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
现说明如下:1.出生日期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组织认定的依据出生日期出生日期的确定是基于文件中最早的记录。
根据《关于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左通字[2006]41号),干部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不再办理。
应特别注意查验出生日期:组织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根据个人档案中最早的记录,而不是根据身份证。
参与工作的时间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工作时间以他们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的日期计算。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一般按入伍时间掌握,即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
入党时间关于入党时间,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计算方法各有不同。
1969.04.01—1977.08.11,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08.12—1982.09.0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09.06之后,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学历学位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一般还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学习内容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
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
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
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
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5、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情况。
最早原始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涂改内容无效。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被组织人事管理人员形象地称为一个人的“标识”。
每个人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就建立了这样的“标识”。
那么“三龄两历一身份”是指哪一部分,我们又怎么认定呢?
“三龄”是指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
出生日期: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较早填写的材料为依据,身份证、户口本不作为依据。
参加工作时间:以招工、入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档案历史材料上记载的情况为依据。
入党时间: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学历:国家承认的学历有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的开放式教育等,分为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几个层次。
认定标准: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印章是否真实、教育部网站是否能查到。
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每个阶段的记载,档案材料要前后一致,填写连续无间断,无矛盾之处。
干部身份:确定干部身份有三种情况,一是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中要有《报到证》。
二是工人转干,档案中要有《以工代干转干人员审批表》,《吸收录用国家干部审批表》,《转干审批表》。
三是军人转业,档案中要有《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
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学习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和任职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
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
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
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
现说明如下:1.出生日期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
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学习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和任职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
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关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87]165号)答复:“包括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8、对参加工作时是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
《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88]卫人字第22号)规定,“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包括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并须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
2下 2017年 第6期(总第560期)【图书文博档案】 Library File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事档案工作的核心,它真实而全面地记载、反映着职工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学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人的重要依据。
其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干部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不仅是人事信息管理的基础,而且是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事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到人事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问题的主要表现1.弄虚作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涂改造假,这是一种“低级”拙劣的造假手段;二是虚构经历,即在履历材料中填写了某种学习和工作经历,但没有相关的原始证明材料;三是伪造材料,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2.矛盾存疑主要是档案中有关“三龄两历一身份”记载不清、相互矛盾以及关键材料缺失。
一是前后记载矛盾;二是关键材料缺失。
3.认定失当档案存在问题,一是违规进行认定;二是不按规定随意认定;三是随意更改认定结果。
二、“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方法1.“出生时间”的认定现行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
审核时要把握不同时期的政策依据。
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精神,执行干部出生日期管理政策的总体要求是“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
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要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最早材料须没有涂改、虚填年龄等造假情况。
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经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为避免重复得利,须认定为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问题与认定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问题与认定办法文/内蒙古包头市第四医院 杨树【摘要】人事档案管理、干部选拔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环节尤为重要,需长时间对干部进行审核,该环节政治性、严肃性、纪律性、特殊性较强,容易出现材料造假、档案材料不全、信息不对等情况,因此,必须规范“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政策,加强审核人员、组织监督,建立完善的审核系统、审核过程、审核纪律,提高审核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公平性。
【关键词】三龄两历一身份;人事档案;审核;认定“三龄”包含党龄、工龄、年龄,“一身份”主要指干部身份,“两历”含工作经历和学历,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关系到干部提升,部分干部为职位晋升存在档案造假,影响档案晋升秩序,审核成本高、难度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方法,避免档案造假。
本文基于对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其问题提出认定方法,为干部晋升、考核提供更多参考依据。
一、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问题与认定办法(一)出生日期判定。
“三龄两历一身份”中被审核人多存在工龄、年龄信息不准确情况,造成该情况因素如下:1.被审核人在档案填写时缺乏重视,在填写时未确认公历日期或农历日期,导致信息填写不对等。
2.部分干部为谋取私利,谎报年龄、工龄,将入党时间提前,或未取得学历谎报学历。
针对以上问题,在出生日期判定时应注意以下原则:1.最早原则。
被审核人出生日期为2006年10月前,可根据〔1990〕24号文件要求对其进行认定,如出现档案与身份证不符情况,可通过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确认,将户口实际登记日期作为出生年龄计算,查证无误后进行档案归入,并汇报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备份;如患者出生日期不发查实,可将户口中最早登记日期作为依据。
