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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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义务1.本公司发现其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本公司应立即组织内部调查,确认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进行评估风险等级。

3.本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召回申请。

4.本公司应及时公告食品安全问题和召回信息,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5.本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进入市场。

四、召回程序1.制定召回计划。

本公司应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和召回方式。

3.召回追溯。

本公司应通过追溯系统追踪召回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情况,以确保所召回产品的全面回收。

4.召回处理。

本公司应对召回产品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销毁、处置、退货等,确保召回产品不再流入市场,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5.召回报告。

本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明确召回过程、结果和整改措施。

五、相关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人。

本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召回工作,负责召回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并在召回过程中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内部协调责任。

本公司应建立召回协调小组,包括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

3.配合调查责任。

本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4.消费者赔偿责任。

如因召回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本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召回后整改措施1.本公司应根据召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召回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彻底整改,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本公司应对召回后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本公司应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处罚措施1.本公司如未按照召回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食品召回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规程一.概述:本规程规定了产品在上市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因产品出现(可能的)缺陷或者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实施召回处理的规程。

二.范围和定义产品召回是当发现上市的医疗器械违反国家法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等,采取的纠正和召回措施。

纠正和召回措施包括对缺陷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修理、返工、标签修改、销毁等措施。

对于有轻微缺陷,不会造成伤害的产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不在本标准管理范围以内。

按照缺陷医疗器械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程度,医疗器械的召回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

是指使用违反规定的医疗器械,有可能造成人体健康的严重不良后果,或者死亡。

2. 二级召回。

是指使用违反规定的医疗器械,有可能造成暂时的人体健康不良后果,或者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可能性较小。

3. 三级召回。

是指使用违反规定的医疗器械,造成人体健康不良后果可能性不大。

三.责任1.产品召回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直接负责。

2.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评估产品可能的对人体伤害,确定召回级别和召回产品的范围。

3.行政部负责召回过程记录和最终结果的归档。

四.程序1.制订召回方案。

召回方案应涵盖以下内容。

1.1伤害情况的评估结论,健康伤害的程度的评估应根据以下因素:1)使用召回器械过程中是否曾经发生过弊病和伤害;2)是否存这样的条件会造成伤害的医疗环境,是否有任何通过科学文件和研究支持的结论,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3)评估对各种人群的伤害,如使用者、医生、第三者等等。

谁会受到产品的影响,特别需要注意那些有高风险的个别伤害;4)对有伤害风险的,评估伤害的严重程度;5)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6) 评估发生伤害的后果(目前、长期)。

1.2能否方便地识别召回医疗器械。

1.3使用者能够自行发现召回医疗器械缺陷的明显程度。

1.4市场上还没有使用的被召回医疗器械的情况。

1.5继续使用召回医疗器械可能出现的情况。

2.实施前呈报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本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本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食品召回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

3. 食品召回应遵循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召回范围4. 食品召回适用于以下情形:(1) 发现含有严重污染、添加有害物质的食品;(2) 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影响的;(3) 食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4) 公众投诉、媒体曝光、相关监管部门督促召回的。

三、召回程序5. 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后,应立即进行食品召回,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召回决策: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成立召回决策小组,对食品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启动召回程序;(2) 召回计划:召回决策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受影响产品清单、召回措施等;(3) 形式公告:食品生产企业应发布召回公告,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受影响产品信息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4) 召回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召回计划进行召回实施,确保受影响的食品从市场全部召回;(5) 处理结果: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已召回的食品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召回结果。

四、责任分工6. 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 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2) 主动启动召回程序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3) 积极公开召回信息,向消费者提供相关食品安全知识;(4) 对召回的食品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不再流入市场。

7. 食品经营企业的责任:(1) 接到食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配合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召回工作;(2) 按照相关要求,保存相关销售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3) 公开、透明地向消费者披露召回信息,提供安全饮食建议。

8. 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1) 及时调查食品质量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启动召回程序;(2) 监督食品召回的实施情况,确保及时有效进行;(3) 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建立一个产品召回管理规程,以规范药品召回,加强售后服务,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药品市场召回过程管理。

