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整理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习题答案
第一章依法治教1、简述依法治教的概念及如何理解P22、什么是法治?它与人治有什么不同?P2-43、什么是法治和教育法治P4-54、依法治教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教的意义)?P5-65、如何理解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P6-76、教育管理的手段。
P8-107、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P21P23-248、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P259、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P2410、案例:大陆学生行贿,香港教授举报P7教育管理法制化P25-26教师实施依法治校。
第九章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1、教育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是什么?P30-352、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P363、高校教师不坐班的依据。
P36-2段4、教育法的渊源有哪些?P415、试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P38-406、试述教育法的监督体系。
P49-507、试述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P51-59第十章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教育的性质是什么?P60-612、高等教育的原则是什么?P63-653、试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注意内容。
P66-684、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
P715、试述政府在高教管理体质中的主要权利与职责。
P77-806、案例:欠贷款的学生起诉母校,讨回大学毕业证。
P68第十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1、简述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P87-882、简述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P893、简述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P934、试述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P965、试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系。
P986、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案例: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学院书记强迫女学生陪领导跳舞P84学校与上级领导、教师、学生的关系。
学校无权变卖国有校产P86学校所有权关系关门教育,剥夺学生自由P86学校相邻关系学校违反合同成被告P87学校合同关系案例:学生遭意外伤害,学校是否有责任?P90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高校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论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P96-98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校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校长任职条件P98-99第十二章高等教师法律制度1、浅谈教师的法律概念。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项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
正确答案:(CD)A、靠教育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2、2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
”这一解释属于(A)正确答案:(A)A、目的解释B、文法解释C、历史解释3、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正确答案:(D)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C)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5、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BC)正确答案:(ABC)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D、罢免校长6、2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
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A、当地县教育局B、当地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正确答案:(ABC)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40页)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案例1 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思考题1)P5页学校对学生的处理是否恰当,合法:某初中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一天,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三百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三百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没有感到什么不妥当.该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案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并不都是合法的,一,二条处理意见是合法的,但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分行政处分和处罚两个方面,而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的单位是有明确要求的,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如工商,税务,治安等机关,而学校只有行政处分的权力,可以对学生处分(纪律处分),但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因为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行为,是隶属关系之间的双方,上对下实行如医院对医生,学校对学生教师,机关对工作人员,处分类别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免职;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公共行政意义,由特定行政机关实行如治安机关进行的拘留,劳动教养,罚款,没收财产等.∴罚款是行政处罚,只有特定国家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而且学校对学生是隶属内部行政行为,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96年《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案例 2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所谓依法治教,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一)问题试题
1.根据《教育法》,学校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答: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2)加强学校管理,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明确学校职责和权限,依法审核注册学校;
3)制定完善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科学管理学校教学质量;
4)实施正规化管理,依法规范管理学校活动,维护教育秩序;
5)定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阶段组织考试,督促学生完成功课;
6)坚持公平正义的校园文化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7)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实施考勤、值日、劳动技能等制度;
8)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校园暴力,倡导和谐校园文化;
9)开展安全消防教育,提升学生合理安全意识。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含答案3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含答案一,单项选择(每题1.5分共30分)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 C )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务院 D教育部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于( D)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机关法人 D事业单位法人4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C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A传授专业知识 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 D为人师表5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D)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6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者解聘C撤消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7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D),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A保障B前提C先锋 D基础8我国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为(A)A9年B10年C11年D12年9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D)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A服从学校发展需要B由教师自己申请C学校规章制度确立D双方平等自愿10受教育者有在(D)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A学业成绩B品行C身体状况 D学业成绩和品行11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B)内,作出处理。
