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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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问题探究

农业合作化问题探究

农业合作化问题探究一、为什么要实行农业合作化我国实行农业合作化,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动因。

(一)客观方面的原因:1.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使贫下中农不仅不能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这就决定了他们有组织起来的要求。

2.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资金,需要农业提供商品粮食和原料,需要农村提供工业品市场,而我国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很难满足这些要求。

因为,只有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的发展。

①3.国家工业化的发展,要求改造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达到规模数量,从而保证快速工业化的需要,彻底解决农业拖工业后腿的问题。

②(二)主观方面的原因:1.源于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一些高层领导干部对土地改革后农场形势变化的模糊认识③,在形势估计上,夸大了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和两极分化情况,过分强调两个阶段、两条道路的斗争。

④2.误认为贫农的互助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表现,把劳动互助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绝对化,并以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过工场手工业阶段用作理论论证,得出简单协作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的结论。

⑤3.把单一公有制,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当作社会主义的固定模式。

二、农业合作化步骤加快的原因农业合作化运动在短短三年里迅速完成,发展如此之快,除了这种生产关系形式对农民生产有帮助,农民积极参加外,还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党的领导加强等因素有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接二连三地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人为地促进了高极社的大发展。

2.降低高级社的办社条件,一个劲地改变实现高级社的时间。

3.当时从理论上认为,从初级社转到高级社这一生产关系的改变可大力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4.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广大农村是纯而又纯的集体所有制,因此追求百分之百的农民加人高级社。

5.从客观上讲,中国共产党在广大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加之土地改革后富农经济日趋削弱,这也是高级社之所以大发展的原因。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党中央提出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对我国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它的功绩在于把广大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集体经济,巩固了工农联盟,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综观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尽管在方针、政策和办法方面,在党内曾出现意见分歧,未能完全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党中央还是在基本上坚持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和由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这一指导思想。

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成功的。

正如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个体农民作为小私有者,其自发趋势是私有经济;但是,作为劳动者,又可能引导他们走合作的道路。

特别是当时的贫农、下中农,存在许多困难,具有互助合作的要求。

据统计,1949年每百户农民只有64头大牲畜,50部旧式犁,9.7部水车,6.6辆大车。

这表现出很多农民生产要素残缺不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只有大家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难,有效发展生产。

中央根据这种情况,及时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发展互助合作的优势,发展农业生产,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曾经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形式,即由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逐级过渡的办法,其好处是使农民逐步适应了新的制度。

1951年和1953年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规定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合理的原则和措施,如反对强制和剥夺农民,坚持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强调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和形式;注意抓好生产,实行民主管理,照顾社员的个人活动和发展家庭副业,采用灵活、过渡的分配办法;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不能歧视和打击单干农民;领导上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反对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等等。

农业合作化对三农的影响

农业合作化对三农的影响

农业合作化对三农的影响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实际上,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

“三农问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

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

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

这不仅仅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现实反映,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

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但是现在广大农村生产力的水平依然是原始或半原始的自耕农业状态,其生产关系水平依然是自给自足的个体小农经济条件,这就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和关键所在。

从此入手,实招自出:必须解决落后的自耕农业方式水平,必须解决落后的个体小农经济水平。

概括而言,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农村“自身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水平。

再加分析,可以得出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水平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自耕和个体”上,因而,解决原始或半原始农具下的自耕状态和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经营水平,就成了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现时答案和起步抓手。

与时俱进的要求和三农问题的现实都要求我们进行反思,三农的问题根源究竟是什么,怎样才能解决三农问题。

我认为一是要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坚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利用水土光热资源,依靠科技,突出特色,积极推进建设农业优势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品基地,壮大支柱产业。

社会主义改造中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改造中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改造中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意义
一、农业合作化是从1949年开始。

1、第一阶段
1949年10月至1953年,主要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还要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这也是农业合作化的开端。

2、第二阶段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这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2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3、第三阶段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这时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3个阶段,同时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二、农业合作化的意义
1、农业合作化是社会主义改造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它最终确立了土地公有制,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而且也为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2、农业合作化主要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方法,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成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也被称为农业集体化。

