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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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
项执法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轨道办、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新区)泥头车整治办,市自卸车协会:
自今年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我办统筹协调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推行“两牌两证”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机制,形成常态化的联合联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运输市场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专营化发展。

大部分泥头车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守法经营意识、安全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基本做到了自治自律和依法、安全、文明经营,行业形象逐步得到改观,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然而,据市民及行业反映,近期少数泥头车“档案号牌”丢失或前后不齐仍在路上行驶。

极少数泥头车运输企业聘请无资质泥头车混杂在有资质泥头车中参与运输,或存在“档案号牌”一牌两用,一牌多用,甚至使用伪造假冒等情况。

部分泥头车运输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互相攀比,运输余泥渣土时装载严重冒尖,造成超高超载、密闭盖不密闭和沿途撒漏等现象较为突出。

以上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氛围,并对正常检查执法带来一定的干扰。

为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工作机制
(一)市公安交警局要尽快对伪造假冒“档案号牌”的人员或团伙予以立案侦查,一经查实依法严惩严办。

要严格把好通行证办理关,在执法过程详细查验证件,发现各类违规使用“档案号牌”的泥头车一律扣车依法查处。

要尽快在警用执法PDA中增加泥头车及驾驶员“两牌两证”信息查询功能,便于精确打击违法行为。

(二)对于违规使用“档案号牌”的企业和车辆,一经查实,市交通运输委要予以警告并按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处理,存在3次及以上此类情况的,依据相关规定下降资质等级或取消运输资格。

(三)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要督促本部门管理的工地、搅拌站严格按“两牌两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对从事土石方运输的泥头车进行详细登记备案,未经备案、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不得允许其进出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

(四)市城管局要组织各级城管部门督促所管理的受纳场不得允许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进入。

(五)市自卸车协会要督促各企业尽快为“档案号牌”丢失的泥头车申请补办号牌后方可上路。

二、强化“两点一线”管理、执法,督促泥头车规范装载
(一)9月22日前,各有关部门、各区(新区)对于泥头车轻微的冒尖装载和顶盖轻微的未呈水平状态情况实施敬告式执法,对于存在严重冒尖、严重超高超载的泥头车坚决予以重罚。

(二)9月22日起,各有关部门、各区(新区)要重点关注、重点抽查泥头车规范装载和密闭化运输情况,统一执法标准,对于装载余泥渣土后泥头车厢体密闭顶盖未呈水平状态的车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允许其驶离工地,城管部门不得允许其进入受纳场,并按未密闭化运输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执法,按超高、超限、超载等依法实施处罚。

市泥头车整治办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的统一执法日行动。

三、其他事项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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