A20天 B30天C45天D60天12世界上最早对教育进行立法,也是最早研究教育法的国家是(A)A美国B日本 C 德国D英国1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B)和民族团结的教育A传统文化 B法制、国防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14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C)A党委负责制B校长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D董事会负责制15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性所决定的(B)关系A管理B隶属 C平等 D上下级16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A)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A创新精神B丰富知识C高尚品德D聪明智慧17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A)A准予毕业B准予授予学位 C 准予结业D准予肄业18聘任或者任命教师担任的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A3年B3至5年C2年D4年19王某担任某县高中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研究生入学考试,所在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为由不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
福建省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分析
高等教育法规案例分析2000年6月20日,北京中华研修大学聘任的老师李某,在课堂上与学生宋某发生冲突。
事后,宋某提出让李某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2500元的要求。
同年6月30日,该大学在得到李口头委托的情况下,将其课酬费2500元作为赔偿费给了宋某。
三个多月后,李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诉称:学校未经我同意,擅自将应发给我的2500元课酬费给了宋某。
现要求大学返回2500元及利息,并赔偿误工费945元。
问:李某能要回自己的课酬费吗?为什么?能。
因为公民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李某受聘于中华研修大学进行授课,该校应按约定支付课酬费。
李某在教学中与学生发生纠纷,由此引发的精神损失、医药费损失赔偿问题,应由李某与学生宋某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而中华研修大学直接将李树春的课酬费2500元作为赔偿款给付宋某,没有法律依据。
况且,中华研修大学不能证明李某曾授权让该大学代为向宋某给付赔偿款,故中华研修大学向宋某支付的2500元赔偿款不能视为是其向李树春支付的课酬费。
因而,李某能要回应由中华研修大学支付课酬费2500元及利息。
武某是某大学临床医学系大二学生。
2006年1月17日,参加医用物理学考试时夹带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同日,学校作出《关于武某同学作弊的处分决定》,除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外,依《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取消其学业结束时授予学位的资格,同时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学年,武某重修该课程,考试成绩为79分。
2007年6月21日,武某取得该大学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
问:该大学依《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不授予武某学位的做法对吗?为什么?不对。
学校不能以武某作弊为由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因为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2005年3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凡考试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的,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给予或者重修机会。
教育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所重点中学,近年来一直以“应试教育”为导向,过分强调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该校校长李某认为,只要学生的考试成绩好,学校的声誉和地位就会不断提高。
因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考试难度、减少课外活动、增加补课时间等,以期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
然而,这种做法引起了部分家长和学生的不满。
一些家长认为,学校过于注重成绩,忽视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兴趣培养;一些学生则表示,长时间的学习和补课使他们感到身心疲惫,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质量。
为此,部分家长和学生在网络上发起了对学校“应试教育”的批评和抗议。
二、案例分析(一)教育法律问题1.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否符合教育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然而,该案例中学校过分强调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符。
2. 学校的办学行为是否符合教育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然而,该案例中学校加大考试难度、减少课外活动、增加补课时间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学校办学理念问题学校过分强调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符。
学校应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需求和兴趣培养。
2. 学校办学行为问题学校加大考试难度、减少课外活动、增加补课时间等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尊重学生的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解决方案1. 学校应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生法律案例评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和李四是某大学法学专业的同学,两人因一起学习小组作业发生纠纷。
张三在未经李四同意的情况下,将李四撰写的论文部分内容用于自己的毕业论文中,并在论文中未注明李四的贡献。
李四发现后,与张三进行沟通,要求张三承认错误并删除侵权内容。
然而,张三拒绝承认错误,并声称自己已经将论文修改完毕。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李四是否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案例分析(一)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1. 著作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本案中,李四撰写的论文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因此,李四对该论文享有著作权。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构成侵权。
本案中,张三在未经李四同意的情况下,将李四论文的部分内容用于自己的毕业论文中,并未注明李四的贡献,其行为侵犯了李四的著作权。
(二)李四是否享有相应的著作权1. 李四的论文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李四对该论文享有著作权。
2. 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因此,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侵权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著作权,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法院判决张三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李四经济损失。
五、评析本案涉及大学生在学术领域中的侵权纠纷,具有以下启示:1. 大学生应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著作权。
在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过程中,应充分了解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学术诚信是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案例1 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思考题1)P5页学校对学生的处理是否恰当,合法:某初中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
一天,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三百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三百元。
(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没有感到什么不妥当。