农业合作化:建国初期农业现代化的激进实践

农业合作化:建国初期农业现代化的激进实践
标, 掀起农 业 合 作 化 运 动 高 潮 , 索 农 业 现 代 化 道 探 路, 推动工 业化 进程 。
争 期 间中央强 调指 出发展 经济 的重要 方法是 通过互 助 合作来 发 展 农 业 生 产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经 济 , 要 把 “ 边 区农 村 的几 十万 劳 动 力更 好 的组织 起 来 , 须采 必 取 许多 有效 的办 法 , 中之 一就 是实 行 劳动 互 助 ” 其 。
济 的积 极性 , 另方 面 是 劳 动 互 助 的积 极 性 。 “ 中 ”党
第1 0卷 第 6期
21 0 0年 l 2月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
Ju n l f a g o gUnvri fT c n tg ( oil cecsE io ) o ra n d n iest o eh eo y S c i e dt n o Gu y aS n i
收 稿 日期 :0 00 -6 2 1 - 0 4
解放 后 , 中共 中央 15 9 1年 1 2月 1 5日关 于农业
生产互 助合 作 的决 议 ( 案 ,9 3年 2月 1 草 15 5日作 为
正式决议 ) 出 ,农 民在 土 地改 革 基 础上 所发 扬起 指 “
来 的生 产积极 性 , 表现在 两个 方面 : 一方 面是个体 经
“ 经验证 明 : 助 的集 体 的生 产组 织 形式 , 以节省 互 可
劳动力 , 集体 劳 动 强 过 单 独 劳 动 ” “ 织 新 的变 工 ,组 队” I第 三次 国 内革 命 战争 时 期 , 。4 党对 农 业合 作化 有新 的指 示 , 14 在 96年 的 《 放 日报 》 论 中说 : 解 社 “ 发展农 业 的 中心 环节 在 于互 助 合作 和改 良农 业技 术; 经过 互 助合作 , 如变 工 队 、 工 队 、 工 队等 , 札 换 使 农村 的劳 动力 组 织 起 来 , 加 劳 动 效 率 。 【 ‘ 三 增 ”5 ‘ 第 J 个方 面 , 就是 要组 织 农 村人 民 的合 作互 助 。在 今 天 中国的条件 下 , 发展农 业生 产 , 先是要 打破束缚 要 首 生产力 的封 建 的生产 关 系 ; 在封 建 关 系被 打 破 以 而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的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由初级到高级的多个阶段,最终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组织化。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主要特点、成效与问题等方面,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评价,以期对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程和经验进行总结,为当今的农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研究。

同时,本文还将结合相关数据和案例,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具体成效和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历史背景深深植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国际政治环境。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是长期战乱后千疮百孔的国内经济以及国际上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打压。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经营模式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但个体经济的小规模经营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也为了积累工业化所需的资金,农业合作化运动应运而生。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和苏联模式的示范效应也为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借鉴。

在冷战背景下,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加快国家建设步伐,中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农业合作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需求,也有国际政治环境的外部压力。

这一运动的开展,不仅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趋势。

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因与价值

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因与价值

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因与价值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适应当时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的有效的社会组织生产方式,对中国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有成功也有失败。

虽然这次社会运动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由于其独特性,仍然吸引着众多的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农业合作化的根本原因寻致农业合作化进程过快原因的分析,则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学术界对于毛泽东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原因,研究者们从政治、社会、历史、心理学等角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分析,笔者在此基础上从经济的角度作一分析,认为经济因素是毛泽东不断推动加快农业合作化这一历史进程的主要原因。

经济是基础,经济发展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

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的原因,也必须到经济因素中去寻找,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加快,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从建国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当时的领导人把解决农业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良方放到了农业合作化上;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上看,农业合作化使得最不容易纳人计划经济体制的农业真正纳人了计划经济的轨道;从毛泽东几次三番力促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的具体事实来看,则是希望通过合作化加速我国农业的发展,为经济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经济因素是导致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进行的最为重要的原因。

