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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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1
•【字号】黄政办〔2018〕34号
•【施行日期】2018.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1日黄南州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全州安全生产大局,依法履职履责尽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做好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重点行业企业的日常执法监察和六
行业重点企业的抽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公安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监察,确保全年企业监察执法覆盖率达到60%。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量化目标。
扎实做好对州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日常监察执法工作。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两次;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察执法两次;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察执法两次。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切实加强对建材、电力、通讯、宾馆等行业企业的监察执法。
对非发证企业年度抽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
在“两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与消防、旅游、教育、文化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监察执法。
二是与住建、交通、水利、质监等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联合监察执法。
三是与公安、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察执法。
四是与电力、水利、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联合监察执法。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目前州安监局在岗行政执法人员6人
(二)国家法定工作日:2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04-11=250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天/人×6人=1500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6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
法工作日=250天-105天-80天=65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105天
其中:1.实施行政许可15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5天;
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2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0天;
7.开展机动执法10天;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5天。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80天
其中: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0天;
2.病假、事假1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机关工作1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等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包括州委、政府、州经信委抽调开展中心工作)20天。
五、执法监察重点
(一)对全州47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抽查,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二)对全州3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检查,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三)对全州18个烟花爆竹经营店(名单见附件)进行两次以上检查。
(四)对相关行业实施综合监管。
履行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
行使综合监管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做到监管到位、指导具体、协调周密、整体推进。
主要对道路运输、消防、住建、教育、农牧、水运、水利、电力、民爆、旅游、文体、气象等12个行业(领域)进行综合监管。
全年计划执法抽查17个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抽查道路运输类企业1家,抽查建设工程类企业5家、建设指挥部(项目部)2处、施工现场(标段)8处,抽查水运1家。
对农机、水利、电力、旅游、教育、电信、气象、文体等12个其它行业各抽查1个企业(单位)。
具体单位和时间由州安全监管局与各行业部门共同制定。
六、检查的主要方式和重点事项
(一)检查的主要方式。
由执法监察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企业介绍,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等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抽查等形式。
(二)执法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教育培训考核;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情况;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9.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
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案工作,落实执法责任。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杜绝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
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
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执法交流,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必严。
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执法监察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维护法制统一,确保依法行政。
(三)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错案追究。
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的理念、严格执法与科学执法相结合的理念、执法权力与责任相结合的理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予以处理,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同时,确保案件按期结案率100%,无错案、无复议撤销、无诉讼败诉。
附件
黄南州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