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浦府[2007]112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浦府[2007]112号)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同意新区财政局、监察委、人事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街镇财政性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提高街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功能区域和街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政性资金范围街镇财政性资金主要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
(一)预算内资金。
依据财政管理体制,由新区财政结返的预算内财力资金。
主要包括当年预返财力、转移支付财力、上年财力清算款和其他收入等。
(二)预算外资金。
街镇依法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基金(资金),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征收的各类附加收入、统筹(自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或提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新区政府各部门(功能区域)及其他单位拨入、返还的各项专项资金等。
(三)其他资金。
街镇获得的各类补偿性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各类利息收入和捐赠资金、纳入街镇管理的其他资金等。
二、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严禁将财政性资金转移给非财务机构管理,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从事房地产、股票、期货等投资活动,严禁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一、前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是为了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旨在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其中,科技创新券是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的重要支持措施之一,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就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的申报指南进行深入探讨,为申报人员提供详尽的参考和指导。
二、科技创新券的申报条件1. 企业资质要求:申报企业应为注册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并符合浦东新区有关科技创新券发放的相关规定。
2. 项目资金支持范围:科技创新券主要面向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技术开发、知识产权申请、技术标准制定等相关活动的支持。
3.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请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应当将所获资金用于项目的研发设计、技术验证、成果转化等活动,不得用于其他非项目相关的支出。
4. 申报材料要求:企业需提交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科技创新券申报表》、申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成果及应用前景分析等。
5. 其他要求:申报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创新能力,同时应当认真遵守申报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合法、准确。
三、科技创新券申报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科技创新券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明确申报项目的目标和内容,并进行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方案设计、预算编制和成果预期等。
2. 申报材料准备:企业根据科技创新券的申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表格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
3. 递交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期限内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递交至指定的申报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确保申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评审审批阶段:科技创新券的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将进入评审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最终确定是否给予资金支持。
5. 获奖公示及资金发放:经过评审审批后,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将被公示,并及时领取所获资金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开展。
201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上海建为历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
上海国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6
上海吉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58
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7
金润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59
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
28
上海帆声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60
上海亿威美越航空器材技术有限公司
29
上海雷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1
上海圣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158
上海易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6
上海拜安实业有限公司
159
上海科致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47
时科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60
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8
上海岗崎控制仪表有限公司
161
上海盛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9
巨星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62
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50
上海芙儿优婴童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2
上海英诺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1
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3
上海芳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
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4
上海锦泽诚工业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23
上海雄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55
上海晋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
上海优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6
上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1
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八、黄浦区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13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8•【字号】浦府[2005]294号•【施行日期】2005.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浦府[2005]29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功能开发,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出如下财政扶持意见:一、金融业(一)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给予1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
(二)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在新区以招投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自用办公楼的,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新区所得部分给予100%的补贴。
(三)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3%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3%的补贴,后三年给予1.5%的补贴。
对新引进的其他金融机构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1.5%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1.5%的补贴。
(四)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高层管理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其他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
(五)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实现的营业收入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六)新区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用于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
二、物流业(一)对外高桥保税区、浦东空港等新区建设的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其实现的增加值、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19•【字号】沪浦科〔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11〕41号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高浦东新区科技研究水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07〕183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工商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浦东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发基础、对浦东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项目。
第三条(资助形式及额度)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软件及工业技术领域攻关项目对新区软件及工业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80万元。
(二)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城建和环保类项目对促进浦东新区社会发展的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予以资助。
其中,项目单位(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或给予资金配套的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医疗卫生和现代农业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25万元。
