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1、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该如何报告是逐级上报的,从业人员报告负责人,负责人报告到当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上报,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安全生产事故快报扩展资料:出现安全事故,负责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谁有安全事故快报的心得体会在2007年11月9日12时11分,红河供电局市场开发营销处应用户要求在其配电室帮助进行设备安装和验收工作时,发生了有一名员工不慎坠落相领带电间隔导致触电死亡的恶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4.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有人知道怎么写么?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由董事长负责将事故情况通知空港开发区总公司和顺义区劳动局、空港派出所、顺义区检察院、顺义区工会。
24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 对重大事故处理1)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 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1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矿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根据省、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情形认定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报告原则1、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整,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逐级上报、分级负责的原则,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三、报告范围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性的伤亡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其它较大涉险事故)。
四、受理部门公司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全天受理事故信息报告。
五、报告时限及相关要求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负责,立即报告公司调度中心和值班领导;调度中心和值班领导负责,根据事故等级,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1)发生一般事故时,30分钟内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及时报告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发生较大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1小时内以电话快报方式报告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及上级部门。
六、责任追究1、公司是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除接受上级部门责任追究外,依照集团公司《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四川公司挖黑水电站发生 一起人员 意外坠落事故”安全事故快报学习、落实情况整改表16.9.8[1]
HSE部针对四川公司挖黑水电站发生一起人员意外坠落事故排查隐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要求如下:结合“四川公司挖黑水电站发生一起人员意外坠落事故事件”,按照安全规程要求,组织对生产现场栏杆、楼梯、步道和井、坑、孔、洞的盖板、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要求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整改后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要求汽机分场将现场栏杆、楼梯、步道和井、坑、孔、洞的盖板、护栏等检查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管理措施一并上报HSE部。
“四川公司挖黑水电站发生一起人员意外坠落事故”安全事故快报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表落实“四川公司挖黑水电站发生一起人员意外坠落事故事件“防范措施,现场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表钢直梯要求:①钢直梯应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②梯梁应采用不小于50×50×5角钢或60×8扁钢;③踏棍宜采用不小于20mm的圆钢,间距宜为300mm等距离分布;④支撑应采用角钢、钢板或钢板组焊成T型钢制作,埋设或焊接时必须牢固可靠;⑤无基础的钢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支撑竖向间距,不宜大于3000mm,最下端的踏棍距基准面距离不宜大于450mm;⑥钢直梯每级踏棍的中心线与建筑物或设备外表面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150mm;⑦侧进式钢直梯中心线至平台或屋面的距离为380~500mm,梯梁与平台或屋面之间的净距离为180~300mm;⑧梯段高度超过3000mm时应设护笼,护笼下端距基准面为2000~2400mm,护笼上端高出基准面应与GB 4053.3中规定的栏杆高度一致;⑨护笼直径应为700mm,其圆心距踏棍中心线为350mm。
水平圈采用不小于40汽机分场现场栏杆、楼梯、步道和井、坑、孔、洞的盖板、护栏维护检查管理措施(一)汽机分场厂内楼梯、钢直梯、钢斜梯、步道、平台、盖板检查管理措施。
班组每半年对以下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将纳入月度考核。
电力事故快报
电力事故快报
(二)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8月5日,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相对控股的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名临时工,操作40摇臂钻进行工件打孔过程中,在工件未固定的情况下,违章作业,造成工件被钻头带动旋转,击中其右上腹,造成十二指肠断裂,送医院抢救,进行了手术治疗,8月12日因心衰死亡。
事故暴露出一系列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一是作业现场严重违章,由于违章作业直接导致人身伤害事故;二是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三是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薄弱。
公司系统各单位尤其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认真进行事故分析,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
定措施,及时整改。
不仅要重视主营业务安全,而且要重视非主营业务的安全;既要重视本企业正式职工的安全,也要重视本企业非正式职工的安全。
要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对新职工、临时工、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大反违章工作的力度,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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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报事故信息的处置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 后,应当立即与事故单位或者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系, 并进行调查核实。 2、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 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3、对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立即组织查证 核实,在2个月内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事 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4、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负责查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 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书面 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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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信息的报告
(四)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的重要性及作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是记录和报告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种工具,通常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和上报。
它旨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以便采取及时的救援处理措施和必要的事后处理措施,以及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具。
通过这一表单的填写和上报,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对事故救援和处理至关重要。
事故快报表可以记录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等相关信息,快报表可以为救援人员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提高救援效率。
第二,有助于事后处理。
通过事故快报表的填写和上报,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如是否对事故现场进行封堵、清理、修复等,是否对事故受害人进行救援、医治等。
这些信息对后续的事故调查和相关责任的追究非常重要。
第三,帮助分析事故原因。
事故快报表还可以记录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这对于事后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非常关键。
