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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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掘人才,保证核心岗位员工的稳定性,规范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原则上实行逐级考核与360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与人事部和所在部门同事三方进行打分考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四、试用期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规定:

1、签了了目标管理责任协议的人员使用月度考核结果,不再专门进行试用期

考核。

2、职能部门经理级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经营部门经理级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内如遇某些员工请长假的,在试用期员工中断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试用期自动往后顺延。试用期考核按入职时间上半月和下半月分两批进行。上半月入职者,在入职后第三个月20—25日进行试用期考核;下半月入职者,在入职后第四个月5—10日进行试用期考核。《员工转正审批表》由考核人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交总经办处,逾期交表者转正时间顺延。(例如:2013年3月1—15日入职者,需在2013年5月20—25日进行试用期考核;2013年3月16—31日入职者,需在2013年6月5—10日进行试用期考核)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由用人部门通知其本人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

退,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考核计分方式:

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直接上级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人事部门综合评价满分20分。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A、考核内容:

第1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满分20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5分。

2、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10分。

3、职业素质测评,满分5分。

第2条:由直接上级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满分40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3条:所在部门同事考核内容及标准(满分40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15分。

2、所在部门平级同事和下属的综合印象,10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15分。

B、考核标准: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

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

辞退。

七、职能部门员工试用期考核流程

a)被考核人从行政人事部门取得《员工转正审批表》;

b)直接上级即考核人填写试用期评价;

c)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d)行政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e)执行相关人事政策。

八、附件一:试用期考核流程图

附件二:试用期转正表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试用(见习)期考核表

请指导人评分后将成绩登记在《得月公司试用(见习)人员转正表》上,然后将此表反馈给新员工本人。

新员工试用(见习)期工作总结

得月公司试用(见习)人员转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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