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养。
第四条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经营者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改进。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采购记录等。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库房管理等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卫生要求等。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卫生,设备设施应完好,布局应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条件、服务规范等。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卫生,不得经营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加强对餐饮具的管理,确保餐饮具清洁、消毒、保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前言】:2016年1月1日《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衢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人员调试许可系统,修改完善许可相关表单和各类制度模板。
2016年1月19日和1月21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模板)经衢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和餐饮监管处修改完善予以上传,供参考学习,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刀阔斧地删,添枝加叶地增。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
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经营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及其员工。
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1.食品经营者应当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资格和标准。
2.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的责任、标准和要求。
3.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食品从选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四、食品的选购和储存1.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其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2.食品经营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退换。
3.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储存,并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记录,包括食品的进货日期、批次、储存位置等信息。
五、食品的加工和制作1.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食品加工和制作的工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交叉污染和人工疏失。
2.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并严格按照食谱和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和制作。
3.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加工和制作的环境卫生,对食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
六、食品的销售和服务1.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不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2.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过期或变质,并及时进行处理和清理。
3.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餐厅环境整洁、卫生,并及时清理餐桌、餐具等食品接触的设备和环境。
七、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
2.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的整改和纠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具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选择食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定期检查和清理储存设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确保加工设备和器具的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配送车辆和人员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被污染或变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完整、真实,制止过期食品销售行为。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食品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餐饮科)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餐饮科)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餐饮科)一、前言餐饮服务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餐饮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证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该证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证件中的营业范围必须与实际经营的食品种类一致。
凭证过期后,必须及时申请更新手续。
2.员工健康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开展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
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个人卫生标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每次进入操作区前必须洗手、更换工作服装。
若员工生病,必须停止工作并接受检查。
3.原材料及仓储管理制度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具有食品安全合格证明。
进货时必须查验合格证明,并按规定存放于特定的库房中。
入库后应记载数量、品种、日期等,严禁混放。
为避免食品污染,应将食品另存放于独立的区域中。
4.餐饮服务加工制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单位应制定规范的加工制度。
对于容易造成污染的食品,必须采取必要的操作步骤,如冲洗、消毒等。
设备和用品必须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食品不得在室温下存放,必须放在冷藏或冷冻设备中,保持适宜温度。
5.食品摆放和销售制度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将食品放在合适的区域中,不得放置于难以防止污染的地方。
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对于过期或“三无”等伪劣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单位必须制定健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即时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并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疏散。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第一篇: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说明:该制度模板仅供参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个体工商户:提供一至五项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2、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一至十三项制度;3、饭店、咖啡厅、酒吧、茶座:另提供十四、十五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二条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条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等。
第四条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第二条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第三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二、食品质量安全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当及时清理,清理的食品不得再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经营者应当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食品经营者应当不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食品经营者应当不经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7、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防止其更改包装或者再次出售。
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且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更换原因、处理情况以及通知和补救措施。
8、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态恶化,并按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9、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三、卫生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顾客的食品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持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三、责任和义务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准确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对其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食品采购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和日期。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食品安全性。
五、食品存储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适当的食品存储区域,并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存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摆放、温度控制和储存时间的要求。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六、食品加工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流程,包括原料采购、准备、加工和成品出库等环节。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确保人员操作规范,设立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菜品制作标准和配方控制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七、食品销售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时间、数量和相关信息。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采取合理的销售方式,防止食品过期或变质。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食品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说明,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
八、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新版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新版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首要责任,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并确保企业的可连续发展,订立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相关管制要求,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供应商和相关合作伙伴。
3.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3.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并聘请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并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监控和检查食品安全掌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订立相关应急预案;—与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核查和检查。
4. 食品采购管理4.1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包含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2 食品采购—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清单,并明确规定购买的食品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采购人员应严格依照规定的供应商名录和采购流程采购食品;—食品采购过程应有记录,记录中应包含食品的供应商、采购日期、数量、价格等信息。
4.3 食品贮存和保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贮存和保管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不受损害;—食品应存放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中,避开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不同类型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开交叉污染;—食品贮存期限应标明并定期检查,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5. 食品加工和制作管理5.1 食品加工环境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加工区域和设备的卫生清洁;—加工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异味和污染物繁殖;—加工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5.2 食品工艺和操作要求—应落实食品加工的相关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加工人员应佩戴规定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工人员应严禁在工作中吃零食、吸烟等不卫生的行为。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顾客身体健康,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订立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餐饮服务经营者,包含餐厅、快餐店、咖啡店等。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食品采购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供应商拥有合法资质,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
2.食品供应商应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供应相关进货验收票据。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来源、进货日期、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定期检查台账。
三、食品储存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储存区域,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乾净干净,温度适合,通风良好,并设立合理的货架储存食品。
3.对于易腐烂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采取先进的冷链设备储存,确保食品品质。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订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规定食品储存方式、储存时间及使用次序等,严禁过期食品使用。
四、食品加工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流程,确保食品加工环节符合卫生要求。
2.全部从事食品加工的员工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进行规范的操作培训。
3.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加工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清洁记录。
4.加工食品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防止交叉污染,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调料和工艺。
五、食品销售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订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严禁销售过期食品或质量不合格食品。
2.销售食品应具备明确的标识和包装,标注食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供应发票或购物小票。