被审核人出生日期为2006年10月后,以〔2006〕41号文件为依据,如档案与户籍日期不一致,以最早登记为准。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审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审核中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刁品卫来源:《市场周刊》2017年第09期摘要:通过对目前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三龄二历”失真或无法认定的原因探讨,以政策文件为依据,分析了“三龄二历”审核问题的认定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完善审核措施,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求实、规范的对策。
关键词:审核;“三龄二历”;完善人事档案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9-139 -02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为了深入落实党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善、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借助干部档案,全面了解干部的成长经历,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存在的主要问题所谓的“三龄二历”即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工龄(参加工作时间)和二历(学历学位、简历)。
当前针对一些干部档案造假、身份虚假、年龄不实等问题,需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工作,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审核清理措施对干部档案去伪存真,溯本清源,较好地解决干部档案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审核提高干部档案质量。
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与审核工作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的出生时间问题:出生时间是一种客观自然情况,随着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和领导班子的年轻化,绝大多数人员都是建国以后出生的具有规范的干部档案和户籍登记,但是在档案审核中发现有的干部年龄越来越小,有的甚至出现四个年龄,从这些现象反映出有的因当时年龄大了报考院校不符合规定,于是乎将年龄改小,有的因入团年龄小,为了入团将年龄改大,有的出于为享受待遇、晋升职务等等其他利益混淆年龄,造成人事档案中对年龄情况的记载不一,给选拔干部工作带来困难,在提供利用人事档案中就产生了需要进行判断、鉴别、确定的问题。
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审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卫生产业[作者简介]王欣斌(1978-),女,本科,馆员,研究方向为档案管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组织人事工作的基础所在,需要相关部门提起足够高的重视。
人事档案整合所有人的工作、生活等基础、重要信息,其真实性关乎干部本人的切身利益;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是响应中央“从严治党”口号的重要途径。
唯有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严谨、高效、廉明地开展,才能有效维护人事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严肃性。
就目前看来,干部人事档案的造假问题依旧存在,部分属于有意为之,但绝大多数事件被爆出,追根溯源,仍旧是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所致[1]。
这一档案管理问题,在干部“三龄二历”的审核中十分常见,需要严肃重视。
该文立足于“三龄二历”审核工作,旨在分析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状中存在的不足,并借此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改善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提升“三龄二历”信息的真实性,增强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1重要性1.1“三龄二历”管理依旧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基础与必要工作虽然目前国内公立医院档案管理研究开展已较深入,一些新对策、新思想的提出,有效提升国内档案管理环境;但新“发力点”的出现,如加大医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应与现有的档案管理核心工作“冲突”;新的改革内容需要积极落实,但既往一直被强调的其他管理要点同样需要被重视。
如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的管理,需要始终放在档案管理首位。
只有紧抓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的管理,才能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否则,一切档案管理改革工作的开展,都将会DOI:10.16659/ki.1672-5654.2021.12.056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审核中的问题及对策王欣斌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浙江舟山316000[摘要]“三龄二历”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档案所有人工作、生活经历的历史记录,是公立医院开展职称评聘、人事任免、人员交流调动、退休办理等工作的审核依据。
三龄两历 认定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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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三龄两历认定通知
中组部三龄两历认定通知
关于入党时间,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计算方法各有不同。
1969.04.01—1977.08.11,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08.12—1982.09.0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09.06之后,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学历学位
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一般还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学位(如MPA、工程硕士等)须有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登记表、专业硕士登记表、专业硕士学习成绩表、专业硕士毕业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
1.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
2.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
3.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4.毕业以后重新分配。
工作经历
干部的简历需要根据干部本人填写的《干部履历表》和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确定基本情况,再反查档案内各类材料来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
可见,干部本人填写的材料是组织认定十分重要的依据之一。
电力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的审核和管理
2902018.10MEC领导艺术MODERNENTERPRISECULTURE电力企业电力干部人事档案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涵盖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比较高,因而在实现完善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问题,需要进行全方面的综合统筹管理。
而在整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就是其中的审核问题,其贯穿于电力企业的整个时期,对于电力企业的规划化管理非常重要,完善的档案管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而是一个长期的构建体系过程。
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能够帮助电力企业更好的了解企业人员的情况,并进行及时适当的调整。
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电力企业人事管理的成本,有规划的完成档案管理任务。
而且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对于电力单位财经绩效与和良好的名誉也非常重要,那么,探究三龄两历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三龄两历”简述三龄两历是指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是在提拔干部、晋职称的时候进行考察的重要内容。
电力企业应当始终坚持把干部“三龄两历”信息审查、管理作为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而且要充分的进行规范化操作,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
年龄是指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和相关政策进行的,要以在档案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一般要求不能出现涂改或填写两个以上出生年月的,以最早形成材料填写的出生时间为准,以原始出生证明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档案里的出生年月不一定与身份证出生年月一致。
党龄是按照《入党志愿书》正式成为正式党员时的时间为准,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而工龄是指从其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至其退休的时间段。
学历大多是以毕业证和学校记录的学籍材料为准。
如果学籍材料不全或缺少材料,是不能作为认定学历的材料。
工作经历是指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履历,重点核查干部升学、招工、录用、调动、提拔等环节。
二、加强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的策略(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就无法做好企业干部人事管理档案审核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
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摘要:现阶段我国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将相关政策文件作为重要依据分析了“三龄两历”失真或者无法进行认定的原因,并且给出了解决主要问题的相关对策,将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审核“三龄两历”的重要性也阐述了出来。
一方面,希望能给同领域的研究者带来一些工作的新思考;另一方面,希望能促进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以便更好地为我国选拔优秀的干部人才提供重要依据。
