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电动车行业景气向上,新能源发展确定性强
万联证券证券研究报告|电气设备电动车行业景气向上,新能源发展确定性强强于大市(维持)——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日期:2020年09月28日市场回顾:⚫ 2020.9.21-2020.9.25:本周电新行业跌幅为3.61%,同期沪深300指数跌幅为3.53%,跑输沪深300指数0.08pct ,在申万28个行业板块中位列第10位,表现处于中游。
投资要点:⚫ 新能源汽车:习近平主席在9月22日举办的联合国第75届大会首次对碳排放做出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第十六届北京国际车展于9月26日开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本次亮点。
蔚来等车企带来了新产品,进一步拓展了自动辅助驾驶的综合能力。
华为也发布了新一代的电驱系统以及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为新能源汽车联网的提供有力支持。
本周特斯拉电池日中,特斯拉宣布进军动力电池采矿业,预计可将锂成本降低33%,进一步降低整车成本。
8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42.57%,环比+10%。
随着节能减排的逐步深化,新能源汽车需求有望在四季度继续攀升。
年末汽车促销也给新能源汽车销量带来助力。
建议关注全球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300750)、锂电设备整线龙头赢合科技(300457)、高镍三元正极龙头当升科技(300073)以及高端负极龙头璞泰来(603659)。
⚫ 电气设备:发改委在近日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重点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等基础设施网络。
指导性意见强调了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为新型电网设备和新能源行业发展提供助力。
建议关注电网信息化及电网二次设备双龙头国电南瑞(600406)和电力设备巨头东方电气(600875)。
⚫ 光伏:国网最新补贴清单发布,其中38个光伏项目总计0.9GW ,主要集中在中西部。
光伏产业链价格连续4周维持稳定,价格企稳有助于光伏产业摆脱成本焦虑继续稳定发展。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月报:国补政策终落地,燃料电池迎黄金发展
【川财研究】钢铁行业周报:钢铁产能置换新规发布国内外 国补政策终落地,燃料电池迎黄金发展证券研究报告所属部门 । 行业公司部报告类别 । 行业月报所属行业 । 制造/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报告时间 । 2020/10/8分析师 黄博 证书编号: S1100519090001 **************** 分析师张天楠证书编号:S1100520070001 ********************* 川财研究所 北京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楼,100034 上海 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 深圳 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518000 成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7楼,610041——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月报(20201008)❖ 月报观点:国补政策终落地,燃料电池迎黄金发展 9月21日,财政部等五部委正式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暂定为四年。
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示范城市群应聚焦技术创新,找准应用场景,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本次以城市群为载体、依托产业链开展示范应用一是有利于推动各地产业互补、企业强强联合,合力构建完整产业链;二是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加快推动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国内循环,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三是依托国内产业链,加快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应用,鼓励整车和动力系统配套企业依托国内产业链,主动使用实现突破的关键零部件。
在国补政策出台后,各省市相继相应政策号召,出台相应燃料电池支持政策。
近期,四川发布《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武汉发布《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佛山市发布《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岳阳市发布《岳阳市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地方政策出台,氢能产业商业化应用将加快落地,建议关注:1)具备规模优势和资源优势,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2)掌握核心环节技术,有望推动燃料电池产业链国产化进程的企业。
中国氢能产业发展的机遇、挑战及对策建议
中国氢能产业发展的机遇、挑战及对策建议作者:卢琛钰孙浩天田泽普来源:《新经济导刊》 2021年第3期卢琛钰孙浩天田泽普摘要:氢能是实现多领域深度清洁脱碳的重要路径,正在成为全球能源技术革命和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我国政府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为牵引,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将其作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提出,为我国氢能产业的加速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但作为绿色低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需要从政策突破、科技创新、安全监管、绿色转型、社会认知等方面为其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氢能;燃料电池;绿色低碳;能源政策随着全球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寻找清洁的、便捷的、来源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成为人类共同努力的目标。
氢能作为清洁、高效和安全的二次能源,可实现电、气、热等不同能源形式的相互转化,并在交通运输、工业用能、建筑供热供电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媒介。
氢能产业正在成为全球能源技术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方向。
一、中国氢能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发展氢能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涉及氢的制储运加,燃料电池材料、部件和系统以及在交通、能源、工业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效应强,全产业链产值增长潜力大。
