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作业台灯认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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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作业台灯认证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3年7月
1.背景
视觉作业台灯,为读写视觉作业或VDT(视觉显示终端)视觉作业提供照明的台灯。视觉作业台灯广泛使用在社会中。根据使用类型,视觉作业台灯分为读写视觉作业台灯和VDT视觉作业台灯。
目前对于读写作业台灯,我国有国家标准GB/T 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但该标准没有包含LED台灯。同时台灯在使用中距离人体很近,其电磁辐射在我国也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对其进行规定。
本技术规范主要规定了视觉作业台灯的安全要求、光度性能要求、包括对人体电磁辐射要求在内的电磁兼容要求和包括频闪的电性能要求,对视觉作业台灯进行全面质量考核。
2.技术规范修订过程
2.1 技术规范制定的原则
在制定过程中我们遵循了如下原则:
✧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
✧与已颁布实施的相关产品标准相协调;
✧支持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实施;
✧充分考虑产品快速发展,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2 制定过程说明
CQC自2013年5月启动了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
(1)2013.5.1—2013.6.1
起草技术规范草稿。
3.技术要求主要制定内容说明
3.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安全标准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和GB 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EMC标准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针对蓝光危害和人体的电磁辐射要求,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因此采用国际标准IEC/TR 62778:2012《应用IEC 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和IEC 62493:2009《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针对灯具性能要求,引用GB/T 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T 29293-2012《LED筒灯性能测量方法》和IEC/PAS 62722-2-1:2011《灯具性能第2-1部分:LED灯具特殊要求》,对于频闪,引用了GB/T 15144-2009《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和GB/T 19654-2005《灯用附
件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性能要求》。
3.2 术语和定义
术语采用GB/T 7000.204和GB/T 9473的定义基础上,增加了3个定义:
●视觉显示终端(VDT):指现代人机系统中进行人机对话的装置,由输入信息的
设备(如:键盘)和输出信息的阴极射线管或液晶显示器组成。
●视觉作业台灯:为读写视觉作业或VDT(视觉显示终端)视觉作业提供照明的台
灯;
●波动深度:波动深度为光输出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异占光输出最大值和最小值
之和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3.3 分类
根据使用类型,视觉作业台灯分为读写视觉作业台灯和VDT视觉作业台灯。3.4 主要技术指标
1)安全要求
台灯属于可移式灯具,其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000.204和GB 7000.1的规定。
2)光生物安全要求
本技术规范中台灯使用的光源为电光源,包括荧光灯、LED等。国际上IEC/TC34标委会已经根据IEC 62471标准制定了适用于照明产品的蓝光危害评价标准。并在IEC 60598-1:2008标准中对灯具产品的光生物危害进行了规定。本技术规范规定:-台灯的蓝光危害应符合IEC/TR 62778的要求。
-台灯的光生物安全应符合IEC 60598-1第4.24条要求。
3)光度学要求
(1)照度及其均匀度
日本JISC8112:1999+A1:2006标准对照度提出了依据扇形测量方法的要求,具体分为AA级和A级。我国国家标准GB/T 9473-2008中也对照度提出了依据扇形测量方法的标准要求,同时提出了均匀度要求。美国IESNA照明手册中对桌面照度提出了矩形照度要求。
本技术规范台灯的照度和均匀度要求按照GB/T 9473-2008标准中AA级要求。(2)遮光性
遮光性主要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 9473的要求和测量方法进行检测。
符合GB/T 9473第5.8.1条要求,测量方法按照GB/T 9473第6.8.1条。
5.2.1.3 灯罩边发光亮度
针对VDT视觉作业台灯的特殊性,即要满足水平照度要求也要满足垂直照度要求,因此增加了以下要求。
VDT视觉作业台灯在正常工作位置的出光口面高度低于750mm时,人采用坐姿从任何正常使用的位置上看,有上射光线的VDT视觉作业台灯其灯罩侧面的透亮面积应不小于10cm2,透亮表面的亮度应在510 cd/m2和170 cd/m2之间。亮度计距水平高度400mm,距离光源中心水平距离600mm处测量灯罩侧面的表面亮度。
4)显色指数和相关色温
显色指数:
台灯主要在室内使用,其显色指数指标根据GB/T 9473中的要求不能低于82。
相关色温: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提出室内照明灯具的相关色温不宜超过4000K。
美国DOE发布的灯具能源之星认证规范(V1.2)版本中规定所有室内灯具的相关色温不能超过4000K。
综合考虑我国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国家的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考虑富蓝光对人体司辰视觉的影响和照明舒适度角度考虑,本技术规范中也规定视觉作业台灯的相关色温不超过4000K。
5)电磁兼容
除了满足GB 17743和GB 17625.1标准要求以外,考虑到电磁辐射问题,增加了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考核要求。由于目前关于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还没有出版,因此采用了IEC 62493的标准要求。
6)电特性
(1)输入功率和功率因数
输入功率与标称输入功率偏差不应超过10%,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2)频闪
台灯的频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目前国内没有相关标准对频闪进行明确规定。我国仅有GB/T 26692-2011《管形荧光灯用无频闪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对频闪提出了规定,在频闪方面的主要有灯的工作电流波形和镇流器工作时的输出电流频率的要求。
灯电流为交流时:
a) 在每个连续的半周之内,在电源电压通过零相之后的同一时间,灯电流的包迹波形的差异应不超过4%。
b) 对于单独的高频波峰系数,峰值与有效值的最大比值不应超过1.7。
在电源频率下发生高频调制时,对于已调制的包迹线,镇流器输出给灯的最大电流峰值和与灯最小电流低谷值之比应不大于1.15。
注:高频电流的波峰系数等于已被调制或未被调制的包迹波峰值电流除以实际有效值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