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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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为改变我县基层卫生薄弱状况,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根据《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X〕25号)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X卫基层规发〔X〕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启动组建医共体,县中医院与榆树乡卫生院组建医供体,有关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

X年,医共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取得明显成效,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

到X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

二、主要内容(一)统一管理模式,搭建医共体平台积极开展县乡医疗一体化管理,积极完善“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1.统一组织管理。

将我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有效整合,原则上组建1——3个医共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形成管理共同体。

2.统一治理结构。

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医共体要以牵头单位为核心成立理事会,作为医共体决策机构。

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3.统一人事管理。

医共体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

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别预留一定比例的流动送医岗位和流动送培岗位,用于县乡人员“双派送”。

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可以自由流动,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4.统一运营管理。

医共体要在县级医院组建工作部、人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医保基金管理部、药品耗材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等管理中心,对相关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以及县域远程会诊中心,做到医技协同,共享县级医院的优质资源。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3]39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3]39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3〕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7号),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及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建立起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统筹区(市)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辖区内居民当地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市),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一)优化县级公立医院的布局结构。

各区(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

按照每千人口4张床位的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超标准扩张。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51号),发展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鼓励资源集约化。

县级公立医院的医学影像、检验、病理等医技辅助科室,通过标准化建设和行业评估,应面向社会其他医疗机构开放,探索建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

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

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XX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

根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合,通过建立对口帮扶、签约服务、多点执业、资源共享、医保调节、双向转诊等机制,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现群众方便、省钱、放心、舒心就医,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纵向合作、横向竞争。

根据县域医疗资源现状和需求,兼顾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合作基础、乡镇居民就诊习惯,形成“一个龙头”县中心医院(县中医院)、“三大专科”(妇幼保健院、县直医院、精神病医院)、“五大中心”(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七个统一”(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信息平台管理、统一药械审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医疗资源协作服务工作机制。

使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得到优化,在方便群众、节约费用的基础上形成纵向互相协作、横向良性竞争机制。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

对口帮扶、技术合作早期先行,以点组线,以线促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合作,实现县域医共体组建全覆盖。

按照“七个不变”(保持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法人资格、性质、编制、财政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医共体,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服务新体系,基本形成业务管理一体化、服务连续化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25号)、《关于印发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卫基层规发〔20XX〕3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组建县域医共体,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

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患者有序分流,县域内就诊量不断增加,县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县乡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有效运转。

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县域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做到农村卫生“县强、乡活、村稳”,形成群众得实惠、医疗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资源共享。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

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结合农村医联体建设既往经验,进一步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二)坚持公益,权责清晰。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切实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明确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4•【字号】临政办发[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4日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57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着力落实“三升三降”(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病人县外转诊率逐步下降)指标,力争使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试点选择从2012年开始,在省定的古县、蒲县、乡宁三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基础上,再增加安泽、吉县、襄汾、曲沃、翼城五个县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其他县(市、区)参照本方案自主探索,积极推进改革。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我县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试点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县域医共体”是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整合县域内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医保(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下同)基金对医疗服务共同体实行按参合(保)人头总额预算支付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二、基本原则和试点范围按照“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的基本原则,分别由县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组建2个“医共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城乡居民。

乡镇卫生院与牵头医院之间,互尊意愿,双向选择。

县内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按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加入“县域医共体”。

县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县XX县域医共体XX医院”牌子。

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

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中心(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县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医共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X政办〔X〕X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到X年,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区全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医共体运行和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和转诊机制初步形成。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较X 年底上升2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

X县和X 区县区范围内住院人次占比保持在90%以上。

到X年各县区医共体分工协作机制和转诊机制较为成熟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办或托管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单独组建医共体、同病种同定额支付、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机构内绩效分配新机制等5项工作取得突破,至少有2-3项取得明显成效,并在全省处于前列。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较X年底再上升2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再下降2个百分点。

至少75%的县区内住院人次占比均保持在90%以上。

到X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趋于完善,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县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按照《意见》要求,各县区要在X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服务县域内城乡居民。

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名称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可增挂牵头医院分院的牌子。

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3号),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加快推进健康鱼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8年,启动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医共体运行、保障机制,引导医共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6月底前,完成县域内县级医疗机构与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共体建设。

医共体内部形成较为完善的人员上下流动、资源整合共享、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基层,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全面落实分级诊疗。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协调原则。

加强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推动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强化系统性、协同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坚持分工协作原则。

落实县乡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医疗服务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新机制。

3.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循序渐进,逐步推进。

4.坚持公益性原则。

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协作支持要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彰显和履行政府办医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为导向,努力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三、推进建立多种医联体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明晰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通过组建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逐步建立完善“市帮县、县帮乡、县乡一体化管理”的长效分级诊疗格局。

1.因地制宜组建医联体。

以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组建医疗集团为契机,挂大联强,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龙头作用,继续巩固与齐X医院、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院、X市第一人民医院、X市附属医院医疗联合体关系,深入推进省市级专家定期到院坐诊,定点帮扶;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建设服务平台,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查房等远程医疗卫生服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邯政办字〔2015〕156号•【施行日期】2015.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161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5日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5〕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及要求,把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作用和政策叠加效应,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群众就地就医的目标。