3. 职责企业负责人负责组建药品召回工作小组及召回指令的批准。

质量受权人负责制定拟召回准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整个召回效果进行评价。

向药监部门汇报并备案整个召回过程,负责提交召回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日常召回进展报告、变更报告、产品召回总结报告等。

负责安排召回产品的后续处理事宜,召开总结会议,以及负责安排并协调召回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

质量管理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复核产品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进行检验,并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销售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市场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召回过程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客户协商替代性供应方案或补偿方案等。

储运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及召回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等。

制造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按替代性供应方案的生产(必要时)等。

其他部门配合好药品召回的相关工作。

专业人员负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回决策组织机构活动提供支持。

4. 内容术语或定义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做出召回。

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药品题目: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登记号:SMP-QM-008 修改状态:02/00 页数:1/5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定/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技术部、采供部、储运部、销售部门、财务部、制造部、行政部、QA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药品。

公司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公司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公司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自行或按照有关要求采取主动召回、监督抽检、投诉处理、疫情调查等方式召回食品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对食品召回的及时、准确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全面落实食品召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召回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内部自检、监督和检测。

第二章食品召回管理的内容和程序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召回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理机制,确保对食品召回的及时、正确和有效处理。

第七条公司应对可能造成危害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食品召回的范围和召回的原因。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食品召回的信息,做好食品召回工作的宣传和公告。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信息管理和追溯制度。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准确和有效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食品召回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明确食品召回管理的目标和责任。

第三章食品召回的应对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食品召回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正确和有效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协调机制,确保食品召回的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协调。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召回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食品召回的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和有效的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食品召回的宣传工作,确保食品召回的信息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传播。

第四章食品召回的落实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对食品召回的跟踪和监督制度,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准确和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及时公布食品召回的结果,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召回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所有产品。

第三条产品需召回的情形1.由于工作的疏忽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

2.原材料中发现有影响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而产品的出厂检验却没有控制的。

3.生产工艺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而产品的出厂检验却没有控制的。

4.产品本身有安全隐患,已被权威部门或本公司质量部门证实的。

5.质量监管部门依法认为有必要的。

第四条处理程序1.产品存在问题提出的受理。

由公司客服中心受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2.由质量管理部门判断此问题产品是否属于需召回产品之列。

如不属于,按一般问题由客服中心协同质量管理部门解决。

如属于,按以下步骤处理。

3.根据该批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整理出该批产品的生产所用原材料及其供应商、生产配方、加工工艺、生产班组、检验记录、仓储情况、销售去向等。

4.查明该批产品的相关情况后,与经销商一起向社会公布此批产品存在的缺陷,及具体召回该批产品的办法。

第五条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记录1.生产批号的管理。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2.该批产品原材料的来源、质量状况的记录。

原材料的采购、检验要严格按相应标准执行。

3.该批产品配方的记录。

严格按生产工艺规定的要求投放原材料。

4.该批产品的入仓和出仓记录。

5.该批产品的检验记录。

要按企业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及检验标准检验。

6.市场部送货组的配货记录。

根据此记录可知道该批产品的销售去向。

7.该批产品在终端销售数量的记录。

8.该批产品的退货、回收、报废记录。

第六条相关表格1.《产品配方表》2.《产品所用原材料及其供应商表》3.《中间产品加工记录表》4.《成品入库表》5.《成品检验报告》6.《成品出库表》7.《产品销售去向表》8.《终端市场产品销售记录表》9.《产品退货记录表》10.《产品的回收、报废记录表》第七条实施与修订本细则由质量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召回操作规程

召回操作规程

召回操作规程召回操作规程召回操作是一种公司或组织为了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而采取的一项紧急措施。

召回操作的目的是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产品缺陷或安全问题,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以下是一份召回操作规程,供公司或组织参考。

一、召回操作概述1.1 召回操作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减少潜在风险。

1.2 召回操作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设备、配件等。

1.3 召回操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产品质量法》等。

二、召回流程2.1 召回计划制定2.1.1 针对发现的产品缺陷或安全问题,由质量控制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召回计划。

