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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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安全标准

露天矿山安全标准
6)职业危害预防;
7)典型事故案例;
8)应急救援预案;
9)现场急救技术。
9
缺少一类培训内容扣1分。
8、复岗和转岗员工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2
未执行复岗和转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受影响员工重新培训并考试合格
2
未执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8、对爆破后出现的大块,采用机械破碎,严禁采用二次爆破的方式处理。
4
未采用机械破碎,不得分。
爆破质量管理
1、爆堆高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
6
检查有一处爆堆高度,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扣2分。
2、爆堆宽度应不影响矿岩的运输线路。
6
检查有一处影响矿岩运输的,扣2分。
质量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说明
综合技术管理
1、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无越界开采行为。
6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按设计要求配置采装设备,未完全按设计要求配置的,挖掘机斗容应与汽车载重合理匹配。
6
发现一处不匹配扣2分。
3、挖掘机效率及数量满足矿山生产能力要求。
6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采装作业管理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按规定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合且应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上岗。
未按规定配备、未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上岗,每发现一次扣1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
2)分管负责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 50 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安全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第十一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 米 .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审核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 6 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 30 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 米 ,分层数不得超过 3 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 60 米.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4 米 .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第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第十七条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第十八条承包爆破作业的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承包采矿和剥离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应当持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九条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4 米以上.第二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第二十一条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距工作台阶坡底线 50 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第二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 2 倍.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装载与运输作业时,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第二十三条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的,应当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第二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第二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在 1 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使用.第二十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第三十一条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 300 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限制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式.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加强对承包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未依法履行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前言本制度旨在确保露天采石场的作业环境安全稳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检查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此安全检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保证采石场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石场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人员、作业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1.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频率:1.1 安全设备的检查:每天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2 作业人员的着装和个人防护设备的检查:每天对作业人员的着装和个人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 作业现场的环境和设施的检查:每天对作业现场的环境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可靠。

1.4 作业工具和设备的检查:每天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1.5 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每天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例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等,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性。

2. 安全检查的程序和要求:2.1 安全检查由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未经允许不得缺岗。

2.2 安全检查工作必须记载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并留存备查。

2.3 安全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情况。

2.4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修复,并确保问题解决后再进行作业。

2.5 安全检查人员可以适时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提醒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对措施。

3. 安全检查的责任和监督:3.1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责任由采石场的管理层承担,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3.2 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和整改发现的安全问题。

3.3 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作业规程,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安全管理方面1. 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档案,并及时更新和保存相关记录。

3.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作业环境1. 是否建立了安全警示标识,并实施了作业环境的改善和安全设施的完善。

2. 是否进行了对危险作业的安全评估,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3. 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体格符合作业要求。

三、用电安全1. 是否建立了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用电线路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用电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四、机械设备1. 是否对机械设备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了相关的检修记录。

2.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了机械设备的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

五、安全生产意识1. 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生产参与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以上评分办法可根据具体的露天采石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六、安全生产监管1.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

2. 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应急救援1. 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是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及设施,并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环境保护1. 是否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2. 是否建立了废弃物处理和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和排放。

九、安全生产记录1.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保留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等。

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

履行设计审查程序。

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5300米。

对可能危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审核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

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

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

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采石行业发展迅速,露天采石场越来越普遍。

然而,采石场作为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制定一套标准化评分办法势在必行。

二、评分办法1. 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0分)•是否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10分)2. 设备设施•设备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10分)•是否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0分)3. 风险防控•是否编制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15分)•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5分)4. 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建立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10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并定期上报。

(10分)5. 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到位。

(10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定期评定。

(10分)三、评分标准•90分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较为规范,风险较小,可以正常生产。

•70-89分: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需要及时整改。

•69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严重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立即停工整改。

四、总结小型露天采石场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制定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还能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让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采石场应设有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8m,围栏材质强度符合要求,围栏应完好无损,无破损或倾斜现象,未设置围栏的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二)采石场应保持道路畅通,道路设计合理,道路标识鲜明,能够清晰区分行人和车辆通行区域,确保行车安全。

