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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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

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10.27

•【字号】陕建质发〔2017〕110号

•【施行日期】2017.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

情况的通报

陕建质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8月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88号),要求在全省建筑

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要求,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9月18日至10月11日,由厅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与省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68个,建筑面积464.39万㎡,下发执法建议书16份。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都成立了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展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比较多的施工企业、项目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现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标准的方式,督促项目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项目现场管理比较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比较彻底。根据现场抽查情况,对以下6个比较突出的项目提出表扬,并对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记良好行为一次,对参与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在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时,免予继续教育直接延续:

1.渭南市中心医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渭南市中心医院,项目负责人施泰来;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XXX;监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乃义。

2.安康市汉江大剧院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吴峰;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培;监理单位为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在峰。

3.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医院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田涛;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伟奇;监理单位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房向军。

4.千禧时代3号、5号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晓利;施工单位为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洁;监理单位为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史仪祥。

5.延安新区北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三标段)项目:建设单位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卢东旭;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志强;监理单位: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肖军。

6.铜川市龙记学府城15#、16#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聚润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永刚;施工单位为陕西鸿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建荣;监理单位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晓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初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首

要责任。但通过这次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中首要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对项目负责人监督不到位,导致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总监履行职责不严格,存在脱岗、不在位的现象,履行职责不严格,导致一些问题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治。

二是部分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不扎实。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对项目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纠治不到位。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严格,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且落实不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监理单位存在总监履职不到位,监督不严格,对施工现场违规问题纠治不力等问题。

三、典型案例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8个项目提出批评,并对参与建设的省内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在陕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履行完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后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

1.合阳县第二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单位为合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建宏;施工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玉琛;监理单位为渭南市建设工程监理中心,项目总监李荣寿。

存在主要问题:①项目无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无自整改资料;②外架架体断开部位加固措施不到位,局部与模板支撑架相连,上部连墙拉结滞后,架体自由高度大;③施工楼层局部防护滞后,物料提升机地面出料平台没有防护门和搭设防护棚;④塔吊基础积水,未设专用配电箱;⑤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变形,地面吊篮底部无减震措施;⑥现场未设置临时配电室,总配电柜电器配置不足,缺少分路隔离开关,保护零线没有从二级箱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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