城建环保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45万元。
(三)决策咨询项目对促进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和高科技产业化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四)配套项目由国家、上海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以文件形式明确要求浦东新区配套的“小巨人”等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浦东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予以配套资助。
上海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上海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浦东新区⼈民政府⼆OO六年⼀⽉序⾔在中共浦东新区区委领导下,由浦东新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各功能区域共同编制的《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浦东开发开放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新区“⼀个作⽤,三个区”功能定位,实现浦东新区区委提出的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率先全⾯建成⼩康社会,推进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新城区建设,努⼒在更⾼起点上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规划。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五”规划的《建议》、上海市委关于“⼗⼀五”规划的《建议》、浦东新区区委关于“⼗⼀五”规划的《建议》编制。
《规划纲要》是“⼗⼀五”期间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浦东新区⼈民政府履⾏职能、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和实施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对“⼗五”计划的中期评估,进⾏了“⼗⼀五”规划重⼤课题研究和咨询,吸收了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成果,⼴泛听取采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规划纲要》经浦东新区第⼆届⼈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批— 1 —准,公布实施。
⽬录序⾔ (1)第⼀部分“⼗五”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8)⼀、“⼗五”经济社会发展执⾏情况及主要成就1、综合经济实⼒迈上新台阶2、现代化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增强3、综合改⾰实现新突破4、外向型经济能级全⾯提升5、现代化城区形态初步形成6、社会发展和⼈民⽣活⽔平显著提⾼⼆、“⼗五”期间主要⼯作体会第⼆部分“⼗⼀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标和发展战略 (17)⼀、发展环境⼆、指导思想三、发展⽬标四、发展战略1、创新推动战略— 2 —2、世博带动战略3、区域化发展战略4、产业⾼端和集群战略5、综合环境优化战略第三部分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 (26)⼀、发展布局⼆、功能定位第四部分综合配套改⾰试点与制度创新、扩⼤开放 (30)⼀、推动政府转型,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1、推进政府⾏政管理体制改⾰2、进⼀步完善区域管理体制3、加快推进管办分离4、深化⾏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推动要素市场发展和⾦融创新,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三、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四、⼤⼒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提⾼经济运⾏的组织化程度五、提⾼对外开放层次,提升国际化⽔平和服务全国的能⼒1、构建适应国际通⾏做法的经济运⾏机制2、提升服务全国的能⼒— 3 —3、扩⼤利⽤外资和进出⼝优势第五部分经济发展 (38)⼀、产业结构⼆、产业发展布局与容量三、产业导向四、产业发展重点1、⽀柱产业2、战略和重点培育产业第六部分和谐浦东建设 (55)⼀、建⽴和完善现代化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加快构筑现代化教育体系2、全⾯推进医疗卫⽣事业发展3、提升⽂化事业发展⽔平4、全⾯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注重解决民⽣问题,着⼒提⾼⼈民⽣活质量1、积极促进就业2、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3、促进居民⽣活服务便利化4、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三、倡导⽂明和谐,营造诚信友爱、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4 —1、⼤⼒开展精神⽂明创建活动2、努⼒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3、发挥社会⾃治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4、加强法制建设5、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四、注重以⼈为本,加强⼈⼝调控和社会管理1、提⾼⼈⼝综合调控⽔平2、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完善城市应急体系第七部分世博会与功能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 (70)⼀、坚持以功能开发提⾼服务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坚持功能区域⼀体化,加速功能区域发展1、陆家嘴功能区域2、张江功能区域3、⾦桥功能区域4、外⾼桥功能区域5、三林世博功能区域6、川沙功能区域三、坚持建管并重,加快建设功能性、枢纽型、⽹络化基础设施体系1、深⽔港— 5 —2、航空港3、信息港4、对外交通⽹5、越江交通⽹6、轨道交通⽹7、区域道路⽹8、交通功能性设施四、坚持依法管理,全⾯提⾼城市现代化管理⽔平1、完善城区管理体制2、强化市场监管3、加强市容管理4、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第⼋部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 (88)⼀、促进经济增长⽅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创建⽣态型城区,建设⼈与⾃然和谐的浦东1、规划⽣态格局2、保护⽣态环境3、营造⽣态景观4、提⾼⽣态容量— 6 —第九部分科技创新与⼈才 (92)⼀、全⾯推进科技创新,提⾼⾃主创新能⼒1、聚焦⾼科技产业领域的⾃主创新2、加快创新主体集聚3、积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4、⼤⼒扶持⾼科技中⼩企业发展5、强化知识产权⼯作⼆、⽴⾜国际化多层次,努⼒构筑⼈才⾼地第⼗部分规划的实施与保障 (98)⼀、完善规划体系⼆、建⽴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三、建⽴完善规划指标体系,实施评价机制附件:浦东新区“⼗⼀五”规划指标体系 (100)—7 —第⼀部分“⼗五”经济社会发展回顾⼀、“⼗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主要成就“⼗五”时期是浦东新区全⾯建设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新城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封面)企业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公司负责人:固定电话:手机号: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电子邮箱:年月日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注:表中所填报数据、内容要准确完整。
二、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三、申报单位及项目情况介绍(一)企业简介和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性质,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率,技术装备水平、在全国行业地位等内容。
(二)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2. 技术工艺水平、设备购置(附清单)等。
3. 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
4. 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的产品产量和新增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等。
5. 项目社会效益预测。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等。
6.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项目特点及行业优势更新设备(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5申报单位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表单位(盖章):6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已支持项目单位情况表单位(盖章):工信主管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本单位已了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要求,现申报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本单位已认真准备了项目申报资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一、本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二、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受托管理机构组织的相关调查和评审工作。
三、如申报项目获得立项,本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8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填报单位:单位:万元、人注:1.表中所填数据、内容须与资金申请书保持一致,数据填报要准确。
关于答复浦东新区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函.doc
关于答复浦东新区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函浦东新区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和知联会:衷心感谢大家对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和知联会长期以来,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发挥了重要的智囊作用。
在4月28日区委双月座谈会上,大家就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又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
对此,区经信委高度重视,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
现将相关工作设想和工作措施函复如下:一、在政策制定方面(一)建议对掌握的数据进行精细分析。
梳理目前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总量中实体公司和壳公司的数量;分析全区专利的含金量,厘清其中海外专利和发明专利的比例;梳理浦东民营企业资产向海外和兄弟省市拓展的情况。
在对数据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政策。
设想与措施:掌握准确的数据是制订有针对性政策的基础。
由统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工商联、投资办、地区工委等共同研究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建立和完善对民营经济的分类统计和监测制度,通过普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梳理目前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总量中实体公司和壳公司的数量,分析全区专利的含金量,梳理浦东民营企业资产向海外和兄弟省市拓展的情况等。