2.1.2 召回计划应包括召回范围、召回原因、召回目标、召回方法、召回时限等内容。

2.1.3 召回计划需经公司高层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2 召回通知发布2.2.1 召回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布,并采取多种传播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等。

2.2.2 召回通知应包括召回目的、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方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给出消费者处理产品的建议。

2.3 信息收集与处理2.3.1 公司应建立客户服务热线或联系邮箱,以便消费者咨询和反馈相关问题。

2.3.2 公司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2.3.3 公司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产品召回的进展情况。

2.4 召回产品回收与处理2.4.1 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与销售渠道合作,快速回收召回产品。

2.4.2 召回产品应进行分类处理,如修复、替换、退款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4.3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产品退货、替换、退款等政策,明确操作流程和时限,确保顺利完成召回操作。

2.5 召回结果评估2.5.1 召回操作结束后,公司应及时评估召回效果和消费者满意度。

2.5.2 公司应记录和分析召回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召回操作流程。

2.5.3 召回结果评估应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特建立本规程。

范围:本公司所生产的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职责:质量部、物料部、销售部。

规程:1.为加强食品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公司所生产的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实施召回。

2.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食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称安全隐患。

对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已经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召回措施。

3.产品的召回根据安全隐患召回类别分为:(一)主动召回: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调查评估,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的。

(二)责令召回: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查评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主动召回而不主动召回,由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召回的。

4.质量部负责收集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调查评估报告。

5. 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召回食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批号、批次、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流通区域和范围等信息;(二)实施召回的原因;(三)调查评估结果;6.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制定食品召回计划,(一)一级召回: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7. 实施一级召回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二级召回的,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三级召回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召回程序,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的召回管理。

3.职责:3.1 召回小组组长(企业负责人担任):组织制定、批准召回准备方案、组织起草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负责召回过程中与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和进行相关沟通工作;3.2召回小组副组长(质量受权人):参与制定、批准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批准召回产品清单;负责组织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调查;3.3组员(QA、生产部负责人、仓管员):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准备、审核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复核产品召回情况。

进行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调查。

4.内容:4.1 药品召回定义: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活动。

4.1.1 根据召回活动发起的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4.1.2 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召回。

4.1.3 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药品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药品。

4.2 药品召回级别根据产品的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以下三级4.2.1 一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4.2.2 二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4.2.3 三级召回:使用该产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4.3 药品召回的时限根据药品召回级别不同,规定一级召回二级召回和三级召回的时限分别为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4.4 产品召回的决策4.4.1 QA负责安排对可能引起召回的事件进行调查,并起草《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

4.4.2 质量负责人审核《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

4.4.3 企业负责人批准《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报告》。

4.4.4 可能引发产品召回的事件:当发生下列可能引发产品召回事件时,产品召回小组应组织调查和评估,并依据调查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决策:4.4.4.1 药品留样观察发生明显变化的;4.4.4.2 客户(患者、医生、经销商)投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请调查属实的;4.4.4.3 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抽检通报有质量问题的药品;4.4.4.4 用户反映有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可能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4.4.4.5 国家已通报淘汰的药品;4.4.4.6 其他任务需要召回的药品;4.4.5 召回决策应基于对产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一般情况下,应包括以下内容:4.4.5.1 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等规定,药品生产与批准的工艺是否一致;4.4.5.2 产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4.4.5.3 产品主要使用人群的构成及比例;4.4.5.4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4.4.5.5 该产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4.4.5.6 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4.4.5.7 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4.4.5.8 參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4.4.5.9 危害导致的后果(短期与长期)。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产品召回管理制度1. 定义:产品召回是指公司因产品质量缺陷主动从销售网环节转移或召回产品的行为。

2. 分类因销售政策调整等需要自己决定的产品回收(产品本身质量不存在缺陷和不可能伤害或危及用户健康)或超过有效期产品的回收执行一般情况产品召回。

当经留样观察或通过其它方式证使用该食品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或者使用该食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执行紧急情况产品召回。

