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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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
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XX组长:
随着XX市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发生深刻变化,大量非户籍人口进入城市工作生活,非户籍人口已普遍超过户籍人口。为进一步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加强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今年X至X月,XX市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了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工作。共XXX个社区(村)参与试点,选拔产生XXX名非户籍委员,其中党组织副书记XX人,党组织委员XXX人(含交叉任职XXX人),居(村)委会委员XXX 人。
一、背景基础
(一)非户籍常住人口群体庞大稳定。全市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XX%,目前全市非户籍常住人口超过XXX万。有的社区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高达X:1。总体看,全市非户籍人口已从第一代发展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多年融入、深深扎根,形成了庞大稳定的人口基础。
(二)大力推进基层治理。2018至2021年,连续4年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XXXX个,镇(街)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XXX万人次,解决问题X万个。2018年以来,大力整治影响基层发展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滞留问题,涉及金额X亿元;解决
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问题,涉及金额X亿元;解决历史留用地问题,涉及土地XX万亩;查处违法用地案件XXX 起;清理核实XXX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基层治理成效明显,信访量逐年下降,2021年到省上访为XX年来最低,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选聘社区特别委员或兼职委员工作。从2020年始,在外来人口集中的XXX个村(社区),通过“推荐+选举”方式,聘请XXX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代表担任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参与社区治理、事务管理、监督评议。
综上,我们认为,全市探索开展非户籍委员试点,基础条件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对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重大部署,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主要做法与初步成效
(一)分类确定试点范围、职位。明确试点范围。全市非户籍人口约占常住人口的XX%。我们考虑,选择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比低于XX%或明显高于XX%的社区进行试点,由于非户籍人口太少,或者能纳入试点社区数量过少,都会明显影响试点的实际成效,因此确定纳入试点的社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比既不能低于XX%,又不能明显高于XX%。明确试点分类。对于没有集体经济的“纯社区”,考虑到其基础条件较好,原则上都列为试点,共XXX个。对于村改居社区,以及没有集体经济或已实行“政经分开”的村改居社区,原则上列为试点(没有“政经分开”但集体经济利益已固化的村改
居社区,选择部分试点),共XXX个。对于条件成熟又有试点需求的村,选择XX个进行试点。明确试点职位。开展试点的社区(村),在规定的“两委”职数内,原则上设X名非户籍委员;非户籍常住人口为户籍人口5倍以上的,设X名非户籍委员,其中X名可选配为非户籍党组织副书记。非户籍委员专职专用。一般实行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交叉任职。
(二)严把人选审查关。严格人选资格条件。明确非户籍委员8项基本条件,以及年龄一般不超6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有社区委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委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经历的,2020年以来被评为优秀外来人员的,长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为建议人选。基层党组织推荐。在充分宣传发动、试点政策家喻户晓基础上,社区党组织、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广泛物色非户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重点从党建组织员、非在编社区专职人员、“两新”党组织委员、产业工人党员等群体中,提出非户籍委员初步人选XXXX名,平均每个试点社区(村)XX名。差额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把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关,按1:2至1:3比例综合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深入考察其个人品行和工作能力,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党员及非户籍常住居民、户籍居民的意见建议。与户籍所在地沟通。乡镇(街道)党(工)委通过发函、打电话、直接上门等方式,向非户籍委员考察人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认真了解人选历史和
现实表现,征求户籍所在地民政、公安、卫建等部门意见,并要求提供书面证明。集体研究公示。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按1:1至1:2比例,确定非户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于所在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集体研究确定非户籍委员正式候选人。
(三)依章依法组织专额专选。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举程序上基本一致、时间上同步进行。选举前转接组织关系。提早转接候选人组织关系,安排候选人深入社区开展工作、服务群众,通过社区宣传栏、海报、见面会等方式,争取社区党员群众的认同支持。视情确定人员范围。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其所属党组织及党员参加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党组织没有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一般选派一定比例党员代表参加社区党员大会。专额专选。以同一张选票或单列选票形式进行,单列计票。选举时社区党组织把结构要求讲清说透,引导社区党员正确落实组织意图。选优配强党组织委员。突出非户籍委员选举工作政治性,坚持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先选非户籍党组织委员、再选非户籍居委会委员、尽量交叉任职,确保选出政治素质高的非户籍委员。
(四)明确非户籍委员职责待遇。明确工作职责。非户籍委员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接受“两委”领导,接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安排,按照分工做好专职工作,参与“两委”其他工作。重点履行管理、沟通、联络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职责,负责非户籍常住居
民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引导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其他活动。明确考核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免职等处理。届满后开展任期考察,合格的可继续推荐为下一届非户籍委员人选,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明确待遇保障。原则上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同等标准,由乡镇(街道)以上财政解决落实。3年后正常离任的,给予离任补贴。
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初步成效。一是为促进城市居民全面融合探索了新路径。非户籍委员直接参与社区决策、管理、服务,真正实现了组织上的融入、政治上的融入、制度上的融入,为促进城市居民全面融合奠定了基础。二是为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增添了新动能。通过试点,把驻社区各类组织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两委”班子,既融洽了社区与驻区党组织关系,又便于社区党组织联系、管理和服务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驻区组织及其党组织。三是为社区“两委”班子优化结构、拓宽选拔视野提出了新举措。选出来的非户籍委员,都是社会上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社区居民的认可度接受度较高;77%年龄在35岁以下,96%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法律、财会等专业背景,明显优化了班子结构、提升了班子素质。
三、下一步考虑
按照党的十九大“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