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酒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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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验收编制单位对于水土保持验收情况以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厂址位于嘉峪关市西北方向约8.0km处的嘉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西南角,南邻峪新公路,距嘉峪关城楼约6.0km,西南距大草滩水库约5.0km,东距嘉峪关机场约10km。厂区入口与园区道路连接,交通便利。本工程厂外供水、排水、供电、铁路等公辅设施均为酒钢公司北区专项工程,由公司统一建设至厂外。本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为酒钢集团电解铝工程供电,电厂装机规模为4×350MW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间接空冷的冷却方式,并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电厂年发电量7.7×10 9kW·h,机组等效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h,全年耗标煤量125.19万t/a。
行业
类别
火电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人)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
关、文号及时间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2015]99号2015年11月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加强管护,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运行期末,按方案批复的措施落实事故灰场砾石铺压。
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
二、验收意见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兰州主持召开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共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
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
项目编号甘发改能源函[2012]170
建设地点嘉峪关市
验收单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0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
2015年11月2日,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批复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甘水利水保函发【2015】99号)。批复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2.45hm2,其中建设区面积105.47hm2,直接影响区6.98hm2。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8%,水土流失控制比达到0.8,拦渣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3%。
(三)水土计中包含了水土保持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将水保防治措施纳入到工程建设管理中,未进行水土保持单项初步设计和批复。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7年12月,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截止验收时,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7.3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9.71%;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2;拦渣率达98.1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05%,林草覆盖率达3.0%。
组长:
2018年8月10日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8年1月,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4×35万千瓦自备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人员通过现场勘测和查阅水保监理、监测资料,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单位、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各项工程措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质量总体合格。
主体工程由厂区、贮料场(即煤场)以及事故灰场等组成。厂区和贮料场相邻布置,均位于嘉北产业园区内;事故灰场位于距厂区约17km处的戈壁滩上。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7.87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0.56亿元。本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12底建成投产,建设总工期29个月(折合约2.4年)。
(二)水土保持批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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