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为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关于研究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9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

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分工协作,实施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达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明确功能定位原则。

建立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合理界定职责分工,严格界定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依法执业。

因地制宜原则。

以优化本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意愿和已经存在的业务关系,合理统筹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原则。

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各项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快卫生技术人才培养。

三、主要内容(一)分工协作形式1.开展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

按照区域划分,莆田市第一医院、城厢区医院与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霞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荔城区医院、荔城区中医院与荔城区镇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仙游县医院与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涵江区医院与涵东涵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秀屿区医院与笏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建立医疗联合体,通过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形式的帮扶,开展对口支援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起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提升医疗服务的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

二、主要内容1. 定义和实施目标1.1. 定义:- 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处于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

- 县级公立医院:指地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公立医院,拥有更高级别医疗设备和专科医生。

1.2. 实施目标:-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满足基层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就医需求。

- 减轻县级公立医院的就医压力,减少患者的大医院就医倾向。

2. 分工协作机制2.1. 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

- 建立健全医疗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确保病患信息的准确记录和传递。

- 加强基层医生的培训,提升其医疗技能和诊疗水平。

- 开展健康管理,普遍推行慢性病随访和健康教育。

2.2. 县级公立医院的职责:- 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开展专科诊疗,提供高水平的医学技术支持。

- 建立连接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实现病患信息的共享和传递。

- 协助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教育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生的综合素质。

- 及时响应基层医疗机构的咨询和请示,提供专业指导。

3. 协作机制具体操作流程3.1. 病患就医流程:-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首诊门诊,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 如果病情需要进一步诊疗或高级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会向县级公立医院转诊。

- 县级公立医院接收转诊患者,提供继续诊疗和治疗,并将就诊结果返回给基层医疗机构。

3.2. 病患信息共享:- 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病患信息的共享和传递。

- 基层医疗机构将病患信息上传至平台,供县级公立医院使用。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的影响,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优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必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具体措施。

二、理论分析1.1 分工协作的意义分工协作是指在一定的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承担不同的任务和职责,共同完成一个项目或者工作的过程。

在医疗卫生领域,分工协作意味着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1.2 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1)明确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责重叠和资源浪费。

(2)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3)协同创新。

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信息共享。

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1.3 分工协作的具体措施(1)政策支持。

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相关政策,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2)人员培训。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技术支持。

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评价机制,对其服务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践探索2.1 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是实现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重要途径。

通过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可以引导患者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县级公立医院的压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在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方案旨在明确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分工协作机制,达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目标。

二、目标- 加强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之间的协作与合作-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优化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三、具体实施方案1. 规划分工- 城市公立医院负责重大疾病的诊治和高级医疗技术的提供,在特定领域形成专科优势;- 基层卫生服务站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

2. 合理资源配置- 城市公立医院向基层卫生服务站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其诊疗水平;- 基层卫生服务站为城市公立医院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减轻其工作压力。

3. 协同工作机制-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建立定期沟通和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 共同研究并制定疾病防控和健康推广方案,提高公众健康科学素养。

4. 建立转诊机制- 对于基层卫生服务站无法解决的疑难病例,及时进行转诊到城市公立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城市公立医院应为基层卫生服务站提供转诊指南和支持。

5. 考核和评估- 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协作工作进行监督与改进;- 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分工协作机制,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以上分工协作机制,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加强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协作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优化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提高公众健康科学素养,促进社区的整体健康发展。

五、补充说明本实施方案仅为初步建议,具体的实施细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建设健康中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卫生服务质量,需要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分工协作机制。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提出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协作任务1.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在市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协作工作机制,制定协作规范和流程。

2.分工明确:根据城市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和基层卫生站的服务人群特点,明确双方的分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二、加强专业指导,提高服务能力1.建立制度: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专业指导制度,通过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技术和医疗质量水平。

2.定期培训:为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提供定期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医疗服务能力。

三、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率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双方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持续性和及时性。

2.在线预约挂号: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在线预约挂号系统,缩短患者就医时间和排队等候时间。

3.电子病历共享: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的电子病历共享系统,实现患者病历信息的共享和跨机构的医疗协作。

四、建立协作机制,提高就医体验1.转诊机制: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转诊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专科医疗服务。

2.会诊服务: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站的会诊服务制度,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水平。

3.专科医疗挂号:为基层卫生服务站的患者提供专科医疗挂号服务,让患者直接就近就医,减少转诊环节。

五、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1.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城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站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介绍本方案旨在建立有效的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协作原则- 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 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 分工协作应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区域医疗需求和资源分布。

分工协作内容1. 医疗资源分配- 公立医院负责提供高级、复杂疾病的治疗和手术,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基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 公立医院应定期向社区卫生中心提供医疗指导和培训,确保其医疗技术水平。

2. 信息共享与协同- 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医疗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 在患者转诊和转院过程中,双方应协同配合,确保患者的治疗无缝对接。