通过走合作化道路,使农业能够由分散的个体经济变为集体合作经济,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也是开展合作化运动的根本原因;农业必须适合工业化发展的需要,满足工业化对农产品、资金和市场的需要,加速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希望通过合作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粮食产量,解决粮食紧缺的危机则成为合作化运动加速的直接诱因。

事实证明,农业合作化在总体上符合我国过渡时期历史发展的特点,是成功的。

但是在主观认识上,毛泽东把合作社看成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单一形式和增加粮食产量的唯一途径。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党中央提出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对我国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它的功绩在于把广大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集体经济,巩固了工农联盟,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综观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尽管在方针、政策和办法方面,在党内曾出现意见分歧,未能完全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党中央还是在基本上坚持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和由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这一指导思想。

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成功的。

正如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个体农民作为小私有者,其自发趋势是私有经济;但是,作为劳动者,又可能引导他们走合作的道路。

特别是当时的贫农、下中农,存在许多困难,具有互助合作的要求。

据统计,1949年每百户农民只有64头大牲畜,50部旧式犁,9.7部水车,6.6辆大车。

这表现出很多农民生产要素残缺不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只有大家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难,有效发展生产。

中央根据这种情况,及时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发展互助合作的优势,发展农业生产,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曾经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形式,即由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逐级过渡的办法,其好处是使农民逐步适应了新的制度。

1951年和1953年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规定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合理的原则和措施,如反对强制和剥夺农民,坚持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强调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和形式;注意抓好生产,实行民主管理,照顾社员的个人活动和发展家庭副业,采用灵活、过渡的分配办法;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不能歧视和打击单干农民;领导上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反对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等等。

我所经历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

我所经历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

我所经历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作者: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2014年第11期口述:侯更生采访:陈丽敏整理:陈丽敏时间:2014年1月8日口述前记侯更生,在上海青浦生活工作已达64年。

从1949年4月渡江南下后,先是在新华社松江支社,1950年春调到青浦县委宣传部工作,1952年起又调到青浦朱家角区委。

从这时候起,就开始搞农村工作。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任青浦朱家角区委副书记、书记,县委工作队队长,因而,青浦的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都亲身经历。

一、土地改革农民有其田1949年4月我随部队渡江南下后,来到青浦县委宣传部。

当时《土地改革法》刚刚颁布,青浦正在进行土地改革。

进行土地改革,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发展农业生产,让农民过上好日子。

1950年的秋季,县委选择城厢城北乡作为土地改革试点乡,紧接着全县7个区也选择一个乡作为试点乡,到9月份土地改革就在全县全面推开。

刚开始时,农民并不了解土地改革是共产党帮助贫困农民翻身解放过好日子的开始。

有的农民认为我们穷是命里苦,靠租种财主人家几亩地才养活全家老少。

共产党来了要分田给穷人,真是世道变了吗?心里总归有点不着落。

青浦城厢镇东面的崧泽乡(即现在的赵巷镇地区)在土改宣传发动时,就碰到这个问题,这个乡崧泽村的共产党员薛其昌挨家串户同农民聊天谈心。

在薛其昌的耐心启发下,这个乡的农民逐步觉醒起来,纷纷投入土改运动。

土地改革的阻力还来自地主、富农。

记得在县委第一个土地改革试点乡城北乡,即现在的夏阳街道的仓桥、陈桥,香花桥街道的杨园、袁介、七汇,赵巷镇的沈家桥等地区,有些地主气焰十分嚣张,分散瞒报土地,抗交少交税款,转移生产资料,散播变天谣言。

经过培训的土改骨干、共产党员徐孝忠,积极分子杨文进、傅全林等,不怕邪、不怕压,带领农民与地主开展面对面的说理斗争,通过排圩头、算面积,排佃户、算租息,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终于使地主低了头认了罪,报实了土地,补交了粮税,收回了分散隐藏的生产工具。

第5课 《三大改造》同步训练(解析版)

第5课 《三大改造》同步训练(解析版)

同步训练第5课《三大改造》(解析版)一、选择题:1.(2020 年山东聊城)下面是 1953 年 12 月发表在《解放日报》的漫画《小农经济好比“看鸭船”,一碰就翻》。