通过记录和上报事故原因,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分析事故的一系列问题,了解到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通过事故快报表的反馈机制,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的填写和上报需要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参与,这有助于提高团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同时,事故快报表也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培训和教育的重要工具,通过对事故快报表的学习和使用,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作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文件,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帮助事后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以及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事故快报表的作用不可忽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基本规定(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基本规定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自然灾害、技术条件、操作管理等原因导致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件。
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报告和处理基本规定。
二、报告程序(一)事故接报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关键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2.同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核实。
3.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报告内容1.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发生原因、事故规模等。
(2)人员伤亡情况:事故伤亡人数、伤势情况、抢救情况等。
(3)财产损失情况: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估计。
(4)环境破坏情况: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5)事故处理情况:事故处理的初步措施和进展情况。
(6)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
2.事故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组长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事故处理(一)事故处理原则1.以人为本: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优先考虑人员的生命安全。
2.追求公正: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要全面、客观、公正,不能随意歪曲事实。
3.依法处理:事故处理必须依法进行,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二)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成立专业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事故救援:立即启动救援工作,全力抢救伤员,确保事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事故处理:对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事故善后:事故处理后,应及时组织善后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经营。
四、责任追究(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主要责任人原则: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2.领导责任原则: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领导进行追责。
安全事故快报
关于挂牌督办滁州市“9.14”较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9月14日,你市定远县发生1起较大建筑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按下列要求办理:(一)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二)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三)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以上事项的办理应在2011年11月13日前完成。
办理情况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提出解除督办的请求。
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的审核意见作为督办解除的条件。
请在事故查处结案后10日,将事故查处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关于挂牌督办阜阳市“8.17”、“9.15”较大建筑和火灾事故的通知阜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8月17日,你市临泉县发生1起较大建筑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2011年9月15日,你市颍东区再次发生1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以上2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按下列要求办理:(一)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二)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三)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以上事项的办理应分别在2011年10月16日、2011年11月14日前完成。
办理情况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提出解除督办的请求。
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的审核意见作为督办解除的条件。
请在事故查处结案后10日,将事故查处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知蚌埠市人民政府:2011年9月11日,你市五河县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必须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这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他们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或向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3、立即抢救伤员。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发现受害者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紧急情况下,通过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可以将伤员直接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在报案时要明确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应当同时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单元概述(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2、事故发生的时间、位置和事故现场;3、事故简要描述;4、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7、应报告的其他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____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__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4篇)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事故快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快报的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事故快报的目的是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事故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条事故快报的原则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便捷。
第三条事故快报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口头快报,24小时内书面快报。
第四条事故快报应该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伤亡人数和程度、财产损失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
第五条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有虚假和隐瞒情况的现象。
第三章事故快报的范围和责任第一条事故快报适用于本企业或单位内发生的所有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
第二条本企业或单位应当设立事故快报责任人,负责事故快报的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或单位的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事故快报责任人提供相关事故信息和调查结果。
第四条本企业或单位的员工应当主动向事故快报责任人或相关部门报告任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情况。
第四章事故快报的程序和要求第一条事故快报的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的信息收集、初步调查、事故快报、信息上报、调查报告等环节。
第二条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事故编号、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和具体情况、伤亡人数和程度、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和原因分析、后续处理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第三条事故快报应当注明事故快报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
第四条事故快报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上报,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第五章事故快报的保密和公开第一条事故快报的内容属于本企业或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条事故快报可以根据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但必须经过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批准。
第三条事故快报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公开适当的信息,以提醒社会公众注意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计量
单位