(三)采石场应定期清理场地,防止积水和泥泞,确保工作场所整洁干净,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明确,易于取用。

(四)采石场应设置专门的区域存放危险品,垃圾和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明确,不得占用工作通道和设备操作区域。

二、生产设备和操作规范(一)采石场应根据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具,保证生产设备完好并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二)采石场应设有专人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监控,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三)在使用机械设备作业时,应设置防护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和保养防护装置。

(四)采石场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一)采石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采石场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采石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

四、应急救援和消防设备(一)采石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消防器材,确保设备齐全和操作有效。

(二)采石场应建立健全消防通道和疏散逃生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消防设备检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以上标准作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的参考依据,采石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五、作业人员和施工作业(一)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作业。

同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为了保障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确保生产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生产经营许可证1、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摆放在显眼的地方。

2、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换证、注销、申请延期等手续,确保小型露天采石场合法经营。

二、定期安全检查1、每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安全、挖矿作业过程和设备保养情况等方面。

2、每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一次环境检查,重点检查噪声、尘土污染情况等。

3、每季度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一次主要负责人职务素质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安全管理知识。

三、生产安全保障1、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生产,严禁违章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所有工人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相关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经过检修和保养后方能使用。

四、应急处置1、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配备有效的应急设备和物质,以及完备的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与处罚1、各级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以上就是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管理检查工作有所帮助,确保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设备设施维护: 定期对设备设施 进行维护和保养, 确保设备设施的 正常运行和使用。
设备设施检查: 定期对设备设施 进行检查,及时 发现和排除潜在 的安全隐患。
设备设施更新: 根据生产需要和 设备设施的使用 情况,及时更新 设备设施,提高 生产效率和安全 性。
危险源管理(10分)
危险源辨识:对采石场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并制定清单
危险源辨识:识别采石场内的潜在 危险源
危险源管理
预防措施: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降低危险源的风险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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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评估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和影响范围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 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 效措施
应急救援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的 制定和实施
应急救援队伍的 建设和培训
评分结果与等级划分
评分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分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评分结果在90分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高,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良好:评分结果在80分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较好,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合格:评分结果在70分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一般,具备基本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不合格:评分结果在70分以下,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较差,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应急救援管理(10分)
● 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 ●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流程、资源配备、通讯联络等 ● 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 应急救援培训: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素质 ●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 应急救援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 应急救援总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应急救援宣传: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应急救援检查:定期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应急救援奖惩:对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人员进行惩处。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监总局第39号令)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监总局第39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新修订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同时废止.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地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万吨地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地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地小型露天矿山地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地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地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地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地有效实施.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地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小时地安全培训,已在岗地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小时地安全再培训.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地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地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对于不需要进行上部剥离作业地新建小型露天采石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同意,可以不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直接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一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二条相邻地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地,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地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地“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地,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地,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地审核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地,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地,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分层开采地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地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地坡底线地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米,分层数不得超过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米.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分层开采地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米.分层开采地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地最小平台宽度要求.第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地安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地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第十七条对爆破后产生地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第十八条承包爆破作业地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承包采矿和剥离作业地采掘施工单位应当持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九条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地,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米以上.第二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采石场地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第二十一条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距工作台阶坡底线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第二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地倍.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装载与运输作业时,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第二十三条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地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地,应当有防止泥石流地具体措施.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地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地措施.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地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地,应当设置截水沟.第二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明确救援人员地职责,并与邻近地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具备救护条件地单位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在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使用.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地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一条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地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地监督检查.严格限制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式.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加强对承包作业地采掘施工单位地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地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地协调工作.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未依法履行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地,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万元以下地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地,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地罚款.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地,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地罚款.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地,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地罚款.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地,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下地罚款.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规定地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地,依照其规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同时废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为及时发现本企业在开采和加工石料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隐患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能尽早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负责人带头深入采矿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与设备、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

二、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安全检查。

三、定期检查与跟班检查。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场内主要机械设备和采坑及周围边坡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和处理;车间、采区负责人每周至少三次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跟班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四、季节性检查。