通过发展氢能,将有利于推动建立一个包含技术研发、工业生产、市场应用和社会配套的氢经济系统和氢能社会,对我国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国家重视,各地方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布局我国在2006 年就将氢能与燃料电池写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此后一系列的规划和政策,更加显示出国家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的重视。
近年来,我国将氢能作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解读与对比
燃料电池汽车政策点评示范应用政策推动全产业链发展,销量有望于2025年前后爆发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能源局等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本次政策提出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措施,有望促进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增长,以及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加氢站等产业化进展。
参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程,燃料电池汽车在“示范应用”政策实施完成后,有望形成良好产业链配套,并在2025年前后迎来产销量爆发。
建议关注腾龙股份、亿华通、潍柴动力、宇通客车、福田汽车、中通客车、厚普股份等。
主要观点⏹示范应用政策有望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全面快速发展。
新政策由原来的购置补贴转为“以奖代补”形式的产业链扶持,整体上鼓励燃料电池重卡、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以及清洁、便捷、低成本的氢能供应。
从奖励金额角度看,新政策利好燃料电池乘用车及重卡。
目前国内燃料电池产销量较低,产业链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
新政策有望促进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增长,以及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加氢站等产业化进展,利好燃料电池整车、核心零部件、加氢站等产业链相关企业。
⏹对比新能源汽车发展路径,预计燃料电池汽车有望于2025年前后爆发。
2009年1月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启动,到201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突破3万辆,25个试点城市共示范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
在本次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中,除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进展也较为重视。
参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程,燃料电池汽车在“示范应用”政策实施完成后,将形成良好的产业链配套,并有望在2025年前后迎来产销量的爆发。
⏹燃料电池整车短期以商用车为主,申龙客车、上汽大通等销量居前。
浅谈铝合金在氢能重卡上的应用
管理及其他M anagement and other 浅谈铝合金在氢能重卡上的应用高 翔,高培君,范 超摘要:氢能重卡在降低燃油车比例,实现重卡汽车CO2零排放方面有特殊独到益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新途径、新方案。
文章综述了汽车常用铝合金材料的特点及氢燃料电池系统对铝合金的新需求,对未来氢能重卡上铝合金的应用进行展望。
关键词:氢能重卡;铝合金;应用展望轻量化已成为整车行业进行市场竞争、成本挤压的重要途径,重卡行业因为其自重高、载重多、能源消耗量大,更加需要汽车轻量化技术的相关开发,以增加续航里程,降低使用成本。
针对传统重卡在燃油经济性、碳排放控制上的弊端,市场上正在掀起一阵新能源重卡的研发及生产浪潮,首当其冲的就是氢燃料电池重卡(后文称氢能重卡)。
本文以铝合金轻量化为途径,立足于新型氢能重卡市场,分析在氢能重卡领域铝合金轻量化的前景,对未来相关产业发展进行评估。
1 氢能重卡的介绍按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行业内公认分类标准,载货汽车按照总质量划分总质量>14t为重型载货车(重卡),6t<总质量≤14t为中型载货车,1.8t<总质量≤6t为轻型载货车,≤1.8t为微型载货车四类。
主体上重卡又可根据两种方向进行细致划分,一是根据车身类型分类,分为重卡整车、重卡底盘车和半挂牵引车;二是按照能源和供给类型分为燃油重卡、天然气重卡、纯电动重卡、混合动力重卡、燃料电池重卡、替代燃料重卡等。
作为陆上运输的主角之一,相比民用车、乘用车而言,重卡载重高、行驶里程长、生产周期长、对驾驶员要求高,并且在使用传统动力时,能源消耗高、排放量高,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高,有数据表明单台传统燃油重卡的尾气排放量是300辆小型客车的排放量,因此重卡如何有效实现节能减排,成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顺利完成“双碳”目标的关键。
氢能重卡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之为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是属于燃料电池重卡中的一种类型。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等文件精神,鼓励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市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和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等,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管理职责)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统筹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以及整车示范应用、车辆运营、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示范应用支撑服务等领域专项资金的具体协调及推进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下达市专项资金。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平衡本市燃料电池汽车支持政策相关安排,按照本市节能减排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市专项资金的统筹和计划下达工作。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负责推进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示范应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加氢站布局建设、加氢站运营等领域专项资金的具体协调及推进实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各相关区政府结合本细则有关要求,细化支持举措,落实配套资金,推动本地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第三条(资金来源)市专项资金由中央奖励资金、市级奖励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组成。