定期发布民营经济综合评价指数,逐步建立民营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二)建议根据国家对浦东的战略功能定位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纲》,引导民营企业发展。
设想与措施:一是近期拟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明确浦东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加快打造民营龙头企业和民营创新企业高地),推动民营经济实现规模和能级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新区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以高科技产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现代物流、航运、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会展旅游、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各类中介等现代服务业。
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
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中小企业是中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6年,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企稳回升,经济效益有所改善,但受生产规模、技术和资本、人员综合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依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中小企业总体运行情况(一)中小企业数量保持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以下简称“中小企业”)37.0万户,比2015年末增加0.5万户企业。
其中,中型企业5.4万户,占中小企业户数的14.6%;小型企业31.6万户,占中小企业户数的85.4%。
图 1 2016年末中小企业户数占比全部企业情况1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法人。
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企业户数分别为21.4万户、8.5万户、5.0万户和2.0万户,同比分别增长0.8%、5.8%、6.6%和-18.0%,分别占中小企业户数的58.0%、23.1%、13.6%和5.3%。
分省市看,中小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的省市有江苏(12.5%)、广东(10.8%)、山东(10.7%)、浙江(10.7%)、河南(6.1%)和安徽(5.2%),6省合计企业户数20.7万户,占中小企业户数的56.1%。
分行业看,制造业中小企业34.7万户,同比增长1.8%,占中小企业户数的93.7%;采矿业1.3万户,同比下降11.4%,占中小企业户数的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万户,同比增长5.9%,占中小企业户数的2.6%。
制造业31个行业中,中小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的行业有9个,分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农副食品加工业(7.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0%)、通用设备制造业(6.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6.5%)、金属制品业(5.9%)、纺织业(5.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2%)和专用设备制造业(5.0%),9个行业中小企业合计户数占制造业中小企业户数的59.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3]5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3〕5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 2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C2009) 49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5号)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及适用范围)由新区建设性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土地出让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融资等资金)安排,经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立项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称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该类项目的投资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排原则)区级建设财力安排的项目应当符合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原则,注重公平和效益,加强管理和监督。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解读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中国专利资助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
补贴额度为:发明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
2、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
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
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
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
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2)、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常年受理、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批。
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科普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科技活动项目对经批准的国际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5万元;对经批准的全国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2万元;对经批准的上海市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5万元;对经批准的浦东新区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18•【字号】沪浦科[2006]53号•【施行日期】2006.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06]53号)新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各直属公司,各街道、镇政府:《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已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原沪浦科200556号文、原沪浦科200443号文附件1、2、5、6、8、9等6个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二○○六年七月十八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高浦东新区的科技研究水平,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以及开展科技产品的市场推广,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设立创新资金,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资助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等具有良好研发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研发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
第三条资助形式及额度本专项资金主要以创新攻关项目、研发机构项目、种子项目、配套资助项目、费用补贴项目等形式进行资助,资助方式均采取无偿资助。
一、创新攻关项目1.行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项目主要用于具有创新性的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具体项目名称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在当年的申报指南中公布,每项资助额度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2.软件及工业技术领域攻关项目此类项目的申报实行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并轨,按“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浦财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规〔2022〕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2年1月29日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中发〔2021〕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21〕73号)和《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浦府规〔2022〕1号),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自贸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户管所属浦东新区的下列服务对象:1、入驻经新区科经委备案登记的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且满足注册登记时间至申请日不满两年(含两年)、实际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
2、注册在自贸区的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且满足注册登记时间至申请日不满两年(含两年)、实际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
3、有融资需求,经商业银行或小贷公司初审后有贷款意向,需要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小微企业。
4、入驻经新区民政局认定的社会组织基地的社会组织,且满足注册登记时间至申请日不满两年(含两年)、实际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07年7月26日发布)发文号:浦府[2007]183号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市民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完善与加强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科技基金”)的管理,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一)当年新区财政拨款(包括张江专项资金返还款);(二)上年末科技基金结余款;(三)科技基金存款利息和风险投资增值部分;(四)科技基金有偿项目回收款;(五)社会团体、单位、个人捐赠等资金;(六)其他符合条件的资金来源。
第三条(限制要求)科技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房地产、赞助、捐赠等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分类)科技基金包括下列专项资金:(一)创新资金。
对新区有关单位开展科技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的自主创新活动给予立项资助。
(二)研发投入补贴资金。
对新区有关单位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先期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补贴资助。
(三)科技科普资金。
对新区重大科技活动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给予资助。
(四)信息化资金。
对新区有关单位实施信息化应用的项目给予立项资助。
(五)科技奖励资金。
对自主创新活动中获得杰出成就的新区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六)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对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活动给予资助。