该漫画意在说明开展下列哪一运动的必要性?()A.农业合作化运动 B.人民公社化运动 C.土地改革运动 D.工业化建设运动【答案】 A【解析】考查点:农业合作化运动。

解题思路:根据“1953 年”、《小农经济好比“看鸭船”,一碰就翻》等信息可知,漫画认为小农经济相对脆弱,无法抵抗自然灾害。

因此要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革。

根据所学知识可知, 1953年我国开始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分散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A 正确;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于1958 年, B 错误;土地改革后,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仍然是小农经济, C 错误;工业化建设运动与与材料主题农村改革不相符, D 错误。

综上故选 A。

2.(2020 年四川广安) 1987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标志是()A.西藏和平解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B.《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和土地改革总路线的制定C.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D.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答案】 D【解析】1956 年底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把生产资料私有制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D 符合题意;西藏和平解放使祖国大陆获得统一, A 排除;《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新中国建立之前颁布, B 排除;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行是在 1953 年,我国还没有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C 排除。

三大改造运动的社会主义建设

三大改造运动的社会主义建设

三大改造运动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的现代史上,三大改造运动是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

这三个改造运动分别是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些运动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建设而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一个改造运动是农业合作化,其起始于1950年,全面展开于1955年。

农业合作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增加农村财富的大规模生产,并扩大和改善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联系。

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达成这一目标,采用一个过程,也就是把零散的土地,家畜、机器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大型的集体,实现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和转化。

农业合作化的成都是显著的。

通过集体化,在合作社内进行精耕细作,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促进了平均化。

合作农户(合作社)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因为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

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农民的积极性更高,种植和生产成本也有所降低。

这一运动可以被看作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里程碑。

第二个改造运动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包括了印刷、制造、纺织、烟草和医药等行业。

这些行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化和工业化,同时也是为了促进贫困群众的就业。

手工业在这个运动中面临着非常困难的挑战。

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在过去主要基于手工劳动迅速发展起来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新的生产模式无法与过去的批发零售相适应,手工业在改造期间会面临着人员流失、生产设备陈旧和有色金属短缺等问题。

甚至还可能面临全然终止生产。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例如,推广新型机器设备,发展集体农场和互助组织,为手工业生产创造更好的制度。

这一改造运动使得手工业向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转化,也使得这些行业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同时,这一过程也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个改造运动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该运动包括了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消灭资本主义控制资本的全部经济和政治权力,转化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历史视角下农业合作化研究与启示

历史视角下农业合作化研究与启示

历史视角下农业合作化研究与启示赵小睿张光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我国历史上意义深远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倡导新型农业合作化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教训。

通过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思想基础、发展路线、重大失误,对当时改造农民,发展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成就予以肯定,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进行总结9最后,对 我国当今社会如何推进新型农业合作化,如何发挥合作化经济价值做出相关启示a关键词:农业合作化运动;新型农业合作化;农民;政策启示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9311/ki. 1672-3198. 2017. 09. 0101引言20世纪SO年代,党中央领导的合作化运动是我国 农业的一次社会主义改造,其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农业合作生产。

1951年到1957期间,我国经历了 以农民为主体,从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作化经济组织演变过程《合作化运动的出现是一个国家先进农业的表现,也是社会现代化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体现。

十一届 |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经营模式的确立,调动了农民的自主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取得 卓越成就。

然而,家庭经营下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在农业商品化市场中逐步显现。

市场竞争不足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促使一些地区合作化组织的重新出现6 2013年,党中央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 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背”。

我国对于发展新型合作生产经营模式的支持使得厲内相关学者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经济发展 问题十分重视,其研究内容也涉及广泛。

研究视角多从合作經营自身运行机制,合作化经济组织与政府机构的相互关系,农民利益与参与意愿等出发对合作制经济发展进行相关研究。

但鲜有学者从历史视角对新 型农业合作化经营发展进行研究,其原因是夸大、扭曲 的合作化运动给人们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发展合作社不是又要搞合作化运动