3. 一般情况产品召回出现一般情况产品召回的情况时,由总经理授权质量管理负责人为召回负责人,全权负责一般情况下产品召回。

质量管理负责人接到产品召回的通知后,迅速查阅产品销售记录,根据该品种该批次的销售记录制定《售出产品召回计划》,包括品名、规格、批号、回收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方式、召回时限、回收原因,通知销售部门及有关人员立即执行。

执行部门要定期向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召回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以便随时进行调整。

召回的产品销售部应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内容包括召回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召回日期、召回原因、召回单位及地址、联系人、召回人员。

召回的产品须立即放置库房退货区,挂上待验标记,没有书面批准的放行证不准再发放,召回产品处理可参照产品退货管理规程执行。

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进行管理。

若是实际接收的召回产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数量等与实际不符,或有其它的异常情况,仓库必须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销售部并与召回产品所在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方可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召回品必须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移动召回产品。

质量管理部门要将《产品召回记录》确认,以保证召回所有已通知的产品。

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按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并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销毁过程必须有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监督。

产品召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在需要的情况下,从市场上主动召回公司生产的产品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从而保证公司必要时能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上将产品召回。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有质量缺陷的产品的召回。

3 .职责质保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并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 .规程4.1.定义及分类4.1.1.产品的召回是指由于产品的错发或由于产品质量在某一方面存在潜在的或被明确指出有缺陷,并对消费者的健康有潜在的危险,公司将产品从市场上召回的过程。

在以上所述的情况发生时,公司首先应力争获得样品,对获得的样品和公司留样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价。

4.2.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的不同,产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4.2.1.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作出召回。

4.2.2.责令召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医疗器械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医疗器械。

4.3.召回的等级分类:根据产品的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以下三级:一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产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4.4.机构及职责4.4.1.为强化产品召回工作,公司成立召回决策小组,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紧急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4.4.2.召回工作由质量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建立以质量负责人为核心的召回任务小组,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产品信息反馈、转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体系。

4.4.3.质保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发现或接到本公司生产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申请处理。

GL_ZL_04702产品召回管理规程完整

GL_ZL_04702产品召回管理规程完整

一、目的:建立产品召回管理规程,确保产品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二、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产品召回的管理。

三、修订容根据2010版GMP要求修改。

四、职责质量保证部部长的职责是确保本规程的执行并确保产品召回的过程按本规程程序进行;总经理的职责是批准是否召回产品;产品发运部的职责是负责与办事处及客户联系有关事宜,发放产品召回通知单和召回表,接收退回的货物并转交仓库存放。

销售部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协助质量保证部部长和发运部做好召回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五、规程1下列情况下需考虑召回产品1.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收回某批或某些产品。

1.2因产品质量原因继续销售某批或某些产品会影响患者的安全。

2产品召回的评估当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和质量保证部部长协助总经理对以下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表见附录一)。

2.1判断是否由于产品缺陷造成副反应或伤害及其程度和性质,将由于产品问题而造成的伤害按下列程度分类:2.1.1甲类:有较大的可能性导致对健康的严重损害或死亡。

2.1.2乙类:有较小的可能性导致对健康的严重损害。

2.1.3丙类:不可能对患者有伤害。

2.2涉及的产品是否容易与其它产品相区别。

2.3产品有效召回的可行性。

2.4通过调查如检查批记录以确定是否因为使用同种原、辅材料而使得其它批次的产品或其它产品受到威胁。

2.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态度。

3产品召回的批准由总经理根据评估的结果,在24小时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产品,如果总经理不在,质量保证部部长和生产部部长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同总经理联系,在任何时候,总经理应该让他的助理或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知道可以彼此联系的和联系方法。

4产品召回计划的制定及实施一旦作出产品召回决定后,应立即组成产品召回委员会,该委员会通常应包括公司的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销售中心经理、质量保证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发运部部长、物料部部长及有关地区销售经理。

4.1由召回委员会制订涉及附录二的召回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

化工召回管理制度

化工召回管理制度

化工召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市场和消费者的安全,规范化工产品的召回行为,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化工生产企业的产品召回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涂料、塑料、橡胶、油脂等化工产品。