(七)公共平台运行补贴资金。
对经新区政府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补贴。
(八)孵化器资助资金。
对新区科技孵化器和进入孵化器的科技创业项目给予资助。
(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贴息。
对符合《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专项贷款,给予贴息资助。
(十)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和博士后资助资金。
对留学人员来新区创业给予资助;对海内外博士人才来新区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给予资助。
(十一)科技产品市场推广专项资金。
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科技企业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包括开拓科技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给予资助。
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与管理,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资金来源)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开拓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管理部门)开拓资金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和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市商务委负责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开拓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及资金安排建议等。
市财政局负责开拓资金的预算管理,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市商务委对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承办部(以下简称市承办部)受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委托,负责开拓资金申报受理、项目审核、政策咨询等具体事务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持方向和使用程序第四条(支持内容和标准)开拓资金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分企业项目与团体项目)、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培育竞争新优势等。
按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详见附件1)。
第五条(支持对象)(一)申请企业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工商注册地在上海,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
对近两年给予过开拓资金支持,但至今仍无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2、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5.09.14•【字号】沪浦科[2005]56号•【施行日期】2005.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05]5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已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二○○五年九月十四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发明创造,充分运用专利制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浦东新区《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注册、经营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自然人。
第三条(资助范围与额度)1.对浦东新区的中小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凡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关品目录》:a)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5000元的费用补贴;b)对向国外申请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的申请费资助。
2.对申请上海市和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中小企业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20万元的资助。
每家企业年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4.对实施自有专利技术转化的产业化的中小企业,根据专利的性质以及产业化后对新区税收等贡献的大小,经企业申请,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分别给予6-10万元的专利实施奖励;对其中具有多项专利,专利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经本人申请和政府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2名,每人1万元。
【沪发改投(2016)70号】市财力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监理费不列支投资控制
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发改投〔2016〕70号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11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19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3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6年5月25日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及财务监理等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根据《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费、财务监理费的支出标准测算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代建管理费、财务监理费的支出金额按照《代建管理费支出标准表》(附表1)、《财务监理费支出标准表》(附表2)规定测算,并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具体金额应在项目代建合同和财务监理合同中明确。
第四条代建管理费、财务监理费的取费基数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及预备费用等。
非代建单位和财务监理单位负责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如征地动拆迁等投资,不计入取费基数。
第五条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费可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代建单位未确定前,因项目前期工作发生的相关管理费用,项目(法人)单位可以按规定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第六条实行财务监理制的项目,在项目概算的编制及批复时,监理费中不再列支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和工程造价审核费用。
第七条如由于不可抗力延长项目工期等因素,导致代建管理费和财务监理费确需超过批复金额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财务监理单位应当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国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机制分析
浦东新区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研究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浦东科技投资公司2007年10月摘要自1985年我国引入创业风险投资模式至今,众多具有国有资本背景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绩效并不理想,同时鉴于当前政府参与创投的重要意义以及其能应对“市场失灵”的重要作用,研究浦东新区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机制,提高其效率和效用具有鲜明的意义。
本文首先研究国资参与创投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其“国有资本,政府直接管理”、“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管理”、“国有与民营资本混合,民营企业管理”和“国有与境外创投合作”等四种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并结合国资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定位、意义和必要性等得出当前其存在的问题;其次,基于问题,通过借鉴美国、日本、以色列和新加坡等的国资参与创投的成功经验,得出其一系列共性的成功精髓;再次,结合浦东当前的相关现状,指出其“缺乏科学项目评估机制”和“约束过多,激励不足”等问题;最后本着“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向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的机制设计思路,对其政策目标、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进行了目标设计,并提出了“国资投入保障”、“社会资源整合”等5点资源整合方面的要求。
创业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不同于常规的融资方式,能够满足处于创建期与成长期创业企业对资金的要求,强有力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规模化经费的比例是1:10:100,中国则为1:1.1:1.5。
我国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率低和产业化进程缓慢,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资金投入不足。
自1985年我国引入创业风险投资模式至今,众多具有国有资本背景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绩效并不理想。
创业风险投资作为科技创新的一种重要投资工具,被中央领导提高到非常重要的高度。
不仅被写进中央的各种文件,而且还成为国务院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2016单位决算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2016年度单位决算第一部分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是由川沙新镇人民政府计财办直接领导,依据国家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有:1、负责新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编制管理;2、组织协调资金收入;3、负责新镇政府财政支出使用和监管;4、负责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及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5、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6、负责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及村代保管资金监督管理;7、负责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核算;8、掌握财政政策,做好每月的税收统计、分析工作;9、负责新镇区域内财务会计管理工作;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政、事业记账。
第二部分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2016年度单位决算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财政所2016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为33,655.43万元、支出总计为33,655.43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943.75万元。