发展合作社不是又要搞合作化运动
专业合 作 社是 农 村实 行 家庭 承 包 制 以后 , 在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 济体 制条 件 下产 生的 , 是农 民从 自身利 益 出发 自我选 择 的 结
营收入进行分配 ,只要对合作
社 在 服 务过 程 中所 形 成 的 盈余 按 照本 法 的 原则 和 各 自章程 进
行分 配 , 要社 员 大 会 认 可 , 只 不 需要 国家 批准 。
加入 高 级社 、 民公 社 以后 , 人 农户 不 再拥 有 经 营权 , 民专 业 农
合作社是农民自 愿参加、自由退
出的 自助互 利 的经 济组织。 退社是社员 的一项重要权利 , 社
员 退社 时 不仅 不 应
合作社不搞土地、 牲畜 、 农具合并 , 农户加入农 民专业合作社
以后 , 然保 留家 庭 的 财产 权 和 经 营 自主 权 , 为 社 员 的农 仍 作 户 仍然 是一 个市 场 主体。农 民专 业合作 社 有必 要筹 集服 务 资 金 时 , 采取 入 股 的方 式 , 员资 产 与 合作 社 资产 有 明确 的 会 社

并制订了相关的扶持政 策给予扶持体现 了政府的公共服 务 职能, 不是过去合作化运动中的行政强迫推动。 其次 , 合作化运动中的高级社、 人民公社与本法调整的农
民专业合 作社 的产 权结 构 、 行模 式不 同 。高 级社 、 民公 社 运 人
刘 登


采用了土地、 畜、 牲 农具合并的方式 , 生产 资料 归集体所有 ,
果。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 , 有利于提高农户的
生 产能 力 和市 场竞 争 能 力 , 家鼓 励 、 导合 作社 健 康 发展 , 国 引
第五 , 级社 、 民公 社 的 高 人 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的权 利不同。 合作化运动 中, 社员事实 上没有 退社 的 自由,要求退社 的 农户往 往会遭 到批判。农民专业

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1949年,新中国成立,农业合作化运动随即展开。

这场运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农村土地私有制的改革,实现农村的社会主义化。

这项运动在历史上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一阶段运动,旨在推动中国社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现在,正是值得我们回顾的时刻。

时代背景1949年,新中国成立,改造国内的社会和经济体系成为急需的任务。

在农业方面,中国的农村社会还是一个落后的社会,尤其是在土地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在那个时代,大多数农村的土地仍然归个人所有,这种土地私有制是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

因此,改革土地制度成为了新政府的重要日程。

改革的政治意义在于推进农村社会革命,而经济意义在于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农业合作化的原则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农业合作化运动被广泛推广。

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原则是实行政治经济一致。

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属于集体以利于整体生产计划,而不是个人或家庭所有。

所有的农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到劳动中去,并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此外,农民可以共享生产资料、技术和资源,这样会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并确保足够的粮食供应。

在所有生产过程的最后阶段,政府负责统筹销售并分配收益,照顾到所有农民享受到最终的利益。

合作化运动的推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广分为几个阶段。

在初期,党和政府组织广大农民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便让他们明白合作化的重要性和优点。

对于合作化的担忧和误解也得到了逐步的消除。

然后,农民各自在地方上自发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参与到生产、管理和分配收益中。

这些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分工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随着这种制度的运作证明了它的效果,政府推出了更为具体和完整的规划并开始主动引导农村的发展方向。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影响农业合作化的运动带来了一些积极的改变。

首先,这种制度使土地得到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用,实现了逐步的社会主义化。

其次,农业生产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民普遍地享受着比以前更好的财富分配。

农业合作化内容和意义

农业合作化内容和意义

农业合作化内容和意义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农业领域中,农民通过组织合作来共同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一种形式。

它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合作化的内容主要包括农田的合作耕种、农业生产要素的共享利用、农产品的合作流通以及农业技术的共享和交流等。

通过合作化的方式,农民可以共同投入土地、劳动力和资金,合理安排农田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农民可以共享农业生产要素,如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合作化的方式,共同组织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

另外,农业合作化还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农业技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素质。

农业合作化的意义在于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首先,农业合作化可以实现农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次,农业合作化可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使得消费者可以购买到更加优质、便宜的农产品。

