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委托与类似概念的关系
(二)委托与承揽
1.二者的联系 委托及承揽均涉及受托人或承揽人利用自己的 资源或专长处理受托人事务。 2.二者的区别 (1)是否要求完成一定成果不同 (2)专属性程度不同 (3)是否有偿不同
【案例分析21-3】
甲身患重病到医院就医,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全力抢救,甲仍不治身亡。甲的继承人以治疗无 效果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
第406条的规定,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
(一)支付费用的义务 (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三)赔偿责任 (四)不得随意再委托他 人
预付费用 偿还垫付费用
三、委托合同中的隐名代理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 (一)第三人 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 知道代理关系 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 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 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 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是否有理由?
提示:本案甲与医院之间的治疗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 种,委托合同中报酬和费用的支付并不以实现某种效果为 前提。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只要受托人严格遵循有 关规则、没有过错地处理了委托事务,委托人就要支付报 酬和费用。
四、委托的种类
(一)无偿委托与有偿委托
两者的区分在于:一是,委托人是否支付报酬 不同;二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所应尽的注 意义务的要求不同。
【案例分析21-5】
甲委托乙到A市处理一批草莓,乙到A市后水土不 服得重病住院。如不及时处理,这批草莓会坏掉。 此时适逢甲去国外考察,一时无法联系到,于是 乙委托当地水果批发商丙出售该批草莓。事后甲 表示反对。
试分析?
提示:本案中,乙转委托丙出售草莓应当适用紧 急情况下转委托的规则,即其有转委托的权利,与 经甲同意转委托承担相同的责任。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一)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没有特别 约定的情况下为无偿;无偿的委托为单务合 同,有偿的委托为双务合同。
(二)诺成、不要式合同。委托合同因双 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同时,当事人在 订立立委托合同时,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 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案例分析21-2】
甲口头委托乙购买5000吨东北大米、单价每公 斤3元,并请丙作证人,双方同时约定第二天签 订书面合同,第五天交货。第二天乙购得了符合 合同要求的大米,并通知了甲。因为大米价格问 题甲反悔,主张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委托 合同没有生效。
【案例分析21-4】
甲委托乙到A市购买茶叶一批,乙到A市后即将代 理权转托给好友丙,丙买到茶叶后交与乙,乙再 交给甲并说明了由丙代买的情况,甲未说什么, 但接受了茶叶。
乙应对该转委托承担何种责任
提示:这个例子中,甲接受茶叶的行为可以解释 为事后默示同意乙转托丙处理事务,乙仅对第三人 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知识结构简图】
委托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的特征 委托合同概述 没有特别约定即为无偿,无偿委 托为单务,有偿委托为双务 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与代理 委托合同与其他类似概念 委托的种类
委托与承揽
有偿委托与无偿委托 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委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合同中的间接代理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别原因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பைடு நூலகம்
【本章内容提示】
委托合同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本章主要介绍委托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其 他类似概念的关系、委托的种类,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求了解委托合同的 概念、特征及种类,熟悉委托合同与其他类 似概念的关系,能够运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及其相关规则。
提示:本案中,甲的主张没有道理:因为委托合同为 不要式合同,双方口头约定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 即成立并发生效力,第三天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仅是对 已经存在的合同的确认;因此甲应当按照口头约定的内 容履行义务,接受乙购得的大米。
三、委托与类似概念的关系
(一)委托与代理
1.二者的联系 委托他人从事法律行为时,委托合同通常伴随着 代理权的授予,代理权为完成委托事务的手段。 比如委托他人出售商品,他人就订立买卖合同一 般有代理权。 2.二者的区别 (1)代理中的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与委托合同 无关;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不限于委托合同 (2)代理人和受托人所从事的行为范围不同 (3)代理权授予独立于委托合同 (4)代理具有对外效力;委托合同具有相对性
第一节
委托合同概述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 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 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 委托的事务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前者如 会计师查账、审计;后者如为委托人订立买卖合 同等。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事务的内容由当事人 自由约定,但须遵循以下要求: 其一,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其二,性质上须得由他人代为处理。
【案例分析21-6】
甲购买了100袋水泥,乙开拖拉机路过,甲要求 乙无偿将水泥运回家。在运输途中,乙为了躲避 迎面压着黄线开来的大卡车,不慎将拖拉机陷入 路边的水沟,水泥全部毁损。甲要求乙赔偿。
乙应否赔偿?
提示:本案中甲与乙的合同为无偿合同,从案情 来看,乙没有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根据《合同法》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
事实行为 委 托 的 事 务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基 本 要 求
得由他人代为处理
法律行为
【案例分析21-1】
甲“委托”乙出售摇头丸,乙出售之后拒绝将价 款返还给甲。请问: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价款? 提示:没有。因为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 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甲无权要 求乙返还价款。不仅如此,该价款应予没收,甲 乙都要因为出售毒品而承担刑事责任。
(二)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以受托人的权限为标准 )
两者的区分在于:前者以一项或数项事务个别 委托的;后者以所涉及的一切事务总括委托的。
第二节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受托人的义务
(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二)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三)报告义务 (四)转交财产 (五)谨慎处理委托事务及赔偿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