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安全标准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1. 爆炸、火灾等事故风险。
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置机制,必要时对危险化学品等物资进行安全存储和管理。
2. 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应加强对地质情况的监测和预警,采取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并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救援和处置。
3. 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应对车辆、机械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同时对矿山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
4. 生产设备安全隐患。
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 作业人员安全隐患。
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和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6. 环境污染隐患。
应对矿山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加大对矿山污染的治理力度,同时建立污染物减排和环保措施评估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度污染。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一、固有风险(29分)评审项目评审内容标准分值计分方法实际得分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证照情况6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无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批复文件(2002年以前设计并投产的矿山需有现状评价报告,对2002年以后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部分需履行“三同时”手续,此项不得分且直接定为D级证照情况许可证证照齐全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此项不得分且直接定为D级(符合陕安监〔2016〕52号要求的除外)边坡(排土场)高度2分边坡高度超过200米,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2在线监测和专项分析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进行在线监测或未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的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边坡角3分工作帮和非工作帮的边坡角符合设计要求 3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台阶高度3分按照设计台阶高度开采,机械开采时,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开采时,砂岩不大于1.8m、松软矿岩不大于3.0m、坚硬岩矿不大于6m3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平台宽度3分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符合设计要求3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工作平台宽度小于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得分封闭圈以下深度1分封闭圈以下深度小于100米 1封闭圈以下深度超过100米不得分排土场情况3分有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排土场堆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防洪措施到位3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开采方式3分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3 未按照设计方式开采或使用的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的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 2水文地质条件2分大气降水量小,地下水量小,边坡稳定性好,岩土体无变形破坏2 大气降水量大,地下水量大,边坡稳定性差,岩土体有变形破坏,未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治措施,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大气降水量大,地下水量大,边坡稳定性差,岩土体有变形破坏,采取防治措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评审项目评审内容标准分值计分方法实际得分工程地质条件2分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不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2 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有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的可能,未采取可靠防治措施,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矿山其主要构筑物有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的可能,采取防治措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周边环境1分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1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二、设备设施及管理(27分)评审项目评审分项评审内容标准分值计分方法实际得分防洪设施3分防洪措施作业单位有完善的防洪措施。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规定
3
安全投入
1分
安全生产费用
矿山企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1
未按要求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扣0.5分
4
隐患排查
治理
4分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整改方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督办和治理销号制度
否定项
大气降水量大,地下水量大,边坡稳定性差,岩土体有变形破坏,采取防治措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
10
工程地质条件
2分
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不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
2
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有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的可能,未采取可靠防治措施,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
1.5
每发现一处不否扣0.5分
5
电气设备
3分
变电所
变电所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供电线路
露天采场的供电线路不应少于两回路,两班生产的采场或小型采矿场可采用一回路,排土场可采用一回路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6
机械化程度
3分
机械化设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制度
3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2
管理机构
1分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第6要素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6.2 采矿工艺1、要求对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局部滑坡与滚石等进行监控与处理;2、要求采掘带结束及时进行测绘和处理;6.3 生产保障系统1、要求运输线路按要求设置护栏、挡车墙、分车道、警示标志;2、要求供配电系统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要求电力设施采取避雷措施。
横过道路、铁路的供电电缆采取防护措施;4、要求按规定对排土场进行检测或安全评价;5、要求对排土场的滚石、滑坡和泥石流等危害采取监测和控制措施。
设置标志,防止人员进入排土作业危险区;6、要求对矿区水文地质进行详细勘查。
按需要设置防排水设施和设备;7、要求建立相应的消防隔离设施,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第7要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7.1 基本要求1、要求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维护(在用的、需要强制性检测检验的设备)。
特种设备登记。