此外,农业合作化还可以推动农村地区农业技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素质,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是农民通过组织合作来共同进行生产、经营
和管理的一种形式。

它通过合作耕种、共享要素、合作流通和共享技术等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农业合作化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推广。

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陈世高新中国成立后,我党立即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并把重点放在农业上,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应城的表现异常出色,受到上级的肯定。

1955年12月,毛泽东主席主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收录了时任应城县委书记梁俊义署名文章《应城县盛滩乡星火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四年战胜了灾害,合理进行了分配》,并向全国推广。

这在当时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社长钱汉炳因此受到奖励,赴北京参加全国劳模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应城县合作化运动是如何展开和发展的呢?同全国一样,分为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四个阶段进行。

农业互助组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在这个决议的指导下,农业互助组合作运动逐步在全国各解放区展开。

应城也不例外。

开展农业互助组运动前,应城县委即充分认识到要把几千年形成的小农经济,通过说服教育,让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一开始县委就加强了对合作化的领导,县委第一书记梁俊义、第二书记邓必祯、书记处书记高今升和县长孙世英,既挂帅又出马,把这个工作拿在手上,蹲在点上,各管一片;县委委员、区、乡领导和干部则是全力以赴组织互助组。

以农工部部长熊炳文为首的县委农工部也是全力以赴,和部里的华富国、肖树仁、李孝望、程德俊、肖俊卿、鲁润林、张刚等同志,住在领导人的点上,专做互助合作化的工作,常年累月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为合作化做了大量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成为合作化的专家。

1952年3月,县委在盛滩乡钱沟村试办了全县第一个互助组——钱汉炳互助组。

在钱汉炳互助组的影响下,同年秋季,县委派出多个工作组进行农业互助合作的办点试验,全县各地开始办互助组,有同岭乡胡在林互助组,栗树乡陈世俊互助组,艾庙乡东十村黄元林互助组,西十乡陈四德互助组。

建国后_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后_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今天我们讲的是建国以后,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要先看两个材料,幻灯片1材料一 1951年,中国现代化工业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占26.65%,重工业在工业生产总值中只占35.5%。

材料二“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制造。

”由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建国后的中国是多么么的落后,于是就有了三大改造的出现,下面,我们就要看看三大改造:幻灯片2如图所示,就是,三大改造的方向,行业,形式,政策,最终达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其实,它的实质就是: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公有制幻灯片3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要对当时的现状进行了解。

●首先,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社会尚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近代中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

●具体讲义,鉴于中国社会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实际状况,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便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才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由于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革命的目的和结果绝不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以后,经过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充分发展,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具有向社会主义过渡性质的社会。

在这个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它们彼此斗争着。

但由于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这个社会将不断地向着社会主义方向转化。

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幻灯片4当时的现状,第二张幻灯片,●其次,当时的发展条件推动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近代中国已经有了初步发展的资本主义,这是中国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客观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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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黎亚彬——与韩竹先生商榷2月11日,观察者网发布韩竹与刘学伟问答的文章《一边倒、中苏交恶与合作化问题》。

笔者无意插足于两人之间的问答,但韩竹先生于该文中表达的有关“农业合作运动是否必要?”的观点笔者实在不能苟同。

个人认为,当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正确的,不过出现了一定的失误而已。

如加以正确的运用和改造,农业合作化甚至也是当今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正确出路。

为此,笔者希望能就此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首先,韩竹先生对当年中国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原因的认识是对的。

公有化、工业化、防止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是理所当然的合理而充分的原因,理论与实践也都可以证明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式。

然而,韩竹先生接下来却认为:“正是由于这一点(公有化),这给中国的农村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这显然是非常片面和武断的。

韩竹先生应该承认,在一开始,在农民们自觉发起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互助社、初级社的阶段时是大大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与生活的。

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一开始时的这种积极意义是不能也不应被抹煞的。

没有这种积极意义,农业合作化运动也不可能深入地发展下去。

韩竹先生说:“一个社会如果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发展,让现实来符合原则,一定会出大问题,因为一个逻辑上自洽的理论并不等于就能够切合现实”,这显然也是非常不严禁、不合乎逻辑的。

