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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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稳定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理,堵疏结合,查扶并举,巩固提高,创新增效”的总体思路。以秸杆露天禁烧治理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遏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建立秸秆收集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气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农作物秸秆的综合治理和全部有效利用。
三、职责分工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由林业局牵头督导;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及时将查处的情况报公安部门;林业局负责林带枯枝落叶焚烧的监督管理;公安局负责林业局和各乡镇对禁烧秸秆和枯枝落叶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保障,对秸秆和枯枝落叶焚烧行为实施处罚;环保局负责
及时将国家卫星监控着火点和省市发现着火点信息告知相关乡镇,并协同乡镇、林业局、公安等部门查处。农委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农机部门负责对农业收割机械的管理,做到机收不留高茬,秸秆粉碎直接还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治理效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副县长阎丰琴为组长,林业、公安、环保、农委、农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乡政府组织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乡村两级专项工作领导组,建立县、乡、村、组分级禁烧网络,层层签订责任书,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人。县领导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等等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全面实行秸秆禁烧。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地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委、小队(小组)领导和相关人员包区(包片)负责的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监管体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
奖惩“四到位”。乡、村两级要成立与护林防火相结合的秸秆禁烧督查分队,责任到人,检查督促、联防严守。通过巡查,及时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教育群众珍爱秸秆,强化秸秆的综合利用。
(三)堵疏结合,实行齐抓共管。坚持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双重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力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乡、村两级禁烧督查分队要采取白天巡回检查、夜间重点督查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禁烧秸秆和枯枝落叶巡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周围及村庄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农作物收获后堆放的秸秆进行跟踪管理,严防火灾引发二次污染;要及时对辖区内的秸杆焚烧行为进行制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不听劝告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林业局要加大对乡(镇)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明确包乡(镇)人员,责任到头;要与乡村积极配合,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巡查力度。要全范围加强林带区域(地段)秸秆和枯枝落叶焚烧的监督管理,以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县城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为检查重点,加强监管,发现有焚烧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三是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乡村和相关部门开展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农委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疏”“堵”结合,协调组织各乡村及生产企业,实行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教育。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运用公告、标语、条幅、公开栏等手段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农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努力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作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全民参与秸秆禁烧活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