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设备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2、要求矿用设备需要取得安全标志的;3、要求电气设备、开关有永久性标签;第8要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8.1 作业环境1、要求露天矿边界设围栏或警示标志;2、要求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3、要求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部位设照明;4、要求重要设备和设施设有警示标志;5、要求采场道路和爆堆等场所防尘措施(捕尘、抑尘措施);8.2作业过程1、要求边坡危害性大的矿山应采取边坡观测措施;2、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第9要素职位卫生管理9.1 健康监护1、要求员工的健康监护:上岗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的体检、特定的体检;2、要求作业现场提供卫生设施和急救器材;9.2 职业卫生监测1、要求对噪声、粉尘、辐射、其他相关职业危害进行监测;第12要素应急管理12.1应急准备1、要求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的配置;2、要求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紧急疏散提示和紧急联系方式;12.3 应急响应1、要求应急指挥中心依照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通信设备;相关图纸、资料;应急服务电话;交通工具;紧急、备用电源及设备;应急处理方案;周围地区主要干线和支线道路的交通图;摄影设备;应急人员配备能识别的徽章、袖标;应急人员安全保障设备和设施。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和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科学可行的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是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一、地质条件隐患判定:1. 露天矿山的地质构造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断层、裂缝或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
2. 露天矿山开采区域是否存在地下水、瓦斯等危险气体的出现,是否存在水源涌入或者突泉等情况。
3. 露天矿山周边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二、设备设施隐患判定:1. 露天矿山设备设施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合格认证,是否存在性能不稳定或者使用年限过长的问题。
2. 露天矿山机械设备是否经常保养维修,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3. 露天矿山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氧气不足或有毒气体堆积的情况。
4. 露天矿山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合格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通道。
三、作业环境隐患判定:1. 矿场周边是否存在爆破等噪音污染,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2. 雷暴天气是否及时采取避雷措施,是否存在雷击等安全风险。
3. 作业现场是否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如有无良好光照、通风、维护仓库、堆料场等工作条件。
四、管理制度隐患判定:1. 公司是否建立科学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程序,并且能够有效落实。
2. 矿山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是否具备相关职业证书和合格证明。
3. 矿山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隐患判定:1. 矿山是否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
2. 矿山是否配备完整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是否有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最后,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经验总结,由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矿山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对各个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确保生产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基本条件
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基本条件为规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管理和保障能力,预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推进矿山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本《基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所辖范围内从事金属非金属露天开采和生产经营的矿山企业。
第一条矿山企业的建设与生产必须依规依法,符合以下条件:(一)矿山企业规划与设计遵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的生态保护、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等。
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
(二)矿山企业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原则上必须一次性总体设计,由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
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
(S)矿山企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应取得采矿许可证,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和开工备案手续齐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安全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
配套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矿山企业必须在《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开采,不得越界。
并且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
(五)矿山企业使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材料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3)123号)的要求。
(六)矿山企业生产系统和配套安全设施应依照适用范围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规范》(GB50830-2013)、《矿山电力设计标准》(GB50070-2023).《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50771-2012)、《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1119-201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GB50421-2007)及其他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周边环境
1分
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
大于300米
1
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 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不得分直 接定为D级
否定项
、设备设施及管理(27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实际 得分
备注
1
防洪设施
3分
防洪措施
作业单位有完善的防洪措施。 对开采境界上 方汇水影响安全的, 设置了截水沟;对有可 能滑坡的,采取了防洪排水措施
附件2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固有风险(29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实际 得分
备注
1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及证照情 况
6分
安全设施三同时”
手续
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
无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批复 文件(2002年以前设计并投产的 矿山需有现状评价报告, 对2002年以后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部分 需履行 三同时”手续,此项不得 分且直接定为D级
供电线路
露天采场的供电线路不应少于两回路, 两班 生产的采场或小型采矿场可采用一回路, 排 土场可采用一回路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6
机械化程度
3分
机械化设备
凿岩铲装运输作业全部机械化
3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7
设备设施技术 水平
3分
生产、调度、管理及监控
较好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 中的先 进工艺和设备
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防洪措施到位