如果事实如韩竹先生所说的这样,那人们在理论上的研究与论证还有什么价值、意义和必要呢?问题不在于“让现实来符合原则”,而是我们的理论与原则、意识形态要正确。

理论在应用于实践的同时,要能够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改正错误,而不是放弃理论对现实的改造与指导作用。

什么是“乌托邦陷阱”?如果人们对一种理论上的社会制度改进方式还不懂,就去顽固坚持实施的话,那是一种“乌托邦陷阱”;但如果这种社会制度改进方式是现实而科学、可行的,确实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那为什么不能去实施?这也是“乌托邦陷阱”吗?公有化层级“越高越好”是一种“乌托邦陷阱”,那公有化本身也是一种乌托邦陷阱吗?显然,韩竹先生并没有明确这些问题,其用词是既不严禁,极不准确的。

至少韩竹先生在用“乌托邦陷阱”这一词时,应首先指明其所谓的“乌托邦陷阱”所指为何?否则就是一种乱扣帽子、不负责任的行为。

事实上,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实现土地公有化与农业生产的公有化都是正确的。

而且,农业合作化不仅仅是为了土地公有化,更是为了消灭两极分化,为了农民们的更好生产与生活,为了国家与社会的更好发展,这一点更为根本和重要。

在这种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出现一种不恰当的“公有化程度上的跃进”现象,是理论与原则、意识形态上的差错所致,而并非是公有化本身的错误。

是当时的人们对公有化的目的意义并不理解,而简单片面追求更高层次公有化的结果。

当年中国的这种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到最后的确给中国社会带来一定破坏性后果。

但其实这是当时的党和政府,一些领导干部们不懂马克思主义,愚蠢地对这种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错误的拔苗助长式的管理与规制、引导的结果,而并非农业合作化本身的问题。

韩竹先生把公有化本身当作一种罪恶,完全否定土地公有化的积极意义,要么是对马克思主义不懂,要么是在故意歪曲事实。

实际上,农业合作社的积极意义在于以一种平等联合而非雇佣的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从而实现农民们的更好生产与生活。

而我们当时的领导干部门却依据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知半解,依据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商品或货币,全社会共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设想,以一种中级社、高级社、大型人民公社的方式,对初时比较合理的互助社、合作社进行了不合理的规制和改造,以错误的“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党和政府的计划管理和领导、消灭私有财产、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禁止人们进行交易、禁止人们争取和留用私有财产的方式,把这种正常、合理、符合人们实际生产与生活需要的生产方式给片面阉割、扼杀了。

对于这些,韩竹先生显然没有搞通、弄明白,就片面否定起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切,只能表明其在这方面有点不够用心,表现出一定的无知与浅薄而已。

从当年中国的那种人民公社实行“农村生产资料实行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建立了公共食堂,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规模大)二公(公有化程度高),一平(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拨)”的做法上来看,当时的党和人民对于什么才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要求的人民公社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当时的党和人民只是简单的认为人民的生产与生活“越公越好”,最好是一切都全民所有,没有商品或货币,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这与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的思路完全一样,完全、严格地贴近马克思当年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

但他们对于马克思当年为什么这样设想却是完全的不知道,他们只是根据马克思本人的设想简单、强硬地要求中国的一切都贴近这种全社会统一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计划经济形式。

显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知识掌握得不够科学的结果,而并非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公有制、农业合作化运动本身的问题,是当时的党和政府对建设共产主义为什么要生产资料公有制,该怎样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管理和应用并不明了的结果。

韩竹先生显然也与这些领导干部一样,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公有制等只作一种简单化、机械化、教条主义的理解,不懂得马克思当年为什么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公有制,而简单地把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归结为土地公有制、农业合作化运动本身了。

实际上,农业合作化的共产主义意义,在于这可以实现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人们通过这样的生产合作方式,可以避免出现资本主义雇佣生产的一系列弊端,从而有效实现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进而才能实现一系列理想的共产主义目标。

建立一种没有雇佣的人们可以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才是共产主义的本质意义;而那种“没有商品和货币,全民所有的计划经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等都只是马克思对遥远的未来进行的一种不一定科学准确的制度设想。