其中,中央奖励资金在示范城市群示范期考核合格后由中央财政安排;获得中央奖励资金后,市级奖励资金按照比例在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获得市级奖励的区,按照比例安排区级配套资金。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1.23•【文号】财建[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财政厅(局)、科技厅(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精心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战略决策精神,为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本通知及财政部、科技部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制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科技部。
同时,试点城市要跟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情况,定期将实际节能效果、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财政部、科技部。
附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燃料电池产业链系列报告十一:燃料电池实现平价还要多久?——政策与成本交替推动下的产业两阶段增长模型
市场数据(人民币)市场优化平均市盈率 18.90 国金燃料电池指数 3850 沪深300指数 4695 上证指数 3225 深证成指 13237 中小板综指 12240相关报告1.《基础设施先行,加氢站和氢气产业链率先受益》2.《重载领域FCV 成本优势明显—— 燃料电池物流车经济性分析》3.《产业核心环节、国产化初见成效——燃料电池电堆行业分析》4.《成本下降路径:国产化、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PEMFC 》 5.《燃料电池车用氢安全性分析-氢气安全吗?》6.《燃料电池的氢气来源分析-负荷中心附近的氯碱副产氢是最优选择》7.《氢气储存运输问题分析-气氢拖车能够解决目前需求、其他方向潜力大》 8.《燃料电池系列研究之加氢站-中期看用户绑定,长期看低成本氢获取能力》 9.《看好优势区域的一体化副产氢气供应商——氢气基础设施产业分析》 10.《各国积极布局,中日韩领跑——全球主要燃料电池市场分析》张帅分析师 SAC 执业编号:S1130511030009 (8621)61038279zhangshuai @ 张伟鑫 联系人zhangweixin @燃料电池实现平价还要多久?——政策与成本交替推动下的产业两阶段增长模型基本结论◼ 2020年九月底正式推出的“以奖代补”政策是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历史性事件,是燃料电池产业从高成本的示范运行向平价时代迈出的第一步。
在政策和成本的交替推动下,燃料电池产业将分两阶段迎来高速成长,当前则是行业爆发的前夜,值得重点关注。
➢ 2024年前为第一阶段,政策为主要驱动力。
据国补方案测算,政策落地后的4年补贴期,FCV 重卡全周期成本可持平或低于燃油车,推动整车产销放量,补贴期末FCV 市场规模上十万量级,系统成本接近甚至低于2元/W (100kW 燃料电池发动机低于20万),从而在重卡等重载商用车领域实现针对燃油车的全周期成本平价,届时产业规模超过千亿,核心环节龙头利润超十亿。
关于财建【2020】394号文件解读(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20200925
政策概要项目名称备注示范时间4年从国家确认城市群文件发布日开始城市群数量/资格2个(每省)•每个省政府在2020年11月15日之前向国家提报2个方案,正式的入围名单以国家公布为准;•氢能供给、零部件生产、动力系统配套、整车生产、终端运营示范目标•整车≥1000辆•加氢站≥15座每个单一城市群最低达标数量奖励分类•整车推广•氢能供给•核心零部件•整车推广每个城市群4年15000个积分•氢能供应每个城市群4年2000个积分•核心零部件为单独奖励,全国4年8类每类前五名最多1500个积分整车奖励申请周期1示范年/次单车纯氢行驶3万km企业获得奖励资格•售卖区域一定要在国家发布的示范城市行政区域内,奖励资金拨付至牵头城市;•异地售卖整车、零部件,奖励申请根据所在城市群奖励额度,技术达标完成情况而定;积分1积分=10万元支持方式示范应用资金使用方向以奖代补➢将当前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补;➢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新模式;➢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给予奖励➢按照各示范城市群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资金拨付进度和额度➢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可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不可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内容➢聚焦技术创新、找准应用场景。
构建产业链促进研发产业化开展新技术、新车型示范完善技术指标和测试标准探索商业模式提高经济型完善政策制度环境➢实现相关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整车产品研发突破及初步产业化应用,在示范中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技术水平➢明确合适的应用场景,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运用信息化平台,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标准➢要集中聚焦优势企业产品推广,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燃料电池汽车成本➢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提供经济、安全稳定的氢源保障,探索发展绿氢,有效降低车用氢能成本➢要建立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方面较完善的支持政策体系城市群选择➢重点支持技术攻关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应用场景清晰、政策制度有保障的城市群;自愿组合明确任务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评选示范城市群➢申报城市应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联合,协商产生牵头城市。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财建[2016]7号【发布部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6.01.11【实施日期】2016.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二、奖补条件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