3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不符扣1分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每发现一处不否扣0.5分
5
电气设备
3分
变电所
变电所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供电线路
露天采场的供电线路不应少于两回路,两班生产的采场或小型采矿场可采用一回路,排土场可采用一回路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6
机械化程度
3分
机械化设备
否定项
大气降水量大,地下水量大,边坡稳定性差,岩土体有变形破坏,采取防治措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
10
工程地质条件
2分
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不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
2
矿山及其主要构筑物有受岩移、滑坡、滚石、地表塌陷、山洪和雪崩等威胁的可能,未采取可靠防治措施,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采剥设备
机电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机械设备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4
破碎系统
3分
除尘设施
破碎系统配备了除尘设施
1.5
除尘设备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破碎系统转动部位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应合理选择溜槽的结构和位置。溜槽坡度不超过65度,接矿平台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溜矿时人员不能靠近;溜井的卸矿口应设挡墙,并设明显标志、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溜井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在附近逗留
1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三、安全管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
第三条安全管理职责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要切实加强本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下属从业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定适合本企业、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生产措施。
必须确保制度的正确、有效执行,提高本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前准备在生产过程中,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对工作进行有效安排和合理分配,必要的生产前准备工作和生产检查工作也必须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任何不符合标准的操作流程。
第七条应急预案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积极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八条现场安全检查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第九条安全定期检查和评估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全方位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责任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将会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案件处理有关部门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处罚结果公示露天矿山企业、单位、个人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将处罚结果及时公示。
露天矿山主要岗位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露天矿山主要岗位风险分级管控标准露天矿山的开采作业涉及多个岗位,每个岗位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
为了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有必要对主要岗位的风险进行分级管控。
以下是根据露天矿山的特点,制定的主要岗位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一、穿孔岗位1、风险识别机械伤害:穿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导致操作人员肢体卷入或碰撞受伤。
高处坠落:在高处作业平台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时,存在坠落的风险。
粉尘危害:穿孔作业产生大量粉尘,长期吸入可能导致尘肺病。
噪声危害: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操作人员听力造成损伤。
2、风险评估机械伤害:根据设备的运行速度、防护装置的有效性等因素,评估为中等风险。
高处坠落:考虑作业平台的高度、防护栏杆的可靠性,评估为较高风险。
粉尘危害:依据粉尘浓度、作业时间和防护措施,评估为中等风险。
噪声危害:结合噪声强度、作业时长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评估为中等风险。
3、管控措施机械伤害: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高处坠落: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定期检查作业平台的稳定性。
粉尘危害:配备有效的降尘设备,如洒水车、喷雾装置等;为操作人员提供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噪声危害: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为操作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并要求其正确使用。
二、爆破岗位1、风险识别爆炸伤害: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飞石伤害:爆破产生的飞石可能击中附近的人员和设施。
有害气体:爆破后产生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可能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盲炮处理风险:未爆炸的雷管和炸药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爆炸的危险。
2、风险评估爆炸伤害:由于爆炸威力巨大,评估为极高风险。
飞石伤害:根据爆破参数、地质条件和防护距离,评估为较高风险。
有害气体:考虑通风条件和作业时间,评估为中等风险。
盲炮处理风险:盲炮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爆炸,评估为极高风险。
露天矿山开采安全
露天矿山开采安全一、露天矿山的一般规定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2、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露天矿边界上2米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3、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并经主管矿山批准。
爆破前,应将钻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二、边坡事故的预防措施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
2、作业中,应加强观察边坡,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隙可能坍塌或大块浮石以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必须及时上报,迅速处理。
受其威胁的人员和设备应撤至安全地点。
如未处理,不得在浮石危险区进行其他任何作业和停留,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3、当现场作业人员发现边帮有坍塌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受威胁的人员和设备立即撤出危险区域。
4、定期对边帮进行检查、清扫,对危岩进行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对有潜在坍塌危险的边坡,应建立观测预报制度。
地下矿山开采安全一、出入矿井的规定1、凡入井人员一律持入井证,入井时将入井证交给井口站值班人员,出入时取出。
2、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入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矿外职工来矿下井者,要持有关接待部门信件,到公安分处、调度室、安环科审批同意后,有安全环保科人员进行入井培训,在安全员带领下办理临时入井证,穿戴好劳保用品入井。
3、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
4、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和穿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5、因工作需要连班的人员提前在调度室备案。
6、凡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出入井时间,任何作业人员均不应在井下滞留或被强制滞留8小时以上(包括上、下井时间)。