3. 应急救援和疫情防控- 公立医院应在疫情暴发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向社区卫生中心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支持。

- 社区卫生中心应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经济合作- 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可以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实现资源共享和成本控制。

目标与评估- 建立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分工协作机制的目标是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减轻公立医院压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 每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保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总结通过建立省份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分工协作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希望本方案能够在实施过程中发挥效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医院乡镇共建实施方案

医院乡镇共建实施方案

医院乡镇共建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乡镇医院在基层医疗服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资源匮乏、技术水平不足等问题,乡镇医院在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上与大城市的医院存在一定差距。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促进医院乡镇共建,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目标。

通过医院乡镇共建,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乡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满足基层居民的医疗需求;2. 加强医院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3. 促进医务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1. 筹建医院乡镇共建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2. 开展医院乡镇共建的调研和评估工作,分析各乡镇医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3. 制定医院乡镇共建的具体合作方案,明确合作内容、时间表和责任主体;4. 开展医院之间的资源共享和技术交流,建立定期交流会议制度;5. 加强医院之间的协作,建立转诊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6. 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政府支持,为医院乡镇共建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2.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3.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4. 建立健全的医院乡镇共建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共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效果。

1. 通过医院乡镇共建,乡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得到提升,基层居民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2. 医院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得到优化配置;3. 医务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得到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六、总结。

医院乡镇共建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合作共建,可以充分发挥各医疗机构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基层居民的医疗需求。

希望各地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医院乡镇共建实施方案,推动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一、前言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两者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优化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本文提出了一份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旨在有效推进两者之间的分工协作,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的目标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明确服务对象、范围和工作要求,实现专业分工和协作。

统一整合医疗服务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建立疾病诊疗、转诊、会诊等服务机制,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三、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服务范围和协作机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患者需要的疾病技术诊断、治疗和手术等情况,县级公立医院发挥自己的优势,通过远程医疗、院内转诊等方式,提供支持。

同时,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能够解决的问题,县级公立医院要给予支持和指导,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作用。

建立转诊协作机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面临难以处理的重症患者,县级公立医院将设立连线绿色通道,通过快速会诊、手术以及其他科技手段,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加强医疗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自身技术水平进行分类和分级,根据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其在高频疾病治疗和基础医疗服务上的应对能力。

县级公立医院也将派出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支持和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针对信息化建设的分工协作,县级公立医院将通过打造信息化技术平台、建设互联网医疗网络的手段,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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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

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分工协作,实施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达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

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达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的。

二、指导原则
(一)功能定位原则。

建立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目的功能定位,合理界定职工分工,严格界定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依法执业。

(二)因地制宜原则。

以优化辖区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和已经存在的业务关系,合理统筹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原则。

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各项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快卫生技术人才培养。

三、主要内容
(一)分工协作形式。

一是开展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

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按照区域划分,与乡镇卫生院及两个社区服务中心协作。

实行基层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盘活城乡医疗资源,形成医疗联合体,县级公立医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合作。

探索在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建立分工协作关系。

(二)分工协作内容。

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不变,享受财政全额工资补贴不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各项财政补助不减,保留法人代表和独立核算性质不变。

但医疗技术业务由县级医院统一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人才管理趋向规
范和医疗设备的有效利用。

一是业务管理。

在业务上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基层医疗机构向协作的上级医院转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转诊患者实行连续性管理,追踪问效,并通过预约挂号,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

逐步形成“小病在乡镇卫生院,大病到县级医院,康复回乡镇卫生院”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二是财务管理。

基层财务实行专户管理,乡镇卫生院均实行账务封闭性运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业务指导或专家会诊相关费用由乡镇卫生院列支。

三是人员管理。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盘活人力资源,能进能出。

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派驻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到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可定期分批轮换。

同时选派基层人员到上级进修学习,优化组合医疗卫生服务团队,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设备共享。

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医疗器械由县级协作医院统一调配,合理利用,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

五是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向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转换,即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

四、保障措施
(一)试点工作与相关医疗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可与“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及“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有机结合,使分工协作各医疗机构内部既有对口帮扶机构,又有支援医疗机构。

二是派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实行全脱产服务一年以上,与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二)制定鼓励患者在基层就医的医疗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

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首先列入医保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普通门诊补偿制度等政策。

鼓励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二是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普通门诊补偿机制,除重症和急诊病人外,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病人降低补偿报销比例等措施。

(三)建立对公立医院开展分工协作的补偿和激励机制。

一是继续执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项目,落实补助经费,对派出医生的公立医院给予经费补助。

二是积极争取专项补助经费,对帮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立医院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妥善安排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公立医院要指定一名班子对协作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签订分工协作协议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方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协调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沟通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好分工协作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

要建立督查、考核评价制度,把开展分工协作的成效纳入医院综合考评、评审和年度评价内容。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采取年内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相关医疗单位分工协作工作的督查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经验和做法,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提高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

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要注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归纳、综合、总结及提炼,对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协作机制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要给予大力推广,有序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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