按季节特点在台风和雨季来临时,加强对采坑边坡的安全检查与监控。

用电抽排水时,须注意对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崩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每次检查后应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建立健全检查档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露天采石场,涵盖对设备设施、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和各类作业行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安全检查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执勤,执行任务和权力。

第四条:所有露天采石场的人员必须接受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条:对于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本单位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六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状况;2.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情况;3. 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4. 采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得到遵守;5. 露天采石场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

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

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小型露天采石场是指采石场规模较小,采石作业主要以露天方式进行的场地。

在进行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采石作业的安全和环保。

本文将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

在选址时,应避免选择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采的地方。

采石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次,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开采作业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采石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采石场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另外,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环保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采石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对于采石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废水,应当进行合理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确保不对周边的土壤、水源等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管理和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确保其规范运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

综上所述,小型露天采石场在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确保采石作业的安全和环保。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带来更多的益处。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重视小型露天采石场的标准化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概述•安全检查制度基本要求•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重点•安全检查制度实施与监督•安全检查制度实例•结论01概述确保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和规范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促进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的和意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露天采石场,包括大型和小型矿山以及建筑用石料露天开采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适用范围1定义与术语23指以开采地表或地下矿产资源为目的,进行剥离、采矿、装载运输等露天作业的场所。

露天采石场指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手段,对采石场的生产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以实现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管理指对采石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操作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02安全检查制度基本要求03月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采石场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01日常检查露天采石场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包括交接班检查、作业前检查和作业中检查。

02周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和现场作业情况。

设备设施检查采石场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

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包括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穿戴、开采进度、爆破作业、边坡稳定性、作业面通风等。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

检查记录每次安全检查都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检查报告定期撰写安全检查报告,汇总分析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

安全检查记录与报告03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露天采石场的管理、生产和作业人员,包括职工、承包商和访客。

三、工作责任1. 露天采石场负责人应负有全面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安全规定的执行。

2. 露天采石场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其部门的安全工作。

3. 露天采石场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 露天采石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应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不定期的应急演练。

4. 采石场应建立清晰的标识系统,包括标识安全出口、禁止入口、禁止停车等。

5. 确保采石场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检查和修理。

五、危险源和风险评估1. 露天采石场应明确危险源,如高边坡、易塌方的地质条件等,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应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 露天采石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2. 安全检查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3. 应建立日常安全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罚。

七、事故应急处理1. 露天采石场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等措施。

2. 应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3. 应建立事故统计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八、安全奖惩措施1.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员工,应按照相应的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露天采石场作为紧要的矿产资源开发地,安全是采石场管理的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采石作业的安全和顺当进行,订立并执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至关紧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检查制度适用于全部露天采石场,包括但不限于石块采集、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至关紧要,安全是首要原则。

2.防备为主:通过订立防备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开人员损害和设备损坏。

3.全员参加:全部工作人员都应对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负有责任,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合规合法: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合规合法。

四、安全检查内容和周期1. 安全设备检查•定期检查防护网、护栏、警示标识等安全设备的完好情况。

•确保安全设备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并适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检查照明设备的亮度和使用情况,确保工作区域的充分照明。

2. 工作区域和道路检查•检查采石场工作区域地面的平整度和稳定性,确保避开工作人员因地面不平而摔倒或滑倒。

•检查采石场道路的通行情况,确保道路通畅,避开交通事故的发生。

•检查道路标志和指示牌的清楚度和完好程度,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了解道路的规划和使用方法。

3. 设备和机械检查•定期检查采石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牢靠。

•清洁和检查机械设备的润滑系统,确保润滑充分,防止设备因摩擦而过热或故障。

•检查采石设备的电气系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4. 人员培训和意识检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检查工作人员是否依照规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供给必要的培训和引导。

•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岗位的技术本领和安全操作学问,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五、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1. 安全检查记录•对每次安全检查进行认真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发觉的问题以及实行的措施等。

