即制止。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早退。

无特殊状况不得随意请假。

五、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教师应在时间、资料、方法、训练等方面要有充分的计划、安排和保证。

(1)重视对幼儿的礼貌、食宿起居和卫生等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成立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的开展。

二、惩戒措施1.对欺凌行为进行分类,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2.轻微欺凌行为:口头警告、书面检讨、道歉、承担相应责任等。

3.较严重欺凌行为:通报批评、停课反省、参加公益活动、接受心理辅导、家长陪读等。

4.严重欺凌行为: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报送公安机关处理等。

三、处理程序1.发现欺凌行为后,立即制止,保护受害学生,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对欺凌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3.根据调查结果,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4.将处理结果通知欺凌行为人和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并做好解释工作。

5.对欺凌行为人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6.对受害学生进行关爱和心理辅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四、教育与预防1.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欺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3.建立和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4.对特殊学生进行关爱和帮扶,防止其成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或实施者。

五、责任追究1.对欺凌行为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

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制度实施与监督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领导小组对校园欺凌行为惩戒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XX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第三条实施惩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心、承受力,适时、适度、适机地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惩戒产生对立和怨恨情绪,增强惩戒质效。

第四条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

第五条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第六条实施惩戒该当排除个人情绪、喜欢、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正、公正地对待每位学生。

第二章惩戒行为第七条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一)携带危险品入校。

包括鞭炮、烟酒、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昆虫等。

(二)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三)打架和斗殴、吸烟、饮酒的。

(四)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五)破损学校公共设施,招致学校财富受损的。

(六)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

(七)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的。

(A)携带手机进校园的。

(九)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风险行为的。

(十)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的作业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第八条影响个人进修成长的行为(一)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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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一)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精神,为切实做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2.遵循教育规律。

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3. 遵循法治。

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注重育人效果。

二、工作步骤为确保《规则》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采取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办法。

(一)组织学习阶段制定具体的学习方案。

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做到教职员工全覆盖、内容掌握全知晓。

深入结合“师德建设年”活动,充分利用教师的理论学习、教职工大会、师德教育、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规则》,充分领会正确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和法治精神;要通过专家辅导、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教师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提高教育惩戒的执行能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阶段在深入学习论证基础上,结合本校学生特点,根据《规则》依法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教师教育惩戒边界。

要通过完善学校章程、校规校纪,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

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规范教育惩戒的可操作性。

制定校规校纪和实施细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

校规校纪和实施细则制定后,要提交家长委员会、教代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学校要组织和指导班主任教师制定班规或班级公约,建立健全学生教育保护辅导机制。

要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健全教育惩戒实施和监管、救济的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和教师依法正当履行职务。

(三)广泛宣传阶段各学校要把宣传《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社会、家长对教育惩戒的了解和支持。

各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对《规则》法治精神、教育原则、执行方法的解读。

要利用开学第一课、班团队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学校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况和校规校纪的制定情况。

通过广泛宣传,提高《规则》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三、工作要求(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二)加强实施管理。

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能力。

教师要审慎使用教育惩戒,确有必要再合理使用。

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及时进行处理。

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同时畅通校内申诉、向主管部门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

(三)加强监督检查。

把《规则》贯彻落实工作与“师德建设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全面减轻学生负担等工作相结合,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体现贯彻落实成果。

各学校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错误行为,教育局将把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中贯彻法治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引导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教水平。

(二)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成立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育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教育惩戒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的监管工作,成立教育惩戒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支持、评价和监督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四)教育惩戒领导工作制度(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惩戒监管工作,特制定《教育惩戒监管工作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惩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开展校规校纪的修订工作;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2.加强工作制度。

重点监管在完善工作制度过程中,是否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是否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是否报本地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是否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加强工作机制。

是否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明确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工作职责;是否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是否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

4.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规则》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做到教职员工全覆盖,内容掌握全知晓,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社会、家长、学生对教育惩戒的了解和支持。

5.加强《规则》实施。

对符合《规则》规定的违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是否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措施适当;是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或组织听证;是否全面做好教育惩戒的监管、记录工作。

6.加强对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

加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是否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是否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7.加强对教师实施《规则》工作。

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时,是否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加强对家校协作工作。

学校、教师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家校合力。

(五)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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