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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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掘人才,保证核心岗位员工的稳定性,规范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原则上实行逐级考核与360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与人事部和所在部门同事三方进行打分考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四、试用期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规定:
1、签了了目标管理责任协议的人员使用月度考核结果,不再专门进行试用期
考核。
2、职能部门经理级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经营部门经理级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内如遇某些员工请长假的,在试用期员工中断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试用期自动往后顺延。试用期考核按入职时间上半月和下半月分两批进行。上半月入职者,在入职后第三个月20—25日进行试用期考核;下半月入职者,在入职后第四个月5—10日进行试用期考核。《员工转正审批表》由考核人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交总经办处,逾期交表者转正时间顺延。(例如:2013年3月1—15日入职者,需在2013年5月20—25日进行试用期考核;2013年3月16—31日入职者,需在2013年6月5—10日进行试用期考核)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由用人部门通知其本人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
退,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考核计分方式:
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直接上级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人事部门综合评价满分20分。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A、考核内容:
第1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满分20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5分。
2、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10分。
3、职业素质测评,满分5分。
第2条:由直接上级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满分40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3条:所在部门同事考核内容及标准(满分40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15分。
2、所在部门平级同事和下属的综合印象,10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15分。
B、考核标准: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
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
辞退。
七、职能部门员工试用期考核流程
a)被考核人从行政人事部门取得《员工转正审批表》;
b)直接上级即考核人填写试用期评价;
c)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d)行政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e)执行相关人事政策。
八、附件一:试用期考核流程图
附件二:试用期转正表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见习)期考核表
请指导人评分后将成绩登记在《得月公司试用(见习)人员转正表》上,然后将此表反馈给新员工本人。
新员工试用(见习)期工作总结
得月公司试用(见习)人员转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