乘罐人员应在距离井口5米以外侯罐,上下罐听从把钩工指挥。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基本规定1.1 小型露天采石场,除遵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外,还应遵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1.2 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1.3 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
1.4 采剥和排土作业,不应对深部开采或邻近矿山造成水害和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露天矿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1.5 靠近矿山铁路修筑建构筑物,跨越矿山铁路、横穿路基或桥涵架设电线和管道等,以及临时在矿山铁路附近施工,均应事先征得矿山运输和安全部门同意,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1.6 在矿山铁路或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距离,应不小于0.75m;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m(若道路有侧沟,距侧沟外侧,应不小于0.5m)。
1.7 任何人不应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基点;需要移动或报废时,应经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同意,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1.8 露天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宜配备专用载人车辆接送作业人员上下班:——从上下班人员集中的地方至露天矿(或车间)主要作业场所,路程超过3000m;——凹陷露天矿的垂直深度超过100m;——山坡露天矿的垂直高差大于150m。
采用提升设备运送人员时,应遵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
1.9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露天矿边界上2 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 m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1.10 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1.11 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评审内容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建立矿山应急管理机构文件、 建立矿山应急 救援组织, 定期组织培训, 合格上岗; 生产 规模较小, 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指 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并与邻近的事故应 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实际 得分
0.2
备注
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 和专项预案,评审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不得分
1 缺一项扣 0.5 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或漏项 1 扣 0.2 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
3 分;设计与现状严重不符的, 不得分并直接定为 D 级
否定项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为每名员工量身定 制风险告知卡
矿山具备: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 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并根据实际 情况及时更新
3分
防洪措施 深凹露天矿山
警示标志 2
2分
警示标志
工作面 3
4分 破碎系统 4
3分
边帮浮石 采剥设备 除尘设施 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评审内容
作业单位有完善的防洪措施。 对开采境界上 方汇水影响安全的, 设置了截水沟; 对有可 能滑坡的,采取了防洪排水措施
标准 分值
1.5
计分方法
未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防洪 设施、采取防洪措施的,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扩壶爆破、 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2 的不得分直接定为 D 级
否定项
大气降水量小, 地下水量小, 边坡稳定性好, 岩土体无变形破坏
大气降水量大, 地下水量大, 边坡稳定性差, 岩土体有变形破坏,采取防治措施安全可 靠,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2 大气降水量大,地下水量大,边 坡稳定性差,岩土体有变形破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通过对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评估和分析,判定其对生产安全的威胁程度。
下面是一些可能相关的参考内容。
1. 地质条件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矿山所在的地质条件。
如地质构造、地表地下水位、地质断裂带、矿山陡坡等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对矿山的稳定性造成威胁,从而增加安全隐患。
2. 工程条件矿山的工程条件包括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设施。
是否存在运输设备老化、通风不良、排水不畅、供电不稳定等问题,矿山是否具备启停机、故障隔离、人员逃生等安全设施,这些条件可能会增加安全隐患。
3. 设备设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备设施是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设备的现场管理和维护至关重要。
是否存在设备老化、设备维护不当、设备操作人员技能水平不足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导致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
4. 生产管理矿山的生产管理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是否存在生产管理混乱、生产过程监控不到位、生产计划与实际生产不符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5. 应急救援矿山的应急救援体系是安全产生事故后救援和处理的关键。
是否存在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救援设备不全、救援人员不足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事故的后果和救援的效果。
6. 人员素质矿山工作人员的素质情况是影响安全的重要因素。
是否存在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员工操作技能缺乏、员工训练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一些可能相关的参考内容。
在判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时,需要综合考虑矿山的地质条件、工程条件、设备设施、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和人员素质等多个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典型事故案例;
8)应急救援预案;
9)现场急救技术。
9
缺少一类培训内容扣1分。
8、复岗和转岗员工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2
未执行复岗和转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受影响员工重新培训并考试合格
2
未执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8、对爆破后出现的大块,采用机械破碎,严禁采用二次爆破的方式处理。
4
未采用机械破碎,不得分。
爆破质量管理
1、爆堆高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
6
检查有一处爆堆高度,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扣2分。
2、爆堆宽度应不影响矿岩的运输线路。
6
检查有一处影响矿岩运输的,扣2分。
质量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说明
综合技术管理
1、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无越界开采行为。
6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按设计要求配置采装设备,未完全按设计要求配置的,挖掘机斗容应与汽车载重合理匹配。
6
发现一处不匹配扣2分。
3、挖掘机效率及数量满足矿山生产能力要求。
6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采装作业管理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按规定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合且应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上岗。
未按规定配备、未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上岗,每发现一次扣1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
2)分管负责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职能部门;
