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仓库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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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仓库管理制度范文
搅拌站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搅拌站仓库管理,规范仓库运作流程,提高工
作效率,确保仓库物资的安全、准确、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
第二条搅拌站的仓库管理工作由搅拌站仓库管理员负责。
第三条仓库管理员负责搅拌站库存的标识、收发、盘点、报
废等工作。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物资的保管状况,确保物
资存放合理、整齐,防止物资遗失、损坏。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档案系统,
对入库、出库、库存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入库管理
第六条所有入库物资必须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和验收。
第七条入库物资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做
好标识。
第八条入库物资的装卸操作必须遵守搅拌站搬运操作规程,
并防止物资受潮、受损。
第九条进行重要物资的入库时,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以确保物资的真实、准确性。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条所有出库物资必须在领用单上进行记录,签字确认后
方可出库。
第十一条出库物资必须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出库核对人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物资发放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回收用于标识的牌子,确保领用人数与牌子数量一致。
第十三条出库物资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物资
的合理消耗。
第五章盘点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负责人应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
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盘点应根据搅拌站的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并编
制盘点计划。
第十六条盘点人员应由负责人指定,并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
行操作。
第十七条盘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并做好异常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盘点结束后,应编制盘点报告,并将报告及时上报
给负责人。
第六章报废管理
第十九条物资达到报废期限、质量不合格或无法维修时,应
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十条报废物资必须由仓库负责人审批,经负责人确认并
填写报废单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必须进行分类和登记,并有特殊的标识,防止被误用。
第二十二条报废物资的销毁、清理等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仓库必须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工作,防止财物损失和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仓库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仓库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干燥、无尘、无异味,对易腐烂、易变质的物资要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
第二十六条仓库内的货物堆放必须稳固,地面和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灯光设备必须正常运作。
第八章巡查督导
第二十七条对仓库的运作情况进行巡查督导是仓库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二十八条督导人员必须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巡查,并制定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
第二十九条被督导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督导工作,配合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解答问题。
第九章处罚与奖励
第三十条对于不按照制度执行、违规行为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三十一条对于在仓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人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搅拌站负责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订,并经搅拌站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