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书(3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谨规范原则:会计核算程序严密,手续完备。

4. 保守秘密原则:对单位的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5. 效率原则: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准确。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

第五条资产类科目包括:
1. 现金及银行存款
2. 应收账款
3. 预付账款
4. 存货
5. 固定资产
6. 无形资产
7. 投资等
第六条负债类科目包括:
1. 应付账款
2. 预收账款
3. 应交税费
4. 长期借款等
第七条净资产类科目包括:
1. 资产基金
2. 负债基金
3. 捐赠收入
4. 投资收益等
第八条收入类科目包括:
1. 事业收入
2. 经营收入
3. 上级补助收入
4. 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
第九条支出类科目包括:
1. 事业支出
2. 经营支出
3. 上级补助支出
4. 下级单位上交支出等
第十条各类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如下:
1. 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2. 负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3. 净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4. 收入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5. 支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第三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
的依据。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 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完整。

3. 手续完备,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 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3. 有记账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会计账簿是记录会计核算信息的载体,包括总账、明细账和备查账。

第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 内容真实、完整。

3. 记录准确、及时。

4. 保管完好。

第四章会计报表及分析
第十七条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 内容真实、完整。

3. 编制及时、准确。

4. 报告清晰、易懂。

第十九条会计报表分析是对会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以揭示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章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
1. 财务管理制度
2. 会计核算制度
3.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4. 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5. 会计报表管理制度
6. 财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以下省略部分内容,如需完整制度书,请继续阅读以下内容)
第七章财务审批权限
第二十五条财务审批权限如下:
1.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1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3. 5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六条财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二十七条内部监督由财务部门负责,包括:
1. 对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2. 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3. 对财务风险进行监控。

第二十八条外部监督由审计部门负责,包括:
1. 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2. 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第九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保守单位的财务秘密。

3. 做好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第十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三十二条财务档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分类存放,标签清晰。

2. 保管完好,防止遗失、损毁。

3. 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十一章财务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四条财务信息化管理包括:
1. 财务核算软件的应用。

2. 财务报表自动化生成。

3. 财务分析系统建设等。

第十二章财务风险控制
第三十五条财务风险控制是指对财务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三十六条财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4.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三章财务考核
第三十七条财务考核是对财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十八条财务考核内容包括:
1. 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3. 资金使用的效益等。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对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报表。

2. 财务分析报告。

3. 财务风险报告等。

第十五章结束语
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单位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法理财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 保密原则:对财务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财
务报告、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

3. 所有者权益: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4. 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5. 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核算:
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2.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家具等。

3.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核算:
1.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2.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核算:
1. 事业基金: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

2.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等。

3. 结余:包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等。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核算:
1. 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补助收入等。

2. 事业收入:包括科研收入、培训收入、咨询收入等。

3. 经营收入:包括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核算:
1. 事业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2. 经营支出:包括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
流量表等。

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应当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情况。

第十四条收入支出表应当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第十五条现金流量表应当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流入、流出和现金
净流量情况。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
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处
置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名称]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一、会计凭证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二十七条原始凭证应当由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并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字。

二、会计账簿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第三十条会计账簿应当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并保持连续、完整。

第三十一条会计账簿的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三、会计档案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管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名称]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完)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完整性: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得遗漏。

(三)及时性: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四)一致性: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可比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便于不同单位之间进行对比分析。

(六)谨慎性: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作出合理估计。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
(二)会计核算方法;
(三)会计报表编制及报送;
(四)会计档案管理;
(五)内部控制制度;
(六)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并根据事业单位的
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五类。

(一)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固定基金、事业收入、事业支出等。

(四)收入类科目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支出类科目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使用,不得随意
变更。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借贷记账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明确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

(二)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以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为标准,确认收入和费用。

(三)分期核算: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按月进行,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入核算:事业单位的收入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和已实现的收入确认。

(二)支出核算:事业单位的支出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和已确认的费用进行。

(三)成本核算: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应当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合理分摊各项费用。

(四)基金核算:事业单位的基金核算应当根据基金的性质和用途,分别核算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固定基金等。

第四章会计报表编制及报送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

(二)收入支出表: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现金流量表: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当定期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环境,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范围和责任。

(二)风险评估: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风险点。

(三)控制活动: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四)信息与沟通:加强信息与沟通,确保内部控制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五)监督与评价: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价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价。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级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制度书仅为示例,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