(安全生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分级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分级评定标准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分级评定标准二○一二年目录一、说明 (1)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分级评定标准 (3)1.目标与承诺 (3)1.1 目标(20分) (3)1.2 承诺(40分) (3)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1需求识别与获取(30分) (4)2.2 融入(40分) (5)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6)3.1 安全生产责任制(40分) (6)3.2 安全机构设置(50分) (6)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0分) (7)3.4 安全会议(30分) (8)3.5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50分) (9)3.6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40分) (10)3.7 系统管理评定(30分) (11)3.8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30分) (12)3.9 安全认可与奖励(30分) (13)4.风险管理 (14)4.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50分) (14)4.2 风险评价(150分) (15)5.安全教育与培训 (17)5.1 需求识别与分析(30分) (17)5.2 培训要求(90分) (18)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19)6.1 设计要求(40分) (19)6.2 采矿工艺(60分) (20)6.3 生产保障系统(50分) (21)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2)7.1 基本要求(60分) (22)7.2 设备设施维护(40分) (24)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25)8.1 作业环境(90分) (25)8.2 作业过程(180分) (26)8.3 劳动防护用品(60分) (28)8.4 职业卫生管理(70分) (29)9.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 (30)9.1 安全投入(60分) (30)9.2 工伤保险(40分) (31)10.检查、处理与应急 (32)10.1 安全检查(120分) (32)10.2 隐患整改(80分) (33)10.3 应急(50分) (34)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35)11.1 报告(30分) (35)11.2 调查(40分) (36)11.3 事故、事件回顾(30分) (37)12.绩效测量与评价 (38)12.1 绩效测量(50分) (38)12.2 系统评价(50分) (39)一、说明1.为规范全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分级评定工作,合理确定评定等级,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内容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内容

.市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容序号检查容1基础资料:①项目立项文件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安全预议论报告④开采设计(安全专篇)⑤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⑥矿山环境影响议论报告表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检查结果依照一、安全管理查阅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总局令第36号起施行)2证照:《安全生产法》、查察证件原件①采矿允许证、《中华人民公民营业执照、安全用爆炸物件管理生产允许证正副条例》、《特种作本。

业人员安全技术②主要负责人、培训核查管理规安全管理人员证定》件。

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电工、电焊工④民爆物件相关证件:民爆物件使用允许证、民爆物件配送协议或购买证、民爆物件储蓄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留员、.3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抢营救方案及存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套的安全管理台账:小型露天采石场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少装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矿山企业应依据存在风险的种类、事故种类和重要危险源的状况拟定综合应急方案和相应的专项应急方案,风险性较大的要点岗位应拟定现场办理方案。

应急方案应经过评审,并依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督查管理部门存案。

2.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构成的事故应抢营救组织 , 装备必需的应抢营救器械和设备。

生产规模较小不用建立事故应抢营救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抢营救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营救组织签署营救协议。

3.矿山企业应拟定应急方案演练计划,每年最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方案演练或许专项应急方案演练,每半年最少组织一次现场办理方案演练。

查制度拟定及落真相况:(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7)重要隐患整顿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赏罚制度;(11 )安措费管理制度检查各种安全生产台账:(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 2)安全检查及隐患整顿落实台帐;( 3)安全会议台帐;( 4)设备管理及维修台帐;( 5)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6)安措费提取和使用台帐;( 7)安全生产赏罚台帐;( 8)伤亡事故台帐;(9)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10)爆破器械管理台帐;4工伤保险及风险抵押金缴纳状况5安全生产花费提取及使用状况6技术管理人员.《工伤保险条例》非煤矿山开采企查阅财务台账业依照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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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证照资质
采矿许可证是否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安全管理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开采境界上方是否修建截水沟
运输道路是否修建排水沟,临边是否有安全防护
变电所是否有避雷设施和防潮、防火、防治小动物
进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机器设备外露传动部分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
是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是否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验收
现场安全
与相邻矿山是否签订爆破安全管理协议
采空区高陡边坡是否巡查记录并采取安全措施
边坡是否存在浮石或危石
是否设置避炮棚
排土场是否有排水沟;车档、防滚石或泥石流的堤坝是否完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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