第三条召回是指生产者或进口者对其生产或进口产品的某一个批次或多批次,因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从市场中收回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召回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对相关方构成不合理的损害。

第五条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化工产品召回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化工产品。

第六条对于召回事项,相关生产企业应当对其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及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第七条消费者、经销商和供应商在召回期间应予以积极配合,对已召回或需要召回的产品停止销售和使用,配合生产企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八条召回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召回产品进行相应的标识、存储和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章召回程序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召回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条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召回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制定召回计划和实施方案;2、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召回计划;3、公开召回通知,告知消费者和相关方;4、成立召回工作组,组织召回活动;5、对召回产品进行统一标识和处理;6、做好相关记录和信息公示。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召回管理部门,并明确召回负责人,建立召回工作组,负责召回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已经销售的召回产品,生产企业应当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消费者,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公告、电子邮箱、短信等方式。

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召回产品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维修或者销毁,以免对消费者造成损害。

召回管理规程

召回管理规程

召回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召回管理,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产品安全和使用者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及其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召回管理。

第三条召回是指经有关部门认定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主动在一定范围内收回、处理、销毁或更换相关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召回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和及时。

第五条本规程的范围包括与产品召回相关的组织结构、责任部门、流程制度、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六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上报,严禁隐瞒。

对于违反规程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产品召回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召回行动,应根据规程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召回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召回领导小组,负责召回工作的决策和协调,成员包括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主管。

第九条召回领导小组设立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召回工作,包括产品召回计划制定、宣传推广、召回执行等。

第十条召回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生产、研发、市场、品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需配合召回工作,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产品召回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召回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协助召回工作小组进行召回。

第三章责任部门及流程第十二条当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部门)向产品召回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产品召回报告表,详细说明问题产品信息。

第十三条产品召回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召集召回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紧急会商,制定召回方案,并报召回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四条召回方案要明确召回范围、时间、方式、责任人等内容,同时要做好召回产品的收集、处理、销毁或更换等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召回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向受影响的消费者发送召回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措施。

质量控制体系 产品召回管理

质量控制体系 产品召回管理

1目的:建立公司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售产品的召回。

3责任:3.1 质量部负责所有必要的调查。

3.2 质量负责人和总经理负责作出是否需召回的决定,安排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销售部负责向客户发出召回通知。

3.4质量部负责核实召回产品数量与销售数量的平衡。

4程序:4.1 已出货,后经确认有质量缺陷或怀疑有质量缺陷的产品需进行召回。

4.1.1 如收到用户投诉某一批产品某一项目不合格或异常,后经调查复测确证该项目不合格或异常。

4.1.2 虽无任何质量投诉,但在留样观察时发现异常,最后确证产品不合格或异常。

4.1.3 其他情况,会影响产品质量或客户使用的。

4.1.4相关批号也需一并调查。

4.2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记录查找出该批及相关批号的产品的出货情况。

4.3 质量负责人和总经理根据该批及相关批号的产品的出货情况制订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召回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生产情况及拟召回数量;召回组织;召回的范围和时限;召回信息的公布;召回产品的处理措施等其他内容。

4.4 QA根据召回计划,按销售部提供的客户名单及相关出货情况分别填写召回通知,指明召回的原因和需召回的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后一份交销售部门(给客户的),另一份供内部留存用。

QA从收到召回计划到将召回通知交给销售部此过程不得超过8小时。

4.5 销售部将召回通知发给客户,同时与客户充分沟通交流。

此过程不得超过24小时。

4.6 销售部门必须于一周内将客户作出的决定反馈给QA,告知QA需召回产品的使用情况,客户是否同意召回,召回的数量,预计召回日期等。

4.7 召回的产品按退货处理程序处理。

4.8 QA对召回情况及时跟踪,将结果填写在召回通知的情况说明栏中。

并核实召回产品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与入库数量之间的平衡,未平衡的,应立即进行调查,直至得出合理解释。