该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案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并不都是合法的,一,二条处理意见是合法的,但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因为行政制裁分行政处分和处罚两个方面,而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的单位是有明确要求的,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如工商,税务,治安等机关,而学校只有行政处分的权力,可以对学生处分(纪律处分),但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因为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行为,是隶属关系之间的双方,上对下实行如医院对医生,学校对学生教师,机关对工作人员,处分类别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免职;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公共行政意义,由特定行政机关实行如治安机关进行的拘留,劳动教养,罚款,没收财产等.∴罚款是行政处罚,只有特定国家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而且学校对学生是隶属内部行政行为,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96年《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2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所谓依法治教,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青少年家长的迫切期望。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带答案精编WORD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带答案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
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
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不符合。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6、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7、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大学法律案例问题及答案(3篇)
第1篇某高校法学院三年级学生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李某在一次校园篮球比赛中,与对方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对方队员受伤。
事发后,李某被对方队员及其家属报警,公安机关随后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
二、案例问题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3.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是否合法?4. 如果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及答案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在篮球比赛中与对方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对方队员受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虑到李某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李某的刑事责任可能为:(1)有期徒刑:根据李某的伤害程度,可能被判处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2)拘役:根据李某的伤害程度,可能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拘役。
(3)管制:根据李某的伤害程度,可能被判处三个月至六个月管制。
3.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则属于违法:(1)违法使用强制措施: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
(2)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违法传唤、违法扣押等。
(3)违法取证:如伪造证据、隐瞒证据等。
由于本题未提供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无法判断其是否合法。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罗彩霞案(1)学校撤销王家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合理?(2)班主任张文迪对其参与该案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教育法律责任?(3)分析王峥嵘的犯罪构成(4)罗应该如何主张及维护自己的权力答案要点:(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第38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学校可据此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从本案介绍和纪委的处理来看,张文迪参与了该高招舞弊案,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给予留党查看一年和降级处分。
(3)有伪造、变造的直接故意和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4)罗彩霞可以姓名权受到侵害而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
但不能以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提起侵权之诉,因为该“司法解释”在2008年已被停止。
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力。
2.某大学严某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将几篇英文作文写在小纸片上并带进考场,并自行选择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坐下,监考老师甲提前15分钟来到考场,要求学生及绝后就径直发放试卷,未核对和进行相关检查。
监考老师乙因堵车迟到20分钟赶到考场,见学生已经考试就将甲拉到一旁说明迟到的理由并小声描述堵车的状况。
严某趁监考老师甲乙闲谈时流出考场到洗手间上厕所后迅速回到座位急促考试。
考试途中,严某父亲呼叫严某,严某见是父亲呼叫,便按键接听。
巡视员巡考时发现严某试卷下的小纸片并予没收。
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給予任何书面答复。
后查,由于监考老师未履行职责,出现10份雷同卷,教务处发现后,批评监考老师,要求他们今后注意一点。
试分析:(1)学生的行为哪些属于违纪,哪些属于作弊?(2)监考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3)学校对学生和教师的处理是否合法?(4)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5)学校是否侵犯了该同学的权力?(6)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案要点:(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擅自离开考场属于考试违纪。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
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法规》部分案例题参考示例一、高等教育案例(一)武某诉暨南大学不授予学位案1.案情。
暨南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学生武某,1996年1月17日参加医用物理学考试时夹带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同日,学校作出《关于武某同学作弊的处分决定》,除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外,取消其学业结束时授予学位的资格,同时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学年,武某重修该课程,考试成绩为79分。
2001年1月,武某向学校提交了《降低处分申请书》。
2001年3月2日,学校作出《关于降低武某同学原处分的决定》,认为武某对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并有悔改表现,能端正学习态度,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和行动都有较大进步。
鉴于武某的表现,将其记过处分降为严重警告处分。
2001年6月21日,暨大根据《本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处理规定,给予武某取得该大学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
武某要求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果,于2002年3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暨大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武某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审核。
2.分析。
本案中,校方依据学校的校规作出取消武某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处理决定,违反了《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上述法规的规定,与之相抵触,属适用依据错误。
因此,暨大应承担依法对武某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的行政责任。
3.启示。
高校必须依法进行管理,其内部管理规定绝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属于无效;高校要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治教。
(二)王某诉某理工大学不授予学位案1.案情。
原告诉称,2001年1月11日,学生王某在某工程学院(因高校合并,现属某理工大学)99级会计学本科专业的《财务会计》课程考试中,与人有交换试卷的行为,被当场发现并被终止了考试。
事后,学校同意并安排原告参加了正常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
教育法律法规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人小王(化名)被多名同学围攻,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伤害。
