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田种植家庭农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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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办社宗旨及原则
毛田种植家庭农场以农场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杨梅、吊瓜种植及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毛田种植家庭农场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农场自愿,退农场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农场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农场财会人员职责
农场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农场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农场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农场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农场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农场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㈠农场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农场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农场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农场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1、坚持勤俭办农场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农场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农场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农场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农场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农场年经营盈余按村集体80%,农户20%进行分配。
1、明确专人负责农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农场档案包括:
①农场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等资料;
②农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农场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农场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农场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1、农场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农场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农场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农场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农场决算分配制度
1、本农场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2、本农场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3、本农场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农场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4、当年新入农场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5、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6、成员退农场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7、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