4.9 一般情况下,每两年实施一次模拟召回程序。

5 相关文件QA-01-013-R-01 《召回通知》修订情况颁发部门:质量部。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ITALO-QHPF-171目的当工厂生产加工的食品对食用者产生的危害发生扩散,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生产公司的形象,减少生产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 生产公司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处理步骤详见《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4.1.2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体系小组组长报告,体系小组的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处理步骤详见《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4.2 投诉评估: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品控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购销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与有关卫生部门来协助;b)立即通报体系小组组长、生产公司总经理;c)库房负责追溯食品的所有标签。

立即停止销售;6、记录:6.1产品回收通知产品召回程序1、目的为了防止因操作体系不健全,给食品带来不安全隐患,时刻本着对产4、工作程序4.1启动产品召回程序4.1.1在未经总经理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部门均不得启动产品召回计划。

如果产品的召回是由政府部门或顾客启动的,则需要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总经理。

4.2成立了由销售部经理为组长的产品召回小组,并明确了各组员的职责。

4.3由产品召回小组组长制定了一份产品召回联系表中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

5、召回及不安全产品5.2对于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发到客户手中的产品5.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检部监督,成品仓库接收。

接收后的产品用库存商品保管卡标明“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标识后放置在成品仓库不合格品(可疑产品)存放区,在未经公司及质检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库放行。

6、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6.1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降级或废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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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产品召回系统,规定紧急召回产品的范围、程度、程序、实施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管理规程,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范围:适用于我厂任何一批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产品召回的管理。

责任:质量部、供应部、销售部、生产部、仓库及有关生产车间。

内容:
1.建立产品紧急召回管理规程的目的:企业建立产品召回系统,必要时可迅速、有效地从市场召回任何一批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产品。

以及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2、紧急召回产品的范围
2.1因为生产过程中的差错或产品稳定性原因,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而危及客户的生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产品。

2.2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产品。

3、召回产品的程度分类
3.1程度I:需召回的产品具有高度的风险,易对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或质量造成影响的。

3.2程度U:因为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产品。

4、产品召回的级别分类
4.1应根据两项程度分类情况确定产品召回的级别。

4.2产品召回的级别分二类
4.2.1级别A:直接向产品使用者召回。

4.2.2级别B:向外销商召回。

5、召回产品的程序
5.1产品召回由指定质量部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召回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

产品召回负责人独立于销售和市场部门、并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召回处理情况。

召回能够随时启动,并迅速实施。

5.2当产品召回因素发生以后,产品召回负责人迅速查阅产品发运记录,并由质量部根据需召回产品的质量缺陷和不良反应程度的严重性,分别进行召回程度、召回级别的确认,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召回该批产品的请求报告。

5.3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的批示,质量部应立即向销售部发出处理单,处理单须包括
以下内容:
5.3.1产品名称。

5.3.2包装规格、产品的含量(效价)和外观。

5.3.3产品批号。

5.3.4召回原因及注明召回程度、级别。

5.3.5已销售数量及库存量。

5.3.6召回处理和赔偿方法。

5.4 销售部收到质量部的产品召回处理单后,根据发货记录及召回级别,立即通知用户。

5.5 确认召回的产品应将该批所有的内部库存予以封存。

5.6对于某批产品有风险,安全隐患,可能会危及安全生产、质量的应立即向当地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7如果已经清楚引起缺陷的原因,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信息发布。

6、产品召回后的处理
6.1 产品召回应存放于退货产品库,并有标识,单独、妥善贮存,并由专人管理,等待最终处理决定。

6.2由质量部安排检验人员对该产品进行检测。

6.3质量部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处理意见。

6.4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品,按规定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处理。

有证据证明退货和召回的产品质量未受影响的,生产部可根据质量部的处理意见安排生产车间或仓库对该批产品进行重新加工处理,报废产品按报废及销毁处理规定进行,并有记录。

6.5车间或仓库在处理结束后,须将处理结果反馈到质量部。

7、产品召回的进展过程应有记录,并有最终报告。

产品发运数量、已召回数量以及数量平衡情况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记录及处理结果存档保存三年。

8、本企业定期对产品召回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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