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汽车行业事件点评:国电氢能和中车大同合作推动氢能机车开发落地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尾页的重要声明国电氢能和中车大同合作推动氢能机车开发落地 证券研究报告所属部门行业公司部 川财一级行业 制造行业 川财二级行业 高端制造 报告类别 事件点评 报告时间 2021/3/17 分析师孙灿 证书编号:S1100517100001***************川财研究所 北京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楼,100034上海 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 深圳 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518000 成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7楼,610041 ——行业事件点评❖ 事件 据高工氢电网3月17日报道,近日,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就氢能机车以及氢燃料在铁路中的实际应用形成合作意见。
根据合作内容,三方共达成以下共识:2021年6月底前,中车大同提供一台功率700kW 的氢能机车到锦白铁路开展试用,与铁路运输分公司签订试用协议;结合国电投氢能120kW 大功率氢燃料电池下线时间,中车大同继续开发更高功率等级的调车机车。
上述三方连同铁路运输分公司一起深化产业合作,开发新一代可供干线运用的氢能机车。
与此同时,内蒙古中电物流作为运用方,国电投氢能作为技术协作方,中车大同作为整车研制方,共同开发氢燃料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
❖ 点评 我们认为: 1.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对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更容易在短时间内普推广。
此次项目研发的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被称为新能源技术尖兵,涉及的新技术包括基于氢燃料电池的机车系统集成、动力系统、电传动系统、车载氢燃料电池系统测试和整车试验等新技术,实现了氢燃料电池系统在机车领域的应用。
相比于氢能汽车,氢能列车行驶路线确定、路况相对简单、车厢空间充裕对燃料电池与储氢罐体积要求低,拥有更多空间装置氢燃料电池,技术难点相对较低,更容易推广使用,前景看好。
燃料电池汽车政策点评:示范应用政策推动全产业链发展,销量有望于2025年前后爆发
1、示范应用政策有望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快速发展本次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能源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二是示范内容。
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
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
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
鼓励申报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强强联合,自愿组队,取长补短。
四是组织实施。
示范城市群应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
在支持方式上,由原来的购置补贴转为“以奖代补”形式的产业链扶持,并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在奖励金额上,新政策采取了积分评价体系,包括整车、零部件、氢气系统等环节,具体测算如下表。
其中整车部分对于燃料电池系统功率、货运车辆总质量等关键指标进行倾斜,零部件方面对于电堆、双极板、膜电极、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给予奖励,氢能供应方面对于成本、清洁能源、运输半径等予以倾斜,整体上鼓励燃料电池重卡、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以及清洁、便捷、低成本的氢能供应。
图表1. 新政策下各环节积分情况整车 功率 功率折算 质量调整 20202021 2022 2023 说明1.3 1.2 1.1 0.9 系数逐年下降乘用车50kW 1.0 11.30 1.20 1.10 0.90 Y=(p-50)×0.03+1;p≥80时,Y=1.9 80kW 1.9 12.47 2.28 2.09 1.71轻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50kW 1.0 11.30 1.20 1.10 0.90 Y=(p-50)×0.02+1;p≥80时,Y=1.6 80kW 1.6 12.08 1.92 1.76 1.44大型客车 50kW 1.0 11.30 1.20 1.10 0.90 Y=(p-50)×0.03+1;p≥110时,Y=2.8 80kW 1.9 12.47 2.28 2.09 1.71 110kW 2.8 13.64 3.36 3.08 2.52重型货车(12-25吨) 50kW 1.0 1.01.30 1.20 1.10 0.90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大于80kW 的货运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12-25(含)吨按1.1倍计算,25-31(含)吨按1.3倍计算,31吨以上按1.5倍计算80kW 1.9 1.12.72 2.51 2.30 1.88 110kW 2.8 1.1 4.003.70 3.39 2.77 重型货车(25-31吨) 50kW 1.0 1.01.30 1.20 1.10 0.90 80kW 1.9 1.33.21 2.96 2.72 2.22 110kW 2.8 1.34.73 4.37 4.00 3.28 重型货车(31吨以上) 50kW 1.0 1.01.30 1.20 1.10 0.90 80kW 1.9 1.53.71 3.42 3.14 2.57 110kW 2.8 1.55.46 5.04 4.62 3.78 零部件 (分/辆) 2020 2021 2022 2023 说明电堆、双极板 0.20 0.20 0.20 0.20 每款产品在示范城市群应用不低于500台套,产品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 膜电极、空气压缩机、质子交换膜 0.25 0.25 0.25 0.25 催化剂、碳纸、氢气循环系统 0.30 0.30 0.30 0.30 最高合计 2.05 2.05 2.05 2.05 氢气系统 (分/百吨) 2020 2021 2022 2023 说明 标准 7 6 4 3成本 1 1 1 1 成本达标清洁 3 3 3 3 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5公斤 运输1 1 1 1运输半径<200km资料来源:工信部、中银证券我们可以大致测算补贴的变化情况。
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效促进了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对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试点城市政府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认真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10】227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增加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建【2010】434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等文件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试点组织工作。