合计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企业聘用工人
非本企业劳务人员
其他
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死亡人数
人
其中:现场死亡人数
人
失踪人数
人
受伤人数
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中:重伤人数
人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日期与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天气气候
工程分类及等级、
建设类型
工程名称
及所在地
事故发生部位及作业环节
事故类别
工程概况
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
年月日时分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日期与时间年月日时分天气气候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工程名称及所在地事故发生部位及作业环节事故类别工程概况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计量单位合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企业聘用工人非本企业劳务人员其他人员甲乙123456死亡人数人其中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一章编制目的第一条针对项目在XXX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明确上报职责,避免上报程序混乱,最大限度缩短上报时间,降低人员伤亡和因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章事故报告的原则第四条“全部上报”的原则。
上报的事故,不仅包括发生死亡的事故,发生重伤、轻伤事故的也必须进行上报。
第五条“分别上报”的原则。
事故发生单位的安质部门、主管领导、工区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分别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安全总监、片区分管领导、主管生产领导及主要领导进行事故报告。
第六条“横向报送”的原则。
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须向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第七条“以快为重、快中求准”的原则。
事故信息的报告要迅速、准确,原则上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在保证事故信息准确时可越级上报。
第三章事故报告时限和范围第八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含轻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区负责人报告,工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15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向公司主要领导和片区分管领导报告,并在30 分钟内以短信及电话报主管生产领导、安全总监、安质部长(短信报告格式见附件1),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质部上报“事故快报”(见附件2),并及时上报书面事故报告。
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按以下程序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1)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工程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2)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当地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程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导致或危及人员安全的, 还须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事故快报制度模板
事故快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
三、定义生产安全事故快报是指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救援措施和初步原因等信息的过程。
四、快报内容1.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2. 事故发生地点:具体到车间、部位、地点。
3. 事故类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分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自然灾难事故、其他事故。
4.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包括人、物、环境等因素。
5. 事故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等。
6. 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7.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包括现场处置、伤员救治、现场保护等。
8.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如天气、交通等情况。
五、快报流程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3.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调查和处理。
4. 各级部门应按照职责及时上报事故快报,并对事故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时限要求1. 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领导报告。
3. 各级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交事故快报。
七、责任追究1. 对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不按照规定填写、提交事故快报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
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工人的身体和生命造成了巨大威胁,对施工单位的信誉和经济利益也会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及时掌握和报告施工项目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提醒和引导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施工项目快报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是为了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施工项目的安全事故风险。
通过实施快报制度,及时汇总和公布施工项目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情况,有助于相关方了解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房屋建筑、道路建设、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各类施工项目。
三、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发生伤亡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伤亡事故快报表。
2. 伤亡事故快报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施工单位的处理措施等。
3. 快报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提交给建设主管部门。
4. 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收到的伤亡事故快报表进行审核,以确保事故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伤亡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批复和通报。
对于重大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媒体。
6.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明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的责任人和执行程序。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伤亡事故。
3. 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伤亡事故快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处罚。
4. 媒体应加强对施工项目伤亡事故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营造安全施工的氛围。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名称: 实载:
承建的Βιβλιοθήκη 工地发生一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领导批示:
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事故报告单位 联系人 事故时间 事故单位名称 伤亡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现场共有 1 人,其中死亡 1 人,失踪 人、被困 人、重伤 人 轻伤 人,急性工业中毒 人。 待定 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 事故报告时间 电话及手机 事故地点 2019 年 1 月 2 日
事故单位 事故单位生产 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规模和能力 事故单位 事故单位持证 安全评估等级 情况 事故车辆、船舶、飞行器、容器等的相关 牌号: 情况 核载: 事故简要情况: 2019 年 1 月 2 日 14:20 分左右,由 起物体打击亡人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该怎样上报?某生产车间唐某某在检查操作室配电柜空气开关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触电,被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施救并报告工厂,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只需要上报到工厂吗?应该怎样上报?上述案例中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上报至工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其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上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具体上报流程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如果在上报过程中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是依法办事的体现,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有利于使事故得到重视,使事故的处理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