3.对于外卖和外送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包装与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虞。
六、员工培训管理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餐饮食品安全、卫生,切实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本制度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
2.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的检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合格并持续供应可靠的食品原材料。
3. 对于涉及高危食品的采购,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仔细选择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料符合严格的质量标准,必要时进行第三方检测。
三、食品仓储和保管管理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规定食品的接收、储存、保管和分发等具体操作流程。
2. 食品仓库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进行消毒。
3. 食品应分类存放,按照不同的储存要求和保质期进行管理,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四、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包括工艺操作规范和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2.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测,确保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
3.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持良好的维护和清洁。
4. 加工使用的调味品和添加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经营者要确保使用的调味品和添加剂质量合格。
五、食品销售管理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制定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食品销售的操作流程和卫生要求。
2. 销售的食品应明码标价,标识明确,合格证明齐全,并保持食品的原始包装完好无损。
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特别注意存放、销售速度较快的食品,例如生鲜食品和熟食等,要定期检查和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并确保没有过渡储存。
六、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餐饮服务经营
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餐饮服务经营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实行有效治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视,担当社会职责。
根据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治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治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治理,专心预防和掌握食品安全大事,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治理员须仔细根据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员工安康治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治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各项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自查表》等进展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规划,采纳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治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催促、检查员工进展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
7、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及食品安全治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展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觉问题准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峻的交市场监视治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立,准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经营食品安全治理制度2制度是为了建立标准、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治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安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公司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餐饮服务。
2.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强化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安全。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对下属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
3. 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改进工作。
三、原辅材料采购与管理1. 采购原辅材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 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对原辅材料进行查验,确保无过期、变质、掺杂等现象。
3. 储存原辅材料时,应按照不同类别分区、分架、分层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食品加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无毒。
五、食品运输与销售1.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冷藏、防尘、防潮等措施,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 食品销售环节,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识制度,明确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销售数量、去向等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和召回。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受损消费者进行妥善赔偿,总结事故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员工掌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餐饮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和餐饮业的信誉。
为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2. 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5.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2)采购食品应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采购食品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食和熟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应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确保食品的保质期。
(3)食品储存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3.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
(2)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工具、容器和设备。
4.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
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三、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四、餐饮具、工具清洗消毒制度五、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2.从业人员经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必须整洁(应穿洁净的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4.从业人员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5.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尽量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购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应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2.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不得少于一年。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2.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保存、专人登记,并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3.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小餐饮经营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餐饮具、工具清洗消毒制度1.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设施)专用;2.餐用具消毒提倡采用热力方式消毒(煮沸、蒸汽或红外消毒柜等)。
采用消毒柜消毒的,应确保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3.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使用的消毒液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消毒液的浓度和浸泡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并冲洗干净。
消毒液应专柜存放,避免交叉污染;4.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按规定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5.洗净消毒的餐饮具应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背景为了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保障食品经营企业的稳定经营,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所有餐厅、饭店、快餐店、外卖店等经营餐饮服务的企业。
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做到从源头、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真正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2.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
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建立、完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检查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抽检。
4.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检查所进食品的来源、质量、保质期等信息,并对存储环境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进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确保在加工环节卫生条件得到保障,禁止用过期或变质原料进行加工。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6.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做好食品储存和保鲜工作,确保所售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所有储存设施应具备相应的防潮、防腐蚀、防火等设施条件,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0℃~4℃之间。
7.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餐具、厨具、工具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防腐蚀处理,并应编制相关标准,规范操作、检查、记录等程序。
8.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售出食品真实、合法、安全、卫生,不得夹杂其他物品和成份。
9.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健全并执行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流程,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四、食品安全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本制度等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对违规食品进行下架处理、直至暂停营业直至吊销证照,必要时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企业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企业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概述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本制度为本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而制定。
2.食品保存管理制度2.1 食品储存区域划分储存区域应当划分为不同温度的区域,以保证不同食品的保存质量。
2.2 食品保存管理(1)应按照食品原物料的特点、含水量及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并做好表示,确保食品保存的分区分明。
(2)库房内应清洁、干燥、通风、无害虫、无雨水渗漏及其它有害因素。
(3)食品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食品应标注保存期限,备份食品列表和延保时间。
(4)每天结束时,库房内应进行彻底的清洁并消毒,消毒后应充分通风、干燥,消毒记录应进行完整的保存。
3.食品加工管理制度3.1 员工要求(1)员工应经过健康检查才能上岗,并每周体检一次。
(2)员工应穿戴整洁、干净、卫生的衣服和鞋子,并做好个人卫生。
(3)各工作岗位的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避免食品污染。
3.2 生产加工场所要求(1)生产加工场所应为封闭式,通风良好,并有通风设施。
(2)生产加工人员进入前应穿戴手套、口罩和无菌工衣,减少制造流传物。
3.3 食品包装与输送要求(1)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使用马口铁封口,接触面不宜过多,保证包装卫生。
(2)使用在传输过程中不会扭曲变形的贮存袋,保持拉力充足,防止食品污染。
4.食品检测和异动处理制度4.1食品检测(1)每批进货时应做好商品品质情况登录和供应商的抽样检测,严禁使用问题食品。
(2)每天设班的商品检测,每周输送用点检查,每月奉行专门检测,确保商品质量。
4.2 异动处理(1)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明确异动点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
(2)未经分析确认安然消弭前,食品禁止加工、包装、存储和平稳失效。
5.经营服务管理制度5.1 环境卫生管理(1)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亮,并定期进行全面清洗。
(2)环节工作人员应保持卫生,严格防止人员和环节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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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者)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八、废弃物处置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含专间者(凉菜间、裱花间等),须提供凉菜间、裱花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西安市碑林区陈三娃泡姜鸡餐馆年月日(盖章)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有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人员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有: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2.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3.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查;4.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5.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6.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7.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 食品安全自查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
4.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5.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保存。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特制定本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2.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