(一)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组织机构。
试点工作要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建立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按照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自主创新产品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实现年度车辆推广目标。
(三)建立健全示范运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四)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政策。
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要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五)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此外,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桩;同时,城市要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且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国内天然气管道掺氢技术分析与发展
国内天然气管道掺氢技术分析与发展摘要:氢能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
作为清洁燃料,是实现交通运输、传统工业和建筑等领域大规模深度脱碳的终极能源。
氢可广泛用于发热和发电等领域,使用过程具有“零碳排放”的优势。
氢气的储存和运输成本过高仍然是行业的痛点,因此将氢气掺入天然气中将是解决大规模、长距离氢气输送的一个良好的方法。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已经逐步开展天然气管网掺氢项目。
关键词:天然气管道掺氢技术;二氧化碳排放;燃料电池;加氢站引言天然气和氢气在物理性质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其压缩、储存、管输、燃烧等基础设施对氢气均有共性,这为开展天然气掺氢输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氢气按一定比例注入天然气管网,掺氢天然气可直接输送给工厂、居民和商业用户使用,或者经过分离提纯后供应至工厂、加氢站等。
1天然气掺氢技术现状(1)管道设施对氢气的适应性分析输气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对氢气的适应性是决定能否掺氢和掺氢比例的重要因素。
受气体性质差异、管道材质特性、掺氢比和外部环境等影响,氢气掺入天然气管道后容易产生氢脆、渗透和泄漏等风险。
管道钢级越高越容易受氢气影响,管道钢X80、X70比X60更易发生氢致开裂。
氢气压力、纯度、环境温度、管道强度水平、变形速率、微观组织等因素均会影响氢气对管道的损伤程度,低强度钢,更适合加氢天然气的输送。
掺氢浓度越高,管道越容易发生严重断裂;管输压力越高,管道越容易在缺陷处发生氢致裂纹扩展;管道钢等级越高、服役年限越长,氢脆敏感性越大,承受氢气掺混量越小。
现在管道掺氢的相容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天然气长输管道。
国内天然气主干管道的末端一般为城市天然气门站,门站后的天然气管网即为城市天然气管网,城市管网的天然气输气压力一般低于4MPa,由于掺氢体积比较低(≤10%),氢气的分压也低(<1MPa),在此压力下基本不会产生氢脆等问题,但天然气掺氢对管道的实际影响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2021年新能源政策大全(建议收藏)
2021年新能源政策⼤全(建议收藏)发展新能源,实现能源转型,降低化⽯能源消费,构建绿⾊低碳的能源体系,是降低⼆氧化碳排放,实现全球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之⼀。
产业发展,政策先⾏。
2021年利好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件频繁出台,为我国中长期新能源发展指明了⽅向。
我们梳理了国家出台的新能源产业核⼼政策。
从政策层⾯,给新能源产业的2021做个总结。
1《关于全⾯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2⽉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号⽂件发布。
其中提到,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程。
加⼤农村电⽹建设⼒度,全⾯巩固提升农村电⼒保障⽔平。
推进燃⽓下乡,⽀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罐站和微管⽹供⽓系统。
发展农村⽣物质能源。
2《关于推进电⼒源⽹荷储⼀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3⽉5⽇,国家发展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源⽹荷储⼀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主要通过完善市场化电价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电源侧、电⽹侧、负荷侧和独⽴储能等主动作为、合理布局、优化运⾏,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3《中华⼈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标纲要》2021年3⽉12⽇,《中华⼈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标纲要》发布。
《纲要》指出,加快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建设,提⾼电⼒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加强源⽹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
4《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案》2021年3⽉22⽇,国家发展改⾰委等多部门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案》。
其中提出,推动车联⽹和充电桩(站)布局应⽤。
开展车联⽹电信业务商⽤试验,加快全国优势地区车联⽹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智能⽹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产权导刊》2020年第10期
财政部网站9月21日消息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通知》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通知》指出,示范期暂定为四年。
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車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