关键词:“三龄两历”;干部人事档案;电子档案;原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信息的统称,是反映干部个人基本情况的重要信息,也是组织上考察、提拔、使用干部时的重要依据。
“三龄两历”是否准确、真实,直接关系到干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权威性。
本文围绕着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审核存在的重要问题和解决的策略展开了系统性的讨论,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审核“三龄两历”的现实意义我党在全国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中明确要求要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能够辅助组织选择可以真正地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也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监督干部、管理干部,并且维护干部们的合法权益,干部的成长和发展都完全地记录在了档案里,原始的记录能够客观地反映人才的能力等信息,组织可以依靠干部人事档案来选拔干部、任免干部。
人事档案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部分思想政治不正确的干部会通过不法手段改掉档案中的内容,有可能改动档案的年龄、工作履历、学历以及家庭状况,还有可能在上述的几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造假,让人防不胜防,因而,对人事干部档案进行转向审核具有必要性,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的情况,尽可能为国家选拔人才干部提供最真实、客观的依据,基于以上陈述,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审核“三龄两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材料不按要求填写,内容不一致在审核过程中,部分干部填写每份材料时不按要求填写,出现相同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分析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分析摘要: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是要对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尤其要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确保所选拔的干部符合要求。
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审核工作需要长期开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容易出现问题,直接影响干部选拔的质量与水平,所以要重视对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工作,依托相应政策,严格按照审核纪律开展工作。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问题;解决对策干部选拔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也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做了相应的要求,在对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合理审核干部的人事档案,避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现问题,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效率。
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上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上存在显著问题,如审核信息有误、审核制度落后、审核全过程缺乏监督等等,这些审核问题将直接影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质量,所以要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问题的分析。
1、基本信息审核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问题首先体现在基本信息审核问题上,很多时候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易出现被审核人基本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包括被审核人的年龄、工龄等等。
从原因上看,被审核人基本信息出现问题与审核人审核不重视存在直接关系,在很多时候他们在审核信息的过程中较为随意,在填写被审核人基本信息的过程中没有对其年龄、出生日期等仔细审核,导致前后信息出现差异;此外,字迹不清楚也带来了审核信息失误的问题;同时被审核人信息出现问题与经济利益有关,部分干部为获取相关利益,帮助被审核人造假档案信息,让其能尽快符合工龄带来的相应福利;此外,还表现在被审核人本身对档案信息不了解的问题。
由于时间久远,档案信息缺失等被审核人的信息会出现不完整的问题。
2、档案管理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还表现在档案管理问题上,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不完善将影响着档案管理质量,从而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上存在失误,与此同时也给信息造假创造了条件。
三龄两历总结报告
三龄两历总结报告1、把握审核重点。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重点内容是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
“三龄”就是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二历”就是干部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就是干部身份。
要通过对反映这些信息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对照鉴别、审核,看有无涂改伪造材料现象,有无前后记载不一致或矛盾的问题,有无审核认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重要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年龄的内在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审核重点环节,看干部在升学、招工、录用、调动、提拔时,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真实、相互之间是不是相对应,特别要对录干、调动、提拔以及公务员、参公登记、事业单位聘用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对。
审核的重点对象,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把近年来新录用的、部队转业的、交流调任、新提拔、即将退休的干部作为重点审核对象。
2、明确方法步骤。
据研究同意,这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从今天开始到8月底结束,采取“初审+复审”、“两名初审+一名复审为一小组”的工作方式,初审工作,由各个单位抽调政工人事干部组成初审工作小组担任,采用交叉审核的方式;复审工作,由组织部干部股的同志成立复审小组担任。
每卷档案须审核两边,初审人、复审人分别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对应的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工作小组成员要互相沟通、协调,档案中每一个信息准确到位。
3、切实搞好整改。
各单位在这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要本着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规范的指导思想,认真搞好问题整改。
对身份认证、工作经历材料缺少的,要及时联系、抓紧收集归档;对学历学位材料难以认定的,要联系办学单位进行核实,必要时要到教育部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证;对年龄存在多重的,按照相关文件、年龄逻辑关系,户籍管理部门查询等方式及时进行认定。
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一身份审核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学习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和任职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
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
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
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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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
“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确认,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也是领导选拔提升干部的重要依据。
2015年3月按照重庆市委组织部及中组部的要求,我们对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做了专项审核,重点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档案审核期间发现了很多信息认定的问题和难点,但经过多方努力均已解决,顺利完成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任务。
现就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遇到的问题和对应的认定办法进行了梳理总结,以期为其他高校“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认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关于出生日期的判定
审核档案期间经常发现一个干部有不同的出生日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有的是个人填写的时候不负责任随意填写。
2.有的是农历阳历变化着填写,最终造成不一致。
3.有的是为了解决一些个人问题而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比如因参军、招工、子女顶替、结婚、退休等把年龄改大或改小。
4.工作人员在初次登记时因不小心疏忽而导致年龄填写错误,以致后面的都是错误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把握最先最早原则。
一是出生日期在2006年10月之前的,按组通字【1990】24号文件要求认定。
凡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档案审核部门应会同干部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按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
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户口登记机关。
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认定依据。
二是出生日期在2006年10月以后的,以组通字【2006】41号文件为认定依据。
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