显然,当时的党和人民都没有认识到共产主义的这一本质、目的和意义,从而简单、片面、错误地把农业合作化运动引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境地,不仅造成了巨大灾难,也招致社会主义事业至此以后的严重受挫。

农业合作化,应以满足农民们自己的生产与生活需要为目的和要求,而不能追求片面的全民所有或公有,更不能人为杜绝私有财产、杜绝商品和货币,片面地去追求什么没有商品和货币的什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因此,实际上,农业化作社的范围、规模、大小、合作方式、具体规章制度等,应由参与者自己在自由、自主、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以更好满足自身生产与生活需要为决定,自己决定一切。

那种强硬要求农业合作社必须“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工资与供给制”等等的做法完全是错误的,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和共产主义目标理想是背道而驰的。

农业合作社,这种没有雇佣的,由劳动者自己占用和管理自己社会生产的劳动合作制度必然是一种集体所有制方式,是现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实现方式。

现在以色列国家就存在大量拥有百年历史,至今依然生机勃勃的人民公社“基布兹”;中国也有南街村、华西村等集体共产主义经济,这都表明这种集体所有制是可以良好存在、现实可行的,是可以更好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需要的。

当年中国的人民公社运动后所出现的“全国居民都吃不饱饭”;出现“大面积的饥荒”等,完全不是农业合作化运动本身的错,而是在运动中没有掌握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没有真正贯彻实施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精神,没有更好的实践这种真正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

与此同时,合作化运动在1962年调整后,“农村绝大部分的土地所有权和核算单位都退回到生产小队”的土地所有制并不合理。

事实上,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正是当前中国农村一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

这种集体的土地制度,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荒芜和浪费,并产生“三农问题”,是导致现在农村地区小产权房问题、土地征迁问题、农村管理混乱、恶霸横行等问题的根本原因。

真正合理的土地制度应与其他自然资源一样,应属于全民所有制,土地资源应是全体人民的。

由国家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和使用才是最合理有效的土地所有与使用方式,才会避免或克服一系列农村问题,并有效推动农村地区的现代化、文明化的发展。

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家庭承包制之所以能够起到一种积极的作用,实质完全是一种自然经济得以恢复的结果。

这就有点像当年的土地革命的意义一样。

当农村、农民、农业从高度集中的管制下得以解放出来,农民们获得一定的生产资料,可以一定程度上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时,当然就释放出极大的农业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改善。

但是,受限于个人或家庭及土地制度的局限性,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

现代中国“三农问题”的广泛、长期、深入地存在,就说明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走到了尽头,中国的党和政府早就应该对这种制度联通土地制度进行深入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的“三农”事业,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突破个人与家庭和土地制度的局限性,以适当的合作社的方式,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村与农民的富裕化。

这不是恢复过去的那种并不合理和真正的农业合作化,而是实行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共产主义集体化。

只有这种农民自己的决定的,以农民们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为决定,而非资本家的资本为决定,更非国家的官僚权力为决定的真正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才能从根本上一劳永逸的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三农问题”,对中国意义深远、重大。

显然,韩竹先生以中国曾经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片面否定农业合作化,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做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完全是错误的。

韩竹先生的这种认识完全就是一种倒洗澡水的同时也把洗澡的孩子也一同倒掉的行为,愚蠢至极!韩竹先生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来否定合作社。

其实,韩竹先生不懂,即使按照西方经济的产权理论,合作化也是完全正确的,而非韩竹先生所说的:“合作化完全是一个错误”,只不过西方学者没有向这方面扩展而已。

韩竹先生不明就里,以为西方经济学一定是对社会主义合作生产方式最好否定,其实最终只是否定了韩竹先生自己。

不知韩竹先生所谓的“私有化”是指什么,是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还是私有财产的私有化?实际上,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是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而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则是私有财产在一定前提条件下所形成的一种产权制度。

而产权制度的安排要以交易的成本或费用最低为准绳的。

这种交易费用或成本,不止是微观的,也是宏观的。

而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与生产与生产资料的合作化相比,却是明显的不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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