1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若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了解该制度视为制度不落实,缺一项制度扣1分;缺少一类制度执行情况记录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矿山所有工种,缺少一个对应的操作规程扣0.5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外包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承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资质不符合扣2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2分,未备案扣2分。
4、矿山企业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根据矿山生产规模,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应符合相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
5、采场内按设计要求设置避炮设施。
4
未设置避炮设施,不得分。
6、爆破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5
检查无安全措施,无汇报自行处理的,不得分。
7、每次爆破后应及时填写爆破记录。
4
无爆破记录不得分,爆破记录不全,缺一次扣1分。
1、矿山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及其它报告、批文保存完整,手续齐全。
4
查看资料,缺一项扣1分。
2、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1)地形地质图;
2)采剥工程年末图;
3)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4)开采现状图(至少半年更新一次)。
2
查看资料,缺一项扣0.5分。
3、安全生产记录(会议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保存完整。
3、钻机在装有炸药的钻孔和瞎炮孔边补钻孔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检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新钻孔与原装药孔的距离不小于10倍的炮孔直径,并保持两孔平行。
6
处理瞎炮孔,重新补新钻孔,距离不足或不平行,每孔扣2分。
三、爆破作业安全质量标准(110分)
项目
质量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说明
综合技术管理
1、有爆破设计,作业人员严格按设计进行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
1、设置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账户。
2
未设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账户,不得分。
2、制定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得分。
3、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4
未按规定提取,不得分。
4、有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记录。
4
未记录,不得分。
职业危害管理
1、明确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4
现场检查,无人引导和监护不得分。
5、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
4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6、钻机在穿孔完毕后,必须把孔边的岩粉清理干净,防止岩粉倒流孔内。
4
现场检查,未清理不得分。
穿孔质量管理
1、钻孔的实测深度,应与设计规定的钻孔深度相符合,误差不超过±0.5m。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针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措施。
4
未制定,不得分。
5、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并对员工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教育培训。
3
未配备或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不得分。未培训,扣2分。
6、定期为职工体检,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4
未定期体检,不得分。
事故应急救援
1、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邻近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采过后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0.5m、长2~3m以上的根底。
6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4、坡顶不得出现突出2m,长5m以上的伞檐。
6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5、大块率应不超过5%。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炸药与火工品管理
1、对于爆破使用的炸药、火工品,必须由专用车辆运输,专人负责。并保证装卸运输安全,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5
发现在夜间、大雾天、雷电雨天气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分。
5、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5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6、工作面爆破量满足采装设备能力。
4
不满足采装设备能力不得分。
爆破作业管理
1、按设计要求进行装药。
4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
2、炮孔堵塞按设计施工并确保堵塞质量。
4
发现炮孔堵塞长度不足或质量不符合要求,一个孔扣1分。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例会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6)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7)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8)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9)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
4、保留了培训记录。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3
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没有记录存档不得分;一人未经培训上岗扣1分。
6、培训时间满足下列要求:
1)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3)主要负责人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6
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扣4分。
2、建立炸药与火工品的领用、消耗台账,数量要吻合,账目要清楚。
6
无台账不得分,数量不相吻合,每错一项扣2分。
3、运送炸药、火工品的车辆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安全、整洁,严禁带病作业。
6
发现运输车辆带病作业或安全机件不全,扣4分。
四、采装作业安全质量标准(90分)
项目
4
查看资料,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穿孔作业安全质量标准(90分)
项目
质量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说明
综合技术管理
1、穿孔作业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
5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穿孔作业有一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分。
2、钻机司机必须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
现场检查司机操作熟练程度,不熟练不得分。
6
钻孔深度超过±0.5m,每孔扣2分。
2、孔距应与设计相符,误差不超过±0.3m。
6
实际测量钻孔的孔距超过±0.3m,每处扣2分。
3、行距应与设计相符,误差不超过±0.3m。
6
实际测量钻孔的行距超过±0.3m,每处扣2分。
4、钻孔距坡顶线距离,应与设计相符,误差不超过±0.3m。
6
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测量钻孔边坡距,超过±0.3m,每孔扣2分。
6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2、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
6
现场检查,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6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4、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5
无爆破设计扣3分,不按设计作业有一处扣1分。
2、成立统一爆破指挥机构,强化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管理、指导、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并编制安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