事后,小王向学校投诉,但学校并未给予及时处理。
小王家长随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罚,并对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案件分析1. 违反的法律规定(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其办学资格:……(五)未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涉事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违反了该规定。
2. 判决结果(1)涉事学生被处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行政处罚。
(2)涉事学校被责令整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三、案例分析1. 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校园欺凌事件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对学校、家庭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案中,小王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伤害,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高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
其中,涉及学生申诉权的案件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一起高校学生申诉案件为例,分析学生在申诉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介绍某高校学生小张,因在课堂上与教师发生争执,被教师批评并要求写检讨书。
小张认为教师的批评不公正,遂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接到申诉后,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教师批评小张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妥之处。
但学校认为,小张在课堂上与教师争执,也违反了课堂纪律,故未撤销教师的批评。
小张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不服,再次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案例分析1. 学生申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学生申诉权的保护在本案中,小张的申诉权受到了侵犯。
首先,教师在小张尚未完成学业的情况下,给予其不公正的评价,侵犯了小张的合法权益。
其次,学校在处理申诉过程中,未能充分听取小张的诉求,导致申诉结果不公。
针对以上问题,以下是对学生申诉权保护的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
高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身权益,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完善申诉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明确申诉流程、时限和责任,确保学生申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3)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避免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申诉权的侵犯。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附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三)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5 分,共30 分)1.教育行政法规是由( c )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2.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b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3.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 c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4.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d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5.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d )的原则,由高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A.服从学校发展需要B.由教师自己申请C.学校规章制度确立D.双方平等自愿7.国家举办的高校实行( c )。
A.党委负责制B.校长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D.董事会负责制8.高等学校应当为( d )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A.毕业生B.结业生C.肄业生D.毕业生、结业生9.高等学校实行教师( a )A.聘任制B. 聘用制C.合同工制D.终身制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c )为目的举办学校A.私利B.欺骗C.营利D.政治11.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b )日内,作出处理。
A.20B.30C.45D.6012.(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9 月10 日为教师节。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带答案)之欧阳引擎创编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欧阳引擎(2021.01.01)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
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
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不符合。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6、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7、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思考题等
3、【案例】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5、教育法调节的主要社会关系有哪些?6、我国教育基本制度是什么?141(一)义务教育制度和扫除文盲教育制度(二)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三)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四)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五)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六)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和任务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365(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 选择题.1. 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 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 教育行政法规是由------- C--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 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B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 C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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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罗彩霞案(1)学校撤销王家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合理?(2)班主任张文迪对其参与该案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教育法律责任?(3)分析王峥嵘的犯罪构成(4)罗应该如何主张及维护自己的权力答案要点:(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第38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学校可据此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从本案介绍和纪委的处理来看,张文迪参与了该高招舞弊案,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给予留党查看一年和降级处分。
(3)有伪造、变造的直接故意和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4)罗彩霞可以姓名权受到侵害而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
但不能以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提起侵权之诉,因为该“司法解释”在2008年已被停止。
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力。
2.某大学严某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将几篇英文作文写在小纸片上并带进考场,并自行选择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坐下,监考老师甲提前15分钟来到考场,要求学生及绝后就径直发放试卷,未核对和进行相关检查。
监考老师乙因堵车迟到20分钟赶到考场,见学生已经考试就将甲拉到一旁说明迟到的理由并小声描述堵车的状况。
严某趁监考老师甲乙闲谈时流出考场到洗手间上厕所后迅速回到座位急促考试。
考试途中,严某父亲呼叫严某,严某见是父亲呼叫,便按键接听。
巡视员巡考时发现严某试卷下的小纸片并予没收。
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給予任何书面答复。
后查,由于监考老师未履行职责,出现10份雷同卷,教务处发现后,批评监考老师,要求他们今后注意一点。