主要原因:六社区环境整治专项经费增加, 三农扶持资金支出增加,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33,65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4.6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75万元,占0.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本单位支出合计33,6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5万元,占0.39%;项目支出33,522.63万元,占99.61%。
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浦东新区促进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专用,需提供一式两份)
申请日期:年月日基本资料(须与营业执照所载信息一致)
企业名称银行账号
(盖章)加盖账号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手机
联系地址与邮编
申请内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金额:伍拾万圆人民币材料清单(以下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最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最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赴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6、企业与主办券商(推荐人)签订的的推荐挂牌协议复印件□
7、《关于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复印
件(以全国股转公司网站信息为准)
□8、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
司挂牌申请的通知》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应提供材料1-7;
2、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即“股交中心”)挂牌的,应提供材料1-6和材料8。
享受其他上市财政扶持政策的情况填报
区域/条线
补贴金额万圆人民币
本公司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已知晓本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拨付时将扣除原已享受的同类奖励,并承诺如未来发现有原未发现但已享受过的同类补贴,予以扣还。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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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8
60
亚申科技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61
上海三普化工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6.01
62
倍兹(上海)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45.3
63
上海润轩玻璃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27.38
64
汇中玻璃幕墙(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3
65
上海飞舟博源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54
雅思达塑料软管(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0
55
上海新上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0.1
56
上海凯航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43
57
柯贝尔电能质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58
上海誉和钻石工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59
上海集光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53.11
20
上海简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82
21
上海威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80.39
22
上海畅联智融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20.34
23
上海脊背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1.4
24
唯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7.64
2
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
65.91
3
上海东方惠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
37.16
4
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和奖励
447.61
5
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
63.87
6
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和奖励
551.25
7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信托配套资助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72
上海为彪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73
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74
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60
75
上海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20
76
上海大汉三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60
77
上海蓝恩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5
钜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8.07
26
上海埃测软件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5.3
27
家乐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50
28
上海同元信息技术系统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3.14
29
上海奕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3
30
上海泰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5
8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信托配套资助
37.5
9
上海冠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集合信托配套资助
22.5
10
上海冠松集团有限公司
集合信托配套资助
22.5
11
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信托配套资助
9
1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3.51
13
上海长合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55.68
42
上海安睿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9.53
43
银京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44
上海开拓者化学研究管理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4.12
45
上海璟和技创机器人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26.5
46
上海华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40
47
上海科胜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5.01
37
上海华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22.54
38
上海英诺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4.62
39
上海黔芝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5.96
40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41
上海纳诺巴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3
48
上海赛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87.45
49
上海微曦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3
50
上海美吉逾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42.54
51
上海荻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90
52
上海航福机场设备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9.5
53
上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14
上海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65
15
上海利驰软件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34.61
16
上海帆声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9.46
17
上海优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94.17
18
上海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7.64
19
上海卡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0
66
上海荻硕贝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67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68
上海澎博财经资讯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69
昂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70
上海华瑞气雾剂有限公司
转型成长培育计划
40
71
东方久乐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79.5
31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00
32
上海科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2.64
33
上海上远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76.01
34
韶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52.12
35
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3.11
36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1)《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二、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6年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政策类别
金额
1
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风险补贴
442.29
2014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40
78
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20
79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2014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20
8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转型成长培育验收
10
合计
5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