试分析:(1)学生的行为哪些属于违纪,哪些属于作弊?(2)监考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3)学校对学生和教师的处理是否合法?(4)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5)学校是否侵犯了该同学的权力?(6)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案要点:(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擅自离开考场属于考试违纪。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纸片、使用通讯设备属于考试作弊。
(2)教师严重违纪违法,并出现雷同卷,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本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
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
对教师的简单批评是不对的,应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4)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5)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
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
(6)本案是一则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与民事责任。
3.2006年6月,某高校进入期末考试阶段,省教育厅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检查巡视该高校考试工作。
在巡查时发现大三某班级专业课闭卷考试的考场内,学生A某正在偷看纸条,于是检查团人员告知监考老师,责成监考老师收缴其作弊的纸条,并收取了试卷,当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
在此过程中,该学生试图辩解,但是被监考老师制止,事后该学生曾试图向其所在院系和教育处进行辩解,均被拒绝。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试卷随纸条一起密封上交教务处,同时通知学生A某所在院系相关老师。
教育厅领导也批评了该学校相关领导,责成他们严肃考试纪律,狠抓考试风气。
该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学生作弊两次以上或者组织学生作弊一次以上,学校可以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该学生虽然属于第一次被抓住作弊,但是,鉴于该学生在教育厅领导检查巡视期间公然作弊,情节严重,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学校决定对其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2天后。
学校橱窗中就张贴了学校教务处和校教学委员会;ianhe作出的对该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并随后由院系副书记当面通知该学生本人。
该通知并被张贴在学校各院系醒目处以及学生活动场所的醒目处,其上盖有学校教务处的印盖。
请仔细阅读上述案例材料,并回答下面的问题:(1)根据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2)该高校在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规定的过程中有哪些违反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答案要点:(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2)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第56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57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55条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型准确、处分恰当。
本案中,学校处分学生的事实依据不符合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程序上没有收集充足的证据,违背了第55条规定;没有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违背第56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也没有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这也违背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
4.重庆邮电大学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
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
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
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2004年5月,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学校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两人开除学籍处分。
两名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
2005年1月,二人起诉被驳回。
请根据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分析法院的判决答案要点: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为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
此外,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理理由,大量增加了由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地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等等。
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第54条明确了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而两起案件中学生的行为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情形,所以若依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两起案件中学校的处分决定和法院的判决均不能成立。
5.某学校教师李某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
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答案要点:(1)李某的行为符合《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李某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是依法行使其权利。
(2)根据《教育法》第29条,学校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义务。
《教师法》第36条这样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 齐玉苓事件(1)齐玉苓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2)各被告在本案中有何过错,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答案要点:(1)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陈晓琪在中考落选、升学无望的情况下,由其父亲陈克策划并为主实施冒用齐玉苓姓名上学的行为,目的在于利用齐玉苓已过委培分数线的考试成绩,为自己升学和今后就业创造条件,其结果构成了对齐玉苓姓名的盗用和假冒,是侵害姓名权的一种特俗表现形式。
当事人齐主张的受教育权,来源于我国宪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本案的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2)齐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犯,陈晓琪、陈克应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腾州八中未将统考成绩及委培分数线通知到齐本人,且又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前来冒领的被上述人陈晓琪,才使得陈晓琪能够在陈克的策划下有了冒名上学的条件,又由于济宁商校对报道新生审查不严,在既无准考证有无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接收陈晓琪,才让陈晓琪冒名上学成为事实,从而使齐失去了接受委培教育的机会。
陈晓琪冒名上学后,被上述人滕州教委帮助陈克伪造体检表;滕州八中帮助陈克伪造学期评语表;济宁商校违反档案管理办法让陈自带档案,给陈克提供了撤换档案材料的机会,致使陈晓琪不仅冒名上学,而且冒名参加工作,使侵权行为得到延续。
该侵权是由陈晓琪、陈克、滕州八中、滕州教委的故意和济宁商校的过失造成的。
各被上诉人对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 案例:孟母堂事件2005年9月,一家名为“孟母堂”的教育机构在上海松江开设。
在该教育机构中,记诵中国古代经典是最主要的教育方式,其教学内容包括:语文学科所读的是《易经》、《论语》等中国古代传统典籍;英语以《仲夏夜之梦》起步;数学则有外聘老师根据读经教育的观念,重组教材,编排数理课程;体育课以瑜伽、太极之类修身养性的运动为主。
因为其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近似于我国古代私塾,因此媒体普遍将“孟母堂”视为“现代私塾”。
事件的影响目前,围绕“孟母堂”事件形成的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孟母堂”违反了我国的教育法律制度,这种观点以上海市教委为代表,并得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支持。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指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孟母堂”并不违法,主要以“孟母堂”的学生家长为代表,认为“’孟母堂’不是办学,只是现代在家学习或在家教育的一种方式。
既然不是办学,也就无所谓违规和违法。
显然’孟母堂’这种形式,不适合于用’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规定来框定它。
”还有的学者认为,国家义务教育法的“义务”首先是指国家义务,至于儿童则是享受这种义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